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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胡咬金被小太妹‘杀猪’了(求订阅)(1 / 1)

走过去一看之后,原来,是胡咬金这个家伙在和一个袒胸露背浓妆艳抹的小太妹在争执。

在胡咬金身后,还站着一个小光头。

这个小光头不是别人,正是和杨风他们仨一起从小念书、然后在小学二年级就‘桔园三结义’的三德子同学。

“咦,他俩怎么会在这里?”杨风感到有点奇怪。

不知道胡咬金和三德子今晚发什么神经,怎么跑到‘红灯笼歌舞厅’里来消遣了。

他俩在平时可都不是这样的人啊。

不过,杨风也没多往这方面想,毕竟现在情况紧急。

因此,想先弄清楚、这个死胖子究竟为什么会和一个打扮得跟小妖精似的小太妹在这里争吵?

于是,杨风从人群中挤了过去。

挤进去后,他问胡咬金,是怎么回事?

胡咬金做梦都没想到杨风会冷不防的在这种地方冒出来,因此,没有回应杨风,而是继续和小太妹怼。

“胡大作家,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和一个妹子吵起来了?”

杨风扳了一下胡咬金的肩膀。

“啊?”

胡咬金这才反应过来。

当他看清楚扳自己肩膀的是杨风时,立马一怔。

然后,他反问;“风大侠,你怎么会在这里?”

杨风道;“你先崩管我怎么会在这里,你先跟我说说,你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和人家女孩子吵起来了?”

“马的。”胡咬金很生气的指着前面跟个母夜叉似的小太妹,义愤填膺的告诉杨风;“这个小搔娘们,故意在害我老胡,我老胡在和三德子在跳交谊舞的时候,她好端端的突然跑过来,跟我老胡说要去上厕所,然后要我老胡帮她背一下包包,我老胡见她是个女流之辈,于心不忍,于是,便答应了,可没想到,她拉完厕所回来之后,要我将包包还给她,然后,她朝包包里看了一下,突然说少了一千块钱,然后,要我老胡赔她一千块钱……”

“我懂了。”

听完胡咬金的倾述,杨风立刻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毋宁质疑,百分之百是胡咬金被这个小太妹给‘杀猪’了。

对于‘杀猪’这种事情,杨风这个重生者并不陌生。

重生之前,他在陈家桥街上做小混混的时候,也干过这种勾当。

其套路就是;教唆一个小太妹,在舞厅或者溜冰场将预先好的包包给选中的‘猪’,让‘猪’背一下,其借口就是上厕所什么的,然后,等‘上完厕所’回来要了包包之后,就说包包里面少了多少多少钱,然后要‘猪’赔偿。

这种‘杀猪’的勾当,杨风重生前在陈家桥做小混混的时候,也干了好几次,每一次都能有所收获,只是多少不等而已。

当然,也不能盲目的干,要找准目标是不是‘猪’。

否则,如果对方不是一只傻乎乎的‘猪’、而是一只灵性的‘猴子’或者一只凶恶的‘老虎’,那么,就不叫是‘杀猪’了,而是自己被反杀了。

所以,在找‘猪’这一步,是至关重要的,‘猪’必须要傻、胆子又要小、又看上去没什么背景,这样,才容易得手。

而这个胡大作家,今晚荣幸的成为了人家的‘猪’。

不过,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看,胡咬金确实也适合成为最佳目标,这死胖子不仅长得肥肥的,还打扮得十分奇葩,大夏天的,居然穿一件风衣来跳舞。

正所谓;奇货可居。

这样的目标,别说是这个小太妹和她的同伙,就是杨风当年在陈家桥街上做小混混的时候,也肯定会将这个死胖子当成是‘猪’的最佳人选。

……

胡咬金可能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人家眼里的‘猪’了。(就算知道,他也不会承认)

但他清醒的意识到、自己遇到了坏人。

因此,只见这个死胖子挺着大肚皮,跟对方于理据争。

可能是见自己这方多了一个帮手,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帮手,而是战斗力爆棚的帮手,因此,胡咬金的气势比杨风赶来的时候更足,只见这家伙指着小太妹,声音洪亮的跟对方说;“我老胡最后一次告诉你,我老胡没有拿你的一千块钱,你的包包,我老胡根本就没有打开过。”

小太妹是有团伙的,因此,哪里会轻易放过眼前的这只‘猪’,所以,她也不依不饶的跟着扯开嗓门;“你没有打开我的包包,那我的包包里的一千块钱哪去了?难道是它们自己长了翅膀飞跑了?”

“那我怎么知道啊,这个问题,你不能问我老胡,要去问你的这一千块钱,问它们自个是怎么回事,怎么跟你玩捉迷藏——再说,我老胡也不是那种小偷小摸的人。”

“哼,你不是那种小偷小摸的人,那你是什么人?”

“说出来吓死你。”

“切,吓死我?——难道你是巡捕?或者是军爷?不过,看你这又胖又傻的样子,也不像。”

“我最后一次警告你,别说我老胡胖,更别说我老胡傻,明白了吗,我老胡要是胖,那刘得华也是胖了,我老胡要是傻,那人家大名鼎鼎的古龙和金庸也是傻了!~”胡咬金的情绪十分激动。

要知道,这死胖子最恨人家说他胖,更恨人家说他傻。

“切,就你,也跟刘得华比,而且还跟人家古龙和金庸比,你知道他们是干什么的吗?他们是作家,是专门写武侠小说的大作家!”

“没错!~”

一见小太妹把‘作家’和‘大作家’这几个字的音说得很重,胡咬金心里立刻嘚瑟起来。

写小说,这可不是一般的职业啊,而是备受人尊敬的无冕之王啊,哪怕是医生或者律师,也没有这种职业风光啊。

就在胡咬金沉浸在自己这无比风光的职业当中而颇感荣耀的时候,小太妹身后的几个同伙,终于按捺不住了。

这几个同伙自然也是小混混来的,其中有两个,杨风有点面熟,尤其是个子最高的那一个,杨风重生前在陈家桥街上混的时候,也见过不止一次两次。

这个个子最高的混混诨号叫‘猪尾巴’,他的身高超过了,这个年代,在南方这种地域,这种身高是非常显眼的。

只见他从小太妹的身后冲出来,冲到胡咬金的面前,然后用手指着胡咬金的鼻子,恶狠狠的威胁;“你他马的还不还这一千块钱?你要不还的话,老子今晚就干死你!~”

胡咬金的个子才一米六多,站在这个巨无霸的面前,显得矮了半截。

因此,当这个巨无霸朝小太妹身后冲到他面前的时候,他不禁往后退了几步。

但他很快稳住阵脚,然后也毫不示弱的回敬对方;“我老胡也最后一次回答你,我没有拿这个小搔货的一千块钱,我甚至连她的包包都没有打开过,我老胡是见她可怜,见她急上厕所的样子,才答应帮她背一下包包,否则,如果她不是这么三急,我老胡是压根都不会搭理她的,再说,我堂堂一个写小说的大作家,会干这种龌蹉的事情出来么?而且,我一本书的稿费是上百万上千万,就这么一千块钱,我会看在眼里么?切,真是羞辱我老胡,更是在羞辱整个小说家的队伍,羞辱了全世界的小说家……”

“???”

见胡咬金自称自己是个写小说的大作家,‘猪尾巴’一下懵了。

而小太妹,也瞠目结舌。

然后,难以置信的上下打量着这个自称为‘写小说的小说家’的傻胖子。

除此之外,她身后其他的几个同伙,也都用不敢相信的眼神打量着胡咬金。

见对方对自己的身份如此惊讶,胡咬金又得意了起来。

他自豪十足的抬起脸,睥睨着这几个在他眼里不值一提的小混混。

“看把你们这几个吓成这样——哼,就你们,也敢敲诈堂堂一个武侠作家,没出息的凡夫俗子~”

……

……

……

(ps;从明天起,本书正常更新,每天保底两章,分别是早上点钟之前,和中午点钟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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