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了问题的结症,赵律师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了,在离开之前,他向童博士进一步证实了某些细节,童伟向他保证,即使对昌达集团试验中心的技术开发有所帮助,也不会让新材料研究院的有关人员知道。
赵律师一行再次回到研究院科研处,跟上午接待他的那位工作人员见面后,他首先问道:“我能见一见你们的处长吗?”
“你是说想见我们科研处处长?有什么事可以直接跟我说呀!”工作人员不想答应赵律师的请求。
“恕我冒昧,作为一名普通工作人员,有些事我怕你决定不了。”老赵直言道。
“我就主管科研处的对外交流业务,什么事我决定不了?”这位工作人员对老赵的话不以为然。
“假如昌达集团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件事,你能应诉吗?再说,你又不是法人,也没有应诉资格呀!”老赵将了对方一军。
“这个----,我不可能应诉,不过昌达集团跟你说过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吗?”
“那就要看情况了,如果你们一意孤行,除了法律手段,也没有别的途径呀!当然,要是可以坐下来商量,事情也不一定非要闹到法庭上。所以,接下来的事情你定不了,我们必须跟新材料研究院的有关领导见面。”赵律师道。
“好吧,我去通告一声,你们稍等。”工作人员出去后,过了十多分钟才回来,他身后还跟着一位年近六十,头发有些花白稀疏的中年人,“姚处长,这三位是昌达集团派来的代表,赵律师,这位是我们科研处的姚处长。”进屋后,工作人员介绍道。
老赵等三人起身跟姚处长握手,“你们请坐。”老姚在招呼对方坐下的同时,自己拉把椅子在老赵等人的对面坐下来,“赵律师,能把你们的来意说明一下吗?”
“我们是昌达集团的委托代理人,这次前来新材料研究院,主要是想就昌达集团的专利遭举报一事,跟你们进行磋商。”
“委托代理人?难道说昌达集团主要领导不打算出面了?”
“他们事务繁忙,委托我们全权处理此事。”
“哦----,既然如此,你们打算怎么做?”
“首先,我们想知道新材料研究院举报的目的和依据是什么,只有弄清楚了事情的起因,才好决定怎么做。”赵律师道。
姚处长重复了前面那位工作人员大致相同的意思,“我们认为昌达集团申请专利那项技术,有新材料研究院的贡献,他们在专利署名上把我们排除在外,是不合适的。”
“但是根据我们的了解,新材料研究院对昌达集团有关废旧蓄电池回收处理技术的开发,没有任何贡献。”
老姚再次老调重弹,“没有新材料研究院跟昌达集团合作的蓄电池项目在先,他们不可能提出废旧蓄电池回收处理的创意,另外,我们的童博士对他们的技术开发工作给予了交流指导。有了这两方面原因,难道我们不该享有一部分专利所有权吗?”
“姚处长,如果这两方面原因属实的话,新材料研究院要求分享专利权是天经地义的,问题是经过我们的调查了解和分析,你说的这两方面原因都不成立,所以,昌达集团在专利署名问题是,没有做错什么。”赵律师道。
“这只是你们的单方面看法,我们的观点跟你正好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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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什么看法,最终还是要让事实说话。首先,新材料研究院认为没有你们跟昌达集团先前的合作项目,就不会有昌达集团后来的创意,我们认为这个观点站不住脚,因为昌达集团后来的创意,跟先前的合作项目在逻辑上没有任何关系。姚处长作为科研管理者,当然知道只有后续技术是先前技术的延伸或衍生,才符合你所说的逻辑关系,而昌达集团有关废旧蓄电池回收处理技术的创意,显然跟先前的合作项目不沾边。”
别看老姚是技术官僚,又有正高职称,但要论逻辑思维,他跟老赵这位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相比,还是要差不少。
“这----,”对这个问题,老姚找不到反驳的理由,只好牵强地说:“是我们新材料研究院把昌达集团领入蓄电池这个行业,他们的技术创意不能说跟我们没有一点关系。”
“姚处长,恕我直言,这样的逻辑有点太霸道了!按照你这说法,从事废纸回收的企业还应该给造纸厂上缴利润呢,但现实情况是这样吗?”
“我们的童博士跟他们进行过技术交流和指导,这一点是无法否认的吧?”老姚道。
“这只是一种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童博士亲自跟你们说过这件事吗?请问他怎么说的?”
“他是没有亲自说过,但他的同事跟我们谈到过这件事。”
“我也向童博士的团队成员了解过相关情况,但他们的说法不是这个意思,他们只看到童博士跟昌达集团实验中心的技术人员有过一些交流,具体说了些什么,他们并不知道。退一步讲,即使童博士跟昌达集团试验中心技术人员有过实质性交流,也不能成为新材料研究院想要分享专利权的理由,试想一下,假如童博士参加过一次全国学术会议,跟外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会上有过交流,难道其他单位取得的技术成果,也要分一部分给新材料研究院?”赵律师质问道。
其实,姚处长并非不懂这些道理,关键是秦副院长抓住这件事做文章,他这个当下属的只好硬着头皮,牵强附会地千方百计找理由。“赵律师,现在双方把各自的看法和观点都亮出来了,你们想怎么办呢?”
“很简单,请求新材料研究院撤回举报。”
“说实话,新材料研究院跟昌达集团还有合作关系,为这点事把关系闹僵确实不值得,我们其实无所谓,就怕秦副院长不同意。”老姚显得很为难。
“姚处长,这就是我们坚持要跟你见面的原因。我们知道如果直接找秦副院长,他肯定拒绝跟我们沟通,但这件事总得有个解决办法,所以,请你把我们的原则和观点带给秦副院长,希望他认清事实,不要因为以前的一些小事,让两家合作愉快的单位撕破脸皮。昌达集团全权委托我们事务所处理这件事,目的很明确,如果没有商量余地,那就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老赵道。
“我一定把你的意思向秦副院长转达,但我无法左右他的态度,最终什么结果,就不得而知了。”
“那就好。另外,我还想提醒一句,昌达集团希望在一个星期之内看到你们撤回举报的消息,如果超过一星期,新材料研究院将会收到法院传票,而且应诉地点在我们当地法院。”
赵律师一行回到昌达集团,他们把了解到的情况和跟对方的交涉结果向关云天做了汇报,“事情的始作俑者是他们那位秦副院长,跟童博士和他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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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丝毫关系,据说原因是那位副院长很讲排场,他最近几次来这里,特别是在你们那个合作项目的投产仪式上,昌达集团好像怠慢了人家,于是就跟你们找别扭。”
关云天轻蔑地一笑,“呵呵,不知不觉中,得罪大神了。某些体制内人士,真把自己当回事,走到哪里都得让别人敬着他,稍有一点不如意,就翻脸不认人,真不知道这些毛病是怎么惯出来的!”
“老秦幸好不是一把手,否则更难伺候。”
“不要理他。你们跟对方的交涉情况怎么样?”
“下面的处长也觉得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不值得,但他只能把我们的话转过去,其他无能为力,就看那位秦副院长的态度了。不过,该说的话我们都说了。”
“好,静观其变,看他们如何动作,大不了闹翻,蓄电池项目才刚开始合作,主动权在昌达集团手里,最终看谁难受。”关云天若无其事地说。
“离开新材料研究院之前,我们给对方留下几句话,让他们带给老秦,我说昌达集团希望在一个星期之内,听见新材料研究院撤回举报的消息,超过一星期,他们将会接到法院传票。”
“很好,再等一星期,如果不撤回举报,立即启动法律程序。”
赵律师一行离开后,新材料研究院科研处的姚处长马上来到秦副院长办公室,“他们走了。”
“走就走吧,没空搭理他们。”老秦头也不抬。
“可是秦院长,有几句话我得当你说说。”
“有什么话?说吧。”
“你觉得咱们这样做合适吗?”老姚忧心忡忡地说。
“你是说举报吗?有什么不合适的?他们要独享专利技术,那才不合适呢。”
“但是,经我了解,咱们新材料研究院确实跟人家的废旧蓄电池回收处理技术没啥关系,人家独享专利技术,有啥不合适的?”
老秦又把那两条理由重复一遍,“就凭这些,昌达集团就无权独享那项技术的专利权。”
“秦院长,咱们关起门来说话,你仔细分析一番,这些理由很牵强,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要想分享那项专利技术,恐怕没那么容易。”
“不容易?哼,拖着他,让争议一直存在下去,看他如何获得专利授权。”
“这个办法不一定管用啊!昌达集团已经把事情全权委托给律师事务所了,这次来的三个人都是律师,临走时对方给出了时间表,他们希望在一个星期之内听到咱们撤回举报的消息,超过一星期,就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姚处长道。
“法律途径?不就是打官司吗?他有律师,咱们也可以请律师嘛,没啥可怕的!”
“打官司当然不可怕,问题是上法庭肯定要惊动院长,到时候咱们怎么向院长解释?另外,就我掌握的情况来看,即使请律师,我认为新材料研究院胜算也不大,一旦输了官司,将何如收场?”
老秦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大不了撕破脸皮,否则还能怎么样?我就不信堂堂国家级大型研究单位,还在乎一家民营企业!”
老姚还算清醒,“秦院长,咱们跟昌达集团合作的蓄电池项目,才刚刚见到经济效益,如果因为某些小事对薄公堂,一旦双方撕破脸皮,你认为新材料研究院能得到什么便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