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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4章 他这辈子都不会放手(1 / 1)

“你怎么那么懂我?”沈迟挑眉。

“……”许朝暮干脆不开口了。

正好红灯换了绿灯,沈迟将车往家里开去。

这个决定是许朝暮想了一夜的,自从知道沈迟私底下替她做的那些事后,她知道,他爱她远比她想象中要多。

他也想天天见到小宝,所以……她决定让步。

过了几天,许朝暮就去锦城收拾了一下东西。在这儿住了整整一年,她还是感慨万千,有些舍不得。

这一次是她主动回到沈迟身边的,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他们都将是两个人去面对。

其实,若非知道宝宝还活着,她大概还下不了回他身边的决心。

既然总要给小宝找个爸爸,那就不如看看沈迟的表现吧……

离开相处一年的同事,她还是挺舍不得的,跟他们告别了很久才离开。还有小区的大爷大妈们,她跟他们已经很熟了,真得舍不得。

虽然这些大爷大妈也说过她的不是,但大多数时候他们对她都挺好的,她家没人的时候会帮她照顾发财。

“朝暮啊,这次去哪里?”有大妈问道。

“去C市。”

“C市好啊,大城市,有发展前途。”

“嗯,是啊。”许朝暮没有多说什么。

“有男朋友了吗?以后不能再给你介绍男朋友了,哈哈。”大妈笑了,“估计你也嫌我烦了。”

“没有,没有。”许朝暮摆摆手,笑道,“谢谢大妈给我介绍男朋友,可能是我跟他们没有什么缘分吧。我现在有男朋友了,他对我和小宝都挺好的,我去C市就是和他在一起。”

“那恭喜你了。”

“谢谢。”

许朝暮跟熟悉的人都一一道别后,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西园。

将门关上,她抱着发财,眼角还是情不自禁湿润了。

她打了一个电话给沈迟,鼻子一酸:“沈迟,我东西都收拾好了,忽然有点舍不得……”

许朝暮坐在家门口的楼梯上,回忆在这儿发生过的每一件事。

和巴黎比起来,这个地方更多的是平静和安逸,这儿有她最简单的一段时光。

“后悔了吗?”沈迟低声问道。

“不是……就是舍不得……”

“我懂。”沈迟抓住手机,“这样,你要真舍不得,我让人将那房子买下来。”

“这就不用了,我只是感慨一下,住了一年而已,也没有太多别的情绪。”

“嗯,没事,过几天就好了,毕竟有我在你身边,比什么都好,不是吗?”沈迟笑了笑。

“你能不自恋吗?”

“你对你老公怎么那么没有自信呢?快回来,我给你买了你爱吃的手工酸奶,荔枝味的。”

“你下班了吗?”许朝暮一听见吃的,立马从楼梯上站了起来。

发财也跟着摇了摇尾巴,还“汪汪汪”叫了几声。

发财对许朝暮这段时间的表现很不满,除夕夜出去一趟,结果大半个月都没回家,它就知道,又跟前夫厮混去了。

狗耳朵特别灵,它听到沈迟的声音就不高兴,许朝暮前夫好像不喜欢它,就知道宠那只大狗。

那只大狗有什么好,又不可爱,经常一声不吭的。

“等你回来我就下班了。”沈迟道。

“那你多买点酸奶,我要你亲自去买,不准偷懒哦。”

“好,好,亲自去买,你也快点回来。”

“嗯,我现在就回家。”

第一次,许朝暮将那个地方当作真正的家。

有一个爱自己的男人,还有一个萌萌的宝宝,这样的地方才是真正的家。

她不在乎荣华富贵,不在乎房子大小,她只在乎有没有自己在乎的人。

与心尖上的人在一起,此心安处即是吾乡。

手机那头的沈迟唇角上扬,勾出一抹甜蜜的弧度,心田都仿佛被阳光布满。

自从许朝暮重新答应跟他在一起后,他的心口似乎每天都洋溢着这种幸福,正因为这幸福太美好,所以……他这辈子都不会放手。

……

许朝暮刚回家,将发财安顿好,沈迟就回来了。

他今天没有加班,心情看上去也很不错,他的手上果然提了不少东西,大包小包的。

“你究竟买了多少酸奶?”许朝暮好奇地问。

“还有其他东西,拆开来看看。”沈迟将手提袋都丢给她。

许朝暮跟小孩子似的,高高兴兴将手提袋全部都放在桌上,一件一件拿出来看。

果然好多东西,不仅有吃的,还有花,还有一双漂亮的红色高跟鞋。

“鞋子好漂亮,你什么时候这么懂女人的品味了?”许朝暮拿起鞋子就试了试。

“我一向都很有品味。”沈迟换好拖鞋向她走来。

“嗯……大小正合适,有眼光。”许朝暮走了几步。

“买的时候还怕你不喜欢。”

“不过家里鞋子太多了,一天一双也穿不完啊。”

“没关系,那就一天一双换着穿。”

“你有没有给小宝买东西?”许朝暮压低声音道。

沈迟一怔,转而一笑,摊开手:“忘了……”

“那小宝会不高兴的。”许朝暮也摊手。

“我总是记不得家里多了一个人,总还觉得……就我们俩。”沈迟从身后搂住她的腰,用脸庞蹭着她的脸颊,“这么一想,这小家伙真得挺电灯泡的。”

“小家伙很记仇的好不好。”许朝暮道,“你小心他不理你。”

“你理我就好。”沈迟偏头,亲了她一口。

“别闹,等会儿佣人进来,看你尴尬不尴尬。”许朝暮别开她腰间的大手。

这个时候,发财从角落里溜达了出来,它脖子上的铃铛“叮叮叮”响个不停,还冲沈迟摇了摇尾巴。

虽然吧,它不喜欢许朝暮这个前夫,但没有这个前夫,它就没有牛肉味的狗粮吃。

如此一想,还是讨好他比较好。

“呜呜呜……”发财蹭了蹭沈迟的腿。

沈迟弯下腰将它拎了起来:“这小东西我也好久没见了。”

“你想它吗?”

“不想,丑兮兮的。”

“哪有,人家发财很可爱啊。”许朝暮冷哼一声,“它也是我的宝贝,你不准不喜欢它。”

“……”沈迟怨念地看了许朝暮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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