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你脸色真的很差……”季晓茹忧心忡忡地望着唐笑:“反正已经在医院了,要不去挂个号检查一下吧?”
“你忘了我自己就是医生了?”唐笑白着脸笑了笑说:“真有什么问题,我不会不知道的。你就放心吧。”
“我就是怕你不舒服却不说。”季晓茹见唐笑不舒服,自然也顾不上打电话投诉了。
挽着唐笑的胳膊,她一脸关切地说道:“既然你坚持不去看医生,那我扶你到旁边去休息一下吧?或者你先回去好不好?我送你回去,然后再过来,这里暂时有皮特守着,不会出什么问题的。”
“不行。”唐笑摇摇头,突如其来的胃部痉挛让她呼吸一滞,差点说不出话来,深吸了一口气,她忍痛说道:“皮特虽然是萌萌的男朋友,但到底还不是家人,我不能在这个时候让萌萌身边一个家人都没有。万一她醒了,发现只要皮特在,也许会伤心的。”
“唉,笑笑,你就是太善良了,怎么什么事儿都老想着别人,不想着自己呢?”
季晓茹叹气道。
“这和善良不善良没多大关系,身为家人,在她生病时守着她,本来就是理所应当的。”
唐笑在季晓茹的搀扶下慢慢坐下来,微微向前倾着身子,努力地让自己的呼吸平复下来。
“笑笑,你到底是哪里不舒服啊?告诉我好不好。”季晓茹在旁边简直急的团团转,可是唐笑什么都不说,她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
“给我一杯温水,好吗?”
唐笑柔声说道。
“啊……好,你等我,我马上就来!”
季晓茹总算是有事可做,连忙跑去找温水去了。
季晓茹走后,唐笑总算是能够伸手摁住胃部了。
一面垂着头咬着嘴唇极力忍耐,一面用另外一只手在包里摸索着,祈望着包里还能有胃药在。
她以前在医院时因为经常熬夜加班做手术,饮食又不规律,胃疼是常有的事,因此包包里面也常常装着备用的胃药。
可是自从辞职做家庭主妇后,她已经没有往包包里放药的习惯了。
做家庭主妇最大的好处大概是饮食规律吧,再加上成家精心搭配营养均衡的各种美食,她倒是很少胃痛了。
尽管心里明白包里找到胃药的希望不大,但唐笑还是暗暗期待着。
让她惊讶的是,摸索了几下之后,居然还真的摸到了一只小药瓶。
奇怪……她什么时候在这个包里放胃药了?
到了这一刻唐笑心中不免讶异,光是凭手感,她已经能感觉到这只药瓶不是她以前惯用的那种胃药的药瓶。
惊讶的情绪暂时让她忘记了疼痛,她侧过头看着从包包里摸出来的药瓶。
是一种很常见的进口胃药,虽然不是唐笑以前用的那种,但是这种药效更好,也更贵一些。
药瓶上还贴着一圈胶带。
唐笑将药瓶凑到眼前,看到了胶带上一行熟悉的小小的楷体字。
“注意身体,好好吃饭。”
其实成烈平时写字是颇为潇洒的行书,大概是为了让唐笑看清楚,所以才写了规规整整的楷体字。
即便如此,唐笑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
唐笑望着这一行字,先是笑,笑着笑着,鼻子又有点儿酸酸的。
这个人真是的……
他怎么知道她有一天会用上胃药?
明明不在她身边,却好像什么都能算到一样。
不仅贴心地准备了胃药,还在上面写字。
这家伙……生怕她不会被他感动到是不是?
唐笑吸了吸鼻子,伸手拭去了眼角的一点水渍。
这时,一道高大的身影出现在唐笑面前。
“嫂子,你怎么了?”
唐笑抬起头,看到皮特一脸担心地望着自己。
“我没事……”
唐笑笑了笑说:“联系上了吗?”
“嗯,已经联系上阿姨了,她说马上赶过来。”
皮特又看了看唐笑,问道:“嫂子,你脸色很不好,真的没事吗?”
“没事。”唐笑摇了摇头说:“就是有点儿胃疼,不过你看——”
朝皮特晃了晃手里的药瓶,唐笑露出粲然的微笑:“我有药,吃了药就好了。”
皮特看到药瓶上的字,也笑了:“烈子真是个暖男。”
“你也知道暖男这个词?”唐笑觉得很惊讶。
“当然了,萌萌总说让我做一个暖男,不能做一个像她二哥那样的……”
皮特止住话头,意识到背后说成烽的坏话不好,便挠头笑了笑。
唐笑了然地一笑,并没有追问下去。
“晓茹呢?怎么看见她人。”皮特问道。
“晓茹帮我去找温水去了。”唐笑回答道。
“噢……这种跑腿的事应该让我去的,嫂子。”皮特懊恼地说道,“身为绅士,我不该将这种琐事让给女士来做。”
唐笑又忍不住掩唇一笑:“你已经足够绅士了,皮特。”
从看到包包里成烈留下的药瓶开始,唐笑心情就愉快了不少,胃疼都似乎减轻了。
正说着,晓茹用一次性杯子端着一杯热水跑来了。
“笑笑,水来了。你还好吧?不要紧吧?”
季晓茹将水递到唐笑口水,喘着气紧张地问道。
这一看就是一路小跑来的,杯子里的水还是温热的,而季晓茹这么急冲冲地一路小跑过来,里面的水还能不洒,必然需要两只手小心翼翼地捧着了。
“晓茹,你这个傻子,你的手……不烫吗?”
唐笑将水放到旁边的凳子上,心疼地捉起季晓茹被水烫红的手说道。
“我没事啊,真的。”季晓茹咧嘴傻笑着,“倒是你,好些了吗?水要趁热喝,不然一会儿就冷了。”
“嗯,我好多了。”
唐笑点点头,从药瓶中倒了两粒药在手心,就着季晓茹端来的温水咽了下去。
“原来是胃疼……笑笑,这么严重的事你刚刚怎么不告诉我?”
“哪里严重了。”唐笑淡定地说:“你看,我已经没事了,而且,大部分人都有胃病,这很正常的啊。”
“胃病不注意就会越来越严重,亏你还是医生呢!”季晓茹板着脸教育唐笑:“以后饮食方面要多注意一点了,不行……我得盯着你,以后辣的冰的都不准你吃了。”
“晓茹……你放过我吧,不能吃辣很痛苦的……”唐笑笑着求饶。
“不行,在这件事上你得听我的。”晓茹态度很坚决。
皮特在一旁看着,不住感慨:“你们感情真好,真让人羡慕……”
“那当然了。我和笑笑的感情一万年不会变——拉过勾的。”季晓茹在唐笑身边坐下来,搂着唐笑的肩膀说道。
“嗯,一万年不变。”唐笑也笑着说道。
两人相视一笑。
皮特正打算说什么,走廊上传来了“笃笃”的高跟鞋声响。
三人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过去,只见谢家老大谢琳琅挽着成母的胳膊,朝这边姗姗而来。
谢琳琅还是老样子——
虽说造型不同,但是一如既往的艳丽张扬。
她的那种美,甚至比谢玲珑更加的锋芒毕露。
她个子很高,骨架也不属于亚洲女性的那种纤细,而更接近于欧美女性。
她的头发剪成了很短的短发,别在耳后,完美地衬托出削瘦的脸型。
发色是接近于银色的浅金色,耳边戴着硕大的鸽子蛋复古耳环,在走廊的光线中粲然夺目。
那棱角分明到几乎有些锋利的嘴唇涂成了今年最流行的枫叶色,显得气场尤为强大。
谢琳琅大概是不喜欢在化妆时涂腮红的,因此她的脸上看上去没什么血色,是一种中世纪贵族式的苍白。
这种苍白到几乎透出血管的蓝色的肤色很适合她,使她看起来清冷而又禁欲感十足。
她那颀长的身躯包裹在及踝的咖啡棕羊毛针织长裙内,外面是一件灰绿色的军装大衣,脚上踩着一双平底的小羊皮短靴。
唐笑和季晓茹看着这个女人,以同为女性的眼光来客观评价,她们无论是谁,都无法否认谢琳琅确实很美,并且浑身上下充斥着她那个阶层特有的傲慢矜持的气场。
唐笑突然想到最近在微博上看到的不少关于女性如果打扮才能讨未来婆婆喜欢的建议帖。
基本上,以大众审美来看,穿着浅色系衣服,化着自然的妆容,嘴巴上再涂一层珊瑚红色的亚光口红,长发柔顺地披在脑后,脚上穿着跟高不超过五厘米的真皮皮鞋,笑容甜美而乖巧,才是最符合标准的。
在看那些帖子的时候,唐笑脑海中浮现的形象是任菲琳。
是的没错,任菲琳平时的打扮,完全就是大众眼中的标准“好媳妇”形象。
她几乎从未出过错,若是把任菲琳的全身照放上去,几乎可以作为一模板了。
可是谢琳琅呢?
谢琳琅似乎完全不在意那些——
未来婆婆喜欢自己是一副什么打扮,她根本不care。
她只需要做自己。
她现在的打扮,无论是那一头浅金色的短发,还是气质硬朗的衣着,基本都不符合婆婆们的标准。
但那又如何呢?
她谢琳琅,就是谢琳琅。
她美得如此凌厉,又如此让人艳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