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的知府大人,在看到谢琅命人送来的信件时,被信中的内容吓得汗流浃背。
随后他赶忙在下属的官僚中,左右挑选,最终选出了一个满意的,千叮咛万嘱咐,让他去阳关县赴任。
同时也对其他的县令好是一番耳提面令,陛下现在正在微服私访中,可千万别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不然他们的下场就和郭义一样,性命不保,还要牵累家人。
随后的一路倒是安静许多,没有再遇到一些影响心情的事情。
前后大概在晃荡了近两个月的时间,才终于离开大周的地盘,进入了南离地界。
当夜,一行人在南离边境的一座府城中下榻。
“这南离还真不如大周。”谢琅看着眼前的一幕,连连摇头啧声,“虽说除了盛京,大周其他的地方不见得就比这里好,可至少老百姓的日子过得比这地方的人舒坦。”
“这都是最正常不过的了,南离地域极广,有大周十几倍还要多,想要管辖这么大的一片国土,很难做到大周那种情况。再说也不是谁家的帝王会如同陛下这般杀伐果决,法不责众,大概只有在大周是不适用的。”
谢琅趴在窗户上,面前的方桌上摆着并不是很好的饭菜,当然因为是边境,价格倒是不怎么贵,可也绝对不便宜。
他们做的位置,是酒楼前门二层的方向,此时酒楼门前正有一个瘸腿的老汉,领着一对小孩子在乞讨。
两个小孩子全身黑乎乎的,衣服也是破烂零散,打补丁的地方不是用的布料,看上去好像是麻袋。
此时那老汉正架着一根木棍,撑着那条瘸腿,端着一只破旧的碗,想门口的店小二祈求一些吃的。
“大周还有乞丐吗?”谢琅瞧着那乞讨三人组,“还是咱们所经之处,都没当地官府给管制驱散了。”
“想来是没有什么乞丐的,毕竟大周家家户户都耕地,之前户籍重新划分,只要有点力气的,谁愿意去乞讨。若是真的有,恐怕也是那种好吃懒做的。”周钰比起谢琅更加的了解大周风俗民情。
“滚开,臭要饭的。”酒楼里走出两个喝的醉醺醺的汉子,看到这三人组,哪怕对方隔着他们有三五步远,可依旧上前,抬起腿,将那老乞儿一脚踹翻在地。
两个小孩子见状,赶忙上前吃力的将老者搀扶起来,之后缩在老者身后,怯怯的看着那俩人。
大概就是吃饱了撑的,踹了一脚,那俩人随即哈哈大笑,扬长而去。
店伙计同样嫌弃的看着那三人,虽然没有动手,却也不耐烦的驱赶着三人。
手里的扫把扬起的灰尘吹到他们身上,三人也不躲。
可能是那俩孩子真的是饿坏了,不然遇到这种情况,老乞儿应该是要换个地方乞讨的。
同时,在距离酒楼不远处的斜对面,大概二十几米的位置,也有几个乞丐扎堆坐在那里晒太阳,各自面前也都放着一只碗。
“吃饱了吗?”谢琅问道。
她是不想吃了,这里的饭菜口味不合她心意,连玲珑的手艺都不如。
或许只是单纯的吃不惯,毕竟现在正值中午,正是用午饭的时间,酒楼里的客人还是很多的。
周钰点点头,“臣已经吃饱了。”
他其实什么饭菜都能吃,当然忌口的地方也不少。
用快起夹起一筷子笋片,然后伸到窗户外面。
筷子松开,那笋片就笔直的落下去。
下面的其中一个孩子低头看了一眼,发现居然是吃的,赶忙弯腰一把捡起来,塞到旁边的同伴嘴里,然后扬起乌漆嘛黑的小脸,一下子就瞧见了谢琅。
小家伙拽了拽老乞儿的衣襟,抬手指了指上面。
谢琅慵懒的趴在窗户上,“你们三个人上来吧,我请你们吃饭。”
“……”老汉傻站了好一会儿,才赶忙点头,然后在店伙计那诡异的眼神里,带着两个孩子来到二楼。
店伙计哪里能让他们就这样上楼找人,可既然是客人要求的,他也没办法赶走,只能在前面给他们带路。
来到包厢里,谢琅招呼他们坐下吃饭,之后让琥珀结账,他们一行人离开了。
临走时交代店小二,等他们吃饭自会离开,不可赶人。
至于他们走后,店伙计是否会把人赶走,这就不是谢琅能左右得了了。
她还真不是心存怜悯,主要是这三人组恰逢其会,饭菜剩下指不定也会被酒楼给倒掉,还不如便宜了这三个人。
边境太过荒僻,他们也没打算在这里多留,两日后,马车再次出发。
可惜个倒霉催的,就在当天下午,他们途径一处官道的时候,居然遇到了山贼。
一般像这种山贼,当地官府都会发悬赏。
他们这一路,虽说带的银钱不愁,可谁还嫌钱多不成?
就算是带了不少钱,可是若铺张起来,花的还是很快的,不如现在提早做打算,用他们的人头,换上一笔银子。
或许也就几十两,多了的话上百两,也够他们奢侈好些日子了。
“你们是哪个山头的?”马昭坐在驾辕上,眼里闪着星星,面前的人可都是银子呐。
对方一把将大铁锤抡到肩膀上,大跨步上前走了几步,“哟呵,怎么,碰到同行了?”
马昭赶忙摆摆手,“不不不,我可做不来山贼的行当,就是想问问你们是哪个山头的,毕竟我得掂量掂量你们值多少赏钱不是?”
山贼头目一听,楞过之后,就仰头大笑。
“哈哈哈,好,今儿老子就让你们死的明明白白的,老子我是清风寨三当家,识相的,就把财物和娘们留下,老子可以放你们俩一条生路,不然,别怪老子的锤头锤爆你们的脑袋。”
“啧啧啧!”孙铭摇摇头,“我们俩大男人留下。”
“……呸,老子要你们大男人干啥?”清风寨三当家一脸嫌弃,“老子可不好那口。”
马昭这边翻看着悬赏,“清风寨共有四位当家,大当家赏金二百两,其他三个都是一百五十两,面前这人可就是一百五十两银子呐,够咱们小姐玩上一俩月了。”
这还只是适当的玩。
再疯狂下,一百五十两想要花完,那可是轻轻松松的。
“四个人加起来就是六百多两银子呢,可惜就来这么一个。”孙铭语气中带着惋惜。
马昭拍拍他的肩膀,“行了,蚊子再小也是肉,待会儿摘了他的脑袋,我就起码去府城换银子,你带着小姐先慢慢往前走。”
“行!”
清风寨三当家将他们的对话听得那是一清二楚,越听胸口的火气越大。
怎么着,老子这“清风寨三当家”的名头就那么没分量?
你们非但不害怕,反倒是先惦记起他的赏金来了?
能打不过他吗?
“呔,你们这是不把老子放在眼里,老子宰了你们。”
说罢,那三当家大手一挥,后面的十几号山贼一拥而上。
马昭与孙铭也拔出塞到驾辕座椅下面的刀,飞身而上。
之前在大周境内,随身的佩刀自然挂在腰间,可进了南离地界,就不能那么明目张胆了,虽说他们倒是不害怕,只是为了省掉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马昭去对付那三当家,孙铭则是在这边应付十几个山贼。
他发现那三当家的功夫不咋地,却架不住有一身的蛮力,一锤子下来,撞击到马昭的佩刀上,就能溅起阵阵的火花,瞧着似乎一时之间也拿不下对方的人头。
不过孙铭也不在意,只因为马昭瞧着游刃有余,反倒是三当家拿着那重量不俗的大铁锤,动作有些笨拙。
天下武功,无坚不破,唯快不破。
只要马昭躲得快,那大铁锤就别想近他的身。
谢琅这边撩开车帘,看到外面的战斗,那所谓的三当家在马昭灵活飘逸的身手中,已然开始喘息起来,反倒是马昭,腾转挪移,却还是气息未变。
“瞎玩什么呢?给你们加点料。”谢琅招呼未来,“给他们来一首振奋的。”
“好嘞!”未来挥舞着小裙子,然后简短不到两秒钟的搜索,就从海量的种挑出一首,“走你。”
瞬间,一股令人振奋的磅礴音乐从马车内骤然响起,然后马昭与孙铭突然跟打了鸡血似的,荷尔蒙瞬间爆表。
至于那些山贼,被这诡异的音乐吓得全身一哆嗦。
“噗呲!”
马昭的刀砍了过去。
“……”
场面陷入了诡异的寂静,除了那还在盘旋的音乐声。
谢琅见到这一幕,让未来停了下来。
小丫头撅撅嘴,“也太快了吧?还没进入正题呢。”
“嗯,你吓到他们了。”谢琅瞧见那余下的山贼做鸟兽散,也没让孙铭两人去追缴。
马昭拎着那三当家的人头上前,“陛下,末将先去府城换取赏金?”
“去吧!”谢琅点点头,“一百五十两,咱们入乡随俗,给人家打点一下。”
倒不是害怕,只是这一路就是游山玩水的,能避免的麻烦,还是别主动招惹上来。
真要那样的,她这一行的目的也就不存在了。
“是!”
“这一路山贼应该不少。”周钰道。
“正常的。”谢琅点点头,“任何时代总有其阴暗面,有些人是被逼得,有的纯粹就是想作恶。”
马昭这边,驱马返回州府,然后拎着那三当家的头就去了知府衙门,沿途的百姓看到,纷纷大惊失色,。
“哎哎哎,你这是干啥?”府衙前,一府兵见状,赶忙上前来制止,“这是怎么回事?”
“这位兄弟,我是来兑换赏金的。”马昭将手中关于清风寨三当家的那张悬赏令抖开,举到对方面前。
对方也不能让马昭就拎着对方的头站在府门前,对照了一下,将人带进知府衙门里。
前后约么两刻钟后,马昭就带着一个钱袋子从里面出来,原本是一百五十两,现在只剩下一百三十辆,其中给了那两个管事每人十两银子。
对方舒坦了,自己这边走的自然轻松。
离开府衙,马昭策马飞奔出城,他还得去追赶陛下的马车呢。
几日后,他们来到了一座府城,比起边境的府城,这里似乎要更加的繁荣一些。
“陛下,这就是恒城,恒城是南离大皇子的封地,百姓的生活先不提,这位恒王很懂得享受,恒城这些年也在他的带领下,建成了一座距离边境最繁荣的府城,倒是值得游玩一番。”
“好的话,可以多住些日子。”谢琅知道南离宣帝有十几个儿子,其中还有那么三五个不够年纪无法封王的,前面的除了太子,全部都分封,并且封王后就得赶往封地,不得在京中滞留。
“恒城中恒河上的画舫,是当地的一绝,里面的歌舞伎都是卖艺不卖身,不论是舞姿还是歌喉,都算得上南离数一数二的,即便处于边境,可即便是南离其他州府的文人雅士也愿意来这里欣赏游玩。”
谢琅难得来了兴致,她还没有上过画舫呢。
“找地方下榻,晚上咱们就去画舫上看看。”
“是!”
一进恒城,那遍布在街头巷尾的百姓映入眼帘,比起之前的府城的确是繁荣太多,两边精美的房舍鳞次栉比,叫卖声更是不绝于耳,同时车马交错,游人交织,很有一种小江南的感觉。
他们问询了当地的百姓,在临江的位置找了一家客栈,租下了一间独门独院的客舍,出门就能看到波光粼粼的恒河。
如今还是白天,恒河边上听着很多的画舫,河边上现在倒是有不少的渔船。
这也算是分时间劳作,白日里是渔民的,晚上则是供应那些画舫。
恒河两边,大多都是歌楼舞榭,茶楼酒馆,这让谢琅似乎找到了一些十里秦淮的感觉。
当然她看到的秦淮两岸景观与现在所领略的风情是不同的,毕竟她也没那个能力重回明清时代的秦淮,领略那盛名远扬的秦淮八艳的风采。
袭月楼,是恒城最负名声的歌楼,而停泊在恒河边上的十条画舫,就是袭月楼里最顶尖的十名歌舞伎所拥有,想要上他们的画舫,皆是权贵之辈,当然也有一些久负盛名的文人雅士,才能做得他们的入幕之宾。
既然来到了这里,谢琅肯定是要好好的游玩一番的。
有钱难买我乐意嘛。
当天下午,谢琅在房间里小憩,马昭就和琥珀一起往袭月楼去了。
想要上画舫,自然就得先去定下来。
这些歌舞伎都是晚上营业,白天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如此日夜颠倒,昼伏夜出的,也难怪这里的女子都活不长,散落于美好的年岁。
来到袭月楼,店里此时已经有人在喝花酒了,如今还在中间的大圆台上跳舞的,基本都是楼里的其他姑娘,排名前十的肯定不会在这个时间出门迎客的,这也是楼里的规矩。
其实开门做生意的,作为的规矩,在真正的权贵面前都是假的。
可袭月楼不同,恒王也是这楼子的“股东”,背后的老板,几乎每年都要给恒王一大笔孝敬,因此几乎没人敢来这里胡闹,也就保障了楼里的太平日子。
若是恒王过来,不需要楼里的妈妈多说什么,那十位歌舞名妓也不会矫情的,落在这种地方,傲气一文不值。
“哟,客观,来楼里听曲儿吗?里面请。”
马昭给跑堂一颗银豆子,“我们家小姐晚上想租一条画舫,楼里的管事可在?”
“在,两位请跟小的这边走。”店伙计将银豆子塞到衣袖里,只凭借这一颗银豆子,就知道对方的主子必然不俗。
毕竟一般人即便是有钱,也没那个闲工夫将银子制成这种豆子形状,要么是铜钱,要么就是寻常的碎银,除非真的是雅致到了一定程度,才会想到这种打赏的方式。
而雅致还有钱财的,基本上都是非富即贵的,这个富也绝非是那种土富或者是暴发户,而是有一定底蕴的阔绰。
跑堂将他们俩带到一个房间门前,对站在门外的龟奴赔笑道“这二位想要见花妈妈。”
对方看到马昭和琥珀的穿着打扮,点点头,敲了敲门。
很快里面就传来了一个嗓音略尖的声音。
龟奴推开门,请他们二人进去。
“妈妈,有人来想要租画舫。”
花妈妈是袭月楼明面上的管事,已经在这里打理袭月楼快三十年了,年轻的时候也算是袭月楼里的顶尖歌舞伎,可是岁月不饶人,到了岁数就被更年轻出彩的姑娘取代,她的名声大不如前。
之后就逐渐的退居到了幕后,熬到了现在的位置。
现在的花妈妈,看模样已经有五十多岁了,穿着打扮却也富贵,穿金戴银的,脸上的粉更是涂抹了好几层,可照旧遮不住那被岁月浸染的皱纹。
开门迎客,花妈妈自然不会怠慢对方。
“哎哟,真是不好意思,十条画舫今儿已经全部被人订满了,两位是否要换一家?”
琥珀口舌自来是比较凌厉的,“花妈妈,我们家小姐对袭月楼早有耳闻,尤其是听说袭月楼里的十位歌舞伎更是名冠恒城,今日途径袭月楼,自然是要一睹袭月楼的风采的,花妈妈这是连送上门的生意都要往外推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