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地上的不是行尸,而是假扮成行尸的秋生,大晚上不回家,躺在棺材里装死人,只为了吓唬文才一下。
秋生的姑妈在集市大街上开了一家胭脂水粉店,他见闻习染学会了化妆,扮僵尸的时候就跟真的一样。
文才被他吓个半死,四目道人的客户也被惊到了,黄纸落地,追逐活人生气满屋乱窜。
两个孽徒整天坑师父,九叔能活到现在还没气死,足见他道心之坚定。
“师父,是我啊……”
秋生龇牙咧嘴从地上爬起来,一个健步躲在九叔身后:“师父,不知怎么搞的,师叔的顾客突然动了,好奇怪。”
他挨了三下没有伤筋动骨,不是因为抗揍,而是廖文杰三人根本没用力。
是人是鬼,是死是活,气息差别明显,化妆也没用。九叔和四目一眼就看出‘行尸’是人,故而点到为止,没怎么太用力。
廖文杰也看出来了,本想收手,见九叔和四目没停,便掌心稍稍收力,照直拍了下去。
没办法,初来乍到得入乡随俗,不合群会被人家排斥。
“臭小子,成天给我惹麻烦。”
九叔训斥秋生一句,抬脚踹向前方的行尸,这脚势大力沉,直接将挺直的行尸踹得腾空而起。
“师兄,脚下留情,他们都是我的客户。”
四目看得直抽凉气,唯恐九叔把行尸打坏,到了地头不好向雇主交代。
“废话少说,先把他们定住!”
九叔脚踏天罡,抬手之间飞快结下法印,竖起中食二指,咬破指尖,点在行尸印堂,也就是两眉之间。
印堂穴于人而言是上丹田,守住此穴可宁心安神,于僵尸而言,此处乃最后一口生气贯通之处,一旦被镇压,僵尸就不能动了。
行尸就更简单了,会跳会动的尸体而已,以血为引即可将其降服。
嘭!嘭!嘭!
灵堂内,九叔一拳一脚打得行尸不成人形,而后补上一指将其定住。
四目赶紧咬破指尖,赶在九叔之前收人头,坏一两个问题不大,坏了他解释不清,搞不好这单还得贴钱。
两人一个打一个抢,很快便将所有行尸定住。
廖文杰没有参与,这招以血为引镇压尸气的道术,三人坐而论道的时候,九叔就曾讲过。按理说,行尸危险性不大,这时候是最好的实战机会,但他还是故意错过了。
怕疼!
咬破手指不仅疼,洗个脸都不方便,为了区区几具行尸根本不值当。况且,九叔和四目都不够分,他就不抢风头了。
“师兄,干嘛下手这么狠,骨头都被你打折了。”
四目挨个检查行尸,重新贴上黄符:“幸好没打断腿,不然走路都成问题。”
“这群东西没人性的,不下重手,被他们咬了怎么办?”
“你那么厉害,咬两口又能怎样……”
四目嘀嘀咕咕,九叔就当没听见,拉过两个顽劣徒弟一顿臭骂:“好好的人不做,非要扮僵尸……一天到晚不安生,我迟早被你们气死……”
“又开始了,这顿训不知要讲到什么时候,算了,我不等他了。”
四目拿起门后的长幡,换上道袍,对廖文杰说道:“阿杰,夜黑风高正是良辰,我要带客户上路了。今天谈得很过瘾,你别急着走,先在义庄住段时间,我过几天就回来,到时大家接着聊。”
“没问题。”
廖文杰正有此意,顺势点头答应。
“够意思,要是路上遇到狼,我帮你逮一头回来。”
说完,四目晃了晃手里的法铃,招呼一众行尸离开义庄。
黑夜茫茫,一排影子在月光下晃动,伴随铃声逐渐远离义庄。
……
天明,庭院。
廖文杰用昨晚的剩饭剩菜喂二黑,见其护食时龇牙咧嘴,还不摇尾巴感恩,就知道这头白眼狼养不熟,准备尽快处理掉。
原先,他担心自己人生地不熟,准备拿二黑换第一桶金,谁知昨晚在九叔身上捞了一笔,钱包立即富裕起来。
现在大鱼大肉连吃三个月不是问题,二黑这点蚊子肉等同鸡肋,他已经看不上了。
“要不,卖给九叔?”
廖文杰眉头一皱,不是他逮着一个人坑,而是发自内心为九叔考虑。
义庄这种地方,万一闹贼丢了尸体,怎么向雇主解释,传出去岂不坏了名声。
不如养条狗,越凶越好!
“阿杰,有人请我喝茶,你去不去?”
说什么来什么,九叔带着文才出现,两人一身漂亮衣服,打扮得跟相亲似的。
“喝茶……”
廖文杰想了想,挑眉道:“是喝茶还是谈生意?”
“杰哥,镇里最有钱的任老爷请师父喝茶,前段时间他就找过师父,想给自己父亲迁坟,今天是第二次了,肯定还是为了这件事。”文才说道。
任老爷。
难道是那位很有名的,又双叒叕尸变的任老爷?
廖文杰暗暗点头,转而道:“九叔,你院子里有鸡有羊,唯独缺条看家护院的忠犬,二黑神勇威武,半卖半送给你了。”
“杰哥,二黑是狼不是狗。”
“野生的狗就是狼,家养的狼就是狗,一个意思,九叔你觉得呢?”
我觉得不妥。
九叔摇摇头:“羊和狼不能放同一个圈子,这条忠犬我养不起,如果你觉得养着麻烦,集市上有肉摊,价格合适就卖了吧。”
九叔劝廖文杰上街,一方面是担心家里的牲畜被狼祸害,必要时候连鸡血都找不到。另一方面,任老爷选的是洋茶馆,省城很流行的那种,他没喝过洋茶,担心出洋相。
带上廖文杰就不一样了,毕竟是留过学的富家子弟,还会说洋文,肯定没少喝洋茶。
……
集市上,九叔介绍了一个认识的肉铺老板,因对方杀熟,廖文杰直接回绝,在街上溜达了起来。
修道之人应当远离世俗,断了红尘执念方可反本溯源,哪怕入世也是为了出世。
可廖文杰觉得世俗挺好的,尤其是任家庄的集市,没有现代化都市的喧嚣,他看什么都新鲜,越逛越有感觉。
九叔跟着廖文杰走了一会儿,发现已经迟到,好面子不肯说实话,给廖文杰指明地点,带上文才先走一步。
等廖文杰到达洋茶馆的时候,九叔、文才面前各放着一杯咖啡,任老爷没看见,但有一个身穿粉色洋装的富家小姐。
她是任老爷的女儿任婷婷,人如其名,花季年华,亭亭玉立。就是洋装过于成熟,和她的青春气不搭,有点牵强附会。
廖文杰觉得不靠谱,文才却不这么认为,珍珠项链又白又大颗,看得他一脸猪哥相,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任婷婷心头恼火,想整文才一把,见师徒二人不会喝咖啡,好心给他们打了个样。
一口咖啡,一口牛奶,仰头往嘴里加了勺糖,摇晃均匀,咽下之前还吐了个泡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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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叔感慨洋人脑子有病,发明出这么古怪的喝茶方式,也没有多想。
“九叔、文才,我来晚了。”
“阿杰,你来得刚好,帮你点了一杯咖啡。”
九叔指了指自己旁边,两个空着的椅子,一个是任老爷,一个是留给他的。
“不是吧,这个点喝咖啡……我更想喝果汁。”
廖文杰一屁股坐下,察觉到任婷婷好奇的目光,抬头微微一笑。
和很多少年少女一样,廖文杰抬头的瞬间,任婷婷低头避开视线,数起了地上的蚂蚁。
“咦,这位小兄弟也是九叔你的徒弟?”
任老爷笑呵呵走来,见到廖文杰当即眼前一亮,暗道好俊俏的后生仔。
任老爷,任发,名字寓意明显,可惜他当家以来,家族生意一年不如一年。最近他另辟蹊径,急着给老父亲迁坟,指望换风水改变窘境。
“任老爷误会了,阿杰他……”
介绍完毕,任发让九叔赶紧喝咖啡,凉了就不好喝了。
九叔闻言淡然一笑,刚学到上乘的喝咖啡技巧,此刻丝毫不虚,端起杯子便要漱口。
“九叔,真人不露相,原来你也会喝咖啡啊。”
廖文杰按住九叔的手腕,说话间,文才有样学样,照着任婷婷的流程,将咖啡当成漱口水饮下。
“这……”
任发看得忍俊不禁,碍于九叔的面子,夸奖道:“第一次见人这么喝咖啡,挺有意思,改天我也试试。”
文才傻眼,九叔端杯的手缓缓放下,严肃道:“阿杰,你出国留过学,尝尝这杯咖啡怎么样。”
“哦,阿杰还留过学?”
任发追问道:“去的哪个国家,学得什么呀?”
“霓虹和欧洲那边都待过,学得是机械工程,这是一门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吧啦吧啦……开发、设计……吧啦吧啦……理论和实际结合的应用学科。”
廖文杰本想说机电一体化,可一想这年头还没有自动化,决定装逼稳妥一点。
“啊……原来是这样,阿杰真厉害!”
“是啊,后生可畏。”
任婷婷和文才听得一头雾水,九叔和任发则连连点头,机车工程嘛,懂,他们经常听人说。
“九叔,正式喝咖啡的第一步,应该先来一口冰水,既能清洁口腔,也能帮助味蕾提神,这家咖啡店没有提供冰水,服务很不到位。”
廖文杰晃动咖啡匙,讲起喝咖啡的技巧,他以前专门学过。
逼气淡于无形,胜在无声,对撩妹很有用处。
“用嘴吹咖啡不文雅,搅拌时咖啡匙碰壁,或者用咖啡匙舀咖啡喝也不文雅,擅自给人加糖加奶更不文雅。”
“阿杰,怎么规矩这么多?”
“一株咖啡树要种五年才会结果,再加上采集、烘焙、调制等程序,端上桌十分不易,规矩自然就多了。”
廖文杰说道:“第一口应该先尝纯咖啡,不要急于咽下……加糖再喝一口,最后加奶……”
“至于咖啡热的时候好喝,也不尽然,品质优良的咖啡,冷了之后除了香味减少,口感不差分毫,甚至更好,这杯嘛……”
他喝了一口,微微摇头:“只能说大家趁热喝,别要求太高。”
虽然他话是这么说,但桌上几人都没动,不敢动,生怕在行家面前出丑。
“对了,九叔,这家咖啡馆不咋地,除了咖啡品质一般,服务不到位,装杯也不合理。”
廖文杰点评道:“满满一杯看似实惠,实则引人失兴,牛奶量很足,但不懂的人加多了会觉得反胃,可见老板只是挂个洋茶馆的名头,糊弄人骗钱罢了。”
任发文言面露尴尬,他就是廖文杰口中的骗钱老板,但他不说。
“九叔,你怎么不喝?”
“太麻烦了。”
“是挺麻烦的,所以意思一下就行,这里十个人有十个在装模作样,不用在乎他们怎么看。”
廖文杰给九叔杯中加糖加奶:“一口闷,就当在喝茶,以后再来记得点果汁……算了,也不是什么好地方,下次别来了。”
“嗯。”
九叔点点头,他觉得廖文杰说得很有道理,下次不来了。
“任老爷、任小姐,你们也请。”
廖文杰没有拆穿任婷婷之前的小动作,初学者才会用恶作剧吸引女孩子的注意力,成熟男性都知道,做人留一线,微信好相见。
考虑到这年头没微信,只能争取苞米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