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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 倍有颜面(1 / 1)

“你有改过之心,老夫心中甚慰!回去之后也不可荒废学业,即便不能科举,多读书总是好的。今日之事,都是误会,等你哪日想进学了,再来私塾。”

鞠柏鸣可不管杜淳枫父子怎么想的,反正阻止杜尘澜读书的目的是达到了。这府城之中,几家私塾他都认识,为防闲言碎语,基本不可能再接纳杜尘澜。

因此,他也就大度一回,不与对方计较了。

“小侄可不要灰心,天道酬勤,你天资聪颖,总能找到机会的。老夫可是很看好你,你夫子说得对,可不能荒废学业!”

陈述意也拍了拍杜尘澜的肩膀,微笑着鼓励道。

“多谢陈伯伯鼓励,侄儿回去之后,一定更加努力上进!”杜尘澜之前一直叫陈夫子,只是他与陈夫子商议过此事,因此现在变了称呼倒也没什么不妥。

“夫子,学生不在的时候,您一定要少生气、少操心,仔细自个儿的身子。日后等学生回来之时,希望夫子一如现在这般精神抖擞,身子硬朗!”

杜尘澜向着鞠柏鸣又行了一礼,这话是说给身后的学生们听的。反正他不是被赶出私塾的,日后可能还回来哦!

鞠柏鸣觉得今儿生的气比一个月的都多,这话什么意思?是在诅咒他?可他偏偏挑不出言语中的毛病,旁人只会以为人家一片好心,你不领情就算了,难道还要责骂?

“嗯!你日后,好自为之吧!”一想到此子日后不会再来私塾,鞠柏鸣的心气儿终于顺了些。只接了一句,算是全了面子情!

日后还想来私塾?哼!出去容易,进来就难了!

杜尘澜命洗月将书箱拿好,之后又回到书舍中,朝着众人行了一礼,“诸位师兄!师弟我要暂时离开一段时日,等过段时日,再来私塾与大家共同探讨学问。入私塾以来,承蒙大家照顾,多谢!”

这些学生们不禁脸上有些烧,他们可从来没照顾过这位小师弟,通常都是无视的。除去之前不在私塾的日子,杜尘澜进学已经有两个多月,这段时日,他们甚至没有和他说过一句话。

杜尘澜说完也不等众人反应,就出了书舍。

刚出私塾的大门,陈夫子就回头看了杜尘澜一眼,朝他摇头失笑道:“你倒是算得准!”

“小澜!”杜尘澜刚要回话,就听见私塾内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

“吴师兄!”杜尘澜见是吴秋香,连忙转身迎了上去。

“你要离开私塾了?”吴秋香脸上满是焦急之色,夫子不也承认是误会了吗?为何师弟还要离开?

“嗯!师兄,日后若是有事,就去那处宅子叫顾二带话给我。”杜尘澜看着这位吴师兄,知道他这是真心待自己的。

吴秋香一脸的伤心失落和惋惜,“没想到连你也要走了,那你日后不读书了吗?你资质这么好,不读书实在太可惜了。”

“读书怎么可能放弃?”杜尘澜抿嘴一笑,接着将吴秋香拉到了一边。

“不瞒师兄,我想去参加晨鹭书院的入学考试。”杜尘澜不想隐瞒吴秋香,毕竟两人关系不错,而且这也没什么不能说的。

“什么?你要去......”吴秋香惊呼一声,他瞪大了双眼,觉得十分不可思议。

晨鹭书院如此有名,是读书人都向往的地方。若是能入晨鹭书院读书,那是何等的殊荣?只是,这晨鹭书院的入院考试极难,他反正是没有信心的。

“是!师兄也知道我府上的事儿,我堂兄已经是晨鹭书院的学子。若是我不进晨鹭书院,那便真的没机会了。”杜尘澜苦笑,让吴秋香心中更为难过,也更加佩服杜尘澜的勇气。

“小澜你资质好,一定能过的。”吴秋香朝着杜尘澜握拳打气,他一只很敬佩杜尘澜对人生的态度,勇敢且端正。更难得的是他还聪慧,懂谋算,努力为自己进取。

像杜尘澜这样的人,日后必不同凡响。

“这世上从来不乏天之骄子,也不乏比我更努力之人。多谢师兄的鼓励,我定会努力的。”

“不知小澜何时启程?为兄倒是打算也跟着去看看,闭门造车终究不是正途。晨鹭书院每年入院考试,都聚集了不少才子,为兄想去见识一番。”

吴秋香对晨鹭书院很是心动,但他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过不了,不过去增长一下见识也是好的。

“约十来日,若是师兄想去,那等定了日子,我再知会师兄一声。”杜尘澜点了点头,如今吴秋香家中也算富足,自然不必担忧盘缠的事儿。

“好!”

杜尘澜与吴秋香道别之后,便爬上了马车。

“为父做东请了陈夫子去酒楼,你这事儿还得多谢陈夫子。否则鞠柏鸣那卑鄙无耻的小人,定会想方设法让你身败名裂!”杜淳枫坐在马车上,还感慨万千。幸好儿子未雨绸缪,这才逃过一劫。

“陈夫子秉性正直,此次多亏了他。听闻陈夫子家中并不宽裕,而他又喜好风雅之物,不如咱们还是选上一件薄礼,聊表心意!也不必太名贵,否则陈夫子是断然不会收的。”

陈述意幼年家中贫困,家中为了他读书险些砸锅卖铁。后来陈述意终于中了秀才,靠着与人作保和哪家府上请了他教学,家境才慢慢改善了些。

只是陈家没分家,兄弟姐妹众多。家中供养他读书,他自是不能在有出息之后舍弃家人。因此,也只是比之前改善了些罢了!

“你对人情世故倒是懂得不少,即便日后独自出门,为父也无需担心了。”

杜淳枫望着自家儿子的目光十分欣慰,若是只管读书,将自己读成了个书呆子,人情世故半点不懂,那日后即便入仕,也走不长远。

“放心吧!为父知道陈夫子是位真正的儒士,喜好附庸风雅,与黄白之物并不多看重。这段时日,府城不是出了个什么花笺吗?深受读书人追捧,那洒金笺的价钱可不低,为父买了撒花笺和洒金笺各一打,赠与陈夫子!”

这花笺不但在府城有名,听说在京城更受欢迎。只要是读书人,都会买上几张备着,与同窗书信,或是举办诗会时使用,都倍有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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