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101(1 / 1)

伶舟低声喃喃,重复了一次“娶媳妇儿?”

明明是陌生的四个字,却仿佛以前在哪里听过,给了他一种难以描绘的心悸感。

小贩“……”

小贩忍不住侧眼看向他。在桴石镇这种小地方,二十出头的男人,孩子都该满地跑了,这公子该不会连这种事都不懂吧?

果然,伶舟开门见山地问他了“这是什么意思?”

这种事情理解起来容易,解释起来反倒有点糊涂。小贩语塞了一下,才说“娶媳妇儿嘛……就是把你看着合心意的女人娶回家,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过日子。过一两年,生几个孩子一起抚养吧。”

伶舟若有所思。

在九冥魔境里,魔物只会寻找短期伴侣,不会长时间和另一只魔物一起生活。人界却似乎热衷于建立长久而稳定的伴侣关系。

小贩前面的话,伶舟不太理解,后面的话倒是听懂了。

一起吃饭,一起睡觉,这不就是他现在的生活?

那只叫桑桑的妖怪……算是他的媳妇儿吗?

小贩趴在摊子的木栏上,喟叹道“哎,看他们这迎亲的队伍,喜气洋洋的,看得人都想娶媳妇了,你说是不?”

“我已经有了。”

小贩吃惊地一抬眉“哦?兄台已经成婚了?”

“成婚是什么。”伶舟语气懒懒“我说的是一起吃饭一起睡觉的女人,我已经有了。”

“嘿,兄台,你这可真是……没有三媒六聘、明媒正娶,那就是名不正言不顺了,怎么能一起睡觉呢?”

伶舟终于又看向了他,这次,眼神浮出了一丁点不耐。

“毕竟这睡觉可不是普通的睡觉啊。”小贩嘿嘿地贼笑了一声,压低声音“算了,和你越说就越糊涂。看在和你聊得还挺投契的份上,我这里有一本书,便宜点卖给你好了。”

也不知道是什么书,神神秘秘地用黑布裹了起来,好像不能见光一样,塞到了伶舟的手上。

平生最烦卖关子的人,伶舟哼了一声,抬手,直接扯下了那块黑布。

小贩没想到他这么大胆,连忙“哎”了一声,却阻止不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伶舟在光天化日之下,打开了那本书。

“……”伶舟低头,盯着书页,面色渐渐变得有点奇怪。修长的手指夹着纸页一角,停顿片刻,又往后翻了几页,每一页都是不同的人像、不同的动作。忽然,他合上了书,盯着小贩“我问你一个事。”

小贩疑惑道“什么事?”

“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

桑洱让伶舟下山买馄饨,本意是支开他,结果等着等着,还真的有点饿了。

宓银挨在她旁边,直打呵欠。

最近几天,宓银犯困的时间似乎增多了。桑洱想到她三年后的样子,心说也许宓银很快就要“迎风生长”了,就拍了拍她的后背,说“你困了就回去睡觉吧,晚上吃饭时我再叫你。”

宓银点头,神游一样晃回了自己的房间。

桑洱下了地,推开窗户,眺望着远方的群山,和那片葱郁的森林。

如无意外,这个时辰,尉迟兰廷已经苏醒了。

同时,身在姑苏的尉迟磊,应该也已经收到了袁平蕙死去的消息,正匆匆忙忙地御剑赶来。

对尉迟兰廷来说,这么快就要以新的身份和仇人第一次见面,将会是一场严峻的考验。稍有不慎,就是死路一条。但桑洱知道,他一定能度过这一关。

日头升至高空,午时,伶舟终于回来了。

他打包了鲜肉蟹黄小馄饨,已经不像刚出锅时那么热了,但那股飘香的气味依然勾人。桑洱捧着碗,埋头动勺,一口一个,吃得相当欢快。

只是,吃着吃着,桑洱却感觉到了一股灼然的视线,落在自己头顶上。

从进屋开始,伶舟就隔着桌子,坐在了她的正对面,抱着臂,微微抬起下巴,盯着她,仿佛在思索着什么。

他的眉骨很高,眼窝深而漂亮,因为五官分外凌厉,就连静静地看人,也会变成有攻击性的审视。就像闲卧在地、凝视猎物的猛兽,与他对视,却猜不到他在想什么,又会在什么时候扑上来。

“怎么了?”桑洱有点儿莫名其妙,看了碗里的馄饨一眼,明白了“你也想吃馄饨吗?但你买得太少了,我已经吃掉一大半了,晚上我再下山给你买点吧。”

伶舟冷不丁道“我已经知道‘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是什么意思了。”

桑洱握勺的手一抖,小馄饨的汤汁差点儿呛进气管“咳!”

随即,她的眼前就覆下了一片阴影。

这屋子里,原来那张木桌的桌子腿有点松。现在这张,是桑洱指使伶舟改造出来的,桌面变窄了很多。吃饭时,他们的膝盖会抵着彼此。此刻,伶舟在对面一站起来,双臂撑在桌子上,低下头,就仿佛可以将她拢在自己的身体下。

伶舟垂眼,俯视着桑洱。 刚才在山下,那小贩塞给他的书,伶舟随意翻了一遍,就几乎记住了全部的内容,不得不说,比九冥魔境里的魔物的花样多得多了,让他感到新奇又跃跃欲试。小贩还和他说了很多关于“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的传说典故。伶舟对那些换汤不换药的情节兴趣缺缺,唯有一点,他是牢牢记得的,那就是故事的主角最后都和恩人成亲了。成亲以后,才能一起做书上的事,还会永不分离。

总之,就和桑洱当初给他的答案大相径庭。

这让伶舟相当不满。他更喜欢小贩的解释,也许是因为那本书上的内容,也因为“永不分离”四个字,切中了他某种隐秘的想法。

伶舟弯下腰来,鼻尖几乎顶住了桑洱的鼻子,直截了当地问“你为什么不让我以身相许?”

他那张冷峻的脸骤然在眼前放大,桑洱心下一跳,条件反射地屏了下呼吸“有人和你说了什么吗?你真的知道以身相许是什么意思?”

伶舟冷冷道“我当然知道,就是一起生活,一起生孩子。”

就在这时,桑洱的脑海里,久违地涌入了一段原文——

【生孩子的愿望被狠狠拒绝后,桑桑并没有气馁,继续守在伶舟身边等待机会。毕竟她有顽强的意志——强,是打不死的小强的强。

没想到,天赐的良机,这么快就降临了。

来了桴石镇一月有余,伶舟还没有恢复记忆的迹象,也许,他一辈子都不会记起以前的事了。

此刻,桑桑忍不住心动了。

就试一试,搏一把吧。

“那好吧,我让你对我以身相许,就这么说定了。我们选个好日子,把事情办了,早点生个孩子好了。”】

桑洱“……”

自从触发了桴石镇的剧情,桑洱就再也没有被羞耻的剧情操控过了。皆因她本来就不会在这一段故事里出场。

现在突然冒出了新的原文剧情,不用说,肯定是作者为了在崩坏的剧情里维护角色的人设而临时加的。

但不得不说,这段剧情加得相当合理。伶舟如今记忆错乱,没有好转的迹象。原主对“炮灰吃不了男主”的黄金铁律一无所知。虽然一开始还忌惮着伶舟的主人身份和余威,不敢造次。但日子一天天过去,原主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侥幸心理,会顺水推舟、接受伶舟的“献身”也很正常。

如果原主一早知道伶舟最多还有半个月就会恢复正常,肯定不敢这么做。

桑洱轻咳一声,忍着淡淡的羞耻,飞快地读了一遍上述台词。

伶舟眼眸微微闪了下,歪头道“好日子是什么时候?”

桑洱挠了挠耳垂“就半个月后吧。”

她已经猜到作者的套路了。按道理,原主是妖怪,并没有人类那种先买票、后上车的仪式感,对伶舟是一整个饿虎扑食的馋嘴状态。之所以会有“选个好日子”的台词,根本就是作者为了阻止原主真正吃到伶舟而设下的时间限制。反正伶舟肯定会在关键的节点之前清醒过来的

虽说不知道伶舟哪根筋没搭好,突然主动提出了要以身相许。但是,他筹备起婚礼来,还挺认真的,没有一点敷衍。

桑洱的认真也不遑多让。

愿望马上要成真了,她对这场婚事,自然上心又热切,甚至可以说有点儿矛盾,既希望快点到那一天,又希望这段时光可以慢下来,让这种仿佛飘在云端、梦幻又期待的心情,能持续得更久一点。

在昭阳宗的时候已经经历过一次婚事的筹备,桑洱还挺有经验的。因为双方都没有长辈,六礼之中的不少流程都可以省略。不需要拜会父母、提亲纳彩,也不需要广邀宾客祝福。

最重要的那场重头戏,无非就是披上嫁衣、拜天地的那一步。

嫁衣的赶制需要时间,得尽快准备好。这天,留了宓银看家,桑洱和伶舟一起下了山。

之前那家裁缝铺的掌柜认识他们,桑洱收了人家送的腰带,不想解释太多,特意拉着伶舟绕远了,去了另外一家裁缝铺量身,还一起选了一匹细腻明艳的红绸布料。

很少会见到未婚男女一起来订做婚衣。干练又秀丽的女掌柜给他们量好了身,记下了尺寸,还感慨了一句“二位的感情可真好,是马上就要成婚了吗?”

伶舟正站在柜台旁,拿起了一只金镯,有点儿出神。

纯金的镯身打磨得很光滑,金光灿灿,华丽精致。被这光一晃眼,不知为何,他的眼前好像浮现出了一些陌生而模糊,又带有怪异的熟悉感的画面。

陌生的仙宗,喜庆的日子,高燃红烛的大殿,发狂伤人的獓狠,流淌在新郎官胸口的熔浆般的光芒……

一眨眼,这些画面又如烟消散了。

女掌柜的问题将他拉回了现实。

伶舟抬眸,忽然感觉到自己的手臂一暖。

桑洱听了女掌柜的话,高兴地绕住了他的臂弯,依偎在他身旁,笑得两眼都弯成了月牙“对,我马上要成为他的媳妇儿啦!”

在明灯下,她的眼睛是那么地明亮,像落入了碎星。那一脸的满足,仿佛有了他,比得到了全世界还快乐,此生再也不需要别的东西了。

烛光微晃,伶舟白皙的面容也被晕染出了一层淡淡的旖旎昏光。凌厉的眉骨,似乎也柔化了几分。

“真好。”女掌柜看着这对璧人,笑了一声,又推荐道“既然已经做了婚衣,两位要不要顺带也看看饰物呢?公子,你方才看的那个金镯子,就很配这位姑娘啊。”

桑洱一听,眼眸更亮了,抬头期待地看着伶舟。

“你想要?”伶舟看了她一眼,很随意地说“那就全都买了吧。”

这家伙对金钱果然没有概念,桑洱连忙制止了他“别别别!不用,我要你刚才摸过的那一个就好了。” ……

不一会儿,桑洱爱不释手地摸着手上的金镯,满脸笑容,和伶舟一起走出了裁缝铺。

细想下来,在原文里,虽然伶舟不缺钱,但这却是他第一次送礼物给原主。尽管是在灵识错乱的状态下送的,那也是一份正儿八经、不掺杂其它目的的礼物。

哪怕这只是一个不值钱的木镯子,原主也会加倍珍惜。

桑洱也很喜欢它,主要因为它是沉甸甸的金子,又好看又值钱。

走着走着,伶舟缓下了脚步,像是之前上街遇到不懂的事情时一样,低声问她“之后我们还要做些什么?”

桑洱摸了摸下巴“接下来嘛,我们去看一下喜糖吧。虽然没有宾客,但派给宓银,让她沾沾喜气也是好的。”

夜幕降临,桴石镇华灯亮起,街上人潮涌动。

自从在裁缝铺里当着外人的面承认了双方的关系,又订做了婚衣,就像是未来也跟着一锤定音了,不会再有她不想要的变数。

这一路走去,桑洱不再避讳地挽着伶舟的手臂,神采飞扬地嘿嘿笑着,快活不已。偶尔与小贩或者面善的路人发生了对话,她也要拐弯抹角,硬是把话题转到她和伶舟的关系上,诱使别人好奇地问起他们的关系。

仿佛就等着他们问这句话,桑洱立刻就绽开了笑容,欢天喜地地抢答“对,我马上就要当他的夫人啦!”

“我们马上要成亲啦!”

恨不得把这件事昭告天下,让全世界知道她的快乐。

最开始,她的回答还算是实事求是。但答着答着,答案就暗戳戳地变成了“对,我就是他媳妇儿!”

伶舟“……”

礼还没成,就迫不及待地在别人眼中把关系坐实了。

仿佛每答一句,就是在往他的身上盖一个章,将他圈为领地。

这一晚上,伶舟听她这些话听得耳朵都要起茧子了,可他罕见地没说什么。相反,她每说一句,他胸膛左边那个惯来死寂的地方,仿佛也温热和熨帖了几分,那是他不懂的感觉。但他并不讨厌。

只就是偶尔有点走神,眼前会晃过在裁缝铺里回想起的那些稀碎的画面

在紧锣密鼓的筹备之下,婚服算是赶制出来了。

因为时间紧迫,两套婚衣自然不会很华丽,刺绣图案比一般人家的还要简单,但是针脚还是挺整齐精致的。

宓银这段时间非常嗜睡,体型也果然见风抽长了。某一日,她突然就从一个三岁小孩儿,变成了一个六七岁的女孩儿。

刚得知了他们要成亲时,宓银惊奇得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不过,她对新鲜事物的接受程度向来很高,很快就自告奋勇,表示要帮他们准备婚礼。

怎么说也是婚娶之事,不能随随便便就在平时起居作息的屋子里,对着简陋的白墙举办。好在,就在这附近的山里,他们偶然找到了一座月老庙。庙里有点破旧和狭小,月老像也粘了蜘蛛网。但打扫打扫,再贴上红窗纸,还是可以暂时挪用为拜堂的地方的。

到了吉日当天的傍晚,橙红的天际飘来了灰蓝的乌云,山间飘起了微微细雨。西边天空是晚霞,东边天空笼罩着雨雾。晴雨共天,蔚为壮观。

在雨下起来前,他们就抵达了月老庙。临近拜堂,才发现有一样东西漏拿了。

到底第一次操办婚事,宓银帮着收拾东西时,漏了最重要的一个东西——那就是与婚服匹配的红盖头。

要是缺了它,就仿佛缺了点正式的味儿。

伶舟脚程最快,留下一句“我去拿”,就动身离开了。

如果放在普通人家里,拜堂前搞出这样的乌龙,还要新郎赶回去拿红盖头,说出去是要被笑话的。但人类的规矩在他们这一场荒诞、随意又有些郑重的婚礼里,好像都不必遵守。

在月老庙简陋的后堂,桑洱换好了那袭火红色的婚服,转头,看向窗外。

雨点噼里啪啦,越下越大了。晚霞渐渐隐没在雨云后,远方的山脉轮廓也看不清晰了。

伶舟已经去了很久了,不知道现在走到哪里了呢?

宓银坐在她旁边,托着腮,长吁短叹“好久啊,主人怎么还没回来啊!”

“再等等,外面下着雨呢。”

这时,一阵山风吹进了月老庙。两支红烛的火焰晃呀晃的,其中一支扑地灭了,还没立稳,砸在了地上,断成了两截。

“哎呀,怎么倒了呀!”宓银跳了起来“主人的主人,你等着,我去拿新的,重新把它点上!”

不等桑洱叫住她,宓银就“哒哒哒”地跑了。

月老庙没了一盏烛灯,光线昏暗了几分,那尊经年累月、已经有点褪色的榆木神像,仿佛笼了一层飘摇的纱。

桑洱站在殿中,仰起头,看着月老那张慈蔼的脸庞。

本来,按照桑洱的预想,伶舟应该最迟在昨天就会清醒过来。但不知道为什么,愣是拖到了婚礼的这一刻,他还是没有清醒的迹象。

难不成她的判断有错,没猜中作者的安排?

因为伶舟一切如故,桑洱也不能oo,自然不可以叫停这场婚事,只能继续保持着高兴的模样,等候着拜天地的时刻。正有点儿心烦意乱时,庙外忽然有银色电光一闪,照亮了山间。

伴随着“轰隆——”的雷声震鸣,一道黑影被拖长了,啪地照在了桑洱的衣服上。

桑洱微微一惊,回过头,就看见一道颀长的身影,打着一把水墨画油纸伞,正从雨幕里走来。

那是伶舟。

他艳红的衣衫被雨打湿了一小半,手中捏着一张皱巴巴的红盖头。打伞的那只手往侧面垂下,雨水连成了线,沿着伞面褶皱,不断坠落。那张如玉的面容,静静地看着她,喜怒莫测。

桑洱与他对视,头皮窜起了一阵轻微的麻意,一种直觉袭上了心头,可她还是试探性地喊了一声“伶舟?”

“嗯。”伶舟朝她走来,目光瞥向旁边的红烛“在做什么?”

桑洱搓了搓手,说“有一根蜡烛熄灭了,宓银去了拿新的。”

伶舟低头看着她,片刻后,淡淡道“你真的想当我的妻子吗?”

眼前的小妖怪迎着他的目光,仿佛有点羞涩,那张普通得不值一提的脸,在红衣映衬下也有点泛粉,点头承认道“我想呀。”

“你当然想。”

好像回到了初见那天,伶舟垂下视线看她,轻轻笑了一声,却藏了淡淡的讥讽“可你配当我的妻子吗?”

桑洱一僵,脸色刷地变得惨白。

已经说到了这个份上,她怎么可能还意识不到他的变化。

伶舟醒了。

识时务者为俊杰,桑洱在一僵过后,立刻认怂了“主人,我错了。”

她的预感果然很准确,作者不会让炮灰得逞。只是没想到,会拖到这个时候而已。

伶舟记忆恢复了。换言之,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他应该都想起来了。

强行给他套上了伊丽莎白圈;诓骗他、让他叫她做主人;还有最近半个月,筹备婚礼的这出闹剧。

桑洱上前两步,小心翼翼地拉住了伶舟的袖子,干巴巴地解释了起来“主人,你听我说,因为一开始你不认得我了,我怕你会把我当猎物吃掉,更重要的是,你那时候不记得人界的规则了,如果没了我陪着,可能会有危险。所以,我才会骗你说我是你的主人,来保证自己不被你吃掉。我也没想到,我这么做,会引发出‘以身相许’这个话题。”

“……”

伶舟望着她,没说话。

“我一开始没有告诉你‘以身相许’真正的意思,就是因为不想乘人之危。没想到你还是从别人身上知道了答案。我一来不敢违背你,二来也是因为……喜欢你,脑子一热,我就答应了。”桑洱结巴了一下“但、但是,我知道主人从头到尾就没看上过我,就算真的礼成了,我也不敢痴心妄想、玷污主人的。”

她低眉顺眼,嘀咕了一句“主人,我以后都不敢了。”

伶舟拧眉,终于开口了“行了,你话真多,我没问你这些。”

在灵识混乱的这一个多月里发生的事,在伶舟意识恢复的那一刻,瞬间就变得有点模糊了。那些生动鲜活、触动心灵的片段,仿佛都被沉到了深深的湖底。但他并不是完全失忆了。

这段时间的他,简直像是被刚到人界时的自己夺舍了,根本不像他现在的作风。自我认知与潜意识做出的事,有着天差地别的不同,这让伶舟感到了一种浑身不适的别扭和恼羞,仿佛最深层的他、最想掩饰的一面,全都被看光了。

但不可否认,桑洱说的话都是真的。钻进她的被窝里一起睡、要她梳毛、提出要以身相许……这些事情,确确实实都是他主动的。她一方面出于畏惧,一方面出于喜欢,半推半就地配合他,也说得过去。

没法把责任全部归咎于她。

念在她照看了自己一个多月的份上,就不和她计较她那些小心思了。

伶舟勉强地想。

而且,虽然现在想起来觉得很别扭,但是,在他什么都不记得的时候,和她一起生活,他确实是过得快乐的。

被她梳毛很舒服。她做的饭也很好吃。

听出了伶舟不打算深究的意思,桑洱抬头,惊讶地看着他。

初醒来,头有点疼,伶舟捏了捏眉心,问起了一个关键的事情“对了,当时你追着獓狠出去了,我的心魂呢?有没有拿回来?”

这个问题果然绕不过去。桑洱的脑门渗出了一丝冷汗,捏着手指,说“主人,对不起,当时那只獓狠太厉害了。它逃出去后,不仅咬死了孟睢,还把我重伤了,之后有一个蒙着面的修士闯了出来,趁我爬不起来,抢走了那缕心魂。我没能拦住他。”

这是桑洱思来想去后,觉得最恰当的一个解释一定要咬定心魂是在观宁宗就没了的,绝不能让伶舟知道是从她手里弄丢的。

反正也是要骗伶舟的,怎么骗都是骗,那就把自己撇得干净一点吧。

伶舟一听这话,神色瞬间就阴鸷了几分“蒙着面的修士?”

桑洱点头,目光带了点哀求地看着他。

“……算了,我早就知道你没用,少了我就不行。”

大概是因为心魂已经丢失很久了,本来就在别人的手里,且最后遗失的这一缕非常小。再加上,在他的认知里,桑洱本来就不是厉害的妖怪,这段日子又一直照顾他,功过相抵,伶舟倒没有发很大的火,转过了身,冷冷地丢下了一句话“去准备准备,明天启程回去。”

这算是过关了吧?桑洱连忙应道“是,主人。”

伶舟拂袖离去后,桑洱揉了揉鼻子,安静站了片刻。忽然发现自己的婚衣皱了,下意识地捊了捊,但很快,她就意识到,不拜堂,就没必要这样做了,慢慢停了手。那张艳红的盖头,被弃之若履,落在了地上。

桑洱蹲下来,捡起了它,重新叠整齐了。

这时,一个小小的身影从门外跑了进来。

宓银早就找到新的红烛了,刚才来到门外,却听见了一些动静,敏感地察觉到了情况不对,就站在殿外等着。

直到伶舟走了,宓银才敢跑向桑洱,抱着一根红烛,不解道“主人的主人,你和主人吵架了吗?他怎么走了?你们不拜堂了吗?”

“宓银,有件事我得和你说清楚。其实我骗了你,我不是伶舟的主人,他才是我的主人。我应该和你一起叫他主人才对。”桑洱握住宓银的小手,说“以后不要总和他吵架,‘主人的主人’这个称呼也别提了,知道吗?”

宓银皱起脸。此时的她还不能理解,一个人为什么在一瞬间就能变那么多。不过,刚才隔着一道门,她也隐约感觉到了伶舟的前后差距。

那个会在饭桌上和她抢吃的、偶尔还会和她拌个嘴的伶舟已经消失了。与方才那个光是站在那里,就让她两股战战的半魔,似乎不是同一个人。

宓银抿起唇,最后还是听话地点了点头

翌日,他们就离开了桴石镇。山上的小房子已经住了一个多月,可离去时,伶舟却没有半点留恋,头也没回过一次。

回程走水路更顺畅,速度也更快。他们的力量都大致恢复了,就算混迹在人类里,也不会轻易被发现是异类,很快就登上了一艘商船。

这艘商船很长很大,船舱最底层装着货物和畜类,上面则是人住的房间。来自于五湖四海、三教九流的人,混居在一起。

由于有钱,桑洱和伶舟拿到了两个比较宽敞的房间。

但房间再大,一天到晚憋在里头也不舒服。航行到了第二天,宓银就因为不习惯风浪,缩回了她的锦绣核桃里。桑洱将这枚新的黑蛋妥善地放入了乾坤袋,跟着伶舟一起上了甲板吹风透气,晒太阳。

秋日,江风清凉,阳光灿烂。两岸景色开阔。大风鼓起了伶舟的衣衫,他站在船头,一言不发。

桑洱拿着一颗金灿灿的橘子,挨在他旁边,把果肉剥给他吃。就像小狗在讨好人,眨着乌溜溜的眼眸,把最好的东西奉给他“主人,我尝过了,这橘子肉很甜,你也来一块吧。”

伶舟已经习惯了她的伺候,“唔”了一声,随手接过来,放进嘴里。

旁边有两个四十出头的大娘见状,忍不住搭话道“公子,你家夫人对你可真好啊。”

“就是。娶到这种媳妇儿,真是福气。”

桑洱一愣。

筹备婚礼的那段时间里,类似的开场白,他们已经听过无数次了。

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兴起的习惯,有一定岁数的人们,只要看到一对年轻的男女站在一起,就会自动将他们凑成一对,也不管自己有没有乱点鸳鸯谱。

伶舟素来不关心陌生人说什么,他甚至没理会这两个凡人。

却忽然听见,他旁边的小妖怪答话了,说的还是和以前截然相反的回答。

“不是的,我不是他的媳妇儿。”

桑洱在衣服上擦了擦手上的水,直视着两位大娘,笑了笑,纠正道“我是他的仆人。”

以前还能揣着明白装糊涂。现在,经过了差点结亲一事,就得识相点,绝不能再在口头上占他的便宜了。

作者有话要说来晚啦!马上时间了哈哈哈~

【脑洞小剧场】

、现在

桑洱我是你老婆!

伶舟你配当我的老婆吗?

桑洱好吧,我是你的仆人。

、未来

伶舟你是我老婆!

桑洱你记错了,我只是你的仆人。

伶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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