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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Chapter 14新开始(1 / 1)

简单的三菜一汤,因为时间仓促,再加上她在家一直都没有准备大荤食物,所以她只买了肉丝,回来加工一下,夹着素菜炒,又买了熟食,加上西红柿鸡蛋汤,一顿午饭算是凑合。

吃完后,她以为叶谦琛会直接赶去片场,没想到等她洗完锅碗,系下围裙后,还看到他坐在沙发上,用笔写着什么。

见她出来,便说:“好了便一起走,我正好想跟你说说话。”

“说说话”这三个字的口气倒是轻柔,轻柔到她开始胡思乱想。但等到两人坐在车上时,她才知道是她想多了,不过就是他最近心情压抑,想排解一下,简单来说就是找个垃圾桶清垃圾。

……

苏秦薇根据车程,在车上也不过是简答开导他几句,想要让他的心情得到真正缓解,还是需要一个安静的空间,跟着他一同下车时,她说:“晚上回去时,抽出十分钟给我。”

她最近在尝试用元卡,之前虽然系统学习过,但实际经验倒没那么多,这次叶谦琛回来,她想试一试这种心理投射卡,或许是个新的开始。

下车后,因为叶谦琛久未出现,他的戏份又需要赶进度,所以一下子便成为众人的中心,看他无意识转过头来找她的眼神,她笑笑,让他先去忙。

看叶谦琛越走越远时,她也开始想她自己的事情,特意找了个花园,寻了个安静的拐角看了第五封信。

英国,手术前五个小时。

“小雪,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写完这封信,因为再过五个小时,我就要被送进手术室了。小薇,我已经与叶穆说好,如果我能醒来,便让他回国。知道叶穆回去的消息,你会不会更加想念我,如果是的话,我会很高兴,因为在医院的每一晚,我都能梦到你,梦到我们以前的生活,偶尔还梦到你对我说话,你说我这样想着你,你不想我,是不是说不过去呢?”

面对未知又带着危险的事情,普通人都是害怕,苏秦薇总以为叶谦琛是她心目中的男神,学习不在话下,在其他方面自然也是出众,却不想在面对手术这件事上,他还是一个有血有肉之人,也会害怕,也会……哭泣。

信纸上有许多褶皱的地方,像是被水打湿,风干的痕迹,她蹭了蹭,想要将那些褶皱抹平,却发现已经来不及,那些痕迹已经定型,不管她再什么抚摸,也无法消失。

叶谦琛从来不爱感性,但是跟她在一起时,总会迁就她,这些信就是最好的凭证。

在叶谦琛经历这些事情的时候,她没能陪在他身边,心里已是愧疚,现在又看到信纸上那些折痕,她又抹不去,只能静静看着,想象那个时候的叶谦琛内心的慌张与不安。

在苏秦薇记忆中,叶谦琛从来都是平静微笑着,好像每一次发生什么意想不到的事情,他都能从另一个角度客观、冷静的去看待,比如之前被困教室的雨夜,所以,没什么能够打倒叶谦琛的意志,她一直都是这样相信的。

“小薇,我还清楚记得你哭的最肆无忌惮的时候,是那天早晨,你匆忙骑车到班级,在抽屉里找出日记本,翻出你写乐乐的日记,你看着上面的每一个字,就落一滴眼泪。问你什么事,你哭得鼻涕连眼泪,什么都不说,只是一直重复‘乐乐出事了,乐乐好像……’小薇,你说那是你第一次体验到死亡与你那么近,好像只是隔着一扇门,而你透过搂着雕花的窗户都能直接看到它,所以你不敢动。你说你亲眼看乐乐那凄凉哀怨的小眼神,却什么忙都帮不上。而现在我也有这样的感觉,甚至比你那时候经历的更甚……”

叶谦琛信上说的乐乐是苏秦薇家里养的第二只狗,也是家中养的最后一只狗。

乐乐是一只土狗,不知品种。虽然不是名贵的品种,但它却异常听话,很懂人心。

每天清晨她天不亮起床下楼时,都能看到在桌子底下,乐乐摇着尾巴,将头托在爪子上,用那朦胧的小眼神望着她;而她也总会用面纸擦掉他眼角的脏东西,摸着它的头,说“乖”;

每天黄昏下课回来时,乐乐都会在大门口绕着圈,吐着舌头,翘着脖子,等着她回来。老远处,她看到乐乐的身影,而乐乐也总会看到她,然后“汪汪”叫,等到她停在家门口时,它的尾巴摇得更欢,两只前爪扒着她的脚,很是开心的模样。

可这样的时光并不长久,在第一条狗小黑被毒走的第三个月,某天,她起床发现楼道里全是血腥味,寻着那味道,她看到乐乐躺在一堆血迹旁,她大叫着妈妈,哭着说:“乐乐好像病了,挺严重的……”

其实那一瞬间她想过“死亡”这个词,但她下意识没说出口,却不想事实总是人们不愿承受的那个,乐乐真的离开了。

以前的语文作业都有周记,有一次日记的主题是家庭,她在家唯一的乐趣便是乐乐,便写了上去,却不想这篇周记成了悼念乐乐的哀词。

哭的再凶,最后只能面对事实,回到家,妈妈说了什么话,她不愿想起,她只记得妈妈说以后家里不再养狗,她犹豫了一下,点头,说:“也好。”然后沉默回了房间。

不知道叶谦琛为什么提起这个,低头继续看他写的:

“小雪,如果我能醒来,我想养一只狗和一只猫,名字叫做小雪和小薇,可好?”

养宠物用她名字里的字?

他怎么不直接叫苏秦薇一号和二号?

一下子联想到家里那两只,她的心里突然生出一种甜,叫做幸福的甜。

有顶的屋子里,有可爱的家伙在等着她,这是她期待中的家,没想到竟是小叶帮她完成的。

“薇,你还记得我在ktv最爱唱的那首歌叫什么吗?”

“别笑,不准笑!一提到那首歌的歌名,我就能联想到你仰天大笑的声音,现在耳边都能听到你那高昂的分贝。以前我总觉得我爱唱那首歌是因为那首歌音调与曲子简单,唱起来也无需花多大心思,现在我才知道是那首歌的名字才让我如此。”

……

突然苏秦薇耳边回想起这首歌的歌词,紧紧咬着牙齿,掏出手机放出这首歌,熟悉的曲调,悠扬的歌风,这一切都好像叶谦琛又在她面前唱起来了:

“……小薇啊

你可知道我多爱你

我要带你飞到天上去

看那星星多美丽

摘下一颗亲手送给你……”

她们去ktv的次数不多,有她、叶谦琛、姜滢和叶穆,花的钱都是他们平时攒下来的。

第一次去是中考,他们进了同一所高中;第二次是高二,她和姜滢进了一班,为庆祝她们,也是对她们接下来学习的鼓励;第三次……

但不管是第几次,他们四个都有一首必点的歌,叶谦琛是《小薇》,姜滢是《童话》,叶穆是《十年》,而她是《求佛》,而他们必要合唱的是《同桌的你》。

她记得每次看叶谦琛点这首歌时,她都会说这样一句的:“又唱《小薇》,你也不怕暴露年龄的。”

后来她想到这句调侃,特意去查了每首歌的年代。《小薇》是2002年,《童话》是2005年,《十年》是2003年,这样看来,叶谦琛唱的歌确实是他们之中最有历史的,可当她知道《同桌的你》是1995年时,她才笑着承认其实他们都是一代人,没什么暴露年纪的说法。

他们同时代出生,然后一同长大,一起成为彼此的青梅竹马,然后等待成长;只是轮到成长之时,他们就各自分开,去经历属于自己的人生。

“小薇,我想时候到了,护士推着小车来提醒我;医生进来笑着安慰我;妈妈也来了;叶穆也在;连叶谦华都出现了;可,我想的你,却始终不在。我,好像真的、真的、十分的想念你。

——叶谦琛绝笔。”

当苏秦薇看到“绝笔”二字时,终是忍不住眼中的泪水,哭的不识一物,溃不成声。

她无法想象当时叶谦琛的绝望,也无法感受到他将信纸戳出一个洞来的恐惧与依恋。

也许从第一次悄悄坐着那些代表喜欢的事情时,她就应该表露心迹,她就要应该更勇敢点。

可她那时还是个孩子,还只是一个朦胧不知喜欢为何物,不知爱与情都什么的年纪,如何说,又如此打破那层关系。

成为smile诊所一员之后,苏秦薇最常做的事情就是在微博上关注各种心情语录,偶尔也会问一些感性至极的问题,比如“如何才算真正喜欢上一个人?”

这样的问题与“一加一为什么等于二”没什么不同,都是一样探究本质,网友给出的答案也千奇百怪,但至今她还记得这样一个回答。

“菲茨杰拉德说:如果打算爱一个人,你要想清楚,是否愿意为了他,放弃如上帝般自由的心灵,从此心甘情愿有了羁绊。”

是啊,因为喜欢一个人,所以开始变得不是原来的自己。她开始有了嫉妒、愤怒和小心思,连姜滢她都不愿意分享的小心思。

而她最糟糕小心思的开始便是高二考进一班之后的日子。

一班不愧是特快班,就算是后来考进来的人也有等级之别,按照名次坐在最后几排,并且这最后几排的学生都是老师最不关心的,因为老师们都清楚他们是考进来的,当然也会考出去,他们永远只关注坐在前面一排八个学生的表情。

那时候苏秦薇坐在第四组倒数第三排,同桌是姜滢,而叶谦琛与叶穆的位置永远都是第一组第一排。

那么近的距离,她看着叶谦琛背影就觉得很遥远,不仅仅是遥远,她还觉得不开心,之后她才清楚她的不开心都是她的自卑造成的。

聪明的叶谦琛终于走到属于他的位置上,而她永远都是那个配不上他的、只能用“青梅竹马”四字形容的朋友。

这样的自己,她有一瞬间的讨厌,可后来当她细细回味与叶谦琛的所有在一起的时光时,她的甜大过苦,所以她便决定苦中作乐,因为这是她最擅长的事情。

苏秦薇也不清楚她是什么时候开始对叶谦琛放了心思,只是在姜滢有一天突然说她喜欢上张国荣大哥时,她只是“嗯”了一声,然后目不转睛盯着语文作业本,等着叶谦琛交上来。

叶谦琛是全才,不会只喜欢理科,不爱文科,没交作业不过是之前几天他都在外省医院做检查,拉下不少,老师说今晚放学必须交上去,叶谦琛在补,而她在等而已。

放学后,叶谦琛的作文还差一点,姜滢与叶穆说要留下来一起等,最后都被叶谦琛撵走了,他最不喜欢就是劳师动众,也许是因为身体不好,他一直都是全家重心,所以在除了生病这件事之外,他都不喜欢劳烦别人。

二年级一直到四年级,他们都是同班,五年级不是,但六年级不仅成了同班,还成了前后桌,她上课无聊时,最喜欢的就是骚扰叶谦琛,总是在做老师不允许的事情:上课传纸条,写悄悄话。

那个年纪的孩子都会这样玩,他们都不例外。

别看她有时候淘气,但她不过都与叶谦琛一个人玩这些。平时,她可稳重温柔了,从二年级开始就受到语文老师的偏爱,一直都是语文课代表,六年级也不例外。

等叶谦琛写好之后,她让他留下来看书包,她去送,每次他要跟着,说要帮忙,被她“等着”二个字给拒绝了。

她可是要做小动作的人,怎么可能会让叶谦琛跟着呢?

匆忙抱着作业本跑开,上楼看叶谦琛真没跟上来,将最后一个本子拿出来,是她的,她特意藏在最后,省得每次她都要找,那放在第一个她也想过,但她觉得太明显,还是最底下保险。喜滋滋将他们的作业本放在一起,然后随便夹在本子里,给老师送去,这样的事情每次做完,她都会偷偷窃喜许久。

有时候运气好的时候,她写的作文和叶谦琛写的也会先后放在一起被老师朗读;偶尔老师不读,让本人读,本人也不愿意时就前后互相读,她每次读到叶谦琛的作文时,都会觉得是她的小动作奏效了,别提心里那乐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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