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心意(1 / 1)

或许是因为穿书又或者是因为劫后余生有些激动,秦月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秦月看着透过窗子照在地上的月光,心里开始思考着以后。

她跟宋遇文最大的节点已经过去。

现在还没表白,就算现在宋遇文对秦月有那么一点点好感,以后只要见了宋遇文离远一点,这点朦胧的好感早晚会烟消云散。男主是男频小说里的事业型男主,胸有沟壑,哪怕中间穿插的女配再多,那也只是男主成功路上的小插曲,闲来无事的调味品。

像她这种炮灰女配只要不主动去招惹男主,男主是绝对不会浪费时间多看她一眼的。

按照书里的描述,原身现在还在县里上高中,现在距离恢复高考还有一年多。

穿书以前她刚熬过昏天黑地、痛不欲生的高三生涯,没上大学就穿书了多少是个遗憾。更何况学习应该还是改变这个家庭最终要的途径。

大学肯定是要上的,可这学费却不能再靠着父母了。

秦月想起了刚才打开衣柜看到的一摞又一摞衣服,心里叹了口气,估计秦父那些退伍津贴全都用在她身上了。

哥哥秦天看起来也老大不小了,这个年纪在农村别的跟他这么大的青壮年孩子早就满地跑着去打酱油了,他连对象的人影都没见着。

得开始赚钱啊......

秦月心里开始一点一点盘算起来,慢慢有了个想法。

第二天早上秦月起来的时候家里已然空无一人。

生产队的人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就得上工,所以秦母张迎春每天天不亮就起来烧火做饭,简单吃过后一家三口就去上工,剩下秦月一个人留在家里睡觉。

秦月刚穿过来还不适应这里的生活习惯,又加上昨天受到惊吓,这一睡竟然睡到了日上三竿,醒来后连早饭都没吃就开始收拾东西,总算从柜子最底下把课本翻了出来,她准备从头开始看。

刚看到小学数学一年级下册,就看到秦母拎着大包小包从门外走来。

秦月赶紧上前帮忙把东西拿进柴房,疑惑问道:“妈,你这是干嘛去了!”

秦母放下手上的篮子,又把背着的小篓摘下来一旁,发丝被汗水粘在额头上,两颊热得发红,更衬得那双有着细细纹路的眼睛格外有神。

“昨天晚上我和你爹商量了一下,周家那孩子帮了你,怎么也得感谢一下人家,所以今天咱们做顿好的,请周家那孩子来吃。”

“周余要来?”秦月惊讶道。

“对呀,让你哥去请人了。”

天还没亮张迎春就托人请了个假,然后坐着牛车去了县里,如今物资紧缺,供销社得早早去排队,还不一定排得到。

她顶着日头排了半上午,在供销社买了几斤富强粉,割了今天剩的最后一点猪肉,然后又轻车熟路地去了黑市。

孩子需要长身体,生产大队过年分的那点猪肉根本不够吃,秦母偶尔就去黑市照顾下生意。

买完之后也没舍得在外面吃饭,拎着买好的东西心满意足地坐上了回去的牛车。

秦母一边说,一边利落把东西摆好,接着径直去鸡圈里捡出了几个新鲜鸡蛋。其实她本来打算炖个鸡,只是这鸡杀一只少一只,以后还指望着它下蛋,也就没忍心。

秦月看着秦母忙活,也撸起袖子进厨房帮忙,只是能力有限,她也只能做一点剥蒜洗菜的活儿。

秦母见女儿竟然也开始动手,心里微微讶异,以前也不是没想着让女儿学学,女儿总是不乐意,亲父秦母宠女儿也就随着去了,没想到秦月今天竟然主动开始帮忙了。

秦母连连夸奖了她好几句,搞得秦月有点不好意思又有点心酸。

没过一会儿,四周就飘散着一股饭菜香味儿。

隔了两户的杏花婶儿问着味道使劲吸了一口,心道也不知是旁边哪家有什么喜事竟然舍得做肉了。

秦母一边往灶台里加着木头,一边感慨,“周余这孩子命可真苦啊。”

周余在原著里根本就没有登场,除了知道他的名字以外,秦月对他一无所知。

秦月好奇地竖起耳朵,状似不经意地顺着秦母的话问下去,“怎么了?”

灶膛前闪烁着的火苗,舔着锅底,张迎春陷入了回忆。

同是一个村的,张迎春早就听说过周余的身世。

徐春英是隔壁红谷村的,十里八乡有名的好看,自然心高气傲不愿意嫁个乡下人。最后和一个下乡男知青好上了,没出嫁的时候就先怀上了孩子。

那男知青甜言蜜语把人哄得开心,说过了年就扯证,哪成想他过年回家之后就再也没回来。

徐春英大着六个月的肚子左等右盼也没见那知青回来,被村里人指点,被家人嫌弃,连最好的姐妹也疏远她,心灰意冷下只好草草地嫁了给了隔壁村里出了名的懒汉,也就是现在的周父周建华。

周建华总算是娶上了媳妇,但因为周余没少被人在背后戳脊梁骨,而周老太太心疼儿子,对儿媳妇也是百般苛责,对周余这便宜孙子自然也是没好脸色。

徐春英婚后生活不顺心,丈夫懒惰成性,婆婆百般刁难,就只能把气全撒在周余身上。

等徐春英终于生了小儿子,日子好过了一些,周老太又嫌弃周余多吃了她宝贝亲孙子的口粮。

总之,这一家人竟没有一个对他好的,连表面工夫都懒得做,动辄就是非打即骂。

乡下妇女上工休息的时候总喜欢凑在一起说些闲话,人人都觉得周余可怜,谁也不愿把女儿嫁过去吃苦。

穷倒没什么,摊上那么一家子亲戚嫁过去可不就是受气的吗?

秦母说着说着,又开始忍不住叹气。

真是造孽啊,父母辈犯的错,可怜了多好的一个孩子。

秦月久久无话,手泡在搪瓷盆里半天没有动作。

如果把他当做小说配角看,秦月或许还能无动于衷,可此时她真真实实地就在这本书里,在这样艰苦的年代,周余这样的背景确实是不容易。

听着秦母的叹息声,秦月的心情也跟着低落下来。

原来昨天救了自己的是个小可怜。

自己竟然还说错话让小可怜难过了......真是罪过啊,秦月有些懊悔。

-

空中没有一丝云彩,光线灼人,稠乎乎的空气仿佛凝住了。

西牛山脚下的田间地头,九沟屯生产一队正在抢收玉米,有的徒手掰玉米,有的埋头割秸秆,有人来回搬运,大片大片收割好的玉米铺散在一边,黄澄澄的一片为这幅农民劳作的画面装饰上了绚烂的底色。

周余唇线微微绷着,下颌线条强硬,正眼神专注,动作老道地掰着玉米。

他身高手长,即使掰玉米也比别人干的要快。上身穿的破布衫打了不少布丁,粗布裤腰带简单地在腰际打了一个结,一蹲一起的动作间隐约能看到藏在其中的肌肉,汗珠沿着他凌厉的眉眼一路向下,看着竟然有种粗狂潦放的美感。

洪珍站在一旁静静看了一会儿,竟然看得有些脸红。

她借故上厕所偷偷溜了过来,如今上工的人位置分散,再加上玉米叶的遮挡想必不会有人发现。

洪珍清咳一声,走上前去,“周大哥,昨天真是太谢谢你了。要不是你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洪珍从上衣的口袋里掏出一小叠票,“周大哥你这些你拿着,多买点东西补补身子。我有的不多,就当是我的一点心意。”

昨天晚上天那么黑,洪珍根本没看清男人的长相,今天特意过来既想感谢一下对方,也是想拜托对方千万不要说出去。

如今这个情况还不知多久以后才能返乡,要是被人传出去光流言蜚语就足以让她待不下去。此时洪珍瞧见周余的模样以后,突然觉得他虽不像宋知青一样斯文俊秀,却别有一番滋味儿。

周余扫了一眼她手里的票,淡淡道:“我不会说出去的”,接着继续俯下/身开始干活。

这话是真的,昨晚天那么黑,他昨天根本没看救的人长什么样子。回去的路上秦月又突然受了刺激奇奇怪怪地说个不停,自然也没时间注意其他。

洪珍还想说些什么,却听见不远处传来了脚步声,犹豫了一下转身离去。

“周余,刚刚那谁啊?”

秦天手上拿着一个破水壶,跨过一丛丛玉米杆,走到周余跟前。

“没谁。”周余手上动作不停。

秦天知道周余的性子也没细究,喝了口水润润干渴的嗓子,这才说起了正事。

“是兄弟的话,今晚你可必须得跟我回家吃饭啊。我爸妈今天做顿好的,特意要谢你帮了我妹妹。别说那些有的没的,那可就没意思了。”

秦母本想着买些东西感谢他,仔细想想又打消了这个念头,想着周余的家庭环境送东西说不定不是件好事。于是秦母让秦天晚上一定要把周余带回来吃饭。

周余原想推辞,见秦天表情严肃正经得很,颇有一副你不答应我就不走的架势,这才无奈的应了。

下了工以后,周余跟着秦天回了家。

桌上满桌菜,有鱼有肉有蛋,花样做的比过年时候吃的年夜饭还要多。

秦天招呼着周余一块去洗手,没走几步,刚好就碰到了送菜上桌的秦月。

小姑娘穿着一身干净的绒花衬衫,一双圆澄的杏眼像滴进了雾水,白瓷般的脸上白里透着粉红,浓密波滑的长发随意扎了起来,随着走路的姿势有规律的晃动,耳后黑乎乎的一块,像是在灶台碰上了一块灰。

“周大哥你来啦!”少女声音清脆甜美,语气中的欣喜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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