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准备。”苏鸿儒喊了一声。
机器开始转动,镜头俯拍后推近。
阿木尔去找娜仁托娅,可是娜仁托娅忙着学习汉话,敷衍地把他驱逐出帐,这是阿穆尔第一次吃到闭门羹。
他生气地找到乌恩,想让手下去揍一顿孟暄,可是乌恩竟然和一群孩童坐在岸边,听着孟暄授课。
他气呼呼地去阿爹的大帐,说了此事。他未来的子民,已经不再敬重他了!他们更听孟暄的话!
巴特也有同样的忧虑,他现在还是维塔族的王,可是这些人已经开始听一个外来者的话了,这让他与神俱来的威严再次显出余怒,说:“阿木尔,杀了他。”
阿木尔愣了:“为什么我要杀了他?”
“你带进来的,就应该由你亲自杀了他。”巴特重重地拍了下他的肩膀,眼里闪烁着锋芒,“管他是什么人,我们维塔族只能有我们做主,杀了他,所有人都将重新敬爱你,你依旧是他们最佩服的人。你马上十八岁了,血祭仪式快到了。”
血祭仪式,以人血祭天地。
阿木尔失魂落魄地走到河边,把玩着巴特交给他的弯刀,举到头顶,看着圆月,似乎能月亮割下来一般,很轻松。
杀人,也很轻松。
只要杀了孟暄,他就能重新得到子民们的喜爱,他的血祭仪式也可以完成,然后娶娜仁托娅,统领维塔族,子子孙孙都将如此繁衍生存。
他将刀别在身上,四处找了一圈,没有找到孟暄。回到自己的大帐,却发现桌子上放着一块竹简,上面写着一行维塔语,旁边还有对应的汉话:
阿木尔,我晚些回来——你的朋友,孟暄。
朋友?
阿木尔将竹简攥紧,捏在手心里,揣进怀里跑出了部落,在上次他和孟暄待过的山林里过了一夜。
第二日,他拎着一头血淋淋的鹿回去,站在河边,看着浑身是血的自己,突然想到了某个很爱干净的男人。
男人明明很怕血,又很小心翼翼地给他擦拭着鲜血。
这时,后方响起男人的声音:“阿木尔,你昨晚去哪里了?我找了你好久。”
阿木尔头也不回地跑向自己的马,飞奔上去,冲出部落,漫无目的地遛马,从未觉得身上的刀有如此沉重。
正当他心烦意乱的时候,见巴特带着几个老手下骑着马走近,问:“你们要去哪?”
巴特说:“昨夜嘎哈族人邀请我去说事,是和孟朝有关的事。”
阿木尔一听,调转马的方向,跟着他们一起去往嘎哈族。血祭,只要是人都可以,嘎哈族人最适合不过了,他们的血可比孟暄的有力量!
巴特没有阻止,他也是时候带着阿木尔去和嘎哈族正式打交道了。
一群人赶了大半天的路,终于到了嘎哈族,嘎哈族领土比他们小一点。
嘎哈族的王领他们进大帐,帐中坐着一位妙龄女子,年纪和娜仁托娅差不多,模样比娜仁托娅还好看,只是性子不似那般活泼。
这是嘎哈王的幼女,见他们进来,便低着头走了出去,经过阿木尔时,不禁多看了他一眼。
两位王开始交谈,阿木尔这才知道最近嘎哈族发生的事。这里是维塔族的东边,距离孟朝更近,听说两个月前有孟朝的人前来送信,希望嘎哈族学习汉族文化。
可是嘎哈族并没有接受,这就像是有意刨去他们的根一样。
然而有位大将却蠢蠢欲动,私自联合了不少子民学习汉族文化。
嘎哈王知道后,便将这位大将给杀了。
也不知道是哪个子民偷偷溜了出去,将这事传了出去,传到孟朝。孟朝将派行军前来强制汉化,如若不从,一场大仗难以避免。
嘎哈王眼下便是邀请维塔族一同作战。
巴特和他聊了一阵,没有直接答应。虽说他们是打猎好手,可从未与真正的军队交过手,听说那些军人有更厉害的武器,可以将维塔族夷为平地。
谈判持续了几天,几人住了下来。阿木尔每天听着他们的争吵声。
这日他溜出去,遇见嘎哈王的幼女,女孩说她想去孟朝看看,听那位被杀的将军说京城是个好地方,可以不用每日上山打猎,女人也可以去私塾学习,还有很多漂亮的衣服,生活得好极了。
“阿木尔,我不敢跟父亲说,我怕他也要杀我。”
阿木尔被她说得动心,这段时间接触到孟暄,他就时不时在想难道孟朝人都似这般人物吗?手无寸铁又活得幸福?
当晚,阿木尔带着女孩骑上马,打算一起去孟朝京城看看。
两人刚离开不久,突然听见一声整齐划一的步伐声向嘎哈族走去,还有武器碰撞的声音。
女孩赶紧让阿木尔停下,回头张望,见嘎哈族生起了大火,惊吓得哭了出来:“阿木尔!快回去!肯定是他们的军队来了!”
阿木尔骑着马狂奔回去,但他不敢贸然进族,只立在远处的山头,嘎哈族已经燃起了熊熊大火,外围围了几圈穿着盔甲的军人,手里持枪盾,斩杀着无数想跑出去的子民。
“不!阿爹!!!”女孩崩溃地哭了出来,下马径自跑回自己的部落。
阿木尔鞭子一挥,想去将人追回来,却见自己的父亲狼狈地从旁边的草丛里跑了出来。
巴特:“太好了,阿木尔你竟然还活着,快,我们得回去了。”
巴特谈判失败,刚带着自己的人离开嘎哈族,就见前面有军队来袭,忙从小路逃走了。
阿木尔让父亲坐在自己身后,却没有马上离开,而是注视着那女孩,见她连滚带爬地跑回大火中,被几位军人拦了下来,几人语言不通地吵作一团,最后一人将长.□□进了女孩的胸口。
他没听懂那些军人说的什么,但是女孩的话却听得清清楚楚:“我想去孟朝!放过我们吧!我们会好好听话的!”
火光盈天,几乎将天空都染红了,里面响着无数人痛苦的呐喊声。
几乎是一夜之间,这个与维塔族亦敌亦友的部落便化为灰烬。但还有少数人存活下来,就是那些听从汉化建议的子民,他们缩在军人后方,眼睁睁地看自己的朋友家人烧死。
回程的路上,阿木尔和巴特都没说话。
少年的眼神空荡荡,眼里没有任何光彩,仿佛在刚才那场大火中烧去了少年的心性,不再是那个天真到以为杀几头老虎豹子便能解决问题的少年了。
回到维塔族时,不少人围拥过来,问发生了什么事,天边的红光他们也隐约看到了。
孟暄也走到马边,仰头问:“阿木尔,是嘎哈族出事了吗?”
阿木尔低头看着他,手指摩挲着腰间的弯刀,没有说话。
巴特下马,抓住孟暄,道:“我要杀了你这该死的贼人!”
*
剧情已过大半,大家的默契越发得好。这场戏拍了三四天,大家都挺累的,总算是正式结束了。
收工后,一群人围着辛觅夏这个新来的影后预备役转,几天下来,大家发现她也是个好相处的,和她谈话如沐春风,好像永远不会生气,便争相问她这场戏感觉怎么样?
“特别好,我很期待电影上映。”辛觅夏温柔又耐心地挨个回答问题,“嗯嗯对,提前有看剧本,我比较喜欢阿木尔,是我喜欢的少年。嗯对,江轻很适合这个角色,他什么角色都能撑得住……谢谢夸奖,我的演技其实很一般,多亏以前有江轻的教导,对,大学的时候他经常指点我。”
宛如一个现场采访,辛觅夏回答得官方,但是又透露着一丝亲密。
蔺寻不想再听,去帮道具收拾东西,弯腰去拿鼓风机的时候,另一只细长的手伸了过来,帮着他抬了起来。
蔺寻看他一眼,江轻笑了笑:“我想吃烧烤了。”
蔺寻一肚子话咽了回去:“现在还在拍戏呢,不怕长胖?”
江轻:“这么冷的天,当然要吃烧烤了。春花秋月何时了,爷爷我就要吃烧烤!”
两人一边说一边将鼓风机抬到道具组,道具小哥随手拿起这个手持鼓风机无语道:“这么小一个机器,值得你们二位一起抬着它回来吗?”
江轻摸了摸鼻子,偷笑几声,和蔺寻并肩往宾馆走,继续刚才的话题:“而且穿着这么厚的衣服,谁看得出来我胖了几斤。”
“我能。”蔺寻回头看了一眼,见大家围着辛觅夏,无人注意这边,偷偷捏了下他的手心,“你几斤几两,我都知道。”
“妈的,上一次听见这话,还是卖猪肉的老板说的。”
辛觅夏回答着大家热情的话题,目光飘远,看着远处两个并肩而行的身影,江轻突然侧头,并不是回头看她,而是去捏蔺寻的耳朵,两人打打闹闹地离开了。
这时,有人问她:“觅夏,听说你和赵导结缘,是江轻做的媒,是真的吗?”
辛觅夏收回视线,笑说:“不是。”是我自己造的孽。
江轻回宾馆没多久,蔺寻就让他去隔壁,桌上已经摆满了烧烤。
“哟,果然不会让我失望啊,小哥哥。”江轻站在门口搓了搓手。
路过的工作人员接着报道动态——冬天到了,一切爱恩情仇都该放下了,蔺寻和江轻也重拾友情了。没有什么是一顿烧烤不能解决的,一顿不行,那就再加一瓶红酒!麻蛋,我也想吃烧烤,有没有人组队!
江轻指着桌上的红酒:“烧烤配红酒?”
“我想要的故事你有没有?”蔺寻打开塞子,倒出两杯,“对,我就是想用酒套话。既然你不说,那就只好使用非常手段了。”
江轻啧啧两声,大喇喇地坐下吃起了烤串,说:“这几天赶戏没时间啊。”
别说讲故事了,两人的时间完全错开,有天晚上他凌晨三点多才放工,两人都没再夜光剧本过了。
“你想听什么,爷爷我现在高兴,给你讲讲过去的故事?”他嚼着烤鸡翅,接过红酒杯。
“随便。”蔺寻坐下,在他鄙视的眼神中灰溜溜地说,“好吧,我想听听你和辛觅夏到底是怎么回事。”
江轻仔细回想了一会,先做出总结:“其实没什么好说的,就是一无聊又狗血的校园剧本而已,我甚至都不觉得我们俩真的有过感情。”
当年高考,他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都是最高分,最后选择了帝都的学院,再加上他童星出道,刚进校园就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媒体也时常去采访他。
起初班里的同学都有点敬畏和崇拜他,想跟他做朋友。他没有住校,上下课都是开着的自己的车,几乎是校园男神。
没多久,他就交到了一个不错的朋友,对方成绩优异,每次需要小组合作的时候,对方就主动找上江轻。
江轻本来就是慢热型的,慢慢和他走到了一块。很快,这位朋友拿到了一部偶像剧资源,一炮而红,江轻也为他感到开心,打算请客为他庆祝。
结果去寝室的路上,遇见了导师,对方很惋惜地说:“那部剧挺好的,你当时怎么就拒绝出演了呢,你要是出演的话,那部戏肯定比现在还爆。”
江轻有些奇怪,他压根就不知道有这个资源找他,仔细一想,才想起有个制片人给他打电话,他当时正在家和朋友打游戏,便让朋友接了电话。
但他又不敢相信朋友真的背着他做了这些事,走到寝室外,听见寝室里的另外几个人正在谈论他。
“我觉得江轻就是个傻逼,你看那谁都靠着他火了,他还傻呵呵地笑呢。”
“就是,那谁发达了就搬出去了,这几天也没和江轻在一起玩了,看来是攀上高枝了。”
“嗐,我还以为江轻多精明呢,上次网上有他的黑料,你们还不知道是谁干的吧?哈哈哈哈哈草,就是那谁干的,制作人这才考虑换人的。啧啧,当时江轻还带着他出去玩车呢,我真是被他蠢笑了。”
“诶你们说,江轻这么傻,咱们要不要也去勾搭他?等拿到资源后再把他踹掉。他认识那么多导演,随便帮我们美言几句,路子可就不一样了。而且他还有钱,跟着出去玩也有面子,还能吸他的粉。”
“我觉得可行。”
江轻默默回了自己的家,将那位朋友的微信删了,还留着电话,等一个解释,可是电话再也没响起来过,上课也很少看到人。
之后倒是有很多人亲近他,全被他的冷言冷语吓退了,没多久网络上就有了“江轻为人高傲,在校期间没有朋友”之类的新闻。
就这样,他独来独往了一年。某日,他有些犯困,下课后趴在桌上睡了会,醒来时发现天已经黑了,教室里只有他和角落里的一个女生。
他想了好一会,才记起女生的名字,辛觅夏。
在这个颜值突出的院系里,辛觅夏并不吸引人,打扮朴素,行事低调的好像查无此人一般。
他对这个女生的唯一印象是在某次班级舞台剧,她被女生们排挤,演了一棵树。
辛觅夏嘴唇一张一合,并未发出声音,应该是在练台词怕吵醒他。
他走过去,说:“念出声。”
辛觅夏诧异地看了他一眼,听话地念出了声。江轻听了一会,打断她:“感情不够浓烈,再来。”
就这样,两人时常在下课后默契地进行着教学。话都不多,几乎没有闲聊,平时也没人发现他们私下还有交集。
不过辛觅夏很刻苦,只是碍于平时没有表现自己的机会,所以掩盖了她的才华。在江轻的指导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成长起来。
在下一次舞台剧演员选拔时,老师终于发现了她这个璞玉,点名演女主角,男主角则毫无疑问是江轻。
下课后,江轻把她拉到一边,说:“你缺钱吗?”
辛觅夏脸色一红,低头看着自己朴素的短袖牛仔裤。
“我最近招了个新助理,文化不高,你来给她做家教吧,我给你付工资。”江轻上下打量一番,“工资的话,我建议你去学习一下妆容和造型。我们进了这行,就得收拾的体面,才有更多的机会。”
辛觅夏去江轻的家里给一个小女生做家教,本以为能看见江轻,后来才知道这只是他的一处房产而已,实际上他还有好几套房产和别墅,让她羡慕不已。
拿到不菲的工资后,她第一次走进了商场,带着江轻的小助理,两人稀里糊涂地买了一堆化妆品和衣服。
之后,班上的男生发现辛觅夏越来越漂亮了,虽然话仍然不多,但站在那里便好像是一处风景。好几个男生去示好,可是对方都摇头拒绝了。
女生们也注意到这个可怕的威胁,在舞台剧表演前夕,将她锁在了工具间里。
江轻收到她的求救信息,去找学校老师,一群人前来围观,便见到江轻亲自抱着辛觅夏奔向医务室。
江轻和辛觅夏在谈恋爱的消息在学校火速传开,但江轻都否认了,可他发现辛觅夏好像当真了。
辛觅夏会在放课后等他,给他送各种各样的小零食,邀请他一起去逛街,美其名曰给小助理买衣服。
他跟着去了一趟,让她给桑一选了几套衣服,之后辛觅夏走进了一家内衣店,他面红耳赤地带上墨镜站在门口。
辛觅夏笑得月牙弯弯:“你怎么脸红了?”
江轻依旧否认着恋爱传闻,只是两人平时接触没有再避讳他人。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对方,他其实也挺想试试恋爱是什么感受,说不定可以丰富他演戏时的情感。
他半推半就地和辛觅夏相处着,互相送点小礼物,偶尔请她去家里教教桑一,不过现在的他会坐在一边看着她们。
大概是在暧昧吧,江轻说不清楚,他觉得辛觅夏的气质和过世的母亲有些像,有时候会透过她想象着母亲年轻时候的样子,这时候辛觅夏便会红着脸凑近一点。
但他始终没有亲吻她,他告诉自己是因为那层窗户纸没有捅破,所以不能随便对女孩子做什么。要是真的确认关系了,那就是一辈子的事,他不会让恋人像母亲那样受伤的。
只是这层纸还未来得及捅破,他就接到了一部戏,是个三十来岁的文艺片导演,邀请他去聊剧本。当时他正和辛觅夏在逛街,便带着她一起去了。
后来……那姓赵的导演没有选中他,倒是看中了辛觅夏,各种意义上的看中。
“就是这样了。”江轻看着桌上一堆残渣,和空了的红酒瓶,“后来她和赵导恋爱半年便结婚了。”
蔺寻好奇道:“半年就结婚了?”
“嗯,怀孕了。”江轻说,“我问过了,是她自愿的……女主角有很多人选,那是她第一次有女一号的机会,只是没想到那男人没戴套。”
蔺寻问:“没有跟她表白,你后悔吗?”
江轻有些醉意,回答得却格外认真:“说真的,我好像一直都做好了身边的人都会背叛我的准备,所以知道这事,也不觉得稀奇。后来一想,我是真的不喜欢她吧,否则怎么会一直下不了决心呢。”
蔺寻揉揉他的脑袋。
“有点困了。”江轻捉着他的手,蹭了蹭脑袋,蔺寻抱着他躺到床上,收拾桌上的东西,听见他说,“其实也挺好的,她老公对她还不错,每部戏的女主角都是她,把她捧红了,这才是她想要的吧……不对,是他们都想要的。”
蔺寻拿着热毛巾给他擦脸,小脸喝得红彤彤的,嘴里还在嘀咕些什么,大抵是说些什么自己并不在意无所谓的话。
蔺寻想起舒彤很久之前跟他说过的话——你可以不跟他交心,但不要背后捅他一刀。
他的答案依然没变,俯身温柔地贴上他的唇:“不,我不想要那些,我只想要你。你说的,确认关系了,就是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