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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艳男俘(一)(1 / 1)

李青麒刚才还在笑,转眼就睡的很沉了。

在记忆里,赵一欢觉得李青麒是第一次睡得这么快。她似乎有忧虑症,在宫里的时候夜里时常失眠,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武功的原因,反倒是来了军营以后睡得更好了。

他轻轻抚上李青麒的脸颊,那冰凉的触感令他不禁缩回了手,又一次尝试触摸,这一次他将手覆上她的脸颊,那真实的感觉就流淌在手心,一个浑身都是寒刺的女人就这样无害而平静地睡在他身边,仅仅在一年之前,他都不敢想象会遇见这个女人,那么虚幻又那么真实。

他轻轻覆上她的唇,这一次不带任何情。欲,仅仅是为了体验在刺猬睡着时随意触碰的感觉。

她均匀的呼吸喷在他的脸颊上,温热地近乎滚烫。那纤纤玉指上因为常年习武的关系已经有一层不可消除的茧子,李青麒时常用这只右手抚摸他的身体。

在她睡着了的时候摸上去陌生又熟悉。

这是赵一欢第一次这么仔细的打量她,他有一瞬间希望时间能够变慢,让这夜变得更长。

夜凉如水,寒蝉鸣彻,时光斗转星移。

池城之役,宜快不宜慢。但是这一仗足足打了半个多月,北胡依然顽固抵抗没有丝毫要投降的意思,实际上因为补给线拉得太长的缘故,绯朝的军粮已经不多了。

李青麒为了粮饷的调配问题整日忧心忡忡,今年收成不好,国库中的粮食实在有限。如果不是北胡来犯,绯朝也绝不会选择这个时候出兵,可能是因为天气造化,北胡的牧草也不丰厚,没有食物的游牧民族只好屡犯边疆。

绯朝的粮食原本充足,但现在因为行军打仗的缘故,也成了问题。

李青麒又是几日不见人影,整个军营里因为兵临城下,都显得形色匆匆。

就连身在大帐没有迈出半步的赵一欢都知道:形势严峻。

远在前线的边鼓擂响,号角声连绵不绝。

地平线上尘土飞扬,黄沙漫天,随着将领地一声号令,士兵们如潮水一般一浪接一浪地涌向前。

气势恢宏,磅礴壮观,千军万马,每一个士兵身上肩负着无尚的荣耀和使命,作为国家的壁垒和家庭的支柱,必须要活下去战胜敌人。

刺骨的寒风从西边腾起,卷起不少砂石和枯草,连带着雪花也一起旋起,打在人的脸上可不是什么好滋味。成千上万的铁蹄和硬靴踩踏过的地方成为一片乱泥坑,才死了的尸体就已经冻得像铁一样,而在夕阳的余晖下,那些干涸的血液泛着妖冶的颜色。

过了不久,就引来了雪地里的狼群和乌鸦的啄食,要不了两天,这片大地上又会恢复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一个墨绿色的皮靴踏着雪而来,提着剑正在清点尸体。她是左将军的一名副官,官职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负责清点人头,回到军中论功行赏。

常年在雪地里行走的她练就一身踏雪的轻功,能在十里雪场上呼啸而过不留半点足迹,军中人送外号‘雪豹子’。

雪豹子将死透的尸体的头颅砍下来,一一装在黑布袋里带回去。没有完全死透的但是不能动弹的就上去补一刀在致命的要害处。

此次大捷,北胡元气大伤,使得数月以来军队里紧绷的神经得以缓解。

雪豹子身手敏捷,这一队中斩获人头最多,为了犒劳自己的人,她分完赏银后就开始和部下们一起喝起烧酒来。

“豹子头,今天斩获多少,俘虏多少啊,给大伙说说呗。”小贾跟雪豹子是同一批入伍的老乡,关系最好,所以偶尔说起话来也没大没小的,好歹谁都不介意,只觉得亲切。

雪豹子闷了一口烧酒,火辣热烈的滋味在胸中蔓延开来,一解多日疲劳。

“人头我还没数,俘虏倒是有四百八十多个。”

小贾从火堆中挑起一只鸡腿,起先送了过去,笑嘻嘻地道:“这次肯定又是你进爵最多了,来来来,孝敬咋们豹子头的。”

雪豹子轻笑,倒也不矫情做派,接过来大口一个。

边吃边倒:“人生短暂,功名利禄什么的,不值一提。倒是给大伙说个新鲜事,说起来那俘虏里头有一个怪人。”

大伙儿都屏气凝神,边喝酒边听故事。

“你们说,能行军打仗的都该是女的吧。我搜那怪人身的时候,竟然摸到了……”说起来她感觉一阵鸡皮疙瘩,赶紧喝上一口烈酒,刺鼻的冲击着鼻腔,才有了继续说的欲望:“而且,那个男人的头发是红色的。”

小伊忙道:“伤势怎样?可还能自便?”

小贾打岔:“嗨,能俘回来的都能自便,不然早给豹子头杀了。”

小伊脸上一阵绯红,挠挠后脑勺嘿嘿一笑:“对不起,我刚入伍。”

雪豹子接着道:“只是受了点轻伤,大腿处被撕开了个三寸长的口子,但还没见骨头,过几个月就能好了。”

那一坛酒不久就被姐妹几个人分完了,雪豹子打打响指,身后转出来一褐色布衣的包头男子,正是附近的村民。

“各位贵人慢用,屋里还有。”他调笑着送上三坛上好的男儿红,便似害羞的月亮躲进屋里了。

有姐妹嗤鼻道:“就算能打仗,咱们要个男俘虏能派多大用场?男人力气到底不比女人的大,北胡人烟稀少,用起男子也可以理解,咱们大绯朝用的着男人上场吗?”

“哈哈哈,可不,真是笑话一桩。”

雪豹子到底是在江湖摸爬滚打多年的老江湖了,她想事情一向犀利。

不比这几个毛头小女,她若有所思,沉默了半晌才说了一句话:“那红毛怪长得倒不错。”

小贾和小尹面面相觑。

半天,小伊才结巴地道:“北……北胡的男人,谁会喜欢啊?”

北胡男子习性逐水草而居,吃的是羊肉喝的是牛奶,不比中原男子细腻,很多中原女人都不会喜欢。

雪豹子轻笑:“谁知道呢,那些富贵将军喜欢征服敌人的感觉也不一定。”

说完全体哄堂大笑了起来。

雪豹子就那么随口一说,众人也就那么随口一听,谁都没放在心上。

再过一个月,押运粮草来增援的暮云公主李慕歌就要到了,她带领的四十万大军如果成功和中央会合,就会形成鲸吞虎据的强大势力,到时候任北胡铁骑再强大也没有丝毫胜算。

雪还是没日没夜的下着,千里冰封,万里雪飘,到处是银装素裹。

雪是朝内诗人最好的吟诵对象,她们吟诵天地日月,吟诵征战厮杀,还吟诵风花雪月。但那些温室里的娇弱笔者永不能真切地感受到漠北的荒凉和肃杀。

说者不闻,闻着不说,大抵上就是此意了。

血红色的头发在白雪地里格外扎眼睛。红毛怪就这样被雪豹子提着踏进左将军玄武的营帐。

那北胡独有的斜长狐狸眼,令每一个在场的女人侧目。

他的浑身仿佛闪烁着异乡妖冶的光芒,在残破的黑色军装下坦露的是带血的雪白肌肤。

他周围散发着异香,像是诱人的食物在召唤着猎食者的包围。

但是抬起头,那双无辜而胆怯的眼神又出卖了他身为男人这种弱者的事实。

“你叫什么名字。”玄武饶有兴致地躺坐在营帐高处的软塌上,凝视着这个怪异的男人。

“奴家名唤杉臻。”他也倒是不遮遮掩掩,“杉木的杉,臻入化境的臻。”

白玄武侧目问雪豹子:“哪里发现他的。”

雪豹子如实禀告:“北胡军队的尸体堆里。”

任谁也想不到,一个如此美艳的男人会混在那群臭女人堆里,最后还差点也变成了尸体。

对待敌军俘虏,任何战营都会很苛刻,非杀即役。可男人例外,他们另有用处。

但不外乎两个用途,充伎来犒赏士兵或者充侍来慰劳将领。

对于美艳的杉臻显然是第二种,但即便玄武此刻馋地发慌也不敢擅自享用。

她走下高台,到杉臻的面前不规矩地摸了一把他的脸颊,笑道:“想活命吗?”

杉臻虽然被充入军营行军打仗,但好歹是个男人,被这么多强大的女人包围的前提下,怎么勇敢也不禁瑟瑟发抖起来。他抖着唇道:“想,只要让奴活命,让奴做什么都肯。”

“哈哈哈哈……”众将士大大小小全都笑了,一时间营帐里变得格外热闹,全体女人都沸腾了起来。

有人按捺不住地在他坦露的肌肤上摸了一把,伤口传来的疼痛和异样的触感让他双腿一软,就快站不住了。

好歹有旁边的小贾小尹架着,也不至于跪倒在地。

但身为女人,她们自然也没有那么规矩,趁着扶住他的空档在他的腰臂上乱摸一气。毕竟这种美艳的尤物向来是轮不到他们的份的,平日里也只能看看而已,但此刻还有机会近距离接触,能揩点油是一点油。因为对于敌军的俘虏向来是不需要什么礼遇和规矩的,所以即便众人都看在眼里也没人说什么,只会更加增加兴奋度。

很快,左将军那边俘获一个北胡男军人的事就在整个军营传开了。右将军朱雀那边除了羡慕嫉妒也没有别的办法。朱雀和玄武除了是好战友,还是好冤家,一个有了战功另一个绝不肯善罢甘休。

朱雀怀着吃不到葡萄的心理报告给了大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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