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廷泽第一次见到吴辰宥那小子,是在半年前,地点是雅思补习班的教室。
只第一眼,他便看他不爽了。
作为有钱人家的孩子,任廷泽和众多富二代一样,他们有自己的圈子,吃喝玩乐也好,各种爱好也罢,都是普通家庭的同龄人们插足不了的。他任廷泽活了二十年,身边的狐朋狗友也固定就是那帮人,很少有新鲜血液加入。
即便有,也不该是吴辰宥那样的。
可吴辰宥偏偏就恬不知耻地另辟蹊径,硬生生挤入了他们的圈子。
任廷泽所在的雅思补习班,和市面上常规的辅导机构不同。他们这个班,私底下被戏称为“废物土豪雅思训练营”。班里的老师和外教全是几个土豪父母花大价钱请来的私教,小班教学,一对一辅导,一节课大几千块……看似很高端的课程其实管理非常松散。说白了,无非是家长们人傻钱多,指望通过这种温和的方式磨时间,花金钱,让孩子们通过考试顺利出国罢了。
任廷泽从小成绩不好,高中起便在某所私立学校混日子,好不容易混了个垃圾大学,父母指望让他随便读两年就去国外镀层金,以后回来继承家产起码面子上过得去些。辅导班大部分孩子都和他差不多,大家虽不在一个教室上课,但抬头不见低头见,一下课便躺成一排抽烟喝酒吹牛皮,久而久之,便相互熟稔了。
吴辰宥是个例外。
这染着紫色头发的小杀马特可不是什么富二代——任廷泽一眼就看得出来,吴辰宥身上穿的是名牌中的低档货,嘴里来回吹得牛皮也很“没品”,显然是那种打肿脸充胖子的白痴。
任廷泽看不起吴辰宥,哪怕此人在辅导班里成绩顶尖,是他们这些垃圾中的战斗机,任廷泽依旧看不起他。
可吴辰宥和其他人关系却处得很好。
任廷泽百思不得其解,终于有一日下课,他没忍住,抓了个和吴辰宥关系不错的哥们,打听对方情报:
“喂,我看那姓吴的穷比一没钱二没来头的,整天嘴里跑火车,你们理他作甚?”
“噗呲。”这位兄弟咧嘴一笑:“哥,这你就不懂了。他确实没啥钱没靠山,但是他……他有门路啊!”
“什么门路?”
“就是……嘿嘿嘿嘿……”
直到任廷泽怀着将信将疑的心情跟着吴辰宥去了一趟南城之星夜总会,他才彻底明白了人家口中的“来路”。
原来,吴辰宥确实不是个富二代。他有本事来废物土豪雅思训练营,是靠自己“努力”赚来的钱。
准确来说,是靠当老鸨。
南城之星夜总会明面上是个正规的高档娱乐场所,企业也要求服务人员不允许私下接活。可与客人们暗中勾结这类事情,即便上面再怎么严格管理,背地里依旧屡禁不止。
吴辰宥就是那个负责帮“小姐”、“公子”们和“客人”搭桥的线人。
到场的客人要是看中了哪位“小姐”,只需要悄悄把号码告诉吴辰宥,吴辰宥就会约好时间地点,开好房间,帮两人完成一场你情我愿的优质服务。
“当然,考虑到隐私的问题。”同行的男生向任廷泽解释道:“开房的地点一般比较隐蔽,吴辰宥也不会用真名——他学美术的,会搞假证。总之廷哥你要是看中谁了尽管和他讲,保证不会被你爹逮起。”
任廷泽对着酒气冲天的舞池,大声呸了一口。
任廷泽不是什么保守的人,他搞过的女人也不少,不过其中大多都是大家闺秀或者主动投怀送抱的拜金女,这种不正规场合的女人,说实话,他打心底是瞧不起的——谁知道干不干净呢。
再况且,据他观察,找吴辰宥搞暗中交易的大部分是有特殊癖好的群体,比如想找男人的男人……吴辰宥对此嗤之以鼻。
呵,男人的身体有啥好看的。大家有的没的都一样,能有什么看头?一向偏爱大波妹的吴辰宥实在没法想象居然有人会对同性平坦的后背产生兴趣,简直荒唐可笑!
事实证明,还是他见过的极品货色太少。
在那个无趣夜晚快结束的时候,吴辰宥遇见了柳寻。
那个男孩穿着和夜总会其他工作者一样的白色礼服,袖口沾满酒污。不同于其他服务生的浓妆艳抹、矫揉造作,他有着一张干净美好的脸。
未施粉黛,未着香薰。任廷泽注意到柳寻时,他正抱着一把尤克里里,坐在台球厅的角落里,边弹边唱着一首英文歌。
任廷泽没听过这首歌,却足以被这干净清冷的声线所吸引,在嘈杂喧嚣的酒吧中,少年的声音像一泓清泉,一尘不染,直击人心。
他不仅声线好听,英文发音也很不错。那时的任廷泽正被口语考试烦得焦头烂额,难得听见这么标准的发音,他下意识地停下了脚步。
可任廷泽这个人,对待“下等人”,向来是不讲礼貌的。
他有些粗暴地打断了唱歌的少年,吉他声戛然而止,下一刻,柳寻的手里被塞进一本英文书。
“喂,你英语很好吗?这句话念我听听。”
柳寻愣了几秒,两只因为熬夜而轻微红肿的桃花眼瞪得大大的,好奇地望着他。
紧接着,他莞尔一笑:
“好呀,等我洗个手,免得弄脏您的书。”
后来任廷泽才知道,柳寻是南城大学的大学生,高考六百多分考进来的,不仅英语好,每门课都特别强。
“喂,他一个名牌大学出来的学霸,也卖啊?”
怀着诧异的心情,趁着柳寻讲完题目跑去应付其他客人的间隙,任廷泽随便抓了一个“小姐”问道。
“人家卖艺不卖身,心气儿高着呢。”那名小姐哼哼道:“恐怕价格也高,有客人在他身上砸了不少钱了,就是不肯跟人睡。”
任廷泽摸摸后脑勺,对着书本上柳寻留下的娟秀字迹,沉默了许久。
意料之外又合情合理地,任廷泽当天晚上没睡好,做了个早上起来得洗内裤的梦……显然,他脑子里想的是柳寻。
哦豁,完蛋,栽进去了。
原始欲望最难克服,任廷泽很没有出息地选择了释放天性。他在第二天的辅导班主动联系上吴辰宥,说今晚他也要去南城之星夜总会,去找柳寻。
可是他却没想到,吴辰宥居然敢拒绝他。
“柳寻?你说那个小白脸大学生啊,他已经被人盯上了。”
“啊?”
“没办法,长得好看,还是个雏儿。有个老顾客软磨硬泡他不从,今天我们打算给他酒里放点家伙,拖上车直接带走。”
“你们这……这不犯法吗?”任廷泽眉头紧锁,怒而反问。
“啧,哥你担心这干啥?是他自己想不通来这工作的,在这种地方迟早要失身。他是大学生,要脸,况且拿人钱手短,估计睡一觉也不敢怎么闹。”
一种莫名的力量驱使着任廷泽。他几乎是下意识地抓住吴辰宥的衣领,义正言辞威慑道:
“你说的那个顾客是什么来头?出多少价?”
不是任廷泽装x,在南城的“上流社会”,他爹算是顶尖人物,大多数人听见他的名头都会畏惧三分,不会不长眼到和他抢人。
果然,见他开口,吴辰宥犹豫了:
“也不是什么大人物……给我预付了十万块,今晚就要草到人。”
“不是什么大人物,心里就该有点数。”任廷泽松开吴辰宥,有意无意露出他腕上价值不菲的名表:“柳寻那小鸭子有点意思,哥包了。”
说着,他把那块手表取下,漫不经心地递给吴辰宥。
那是他去年生日时,父亲的合作伙伴送给他的礼物,全世界只发行五十块的限量款,价格惊人,但并非他任廷泽喜欢的款式。
用一块鸡肋手表换柳寻这只不错的小玩意,任廷泽觉得非常划算。
不过虽说是“换”,其实也只有任廷泽和吴辰宥两人私下做了交易。当事人柳寻对自己的处境和发生在两人间的风起云涌一无所知。
所以当任廷泽扬起他骄傲的头,以救世主姿态出现在柳寻面前时,吧台前的少年报以他的只有不解与木讷。
“别唱了,小/婊/子,哥给你赎了身,回去好好读书。”任廷泽指尖敲击桌面,目光轻挑。
在柳寻看来,这人多半是喝酒喝多了,或者中二病晚期。他确实是来卖唱的,喝酒也陪,但都是正经生意。南城之星夜总会好歹是个正规场所,他被雇来唱唱歌,收收小费,虽登不上大雅之堂,也绝对和任廷泽口中的“小/婊/子”相差甚远。
柳寻放下手中的尤克里里,耐心温和道:
“这位先生,请问您需要醒酒药吗……洗手间在这边……”
洗!手!间!你!妈!逼!
任廷泽脸色铁青,气得牙痒痒。他撸起袖子,一把拽住柳寻的胳膊,把他往洗手间拖去。
任廷泽对上贺栖淮时总被吊打,但柳寻并没有警校第一的战斗力。他从小生在孤儿院,营养不好,浑身上下除了屁股几乎没多少肉,被任廷泽这么粗暴地抓住,自然挣脱不开。
这层楼的洗手间人烟稀少,柳寻还没来得及呼救,便被任廷泽狠狠推倒在马桶盖上。
双唇被封住,眼前是一张放大了的少年的脸。
“叫你回去读书,蠢货。未经世事的蠢大学生在这种地方兼职,要不是哥大发慈悲,你他妈今天就要被人给卖了你知不知道?”
“唔?”
……
然后呢?
“然后呢?”贺栖淮一边拿手机录音,一边嫌弃地推了一把旁边飞笔速写的程寰。
“故事不错,记下来当素材。”程寰听得津津有味,手里也把笔记做了个七七八八,面带微笑地鼓励任廷泽继续讲下去。
如果任廷泽所言是真,起码柳寻在半年前还算是个干净美好的大学生,与同学口中“失足少年”的形象相差甚远。
既然任廷泽替他“赎了身”,又给了提醒,按理来说,他应当迷途知返,不再出入风月场所。退一万步说,哪怕柳寻当初选择老老实实当任廷泽一人的“宠物”,也不至于落得如此下场。
“然后……”任廷泽低下头,眼底乌云密布:“柳寻他拒绝了我。”
一只苍蝇嗡嗡振翅,在审讯室窗台前飞来飞去,最终在花瓶里选了片白玫瑰花瓣落脚,墨绿色床帘将窗外晴好的天气隔绝开来,室内光线昏暗。
“他说,他知道,但他需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