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下了整整一夜。
贺栖淮从充满霉味的小卧室里醒来时,差点分不清现在是清晨还是黄昏。
刑侦支队的众人果然还是要脸的,昨晚宁可冒着雨徒步疾行各回各家,也没在程寰的夜总会白吃白住。贺栖淮和贺栖湄走了两公里,身上全部湿透,才赶在十二点之前回到他们的小破房子。
今天是周六,原则上不用上班和上课。
贺栖淮破天荒的在酒醉后的周六清晨起了个大早床,其原因纯粹是怪卧室里的霉味太熏人。南城湿气重,一下雨更糟糕,不但地毯缝里能长出蘑菇,被子也润润的,怎么睡都不舒服。
“哥,我说真的!”贺栖湄听到哥哥起床的动静,一脚踹开主卧的房门,丝毫不避嫌,大声道:“咱家该装个烘干机了,去年冬天你那被套还是我背去学校才给烘干的,提个大塑料袋转三趟地铁,又重又丢人。”
“穷,没钱。”贺栖淮慵懒地翻了个身,全然无视床边的炸毛少女:“还房贷呢。”
某贺姓男子一味主张着“女孩子要富养”,小时候即使自己捡妈妈用从服装厂捡来的边角料做成的拼接款破衣裳,也要省下钱来给妹妹买花裙子。长大了也是一样,房贷全是他扛,妹妹的生活费月月不耽误,贺栖湄凭本事打工赚来的钱和奖学金,他都让她自己存着,从来没试图没收过。
宠溺过头,难怪把小丫头养成了不当家不知柴米贵的娇纵性子。
“没钱找程老师借嘛~”贺栖湄哼唧一声,走到贺栖淮床边,脱了鞋,隔着被子一脚踹在他后背上。
“借了得还,你帮我还?”
“别人借了得还,我哥不用。”
如果说刚才贺栖淮还觉得死丫头是顺口瞎掰,这会就显然察觉出不对头了。
他转身一个擒拿,捉住小丫头片子不安分的脚踝,眉毛轻挑,教训她“女孩子家家要注意形象”。紧接着又生气地反问一句:
“为什么我不用还?哪有借钱不还的道理。”
贺栖湄笑得很欠抽,仿佛在讽刺他欲盖弥彰。金卡的事儿她不敢提,怕贺栖淮拿她用奖学金上夜总会的黑历史说事,只能换个方向,曲线battle。
于是两人一个站没站相,一个四仰八叉,开始了每周例行的兄妹口舌争霸:
“有一说一,哥,我觉得程老师对你有意思。”
贺栖淮承认,程寰可能确实对他有那么点意思。
但不是什么好的意思。
更不是他想回应的意思。
贺栖淮食指轻揉被角,不置可否。
“上次你把他从讲座上带走的时候,班里同学就说了,程老师这样的大人物,学校请他一小时都难,怎么就随便被你说动了?”
“因为你哥是警察。”贺栖淮狡辩:“有警察上课找你有事,你怕不怕?敢不敢不听话?”
“那我还听说程老师买下了市局对面那栋破楼呢,说要改成办公楼……你怎么说?”贺栖湄不甘示弱,摊出第二张牌:“他就是想每天看着你上班下班,肯定是的。”
贺栖淮自从五年前跟程寰鬼混过一段日子,抬杠的本领日益增长,和除了程某之外的大部分人吵架对骂就没输过。
对上小屁孩贺栖湄,更是轻而易举。
“你见过哪个男的追你在你家对面买楼的,真有这么个变态你跟不跟?”
“程寰人傻钱多不假,没本的事他不干。”
“除非他真跑进市局来,否则这事绝壁没谱。”
“况且你看看你哥,大老爷们死糙汉,烘干机都买不起的□□丝男,女人都看不上哪还来男人,程寰就是瞎了两只眼睛也看不上我……”
嗡嗡嗡嗡……
枕头下的手机突然振动起来。原以为是闹铃,贺栖淮随手拿起一滑,不料对面传来的却是易伟的声音。
“小贺,两个消息。”
“嗯?好的坏的?”贺栖淮立刻问道。
“第一,有案子了,市郊河东村附近的池塘旁边,死了个女的。”
“好的,我马上来,还有什么事吗?”
“第二。程总……程寰刚来市局报到了。”
???!
“哥,我就说他绝对喜欢你……”
贺栖淮骂骂咧咧,摔门而出。
……
今天的雨势没有昨晚那般汹涌,起码交通工具能正常运营。贺栖淮挤上了一辆公交车,到达市局时正好是接到电话的二十分钟后。
贺栖淮座位的正对面,角落里那张多年没人使用的破办公桌被清理了出来,周围热闹非凡。
贺栖淮踮脚一看,程寰正坐在人群中央,手里拿了杯市局食堂卖一块五一杯的便宜豆浆,与几位“警察前辈”谈笑风生。
“程总,您看对面那栋楼修挺高,您整写字楼的话底下也得有商圈对吧?您看着要不要开家咖啡店,咱们局里食堂的咖啡便宜归便宜,可惜是速溶的,霜姐她们娇生惯养的喝不惯呢。”
“阴险的中年男人,你自己想喝少提老娘名字。”杨霜跟在一旁掺合道:“不过程总,市局的菜确实也就那样,营养餐嘛,你吃几天就知道了……我寻思着开家火锅店也不错。”
“火锅店是不错,贺警官喜欢。”
程寰难得插上嘴接了一句,抬头便对上贺栖淮瞪得圆溜溜的杏眼。
“早上好啊,贺副队。”
自然到简直可以说是刻意!
不是说好了有案子吗?死了个女的喂!现在是嘻嘻哈哈的时候吗?
“你们在做什么?”
贺栖淮觉得自己还是有必要摆出副队长的威严,好好遏制这帮臭小子“盲目迎新”的不良之风。
绝对不是因为他刚来那天被几个老前辈轮流开hs笑话还被领导捉去介绍对象,才经过对比嫉妒程寰呢哼!
他问出口的是“你们在做什么”,其实贺栖淮真正想质问的是程寰“你来干什么”,好端端一富二代作家放着总裁不当文章不写,跑进市局这破烂旮旯体验个屁的生活啊?脑壳有包吗?
这些问题他想问,但是不能是现在。当着大庭广众的面针对程寰不合规矩,难免惹同事们非议,甚至背地里逼逼叨叨。
不过杨霜倒是看懂了他的心思,简单解释道:
“程总要发表博士论文,缺乏实践经验,跟省厅申请来市局做犯罪心理学专家半年,所以就暂时成为我们的同事啦!”
贺栖淮暗戳戳地想:呵,就半年,你看我熬不熬得走你。
程寰倒是笑得很纯良,对贺栖淮点头致意:
“这半年就请贺警官多多关照了。”
贺栖淮没和他多说,总怕有打情骂俏的嫌疑。
他转而看向杨霜,把重心放回到案子上:
“易队说城郊死了个女的,什么情况?”
“值守在局里那帮人一接到报案就赶去了,我也刚从被窝里爬起来不久……喏,照片传来了。”杨霜解锁开笔记本电脑,点开图片,似乎是法医组那边同事传来的报告。
局里的大姑娘小伙子们似乎都已经习惯这女人不打预防针直接放尸体图的可怕癖好,贺栖淮跟着深吸一口气,脸凑近屏幕。
即使做足了心里准备,真看见那张□□高清照时,他还是没忍住倒吸一口冷气。
那是尸体被发现时未经移动所拍下来的现场照片。照片中的女尸没有腐烂,没有巨人观,从这张背面图看甚至看不到死者脸上惊恐的表情,但却依然给在场的所有刑警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心理阴影。
死者披头散发,下半身泡在池塘水里,腰部以上的地方却朝路肩脸向下“趴”着,她上半身穿着短袖,而胳膊上裸/露出来的皮肤,竟然是绿色的。
“初步判断应该是油漆。”杨霜对着同事发来的报告念道。
“谁会把尸体涂成这样……”众人不寒而栗。
“死因是什么?溺水吗?”贺栖淮问道。
“尚不明确,死者胸口有被刀刺中的伤口,昨晚暴雨,血迹被冲散,现场那边在给池塘旁边的地面做鲁米诺实验,看能不能找到痕迹。”
杨霜边说边滑动鼠标,切换成下一张照片。这次是尸体移动后的死者正面照,和胳膊上的皮肤一样,她的脸部也被全部涂上了绿色,配上两只死不瞑目的大眼睛,不像人,像个怪物。
“有什么浑身绿油油的妖怪吗?夜叉?蛇精?”
在尸体上做标记是一种特殊的犯罪癖好,某些连环杀手会将其作为仪式化的过程,从而满足独特的心理性和情感性需求。
在贺栖淮之前接手过的一起案子中,凶手因为妻子出轨私奔而产生变态心理,专挑和妻子一样栗色短发、喜欢穿白毛衣的女性下手,每次做完案都会在尸体身上用刀刻下“12.4”的日期,因为那是他和妻子的结婚纪念日。
在这类案子中,弄明白记号的含义、了解凶手的犯罪心理,往往能成为破案的关键。
想到这里,贺栖淮不自觉地用余光扫向人群后排的“特派专家”程寰先生,想听听他的意思。
程寰盯着尸体照片看了许久,好不容易缓缓开口,问的却并非众人想象中的问题:
“尸体被发现时,身上就只有这件短袖?”
“是的,一般情况下移动尸体时不会动身上的穿着。”
“奇怪……”程寰食指指向死者正面照片中大腿的位置:“这里的血迹,不太对劲。”
贺栖淮顺着他所指的方向看了一眼,立马也察觉出了异常。
死者被刺中时,血迹飞溅,除了几乎完全被血液浸湿的上半身胸口附近,下身小腿的裤脚处都有血滴状的溅痕,唯独上衣的下摆和大腿部位干干净净,除了倒地时蹭上的泥巴印,看不出任何血迹。
这很不正常。
血迹没有意识,不可能刻意躲开某片衣服区域。除非在女人受伤之时,短袖开衫外还有另外一件遮盖物。
“看长度,像是一件大衣。”
“警方没有动过,也就是说,这凶手杀了人之后,还脱了死者的外衣?”贺栖淮皱眉,深感不解:“这样做的目的何在?难道是为了更方便在死者的手臂上涂颜料吗?”
程寰看着他,启唇轻笑,不置可否,像是在夸奖一位反应快的好学生。
紧接着,他的手又指向照片中的另外一处:
“还有第二个有趣的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