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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秋来水涟涟(1 / 1)

这是盛昱龙心里的一根刺。

盛昱龙是很自信的男人,对陶然他也自认为算不错,要是一直在陶然身边,他还真不在乎那些莺莺燕燕,最多吃个醋,那是他的占有欲在作祟。

但是将来远隔千里,照陶然的条件,追他的肯定不在少数。女的还好些,男的他就特别在意。

尽管再自信,他也不得不承认,和大学里那些风华正茂的帅哥相比,他未必占有多大优势。何况他冷眼看陶然的审美,好像也比较年轻化一些。他身边有太多异地恋不得善终的例子,何况他和陶然这么不正常的关系,他很担心陶然在大学里突然变了心,被别人勾了魂。

当特别爱一个人,眼里他完美无缺的时候,自卑感就会随之而来。虽然这不至于让盛昱龙自卑到自惭形秽,但会让他不爽。

陶然见他脸色难看,就说:“我只是告诉你不要乱吃醋,影响咱们的关系。你知道么,我们大院有一户人家,女的长的不错,她老公就天天怀疑她,她在路上跟男的多说两句话,他回家就能跟她吵架。你可不要学他。”

盛昱龙说:“我不在意那些,你心在我这里,谁都撬不走,你心不在我这里,我守着也没用。”

陶然点点头:“就是个道理,你要相信我。”

盛昱龙脸色依旧难看,显然刚才只是嘴硬。

陶然问:“你是不是要回去了?”

“撵我走?”

“我就问问,要不咱们出去玩?”

盛昱龙问:“去哪?”

“哪都行,只要咱们俩一块。”

这话像是一颗糖,立即让盛昱龙整个人都活跃起来了。他笑了笑,坐下说:“那我开车带你随便逛逛?”

陶然点点头,说:“好。”

于是他们俩就出了门,刘娟说:“外头那么热,等凉快点再出门啊。”

“坐车里,不热。”

没有目的地,盛昱龙就随便开,陶然在旁边指挥,每个路口往哪拐。这是一种很古怪的浪漫,盛昱龙的心都跟着重新年轻了起来。雨水过去之后,整个老城都焕发了新的生机。陶然喝着冰汽水,吹着风,说:“也不知道广州是什么样,是不是跟长海一样,也有这么多树,夏天走在路上也不热。”

“广州比长海热,”盛昱龙说,“也比长海繁华,是个好地方。”

其实陶然有一点后悔,后悔当初没有报考长海大学,那样不用离开家,也不用离开盛昱龙。他其实不算是特别有抱负的人,当初报考大学,也没有想那么多。

如果他们恰巧走到哪条有著名小吃的街上,盛昱龙还会下车带他去尝鲜,有些小吃只是小点心,有些却很是面啊,汤圆啊,包子这些,一路上吃下来,到了傍晚的时候,陶然就吃撑了。

车子也到了东河公园旁边。盛昱龙说:“下车走走。”

东河堤上还留着当初涨洪水的时候留下的痕迹,那些高高的堤上有些破洞很吓人。但东河公园的树木却格外葱郁繁盛,花香是腐败一般的香气,带着土的腥味和热气。路灯还没亮,公园里小径通幽,树木茂盛,很适合情侣来散步。陶然看前后没人,就鼓动着心跳,悄悄靠近了盛昱龙,两个人的手轻微触碰,碰了几下,他便捉住了盛昱龙的手。

他还记得曾经盛昱龙想要在外头牵他的手,被他给甩开了。其实他心里一直有些过意不去。

盛昱龙说的对,他们只是很渺小的存在,没有人认识他们是谁,即便被人冷眼相看,又有什么关系。

但他依然有些紧张,这还是他人生第一次主动牵手,牵的还是一个男人的手。

盛昱龙大概愣了一下,扭头看了他一眼,随即便抓紧了他。

甜蜜浮上心头,甚至伴随着不能忽视的激动心跳,盛昱龙从来没有想到,原来牵手可以比床上的那些行为更让人心旌神摇,小清新的牵手,也有这么动人的魔力。

今天真的有点热,自从晴天以后,一天热过一天,今天的地表温度都快超过四十度了。外套又脱下来,短袖t恤重新上身,梁成东想着余和平没什么衣服,就给他买了一身夏装,从学校回来就给他送了过去。

两家离得不远,就在同一个小区。今天余和平休息,不上班。

但是他敲了半天门也没人答应,他叫了两声,也不见余和平出来,只好拎着衣服又下了楼,结果刚走到楼下就看见余和平抱着一条狗回来了。

“和平!”梁成东叫道。

余和平愣了一下,便加快步伐跑了过来,喊道:“梁叔叔。”

“你今天不是休息么,干嘛去了?”

“我昨天听我一个同事说,文化宫旁边的公园里有人在给长海市的流浪动物募捐,就过去看了看。”他说着就让梁成东看他怀里的小狗,白色的,带点灰,很小,估计刚出生没多久;“你看,我领养了一条小狗。”

那小狗趴在他怀里,斜着眼看了梁成东一眼,很可爱。

梁成东说:“我给你买了身衣服。”

“进来吧。”余和平抱着小狗走在前面,梁成东跟着他上了楼。

余和平的家在七楼,最高层了,夏天家里会有点热。他进门之后先把门窗都给打开,穿堂风很大,他把灯打开,急着去洗手,给梁成东倒水。

梁成东说:“你别忙了,试试看衣服大小合适不,不合适我明天上班的时候拿去换。”

余和平便把t恤掏了出来,然后伸手解开自己的衣服。他穿的是短袖衬衫,陶然以前穿的,有点大。梁成东见他脱了上半身,咳嗽了一声,没去看他。

余和平把t恤穿上,还可以,有一点点大。他说:“正好,宽松,也舒服。”

梁成东点点头,他也觉得大小合适。这房间跟他上一次来的时候又有点不一样,多了很多摆设,窗口还放了几盆绿色植物。他过去看了一眼,说:“房子收拾的不错。”

“我按照自己的喜好收拾的。”余和平说,“看你家里就有很多花,我就也买了一点。你看这个,快开花了。”

他说着就过去指给梁成东看。梁成东笑了笑,说:“这个花别经常浇水,土壤干燥一点更好。”

余和平点点头,靠在窗口看他。梁成东有些不自然,咳了一声说:“那行,我就回去了。”

余和平也没说什么,将地上的小狗抱起来,送他出了门。

梁成东走到楼下的时候看了余和平一眼,他觉得现在的余和平似乎成熟了不少,他看不透了。

余和平回到家里,就开始给小狗做窝,用纸箱子弄了一个窝,上面铺了一个毛绒毯子。他蹲下来,看着那条小狗说:“我给你取个名字,以后你就叫小白了,你放心我会一直养着你,等你老了给你送终,不会卖你的。”

他说着便笑了起来,伸手摸了摸小白的头,掌心所触摸到的是柔软的毛发,很多年以前,他刚养另一条狗的时候,也是这样用纸箱子给他做的窝,晚上给它沏糖水喝。

梁成东回到家里,梁母正在准备做饭,他编起袖子说:“妈,你歇着吧,我来。”

梁母说:“我又不是老的不能动,以前我一个人在家,不照样自己做饭自己吃。不活动活动,我真要成老废物了。你歇着吧,桌子上有水果,和平买来送过来的,新鲜着呢。”

梁成东去看了看,一袋子的水果,都是应季的,确实新鲜,西瓜秧都还是新鲜的呢。

“他什么时候来的?”

“中午,我还留他吃了顿饭。”

梁成东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些伤感,说:“长大了。”

梁母回头看了他一眼,说:“他还说呢,说有个朋友跟他说哪里有收养流浪狗的,他想养一条呢。”

“他家原来就养了条狗。”梁成东说。

其实他早就想到余和平为什么要领养那条狗了,那条狗很像余家以前养的那一条,品种和毛色都很像。那条狗被余欢卖了,余和平好像还曾试探着问他养不养。

大概是想到了这些,所以有些伤感。

爱情是生活中必须的么,算人生的必需品么?余和平最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他是情感欲望很重的人,以前好像特别期待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有一个可靠的人,可以让他松口气,可以依靠余生。但他又一直觉得像他这样的人,哪配得到什么完美的爱情,他哪有那个条件。他出身不好,性格也不好,也没有什么能力,优秀的男人看不上他,能看上他的,他大概也不会喜欢。

这真是一个无解的题,也很值得伤感,你平生最渴望得到的,反而注定得不到。

但他有小白,有属于自己的房子。

一个房子,一个人,一条狗,这样的日子好像也不赖。人生本来就是这样啊,总是不得圆满。

“小白,吃饭啦。”

他盘腿坐在地上,和小白面对面吃饭,一人一份。一个大份,一个小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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