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签名(1 / 1)

蒙骁信步走在大街上,夜里的风,透着凉意。踩着地上的一片落叶,听到了“沙沙”声,不知觉见,他到兽人世界已经几个月了。

头上的树叶还很茂密,但是过不了多久,就会渐渐飘落,只剩下瘦骨嶙峋的枝干,就如在兽人世界生存的他一样。也许这个比喻不恰当,蒙骁的心情却是一模一样。

兽人城市的夜间,亮如白昼,给他们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路上的行人车辆还络绎不绝,有打扮时髦的少男少女,也有注重品味的中年男女,当然也少不了路边摆摊的淳朴市民。

灯红酒绿、人声鼎沸,蒙骁没有兴趣。不知不觉间,喧嚣远去,蒙骁来到了一所学校围墙。围墙里,是一群年轻兽人在打篮球。

他们穿着运动背心,激情洋溢地抢球、运球、投球。每投中一个,双反都会鼓掌赞赏;投球失败,也忍不住长叹一声,喜怒哀乐,都挂在脸上,恣意、自由。

蒙骁不禁回忆起草原上的生活。他们打猎的场景,是多么的相似。来到兽人世界后,他才明白愁之味,即使笑着,也驱散不了。

在外面站住,蒙骁看出了神。这一刻,他忘了烦恼,眼球跟着篮球运动。在快到投篮时刻,为他们加油;在失误之后,为他们可惜;在成功之后,为他们高兴。

“哦!好!”蒙骁情不自禁地吼出了声,引起了球场上少年的注意。

喊出声,蒙骁才反映过来,尴尬地笑笑。一个穿红色球衣的少年拿着篮球跑过来,刚才,就是他投进了球。

“嗨。”红衣少年向他招手,“哥们,一起来玩呗。”

“我不怎么会玩。”蒙骁有些无力。

“没事。我们都不怎么会玩。”红衣少年将篮球在手中旋转起来。

蒙骁攀着铁栏杆,翻了进去,加入他们。有了蒙骁的加入,红衣少年所在的球队就多了一人,但是大家依然玩得很高兴。

蒙骁不清楚规则,连续犯了三次规。大家才相信他真的不会玩,给他详细讲解了一遍。蒙骁才知道玩球还有这么多规则。虽然有兽人疑惑他怎么如此没有常识,但是都有礼貌的没有询问。

蒙骁情商低,当然也没有看出来,再次感动于兽人的热心。规则蒙骁听了就记住了,运球也很快熟练,打得越来越顺。

到他投进第一个球,大家都吃惊了,投进第二个球,大家都认为他扮猪吃老虎了。蒙骁的解释,大家都不相信。

好在都没有生气,年轻兽人都很有气度。蒙骁这队,毫无悬念地吊打对手。对手连连失利,不甘地将蒙骁抢了过去,然后反过来给予红衣少年队重重打击。

“叮铃铃”、“叮铃铃”,急促连续的铃声响彻球场,少年们齐齐露出颓丧的表情。

“我们要回寝室休息了。以后再约吧。我们经常在这里打球,你想玩就过来。”红衣少年抱起了篮球,向蒙骁道别。

“好。拜拜。”蒙骁挥挥手。

少年们齐齐挥手道别。

操场上的兽人陆陆续续地离开,很快就只剩下蒙骁一人。

几个带着工牌的兽人走来,大声地吼道:“还不进宿舍!还在这里逗留!”

蒙骁快速地爬上栏杆,翻了出去,动作迅捷,宛如猎豹。老师们看得又气又急,可是哪里赶得上蒙骁的速度。好在最后查明,不是本校学生,他们才松了口气。

蒙骁跑了一段距离,就见到树荫里的狼风。

狼风走出来,拦住了他,“玩得开心吗?该回去了。”

他抽出一张纸,为蒙骁擦拭额头上的汗。心里升起一股暖流,蒙骁本能地抱住那股热源。狼风听得到蒙骁因为运动急速的心跳,闻到他身上清淡的汗味,一股愧疚升起。

之前,他还怀疑蒙骁,现在得他信赖,受之有愧。

“好啦,一切都会好的。相信我。”狼风拍拍蒙骁的背。

“难道你没有换位思考过,靠你们兽人,我才能过好,其实很悲惨?”蒙骁放开狼风,脸上的笑容就如已经沉进了水里,浪花都没有。

狼风无话可说。潜意识里,他还是保持着兽人的优越,总想给蒙骁最好的,感化他。其实,他就是自私,想要利用他,从而限制了他的自由。

现在木已成舟,他也无能为力了,“我过几天,就抽空带你回去,好不好?”

“谢谢。”生冷的道谢,拉开了他们之间的距离。

走到一家面馆,蒙骁拉住狼风,“我们去吃面吧,我饿了。”

看着简陋的面馆,狼风提议去吃串串香。

他们开车来到一家不大但很整洁的串串香店。围着围裙的老板娘看到狼风,热情地打招呼,并将他们安排在了靠窗的位置。

“这是你们的老位置。”老板娘递来菜单,“这还是我第一次看你和别的兽人来吃饭。戎搏那小子呢?”

“他啊?有事。”狼风笑容变得有些勉强,“他叫蒙骁。以后他来吃饭,你直接记到我的账上。”

“谢谢。不用!”蒙骁对着狼风露出一个大大的假笑,“老板娘,如果我来你这里吃饭,我一定会付钱的。付不了钱,我不会来吃的。”

“你不用跟我如此计较的,骁。”狼风低头将茶水递给蒙骁。

“为什么不计较?”蒙骁用筷子敲着茶杯,敲一下,说一句,“我现在吃你的、用你的、住你的,一分钱没给,是因为我没钱。但是你承诺每个月给我5000元工资,难道你要食言而肥?”

狼风张口欲言,被蒙骁用手势制止。

“只要你下个月给我工资,我一定将那些花费补给你。你们兽人讲究亲兄弟,明算账;我们人类也讲究礼尚往来,这都是应当的。毕竟,你又是我的什么人呢?”

狼风被蒙骁说的哑口无言,也不想提起限制他的事情。

老板娘却惊呼出声,“人类?!我们的话说得这么溜,难道你是蒙骁?”

老板娘是个大嗓门,这一喊,本来人声鼎沸的店里瞬间安静了下来。大家都朝他们这边看了过来。

而老板娘完全没有注意到,激动地盯着蒙骁上看下看,“我说哪里来的这么俊俏的小伙子,我说怎么这么眼熟嘛,原来竟然是蒙骁!!”

没等蒙骁说话,老板娘已经风一样地离开,又风一样的回来,刹在他面前,递上一个笔记本和一支笔,“蒙骁,我是你的粉丝,给我签个名吧。”

蒙骁没想到会遇到这种电视里明星才会遇到的事情,心里翻江倒海,复杂莫名,但是开心肯定是有的。所以他迅速拿起了笔,在她的本子上用人类语签了名。

老板娘一看,不认识,问是不是人类语,可以别其他兽人给挤下去了。美女和帅哥将老板娘挤下去,美女又把帅哥给挤了下去,纷纷嚷着要签名。

蒙骁拿着笔在他们的笔记本上、衣服上签下了名字。那些兽人喜滋滋地盯着签字离开,好多还忍不住连亲几口。

被忽视了彻底的狼风,此时才深刻地知道蒙骁是有多受欢迎。难怪前几天,他发现一直有兽人注意他。可能不确定他就是蒙骁,所以没有上前。当然,蒙骁大部分时间都跟他呆在警|察局是主要原因。

他们吃饭的时候,也免不了被注视。这种感觉,蒙骁觉得很奇怪,有点不自在,感觉自己无所遁形,有感觉很骄傲,原来有这么多人喜欢自己。

吃完饭,老板娘坚持不收他们的钱,只求和蒙骁合照一张,挂在店里。蒙骁答应了。

得到蒙骁的出生地——莽日亚草原,狼风有点吃惊,不过想想也就释然了,将他的发色当成了基因突变。这也是很正常的事。

去莽日亚草原,路程很远,要开长途,必须两个换着开,所以有时间,狼风就带着蒙骁继续练车,专门找崎岖的小路、山路来训练他。

这天,大雨倾盆,车路碾过路面,泥水四溅。蒙骁坚持要去练车。想想路上可能遇到的复杂情况,狼风没有反对。

出了城中心,路上拥挤的情况好转,蒙骁就开始加速。现在,他已经从飙车中获得了快感。精准的掌控力,可以让车子划出最优美的曲线。

“开慢点,雨天很危险。”狼风按耐不住提醒,“我这个车,也不是多好的车。”

蒙骁在心里叹气,准备降低车速。暗沉沉的天空劈下一道闪电,紧接而来的是炸裂的雷声,仿佛是上天降下了预警。可惜来得太晚了,刹车失灵了!!!

蒙骁极力镇定下来,前方是一个急转弯,迅速打方向盘,险而又险地避过。可惜,今天是梅雨天,他们是霉人。弯道前面路中间,有两块大石,车子狠狠地撞了上去。

作者有话要说:  蒙蒙:你又是我的什么人呢?

菜菜:他是你未来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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