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十一章(1 / 1)

收拾好东西后,林晴拿着洗漱用品出去梳洗,回来后认认真真的给自己护了个肤,简单修了个眉,想了想又涂了个口红。

这阵子林晴过得舒心,养的也精心。看着镜子里白里透红,面若桃花的小脸笑了笑,嗯···有点新娘子内味了。

林晴擦了擦手心的汗,将有点散乱的辫子打散,用梳子慢慢疏通,然后编了个鱼骨辫,配上碎花衬衫,一股清纯剔透的灵气扑面而来。

王秀英刚一进来就看到光彩照人的林晴,差点没认出来。

果然人靠衣装马靠鞍,以前就知道林晴长得是少有的好看,但她整天穿着灰扑扑带补丁的衣服,把人衬的都黯淡无光了。

“小晴,这衣服穿你身上可真好看。”王秀英赞叹道。

“唉···天生丽质难自弃,没办法,小仙女就是这么好看。”林晴眨眼笑道。

“哎哟哟,这不是脸皮这是城墙吧?咋恁厚呢。”王秀英捏着林晴的小脸打趣道。

林晴笑嗔了她一眼,问道:“你咋这么早就过来了?”

“我怕你一个人忙不过来,想着早点过来好帮你搭把手。”

“东西都有收拾好了吗?还有啥没收拾的我帮你收拾收拾?”王秀英问道。

“都收拾好了,你陪我说说话就行,我有点紧张。”林晴这会儿心跳的可快了,手心都是汗。

两个人说着体己话,不知不觉天就亮了。

冯家这边,冯国栋激动的一夜没怎么睡,他今年二十四了,和他一般大的孩子都六七岁了,说他不想娶媳妇那是不可能的。

虽然以前也有不少给他介绍对象的,但他娘不是嫌女方要的彩礼太多,就是嫌弃女方给的嫁妆太少,所以一耽搁两耽搁的就耽搁到了这个岁数。

这回要不是机缘巧合救了林晴,出的彩礼也少,估计他到现在还娶不上媳妇呢。

他知道他娘偏心,他也习惯了,不过他肯定不会让自己媳妇儿受欺负的。

他肯定会好好赚工分养媳妇儿,不让他媳妇吃苦,要是他娘欺负他媳妇儿,他也会护着他媳妇儿的。

这些年打猎他也藏了差不多二百来块钱的私房钱,不仅能养得起媳妇儿,就算他媳妇儿给他生五六七八个娃他也养的起。

一想到老婆孩子热炕头,冯国栋就激动的睡不着。

干脆不睡了,冯国栋出去打了盆水,将炕和柜子里里外外的都擦了一遍。

出了一身汗,冯国栋又出去冲了个凉水澡,然后盘腿坐在炕上等着天亮。

一想到天亮后他就要去接媳妇儿了,晚上他就能搂着自己媳妇儿睡觉了,说不定明年他就能当爹了,就美得忍不住咧嘴傻笑。

冯国栋睁大眼睛望向窗外,盼着天亮的快些,却又随着天色一点点放亮,心跳得越来越快。

长这么大他还是头一次这么紧张,比独自面对一头大野猪时都紧张。

早上六七点,林家和冯家也都热闹了起来,七大姑八大姨的,远的近的都来凑着热闹。

冯国栋是上午九点骑着自行车来接她的,也不知道从哪儿弄了一身军装,精神奕奕,喊了人,然后给了几个小辈糖,就红着脸将人从房间里抱了出来。

外面下着毛毛细雨,倒是比平时凉快了许多。

林晴双手环住他的脖颈,脸埋在他胸膛里,听着他那一声声强壮有力地心跳声,嫩白的小脸上慢慢染上胭脂,绯红绯红的格外好看。

林晴心脏怦怦跳,这还是她第一次被男性公主抱呢,莫名觉得有些害羞,低着头不敢抬起来。

冯国栋也是第一次抱女孩子,没想到竟然这么软,小小的一团窝在他怀里,他都不敢用力,生怕一不小心就把媳妇儿给弄坏了。

冯国栋抱着林晴放到自行车后座上,自己则在前面骑着车。

周围还有孩子跟着跑,每个人手里拿着一面大芭蕉叶子挡雨,脸上笑嘻嘻的。

也不顾自己有没有淋湿。

队里难得有喜事,自然高兴。

好在两个村子离得不远,没骑多久就到了,一到冯家门口,冯国栋就赶紧抱着林晴下了车。

虽然路途不远,但身上还是染了湿气,这两天一直下雨,气温也降了下来,凉丝丝的,穿的少了还有些冷。

冯家已经来了好些人,冯父和冯大哥他们房间各摆上一桌,这还不够,院子里还特意搭了个简陋棚子。

林晴被冯国栋抱着从门口走到西厢房,一路上冯国栋走得十分稳当,气息也丝毫不乱,林晴想着这身体素质还是可以的。

进了屋后,将人放到炕上。屋子里冯母和冯大嫂都在,还有一些脸生的妇人,个个面带喜色,嘴里不停的说着好话。

林晴乖巧的笑着,不一会儿一个中年妇人走到林晴和冯国栋的面前,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本红色封皮书。

站直身体,然后将书翻开,开始照着上面念出句子来,慷慨激昂。

“团结就是力量!”

“自力更生,艰苦奋斗。”

“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妇女能顶半边天。”

“·······”

“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你们的。你们青年人朝气蓬勃,正在兴旺时期,好像早晨□□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

“冯国栋和林晴同志今日喜结连理,希望你们能在这段婚姻中一直和和美美走下去······争取为我们生产队,为我们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鼓掌!”

“啪啪啪······”

房间里顿时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林晴也给面子的鼓了鼓掌,看着他们脸上对生活的热爱,不禁有些感染,于是掌鼓的也越来越起劲。

外面放了鞭炮,应该是开席了,屋子里听到动静,冯母赶紧招呼着往外走。

屋子里只剩下林晴和冯国栋俩人了,林晴看着身强体壮,和冯国富完全两个类型的冯国栋,心满意足的笑了。

把手伸到他面前,娇声道:“我手拍红了,有点疼。”

冯国栋不知所措,手抬了抬,终究没敢握住她的手,傻愣愣的看了半天也说不出话来。

林晴看着冯国栋的窘迫样,把手塞到他手里,笑道:“你给我吹吹就不疼了。”

冯国栋握着小小的手,软乎乎的,不像他的手又硬又糙。

冯国栋捧着她的手吹了吹,吹得林晴痒得慌,林晴往回抽了抽没抽动,又抽了一下还是没抽动,抬眼望着他娇声道:“痒痒,你松手。”

冯国栋傻愣愣的“啊”了一声。

“松手,我痒。”林晴道。

“哦···哦···”冯国栋连忙松开了手,然后将手老老实实的贴在裤缝处,傻愣愣得看着林晴。

林晴看着他那傻样,“噗嗤”一声笑出声来。

眼睛里绽放出醉人的笑意,瞳中像盛开了倾城的花,一点一滴,映入他眼中去。

冯国栋看着林晴慢慢红了脸,耳根也隐隐发烫。

他媳妇儿可真好看,红红的小嘴,大大的眼睛,白白的皮肤,笑起来可甜!

两个人就这样含情脉脉地对视着,周围溢满了粉红泡泡。

“老二,出来敬酒了。”冯母在外面喊道。

冯国栋骤然回过神来,红着脸错开视线,结结巴巴的说道:“媳妇儿,要···要出去敬酒了。”

“咱···咱们一起出去吧。”

骤然听到这一口男神音,林晴差点被迷得失了智,我的天,他的声音好性感!听得她耳朵都怀孕了。

林晴完全忽略了他那一声媳妇儿,就恍恍惚惚的点了点头。

等出来被喧嚣声震醒,才想起来自己刚刚实在太没用了,竟然就这么轻易的被男色给诱惑了。

林晴悄悄地看了他一眼,正好撞上他的视线,羞得林晴赶紧低下了头。

冯国栋看着她红红的耳尖,嘴角的笑容越扯越大,怎么止都止不住。

林晴和冯国栋端着碗敬酒,是自家酿的米酒,度数不高,喝着还有一丝甜味。

每桌都敬了一杯,林晴这会儿也没了羞涩,落落大方的任这些亲邻打趣,敬完一圈,林晴和冯国栋也坐到冯父冯母那桌吃吃喝喝了。

差不多下午两三点钟,人才陆陆续续的吃好告别。

林晴和冯国栋站在门口送人,等把满堂宾客都送走了,也下午四五点了。

林晴累的不行,冯国栋把她送回了房间,就出去帮忙了。

林晴这才有空打量他们的新房,环视了一圈,林晴禁不住有些错愕。

房间倒是挺好,地上也铺了石板,但是整个房间除了一张炕,一个掉了漆的旧柜子,两个木盆就没什么了。

炕上铺着凉席,一床被单,没有新被褥,没有新家具,没有新盆,更别说新暖壶了,一件新的东西都没有。

看来冯国栋在家里不怎么受宠啊,但是就算再不疼爱冯国栋,再不喜欢她这个儿媳妇,也不能一件新的都没有吧,这就有点过分了。

林晴皱着眉头打开柜子,里面除了一床硬邦邦的棉被,就只有几件打满补丁的衣服,还有一件棉花都黑了的棉袄。

这也太寒酸了。

冯家连自行车都买得起,难道自己儿子的几件衣服置办不起吗?

林晴想着冯国富身上的衣服,崭新崭新的,一个补丁都没有,冯大哥身上穿的也是八成新的衣服,怎么到了她家汉子就都是补丁了呢。

林晴气的脑仁疼,看来以后在冯家的日子也不好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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