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小说 > 都市豪门 > 七十年代新媳妇 > 22、第二十二章

22、第二十二章(1 / 1)

林晴接了盆水将衣服泡上,然后拿出肥皂放水里搓出沫来。

旁边一个麦色皮肤,浓眉细眼的小媳妇儿看到她在用肥皂,眼珠子忍不住就转了起来,“嫂子,你用的这是肥皂吧?闻着可真香,我这还是头一次见着呢,哪买的啊?”

林晴看着这人有点眼熟,应该是婚礼那天见过,好像是支书家的儿媳妇?

“嫂子不记得我了?我是冯刚媳妇苏娟啊,你跟二哥结婚那天咱们还见过呢。”苏娟笑着说道。

听到这,林晴就记起来了,冯刚是支书家的独苗苗,他们结婚那天就他闹得最欢实,好像跟她家国栋的关系很不错。

“哦,是弟妹啊,我说怎么瞧着这么眼熟呢。”林晴笑着对苏娟点了点头。

苏娟见林晴记起来了,十分自来熟的端着盆往林晴边上凑了凑。

“嫂子,这肥皂是不是比皂角好用多了?”苏娟看了眼肥皂,转而又道:“刚子这衣领上的汗渍用皂角总是洗不干净,也不知道肥皂能不能行?”

“要不你试试?应该比皂角好用。”林晴对于她那点心思了然于心,也不戳破,笑着把肥皂递了过去。

虽然肥皂在这个年代是不可多得的精贵物,但对她来说这并不算啥。

而且当了几年的公务员后,她明白了一个道理,天下就没有白付出的东西,虽然有时候你的付出很可能得不到回报,甚至有可能只是买个教训,但在她看来,能用一点东西看清一个人的人品,挺值得的,所以很多时候她并不会吝啬于让别人占她便宜。

而且有时候大方一点,给他人占点无关紧要的便宜,不仅可以迅速拉近双方的关系,甚至可能还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所以有时候吃亏也是一种赚便宜。

再者说国栋和冯刚的关系又挺不错的,两家人以后肯定也少不了交集,要是这点面子她都不给,难免会让人觉得过于冷情了。

“那多不好意思,这玩意怪贵的。”这样说着也不耽搁她伸手接过肥皂。

“这有啥不好意思的,用一次也用不了多少。”林晴笑道。

“你别说,这肥皂就是比皂角好用,这汗渍我用皂角搓了八百遍了也没洗不干净,你看用肥皂搓了一次就洗干净了。”苏娟高兴的说道。

“可不,这汗渍最是难洗。”林晴道。

“哪天我也去城里买一块,洗的干净不说,还有一股香味,比皂角好用多了。对了,嫂子,你这个花多少钱买的?”苏娟偏过头来问道。

“三毛五。”林晴想了想,报了个供销社的价格。

苏娟一脸肉疼的看着肥皂,“三毛五的肥皂,你也舍得买。”换她她可是舍不得,一分钱都恨不得掰成两半花,哪舍得去买这么精贵的玩意,想来还是皂角适合她。

“贵是贵了点,但还挺经用的。”林晴笑着说道。

两人说说笑笑的洗着衣服,苏娟占了便宜心情格外的好,对林晴也格外的热情,说了不少村里的事。

林晴时不时的回应两声,其他的时候就安静的听着。

衣服不多,洗了一会便洗完了,林晴和苏娟打了声招呼,便挎着木盆沿着河边小路回了家。

到家的时候,冯母正在门口和支书媳妇吕婶子唠嗑,看见林晴原本笑成菊花的脸瞬间拉了下来。

林晴也不在意,笑着和吕婶子打了声招呼,便进了门。晾好衣服后也没多逗留,就直接回了屋。

从柜子里拿出布继续给国栋缝制衣服,一边缝一边琢磨刚刚在门口听到的消息。

冯母说冯国富年底就要结婚了,要娶的城里姑娘还是位纺织厂女工,也不知道未来的三弟妹为什么要嫁到乡下来,毕竟这不是五几年的时候,那时候因为要清算,所以许多城里姑娘大多都嫁到了乡下,就是为了能过安稳的日子,不用担惊受怕的。

但现在城里姑娘金贵着呢,一般很少有城里姑娘下嫁到农村里来。

难道是为了真爱?这倒是很有可能。

林晴虽然不喜欢冯国富这种类型的,但不得不承认冯国富斯斯文文,干净清爽的模样确实挺迷小姑娘的。当时原主不就被迷的宁死也要嫁给冯国富嘛。

这时外面传来冯母得意的笑声,林晴忽然有些担心未来三弟妹嫁进来后的日子。以冯母的偏心还有冯大嫂斤斤计较的性格,这要是一大家子住在一起,那以后的日子肯定热闹。

而他们做老二的夹在中间,好处轮不到他们,坏事肯定第一个就是他们的。

林晴深深叹了口气,生活不易啊!

看来还是得想办法赶紧分家,不然以后还不知道要吃多少亏呢。

日子就这样吵吵闹闹的过了两日。林晴终于赶在上工前,把冯国栋的衣服给做了出来。

这天晚上吃完饭,冯国栋便拿着新衣服去河边洗澡了。洗完澡穿上新衣服,冯国栋心里美滋滋的,特意在冯大哥和冯国富面前晃了两圈。

“二哥,你啥时候做的新衣服?”冯国富问道。

“你嫂子刚给我做的。”冯国栋嘴角隐晦的往上翘了翘。

“二嫂手可真巧,这衣服还怪好看的,二哥穿着也精神。”冯国富笑着夸道。

“嗯,这衣服确实板正,二弟穿着也好看。”冯大哥点头附和道。

“是吗?我还觉得穿着怪别扭的。”冯国栋蹙着眉假意说道。

“二弟,你要是穿着别扭,咱俩体型差不多,我这衣服也是去年刚做的,咱俩换换呗。”冯大哥道。

“不换,大哥要想穿新衣服,让大嫂给你做去。”冯国栋毫不留情的拒绝道。

这是他媳妇儿给他做的,其他人想都别想。

回到家,见他媳妇儿正在院子里洗头发,忙走过去,舀了瓢水帮她冲头发。

林晴眯着眼睛看到是他,问道:“衣服合身不?”

“合身,穿着正好。”冯国栋呲着一口大白牙,笑的十分灿烂。

“合身就行,哎呀--往前边点,你都浇我衣服上了。”林晴往后退了一步,嫌弃道。

等林晴冲干净头发,身上的衣服也湿了大半。林晴没好气的拧了他一把,“都怪你,我刚洗完澡,又湿了。”

“媳妇儿,这次没经验,下次就不会弄湿你衣服了。”冯国栋咧嘴傻笑道。

林晴没好气的嗔了他一眼,转身回了房间。冯国栋黏在他媳妇儿身后,紧跟着也回了屋。

“媳妇儿,你真好。”冯国栋拿着毛巾给她擦着头发。

“哪里好?”林晴问道。

“哪里都好。”冯国栋红着耳根小声说道。低头隔着毛巾轻轻亲了一下她头顶,抬头时眼睛里满是绵密的柔情。

估摸着头发的水擦得差不多了,冯国栋将毛巾拿开,半干的头发凌乱的披散在肩上,衬得一张小脸越发的小,脸颊泛着桃花粉,玫瑰色的樱桃唇,晶莹水润,仿佛轻轻一碰就要冒出甜蜜汁水。

冯国栋盯着她嫣红的唇,咽了咽口水,“媳妇儿,我想···”

林晴眼一瞪,“不准想,明天还得上工呢。”说着就推开他爬上了炕,拿着蒲扇悠哉悠哉的扇着风。

想吃肉脸皮就得厚,男人在某些方面总是无师自通。

冯国栋知道林晴迷恋他的嗓音,于是故意在她耳边低低的说着话,那嗓音,苏的她把持不住,耳朵发麻,细微的电流蹿到了全身。

林晴憋了憋气,还是没忍住从脖子红到了脸颊,白皙的脸上也慢慢染上红霞。

渐渐地月亮爬上了窗头,照亮了炕头的方寸之地,为满室春色添上了些许温柔。

第二天吃完早饭,林晴背着竹筐和冯国栋他们一起出了门,从今天开始她也要上工了。

冯国栋把她送到山脚下,嘱咐道:“媳妇儿,你要是累了就歇会儿,要是猪草割多了背不动,你就喊我,我来帮你背。”

林晴勾了勾他的尾指,仰起脸甜甜的笑道:“知道啦,你快回去上工吧。不然一会儿该迟到了。”

“那我去上工了,你割草前记得拿着镰刀挥两下,省的草丛里有蛇咬到你。”冯国栋又嘱咐道。

“嗯,我知道了,你快去上工吧。”林晴给他塞了两颗奶糖,小声说道:“爱心牌奶糖,饿了记得吃。”

“嗯,那我走了。”冯国栋红着脸,一步三回头的走了。

割猪草的地儿每天都在变化,今天她们割草的地方是个小山坡,山坡先缓后陡,林晴是新来的,又是一副娇滴滴的模样,小队长不知道是特意照顾她,还是担心她拖后腿,把她分到了缓坡那,草虽然比陡坡那少,但却安全的多。

和她分到一起的还有苏娟,昨天两人也算是相谈甚欢,所以今天也很快聊到了一起。

聊着聊着苏娟像是想起了什么,忙凑过来低声问道:“嫂子,听说冯国富对象是纺织厂女工啊?”

“嗯,应该是,我也不是很清楚。”林晴说道。

“我还听说你婆婆打算给一台缝纫机做彩礼呢,这事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苏娟一脸八卦的说道。

林晴诧异的挑了挑眉,“你听谁说的?”

“我婆婆说的,说是你婆婆昨天亲口承认的,你们都不知道?”苏娟讶异道。

林晴摇了摇头,“不知道。”

“你说这城里姑娘就是金贵哈,咱们乡下哪有陪送一块手表做嫁妆的。怪不得人家彩礼要一台缝纫机呢。”苏娟羡慕道。

林晴还真不清楚这些事,随着苏娟不断的爆料,林晴觉得她家国栋应该是垃圾堆里捡来的吧,这结婚的待遇也差太多了。

人都说十指有长短,但她家国栋未免也太短了些,不然怎么结婚的时候什么都没有,而冯国富结婚的时候就什么都有了呢。

即使林晴不怎么在乎这些,现在都有些上头。但苏娟说的这些也有可能只是谣言,不过无风不起浪,以冯母的偏心程度,估计这些事十有八九都是真的。

“对了,嫂子,你结婚彩礼是多少啊?”苏娟好奇问道。

“二十块钱,其他就没什么了。”林晴说道。

“二十块钱?”苏娟一脸震惊,这点彩礼未免也太少了些,她三年前结婚的时候彩礼都有四十二块钱,另外还有几块布料呢。

“嗯。”林晴点了点头,并不是很在意。

虽然彩礼的多少代表着婆家对新媳妇的看重程度,但是她并不觉得彩礼低了,她就矮人一头。

再说她也无所谓婆家看不看重,因为她的底气从来不是别人的看重,而是她自己的能力,即使婆家不看重她又怎样,她又不是为了别人而活,也不靠别人过活。

她有双手和智慧,还有空间里的物资,不靠别人她也能过得很好,所以她相信只要她自己立得起来,挺直了背,就没有什么能压得弯她的脊梁骨。

“嫂子,那个···你别介意啊,我没其他意思。我就是···就是···”苏娟反应过来有点不好意思的说道,毕竟彩礼关乎着新娘子的面子问题,她刚刚那样有点反应过度了。

“没事,我刚知道时也是这反应。”林晴不在意的笑了笑。

“那个···嫂子,彩礼这么少,你不介意啊?”苏娟小心翼翼的问道。

“介意又能怎么办?我婆婆舍不得出彩礼,我还能抢啊。再说了我嫁的是国栋这个人,只要国栋对我好,能让我过上好日子就成。”林晴开玩笑似的说道。

“二哥人有本事,肯定能让嫂子过上好日子的。”苏娟笑着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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