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花田错(1 / 1)

叶昭和将一条月白色的丝绢折成长条形,覆在眼睛上,随后慵懒地靠在贵妃椅上小憩。

这里是曲江河畔的一座行宫,永泰帝明日将会在此地设宴庆祝这一届的新科进士们金榜之喜,她作为储君,也要陪同皇帝一道出席。因此,提前下驾到行宫。

空气里传来阳光温暖的味道;鼻尖是四月春草的芬芳;清风调皮的拂起珠帘,耳边传来清脆的珠玉撞击之声。浅绿色的帷幔随着清风向外飘去。远远望去,小巧精致的湖心亭像是插上了绿色的翅膀,马上就要冲天飞去。

远离了云诡波谲、刀光剑影的朝局,跑到着碧水蓝天下,和清风暖阳耳鬓厮磨,偷得浮生半日闲。要是能伴着竹林小筑和清风明月度过这一生,还是何等的惬意啊!

脑中冒出这么荒谬的想法,叶昭和先是一愣,随即大笑起来,她笑的花枝乱颤,眼泪不停的往外冒,整个人捂着肚子趴在贵妃榻上,笑的湖蓝色宫装长裙上的凤鸟都眉眼弯弯。

怎么可能呢!她生下来就是嫡长女,是帝国未来的继承人。注定要为了那个至尊之位厮杀,不是她踩着别人上去,就是别人踏着她的尸体上位。

她从来就没有退路,那高山流水,竹林黛瓦,于她而言,可望而不可得,终究不过一场幻梦罢了。

远远的就听到墙的另一边传出女子的笑声,那笑声干净纯粹,只听声音脑中便勾勒出一个明眸善睐的女子。李鹤唇角微翘,不由自主的停下了脚步。

他今日一大早便被永泰帝召进行宫,押着考问了半天的功课,直到日头西斜,才被放了出来。

前面领路的内侍看李鹤停了下来,疑惑地转头问道:“大人?”

李鹤问道:“公公,墙的后面是什么地方?”

“那边是万花园和曲江湖,一般是作为踏青游玩之用,刚才可能是哪家的小姐们带着丫头出来踏春,玩的兴起了。”

李鹤心头微微一动,他这人向来冷静克制,可这次心中有一股强烈的直觉不断的在冲击着他的大脑,告诉他,他必须去墙外!想到此处,李鹤微微一笑,对领路的内侍道:“公公,前方不远处就是宫门了,剩下的路我自己可以走,有劳了。”

能在永泰帝身边侍候的都是机灵的,那内侍听李鹤这样说,知道接下来的事情自己最好别问。向李鹤行了个礼,回去复命去了。

支走了内侍,李鹤精神大振,抄起云袖,快步朝着不远处掩藏在嫩绿青藤下的铜门走去,心中有只野兽在猛烈撞击着心房,迫不及待的想见到他梦中心爱的姑娘。

他急匆匆的赶到湖边,小巧的五角湖心亭中空无一人,只剩下翠绿的帷幔随着轻风飞舞。他不死心的找了好几圈,失望的发现这里确实一个人都没有。

原本抱着十万分的希望兴冲冲的跑过来,现在却被当头泼了一盆冷水,李鹤不禁心灰意冷,恹恹地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等到进了一处繁密的花圃之中,才蓦然惊觉不对,自己来时所走的路上并没有花圃!看来自己这是迷路了。

李鹤试着往其他的岔路走去,无奈宫墙里道路交错,像是一张大大的蛛网。他有是第一次来此地,对此处宫殿建筑并不熟悉。几番折腾下来,不禁没找到原来的路,还成功的把自己绕晕了。

曲江行宫是皇家行宫,自古皇家的规矩便是宫门落锁之前所有外臣都要离开皇宫。外臣不准逗留在内宫,一经发现,当即杀无赦。眼见天色将暗,斜阳西沉,李鹤心头开始有几分着急了起来。

天色几乎完全暗了下来,李鹤额角开始冒汗,急的像是热锅上的蚂蚁。正在他整个人焦头烂额之际,前方花丛中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身姿绰约的女子,修长秀美的乌发随着夜风飞舞,湖蓝色的长裙在夜色下折射出妖异的神采。李鹤心头着急,未及多想,连忙上前去打算向这位姑娘问路,走到近前还未开口,却发现这姑娘有些不对。

李鹤脚步一顿,做了个揖,然后道:“这位姑娘,你可是遇到了什么难处?”

叶昭和听到有人说话,遂抬起头来。只见眼前俊美的白衣郎君,风度翩翩的询问她是否需要帮助。叶昭和心头微暖,细看之下,却又觉得此人有些面熟,她快速的在记忆中搜索着面前的男子,似乎……是自己半月前回京时见到的长街美人。

叶昭和不动声色,往外伸了伸自己藏在裙摆下面的右脚,原本套在脚上的绣鞋悄无影踪,白色的罗袜上泥土斑斑,几乎被染成了黑色。

叶昭和本来是顺着湖心路回自己的行宫,谁知道走到半路上好好的绣鞋突然坏了一只,她身边又没带侍女,本打算自己一个人走回去,哪只她高估了自己也低估了土地的破坏力,还没走一炷香的功夫,细嫩的脚丫就开始抗议了,脚心一蹦一蹦的疼,她都能感觉到脚心不停往外渗出的血丝。

李鹤撩起长袍,单膝跪在了地上,小心地托起叶昭和的右脚看了看,随后道:“脚没事,回去烫一烫搓点药就好,看来是鞋子坏了,姑娘,你坏掉的那只鞋还在吗?”

叶昭和点了点头,把手中提着的绣花鞋交给李鹤。李鹤接过来放在手中看了看,鞋底和鞋帮在前脚掌张开了一个大口子,整只鞋子像是一只张开血盆大口的鲨鱼。

李鹤小心地用衣袖拂干净叶昭和的脚,随后轻轻的为她把鞋子套在脚上,把自己锦袍的下摆撕成几个长条,像包扎伤口一样把叶昭和的右脚和鞋子紧紧固定在一起。

叶昭和看着单膝跪在自己脚边的李鹤,不禁唇角弯弯,面前这个男人,白衣飘然,宛若谪仙。这样一个男子,却愿意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女子,弯下他挺直的脊背,去为她收拾鞋子。待看了李鹤的办法,更是心里乐开了花,好聪明的法子,好周到的美人,若是直接把他的鞋子脱给我,我穿一陌生男子的鞋子回家,无法对父母交代不说,我俩尺寸不一,鞋子也必然不会合脚。这样的法子虽然简陋,却行之可行,效果也好。

这样的聪明的美人,要是能入我东宫就圆满了。叶昭和心花怒放,只是多年来养成的习惯和威仪使然,面上却还是没有显露分毫。

做完这些之后,李鹤拍拍手站了起来:“只有这些东西,做的比较简陋,不过应该能撑到你回家。要是觉得松了就自己再紧一紧。”

叶昭和盈盈一笑:“多谢。敢问公子怎么称呼?”

李鹤不欲多事,随口回答道:“在下木轩。”

“夜已经深了,不知木公子来此所为何事?”

李鹤心不在焉的回答道:“不才来此地本来是来找人的,谁料想第一次来此地,人没找到,反而不小心迷路了,正想请问姑娘怎么出这曲江行宫。”

叶昭和侧身,夜色如一件墨色长裙,恰如其分的勾勒出她的娉婷倩影,她伸手往前指去:“顺着这条路走到尽头,然后右拐直走就行了。大约走上一刻钟,就能看到宫门了。”

“多谢。”李鹤道完谢后,侧身绕过叶昭和,头也不回的大步朝前走了。所以他没有看到,他身后的叶昭和一直目送着他的远去,就那样一动不动的站着,一双眼,一颗心,全扑在他身上,直到他的背影被黑暗淹没。

良久,直到脚上传来一股锥心的麻痛感,叶昭和才疼的呲牙咧嘴的跳起脚来:“啊啊啊,脚麻了啊!”她跳着脚,一瘸一拐的朝自己的行宫走去。

四月的轻风将蒲公英的种子吹到了她的心田。这粒种子或者在黑暗中努力积蓄力量,奋力顶破桎梏着自己的那层硬壳,迎接属于自己的阳光和雨露,盛开在心田上。或是困死在果壳里,隐没在泥土里,成为下一粒种子的养分。

情种,在时间中孕育,奔向不可预知的未来。

眼见天色全黑了下来,叶昭和还没回宫,黄莺急的像是心头上烧下一把火,站在行宫大门前不停的来回走动,素手胡乱撕扯着嫩黄的锦帕。

东宫能调动的人手全被派出去寻找青君了,可到现在也没有传来半片消息。黄莺只能自我安慰,这个时候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

她不住的胡思乱想:殿下怎么到这个时候还不回来!早知道这样,中午的时候就不应该听殿下胡闹,让她一个人出门的。当时我应该死活要跟着殿下的,我这个猪脑子!殿下不会出了什么事吧?不会遇上了刺客,身受重伤,然后被江湖大侠搭救,那大侠本是武林盟主之子,出身五大门派,对殿下一见倾心,强行带走殿下了!??

黄莺越想越惊悚,脑中有种强烈的直觉告诉自己,一定是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了,昭和殿下很有可能遭遇危险了。黄莺脑中灵光一闪,手掌和拳头相击了一下。对!一定是这样。我真是个天才,这种隐蔽的作案过程我都能推断出来。

黄莺提起裙摆正要去告诉秦铮这件事情,商议这事该怎么办。抬头却看到不远处叶昭和一瘸一拐的走回来了。

黄莺又惊又喜,灰溜溜的摸了摸鼻子,连忙上前去搀扶叶昭和:“殿下您这是怎么了?崴脚了吗?”

叶昭和把爪子搭在黄莺手上,半身的重量靠在黄莺身上,有气无力的说:“别提了,尚衣局的那群人是怎么办事的,他们是专们造假的吗!做的绣鞋穿了没几天就坏了。”说着叶昭和忍不住抽了口凉气,无他,脚丫子上磨起来的水泡实在太疼了。

黄莺赶紧扶叶昭和回宫收拾包扎去了。

叶昭和躺在床上还不老实,吩咐黄莺道:“你让人去查一查,长兴城里的官宦人家哪家姓木,或者有个叫木轩的公子。不,不止是官宦人家,全长兴你都去排查一遍,明天曲江晚宴之后我要看到结果。”

黄莺心底寻思:“殿下这是出门遇到了什么事情,这个叫木轩的又是什么人?怎么以前从来没听殿下说起过。”

黄莺迟疑了片刻,长兴城是大赵的国都,人口有两百多万,不到一天的时间在两百多万人里面找出一个人,无疑于大海捞针。就算东宫有铺遍全国的情报网,一天的时间还是太吃力了。不过,作为一个合格的下属,她只要向主君报告最终结果就够了,中间的困难和波折无需说明。

黄莺以手扣地,道:“属下遵命。”

然后又禀报道:“殿下,明日曲江晚宴,礼部将您的座次排在了陛下的右首,齐国公主在您的左下首。”

叶昭和此时本来在闭着眼睛享受侍女的按摩,闻此诧异的睁开了眼睛:“嗯?礼部的姚尚书是个老糊涂蛋,这些年叶英和又势大。他一向是能糊弄就糊弄,能装死就装死。甚至有时不惜得罪本宫,也不敢逆了叶英和的意。这次是怎么了,竟然这么严守礼法了。”

黄莺靠近叶昭和耳边,小声说道:“听说是中书舍人李鹤大人和姚老尚书密谈了一番,姚尚书后来就义正言辞的给陛下上了一封奏折,说礼法不可废,齐国公主是庶女,东宫殿下既是嫡姐,又是国之贰副。齐国安敢公然违抗礼法,与东宫平起平坐乎?齐国当在东宫之下。”

叶昭和粉唇微勾:“几次三番示好于孤,看来明天咱们要会一会这位小李大人了。”

于此同时,夜色中的齐国公主府第灯火通明,咣当咣当的瓷器脆裂之声接二连三的响起,齐国公主叶英和像一头困兽,在书房里发泄愤怒的情绪。侍从们大气不敢出一出,都远远的躲开了,生怕一个不小心触到公主殿下的霉头,被她赏去喂妞妞。

妞妞是叶英和养的一条黄金蟒。

叶迎合愤怒的抓起桌上的圆口镶金边青花瓷盏朝门上砸去。正巧,一个黑色的人影推门进来,眼看就要被飞出去的茶盏砸到脸上。只见那人一个燕子转身,指尖灵动的翻了几翻,暴戾的茶盏服服帖帖的躺在那人掌中。

叶英和见那人进来,更是气不打一处来,阴阳怪气的问道:“忠平侯李大人,您的好儿子不是攀上了东宫这颗大树,您老怎么不去东宫那里乘凉,本宫这座小庙放不下您这尊大佛。”

黑衣人闻声摘下自己头上的帽兜,五六十岁的年纪,黑白参半的山羊胡子,浑浊的黄色眼眸中透露着几分冷酷狠辣,依稀可见当年的风采。来人正是大赵忠平候李朗。

李朗听到叶英和这样半讽刺的气话,不但没生气,反而笑道:“殿下放心,老臣是站在您这边的,至于犬子的所作所为,老臣心中有数,他翻不起什么浪花的。”

叶英和踢开脚边的圆凳,面色阴沉的瞪着李朗:“但愿如此,不然忠平候就别怪本宫不念旧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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