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小说 > 都市豪门 > 青岚[快穿] > 50、初临异世

50、初临异世(1 / 1)

潜水真是个很有意思的体验,浅海处海水清澈,五颜六色的珊瑚特别鲜艳漂亮,穿梭在珊瑚之间的小鱼也很漂亮,沉入水中,一切都觉的很梦幻。

好吧,这只是对别人而言,在青岚眼中,哇哦,这里有只大海参,好大好大,这鲍鱼也大。总之,这景色美,但都比不上海参鲍鱼来的实在。

红烧鲍鱼,葱烧海参,油焖大虾……

晨旭眼看着青岚把海参拿起来用手掂了掂,然后又依依不舍的原地放回去,潜水者只能带一件纪念品回去,如果她带一只海参回去的话,别人一定会笑疯的。

挑了半天,抓了一只小章鱼,大章鱼长的不好看,小章鱼长的粉嫩迷你,抓在手上特别好玩。

上了岸,发现晨旭拿着一个大砗磲,乳白色的砗磲像一朵盛开的花。

刘宇轩不知从哪挖出来一只大海蚌,足有面盆那么大,抱着一个劲儿的傻乐,说里面一定会有珍珠。

但是为了看有没有珍珠而把海蚌打开的话,那就太可惜,先拿回去养着吧。

但是这东西是真重,刘宇轩抱了一小会儿就抱不动了,而且咯的肚皮胳膀都疼,蚌口边缘又太锋利,稍不小心就会把手割伤。

刘宇轩犹豫着要不要把它重新扔回海里,因为,真特么不好拿啊,抱的远了,胳膊承受不住,抱在怀里,鼻子承受不了,那腥味是一阵阵的往上涌,齁的直压嗓子眼。

走过浮桥上了小船,他才松了一口气,但是想到下船后还要走一段路,他又怂了。

潜了一回水,那海水肯定灌到脑袋里了,要不怎么会捞出来这么大东西呢?

青岚倒是和她的那条小八爪玩的很愉快,这小东西,口盘的吸力还不强,就在她的手腕上爬,一会儿爬到手心一会儿爬到手背,痒痒的。

刘宇轩看了看自己的大蚌,又看了看青岚手上的小八爪,羡慕的不行。

要不?还是把蚌扔海里吧,这么大的个儿了,谁知道这活了多少年,别再让他给折腾死,那可就真是造孽了。

然后就真的又扔回了海里。

至于珍珠什么的,也给抛到脑后了,反正无事一身轻的感脚,超级爽。

这孩子真是想一出是一出。

下一站是东海岸,船从北边驶过去,停在一处乱礁前,几个人涉水上岸。

青岚给陶乐敏发视频,让她看看这礁石边有什么东西是可以捡来吃的,陶乐敏在那边尖叫着吼:“亲爱的,你家真的有私人小岛哦,天啊,等着哈,我要以你的原型写一部豪门都市文,秒杀那一群白痴豪门女配。哎呀,等等,那是佛手螺,好大,我家这里没有,但我听我那个贼贵贼好吃。等等哈,我把海中能吃的东西都给你发过来,有图有真相,你看着捡就行。”

大抵上,除了鸡心螺和某些刺上有毒的海胆,大多数都是能吃的。

这个地方太偏,来赶海的人很少,所以东西是真不少,不止少,还得大,很危险,因为很多海蛎子壳附在石头上,成了容易割伤人手脚的蛎礁。

这种赶海,玩性大于特意性,青岚带着手套拿着钳子,只捡鱼虾蟹,后来觉得捉鱼太麻烦,便只挑大虾捉。

昨天的虾滑粥端到屋里,一眨眼就被人瓜分完了,这还不够,大厨那里又重新煮了三锅才够那一帮吃,仅剩的半盆酸辣海蜇也给吸溜的净光。

今天多捡点虾,吃虾滑豆腐汤。

浅水处也有海货,但是那里比较危险,有种长的和礁石差不多的鱼,喜欢在礁石堆里觅食但极会隐藏,它背上的长刺尖锐且有巨毒,若是不小心被扎一下,保让能让人疼的生不如死。关键是它还没有解药,只能用意志生生往过熬。

而且南边海潭里的水母会跟着潮水来到这里,纯野生箱水母,它是能把人蜇死的。

大海很美丽,但是大海也很危险。

为了不让水母涌入沙摊的水域,也为了不让鲨鱼海蛇电鳗等闯进来,那片海域方圆十公里都用细密的铁网护着,用以保护游人的安全。

还是那句话,越是漂亮的地方,越是有未知的危险。

晨旭慢慢的撬着石头上的牡蛎,他只对里面的小胖子感兴趣,顺便帮忙给青岚撬些佛手螺,遇到了一种长长的淡粉色的好像触手一样的东西,他不认识,但是长像奇怪成那样,即使没毒也够人恶寒的,就给丢开了。

至于刘宇轩,完全把那当成珊瑚虫了,玩了一会儿觉的没什么意思,也丢开了。

陶乐敏又拨了视频过来,一打开,视线就对着那簇触手,这丫头立刻疯了。

“天啊,那么多鹅胫,你赚大发了,呸呸呸,这岛都是你家的,这点儿东西不算什么。这东西,我和我妈去南方吃过,人工养殖的,贼特么贵,比海参鲍鱼都贵,我当时只顾着品味金钱流逝的味道,一边吃一边心疼,都没尝出那是啥味儿。姐们儿,你替我尝尝吧。”

“不用那样,我釆回去如果好吃的话,炒干了带回去给你们尝。”

“哎呀,别浪费时间和我说话了,你快去采吧。”

直接给挂断了。所以,她发视频来原本是想说什么呢?

虽然陶乐敏说这是鹅颈,但是青岚不敢肯定她说的到底对不对,用手机查了资料后确定它是鹅颈后,青岚才撬了两簇下来。

试试吧,万一不好吃呢。

事实是,她想多了,两簇鹅颈带回去,正好碰上了会吃这玩意儿的专家,就是简单的蒸了一下,什么调料都没弄,然后一哄而光。

自从这帮人来了后,青岚发现她的日子开始难过了,不管煮了什么端回屋,那都是一抢而光的命,轮到她,只能够尝尝味道的那一口了。

这餐厅那么闲,干啥不自已煮呢?

算了,洗洗睡吧。

一觉醒来……

“早安。”

前天说等着的那个人出现在眼前。

青岚看了看手机,现在才六点,拉开窗帘,外面的太阳已经悬在半空。

来这里之后,白天漫长的可以有十八个小时。

“什么时候过来的?”青岚问。

“刚刚。是要换这件衣服吗?”某个公然登堂入室的男人,打开衣柜挑了一件淡绿色长款长袖到手腕的丝质裙,如果没有风的话,这衣服穿上估计连脚根都露不出去。

纱质长裙容易被风掀起,但是丝质长裙不容易。

想的真周到哈?

“大家都起来了吗?”

“我就看见奶奶了,其他人没看见,估计都睡着。”

“那得快点儿了,你出去等我,我换一下衣服。”迟了的话,这群女人睡醒后八卦开来,那就走不脱了。

小区里经常见面不过是点头笑笑的交情,这里来了,一群不怎么认识的女人顿时成了闺蜜,把男人扔在一边儿,自个儿嗨翻了,还爱八卦,吓得晨旭都不敢和她们碰面。

催婚团成一两个变成了十多个,且都暗自把自己认识的女孩子们拉出来,准备回去就让晨旭和她们相亲。

昨天汤姨还说老徐家那闺女也快三十了,长的倍儿福气,让她跟晨旭试试,看能不能看对眼。

老徐家那闺女快三十没嫁出去不是她不想嫁,也不是她不好,而是她长的和她妈马大脚一般模样,这世上哪有另一个能慧眼识珠的老徐能看中她呢?

晨旭就是个俗人,略带点儿颜控,这事肯定不成。只不过,当时刘雅芙照顾着马大脚的颜面,就含糊应付过去了。今天再提的话,那就不能含糊了,要不就该得罪人了。

为了转移话题,这事要不就往青岚身上扯,要不就往刘宇轩身上扯,可那刘宇轩人家家长不在这儿,扯了也是白扯,所以肯定得往青岚身上扯。

可以想见的:“哎呀,岚岚过了年是不是二十岁了?能找个对象了,我妹妹家的儿子,二十二,年岁正好,人也长的好,也在京市上大学,正读大三,让他俩认识认识呗。”

这要是普通人家,介绍时肯定是这样的:“小高那个人有能力,已经考成正式公务员了。或是,小贺家境不错,能在五环外买一套房。”

但是到了这里,那就是:“我侄子刚从剑桥回来,准备接手我弟弟的公司。要么就是,我外甥那人有想法,不愿意回去继承家业,拿了五百万硬是要自主创业,现在公司已经稳定了。”

门当户对的很。

这要是碰见了淳于,可有的热闹瞧了。

早晨的沙滩上沁凉,夜间的凉气还没完全散去,海水还未被太阳晒热,漫过脚尖,特别舒服。

有风,迎面吹来,吹着青岚的花丝飘到后面,淳于的鼻间闻到了一阵馨香。她这两年一直没怎么剪头发,已涨到半腰,发质柔顺,她不爱披散着,多数时间是扎着马尾的,忙的时候挽成丸子。

今天走的急,便没被扎起。

风吹着发丝都纠缠起来,淳于伸手把它们搂起,从青岚手腕上取下橡皮筋,松松的扎在脑后,正好挡住那一截细白优美的脖颈。

沙摊上有穿着小背心和短裤跑步的人,看见青岚会跟她点头微笑,只不过那笑容多少有点儿耐人寻味。这样好的地方,如果穿着一只无裙纱裙那没什么奇怪,可是包成这样,那就有点儿奇怪了。

私底下,大家都叫她修女。

连游泳都穿紧身衣只露出两只胳膊的女孩子,叫她修女并不为过。

这个嘛,是因为青岚不习惯在别人面前穿的太薄少,除了医生外,她不喜欢自己的身体给别人看,更没有露肉的僻好。

这和保守没有关系,只是单纯的不喜欢。

但是显然,身侧这个男人比她更过份,自己穿的禁/欲也就罢了,还把她也包的严严实实。

狼崽子的本性,占有欲强的让人侧目,不过青岚也不在意就是了,只要没牵扯到她的底线,她的包容心还是挺高的。

她也不准备把狼驯成狗,狼就是狼,他和狗不一样。

他要真变成晨旭那样,早被人生吞活剥多少回了。

说曹操,曹操就到,晨旭急匆匆跑过来,板着脸把青岚和淳于隔开,那神色真是闻者伤心见者掉泪——我一直当你是个乐于助人的好人,原来你只是为了泡我妹妹?

这孩子迟顿的,到现在才反应过来。

可是迟了啊,小白菜已经快把猪拱回家了。

晨旭后悔的想撞墙,他是有多蠢啊,硬是没看出这人包藏的祸心,一次又一次的把妹妹放心的塞到狼嘴边。

果然,妹妹被狼叼走了。

怪不得有段时间晨曦看他的目光那么怪异,现在想来,那就不是怪异,那是在看蠢货的目光啊。

活了三十年,从来没有如此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特么的就是个蠢物。

……

两个人中间夹进了只电灯泡,不过青岚和淳于本来也没黏糊,这只电灯泡的功能就不怎么显眼了,等青岚换了衣裳进泳池后,电灯泡的功能纯粹消失了,改行蹲墙角种蘑菇去了。

妹妹太能折腾,我已经承受不来。真的。

谁能用几天的时间做到脚踩冲浪板在水面上晃悠?谁能做到?他妹做到了。

小小一方泳池,硬是让他妹无风也能搅起三尺浪,那浪头一波又一波,他妹站在踏浪板上面玩荡秋千似的,一会儿东一会儿西,除非掉进水里,否则她就停不下来。

他这里担心的心胆直颤,那只狼却稳的八风不动,唯一的动作就是不停的投喂他妹。

此非常人也,他望尘莫及。

然后稀里糊涂的就觉得这俩人其实挺配,一般人也扛不住他妹这么造啊。他妹要是一个蹿天猴,那淳于决对是给蹿天猴脚下再配一对风火轮的人。

他妹说想要开飞机,那个人立刻就说明年夏天买只小飞机,让她开个够。

青岚的意图其实并不是开飞机,飞机嘛,会开了也就是那么回事,她主要是想拆飞机。

书上说了,人要有探索精神,书本上是一回事,实际上又是另一回事,不经手过一遍,那就不知道个所以然。只知其然不行,还得要知其所以然。

不过这话还是不要对家里人说为好,这事说起来毕竟惊骇了些,尤其是太败家,一般人他hold不住。

回了酒店,不意外的又看见刘雅芙拉着个脸,这人与人是真要讲缘分的,刘雅芙和淳于之间就缺少眼缘。人家常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到了杨家这儿,那全反着来了,刘雅芙完全不想看见淳于那张脸。

不过汤老太和杨利雄却是满意的,杨利雄是个内敛的男人,说不出什么感性的话,最多只能拍拍淳于的肩膀以示满意。汤老太就放松多了,那完全是把淳于当成自家孙女婿了,送上来的上门女婿不要白不要,要是抓不紧人再跑了怎么办?这世上再上哪儿找这么合心意的人?

喊的那叫一个亲切自然,一会儿喊:“小玖啊,把这些菜送到厨房洗一洗,让那个瓦拉里给咱烧一锅汤,咱一会儿吃锅子,顺便让岚岚给我调一碗蘸水。”

又一会儿。

“小玖啊,你去卖海鲜那屋捞两条鱼回来。”

“小玖啊,饭好了,你去叫岚岚吃饭。”

“小玖啊,你去后面给我掰几根树枝子,咱们吃烤鱼。”

使唤的很是自然随意。

淳于玖只能穿着他手工定制的高价钱衣服捞鱼杀鱼洗鱼攀树枝抱柴火,这个度假小岛硬是被汤老太过成了农家乐。

有些人就有这样的本事,不管在哪个地方,她都能过成人间烟火。

尤其这岛上东西都是杨家的,她用起来那就更自然了,她还有责任心,每天早上起来溜弯儿的时候顺便把垃圾给捡了。

这种行为是能感染人的,那群喜欢晨跑的歪果仁们,一开始只是给她竖大拇指,过了几天,他们也会下意识的把脚边的垃圾捡起来扔进垃圾箱里。

久置不动的中餐厅也有了人气,汤老太吃不惯西餐也不惯本地餐,她又爱在玻璃房拾掇菜,每天都拾掇出来一篮子菜。马大脚带着一帮娘子军在厨房上演了一场十八般武艺,凡是能把食材凑全的,那全给做出来了。

饺子、馄饨、云吞、抄手,一种馅料一块面团生生包出了四种形态,煮出来的味道却又非常不同。

就好像同样是人,他们的内在秉性却不相同,所以活出来的姿态也各不相同,一般的道理。

马大脚是个性情中人,汤老太活的从容,两人难得的合脾气,马大脚硬是离了娘子军,和汤老太一起进了玻璃房。

两个人,各自活了大半辈子,突然变成了知己。

青岚是很替汤老太欢喜的,汤老太爱种菜爱摆弄菜,固然有她喜好的原因,却也有她寂寞的原因。这种寂寞不是儿孙绕膝锦衣玉食可以排解的,她需要一个能说在一块儿能彼此心灵相通的知己,需要一个能交心的人。

汤老太还算幸运,纵然晚了些,到底是遇到了,有的人,可能终其一生都遇不到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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