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家的春日宴上发生的事,不到晚上,已经传遍了盛京,明家青岚无双公子的名头——横空出世。
晚上,明世子特意过来看了一趟青岚,他挺好奇,整天在他面前蹦达个不停的小丫头,怎么就变成无双公子了呢?
就凭她混账的性子?
反正就是不怎么相信。
青岚回来后就洗了澡换了衣服,头发半干未干,披在背上。
湖水绿的沉水绸像一湖绿藻,缠着纷飞的发丝,在晚风中荡啊羡啊,妖娆又迷离。
它们的主人斜倚在长廊上,有一搭没一搭的把玩着玉扇,仰头看着漫天的星辰。
疏懒,自在,漫不经心。
明世子站在廊下向上看,看了半刻,突然往额上拍了两下,也就是从这一刻,他才意识到,小丫头,长大了。
明明半年前还是只肥不隆冬的胖肉团子啊!怎么就长成了这样的……妖孽呢?
青岚转过头,就看见明世子一副缅怀往事的模样,那神情,可以说是惊讶,也可以说是半见鬼,反正整个人拼出的几个字就是
——我的老天哟!
“大伯,您找我有事?”
“我听说你今天露了一回大脸,就是过来看看,外面人口中的无双公子到底是何方神圣……唉,得了,我也看过了,小不点一个。这几天你歇着吧,别出去了,再出去,我怕人家姑娘会嫁不出去。歇着吧,啊,多歇几天。”
青岚:“您跑来就为说这个?不是,这也用不着禁足吧?”
明世子:“呵呵呵呵,今天已经有不少人专门问我,无双公子订过亲没?他们家可有不少聪慧温柔的小女儿呢。赶明儿,估计来打问的人会更多……丫头,我就问你,这好事儿,你要还是不要?”
青岚:“那我就歇着吧,这赴宴,忒累人,明儿我就腰酸腿软起不来了。”
明世子点了点她,笑骂道:“滑头”然后又说:“行了,没事了,你歇着吧。”
人走了,青岚还是觉得有点不真实,她不过就是穿了一回男装罢了,怎么事情就变成了这样呢?
晚上,在昏黄的灯光下,她坐在铜镜前,望着里面依然不甚清晰的人影,怔怔出神。
原来,和另一个人相处久了,是会被同化的。
铜镜里虽然模糊,可是在那模糊的眼角眉梢中,那一抹无法忽视的媚意却无比清晰。
和一个媚修同吃同住了三千年,她的身上已经沾染上了无法抹掉的他的习惯,媚意,已经刻进了她的神魂之中。
她的神魂支配着她的身体,所以,她挑眉、她勾眼,她的一颦一笑,举手投足,流淌出来的全是让人无法逃脱的勾魂摄魄。
可真是……她奶奶的腿儿的!
清清白白一块玉,怎么就沾上了那玩意儿了呢?我一正正经经的人儿,怎么就变成另一个妖孽了呢?
……
这一夜,不知有多少姑娘辗转着难以入眠,梦里全是那人轻笑时眼波流转之间的星澜闪烁。
愿有一人,共我昏晨。
执我之手,拂我轻愁。
妾心如明月,朝暮长相守。
……
吉祥发愁的看着那只半旧比翼结,这个是真真切切的姑娘家的贴身之物,大概除了沐浴时候才会摘下来,其他时候,都是姑娘藏在衣服里,紧紧贴着心口带着的。
香袋玉佩都好处置,这个就难办了。
随便放在一边就显得轻忽了人家姑娘的一番心意,要不是人家实在爱重姑娘,哪会赠来这么重要的私物?若是让姑娘随身带着……也不是那么回事。姑娘又不是人家的夫君,怎么好随身携带人家姑娘的贴身之物?
这也不妥当,那也不妥当,她这脑子都快糊了。
青岚说:“别发愁了,取一块我常戴的玉,打在这个结子里,改日再给方二姑娘还回去。”
吉祥不知道这个物件是方家二姑娘的,听青岚这么一说,蓦的一怔,回过神后问青岚:“姑娘,这个,合适么?要不要转送给五少爷?”
青岚看了她一眼说:“这个,是二姑娘给我的,不是给别人的。她给了我,是她的一腔情意,我若把这东西转给了别人,就是糟蹋了她的心意。五哥想要啊?让他自已求去!”
吉祥:……可怜的五少爷。
青岚有些烦乱的说:“唉呀,困了,我要睡了,这事交给盈盈,她的结子打的好,其他的事,等我睡醒了再说。”
吉祥轻叹了口气,出去了,自去找盈盈不提。青岚却总是睡的不甚安稳,梦里全是一双双盈盈的水眸……
自已是真干了一件混账事!
……
接下来所有人家的春日宴,青岚都没去,无双公子似是惊鸿一现而后便消失的无影无踪,坊间喧嚣的传闻也渐渐消弥于无。
四月,裴铮又来了信,厚厚一踏的书信,里面写的什么都有,有眼下的局势,有他治理河西三县的方案,有他的日常饮食作息习惯,有他见过的一棵树,一间庙宇,一片田地,也有春日山水融融,情思绵绵。
他大约是不会写情书的,上一回一匣子的书信不带半分情思绮念,这一回,十几页纸张里,只有最后两行写道——
“上次你未回信,我心里有几天总神思不属,意兴阑珊。望回信,切切!”
于是,青岚斟酌着回了一封不长不短的信,交由夭红寄出去。
三姑娘把青松送回来的各种试种在她院里的小花园中,长到现在,已经大致能看出都是什么植株了。
灯笼果果然就是辣椒,另外有萝卜白菜芥菜等等,还有一些野菊花马蹄莲喇叭花等等,因为种子分的不那么清楚,所以种出来也是凌凌乱乱,像是长了一丛一丛乱七八糟的野草。
青岚闲的慌,就镇日蹲在那里,给每一株植株分家,菜是菜,花是花,移植出一小片整齐的花园菜园。
三姑娘进进出出间,总能看见戴着纬帽的青岚蹲在那块儿,一蹲就是一天,也不去学琴棋书画,也不再满府的转悠。
可着实担心了两天,后来发现,青岚就是想找个事做打发时间,她又不喜欢学那些,锻铁房里的炉子熄了火,她没地儿去,这才来这儿。
萝卜白菜什么的,不甚稀罕,长的稍大些,都摘下来送去了小厨房。
辣椒是个稀罕物,青岚一株都舍不得糟蹋,全部移栽出来,一部分还栽到三姑娘院里,一部分移到她的院子里。
移着移着,就发现了有意思的东西,玉米苗和高梁苗的样子长的几乎一样,若是不老道的农人,还真认不出来。院里长了几株大长叶子的苗子,青岚也不知道那是什么苗子,她只依稀记得玉米苗和高梁苗就是长的那个样子,但是,她也认不出那个到底是什么。
她心想,那个应该是高梁,玉米这会儿还不知道在哪儿野长着呢。但是,她又想,辣椒都来了,玉米也应该不远了,尤其是涉及到三姑娘,这个,谁能说得准呢?
然后,青岚就一直小心伺候着这几株小苗,一天看三遍,浇水施肥都亲力亲为,看的一众人惊愕不已。
吉祥打来水给青岚洗了手,她不解的问青岚:“这是什么宝贝不成?姑娘一天天的心都扑在那个上面,手上都生了泥茧儿。”
青岚笑说:“可不就是宝贝么,你在庄子上见过这样儿的东西么?”
吉祥摇头:“那倒是真没见过,不过,姑娘认得这个么?是菜还是花儿呀?”
青岚摇头:“都不是,这个是庄稼,是粮食,不过到底是哪种粮食,还得秋天再看。”
吉祥出去了,青岚却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好像早期的玉米长的颜值不高,产量也不高,营养和口感也不好,这个,万一就是那个怎么办?
第二天,三姑娘就有了一项新任务,每日早中晚的去看顾一回那几株小苗,态度要好,言语要和缓,一定要当做心爱之物一般。
三姑娘:我为什么一定要这么做?
青岚:借你的女主光环用啊!
三姑娘听青岚话听惯了,还真就认认真真的照青岚的话去做了。
青岚:好了,这锅又甩出去了,被主角光环照耀过的玉米,应该不会长成灰不溜秋磕碜的模样了……吧?
……
五月,青松从陇北回来,刚见面,青岚差点儿没认出他来。
白皙俊逸的佳公子变成了黑皴皴的汉子,手上也有冻疤,精气神却比以往足了数倍。
像个真正的男人了。
“……二妹妹过的很好,徐妹夫进了四叔的营里,先当了一名校尉……三月中旬,四叔率军北上,奉命守卫固原城,我和二弟一起压运粮草跟在后面……第一场交锋,斩敌首三千人,虏战马八百匹,伤亡一千多……一个月里,戎人进犯十多次……四叔让我回来,把咱们的人都送过去,还要守两年,也好挣军功……用兵器和李家的马场换了五千匹战马……二叔说,让五叔也早做准备……”
青松的声音时高时低,青岚躲在一边听的并不真切,不过,听到这些就足够了。
她悄悄舍身出来,回了院子。
明天,得再和三姑娘多说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