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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本来伸长着脖子叽叽喳喳看热闹的众人看到这一行字瞬间都愣住了,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短暂的安静过后,爆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笑声。

林语千算万算也没想到,在即将告别社团的最后一段时光里,她会因为一个路上碰到的陌生人把自己“高冷学姐”的脸面丢尽。

那天最终是以怎么样的心情结束团建活动的,林语已经想不起来了,只记得后来她对自己甚至没有检查一下对方打了什么字的行为后悔了好几天。虽然当天大家笑得东倒西歪,发誓绝对对这件事守口如瓶,但“林语管别人要电话号码被拒绝了”的消息还是很快传遍了整个院系,等传了一圈再传回来到林语耳朵里的时候,事情已经演变成了“外语系的那个林语在路边深情表白被拒绝了,好多人都看见了”。

她当时多多少少也算半个风云人物,这种目击者纷纷讳莫如深的传言一旦流行起来就如星星之火,很快形成了燎原之势,甚至就连自诩非常了解她的几个室友都对她到底有没有心上人表示了疑问。

林语自觉百口莫辩,索性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偶尔碰到有人旁敲侧击地询问她,也一并省事地以“不太想聊这个”的回答搪塞过去了。

她表白被拒的事情闹得那叫一个沸沸扬扬,林语佛系惯了,也没什么大碍,那天那个戴着墨镜叫她“想得美”的人也像凭空消失了一般,再也没碰见过。林语后来都快以为那是她在做梦了,时间久了就忘到了脑后,哪知道隔世经年,沈之初居然还好意思冒出来认领身份。

诚然当初是她先惹得沈之初,可他不是当时就看出来自己是在玩大冒险了吗,都让她一朝沦为全系笑柄了,自己居然还好意思提?

林语揉了揉隐隐作痛的太阳穴,抬眸去看他,“沈之初,你不觉得我不记得这件事对你来说会比较好一点吗?”

坐在侧颜完美的那人仿佛完全没有和她在同一频道上,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侧头看了她一眼,唇边泛着凉凉的笑意,“您可真是贵人多忘事。”

这都多久以前的事了,这能怨她吗?林语抿了抿唇,把垂在眼侧的碎发撩回到耳后,辩解地振振有词,“这都多久的事了,您老人家还记得这么牢,记忆力也是优秀极了。再说你那个时候……和现在差得也有点多吧?”

虽然时间过去很久了,但经过沈之初这么一提醒,她还隐约能记起那人墨镜后有若实质的冷冷目光和周身凛冽的气场,那人分明就是生人勿进的模样,看样子也沉默寡言,就算她那时候看清楚他长得什么样子了,估计也很难和眼前这个散漫地舒展着长腿坐在她身边的人联系到一起吧?

没等沈之初说话,她又急急地补了一句:“而且你那时候还带着墨镜!这谁认得出?”

他到底有什么好怨念的,她没找他算账就该躲起来偷着乐了好不好。

然而沈之初好像并没有听进去,只是撇过头去轻笑了一声,仿佛是在自嘲,再转回头来,晨星一样明亮的漂亮眼睛眸色微沉。

“你那时候说,会给我打电话。”音色微冷,稍稍染着一丝幽怨。

林语仿佛听到了一个惊天大笑话,就看着沈之初在她眼前胡说八道。

这个人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不是说想知道他的电话号码是想得美吗?她想的一点都不美,上哪去凭空捏造出一个电话号码来打给他?(坦率讲就算是沈之初那时候给她留了电话她也不会打的好吧?难不成他还真以为她会请他吃饭吗?)

好像怕她没听见一眼,英俊的男人又逐字逐句地重复了一遍:“我一直在等你的电话。”

林语:……

所以说他这个人的因果律是长反了吗?

林语:“朋友,想给你打电话的话,首先我要有你的电话号码。你记我记得这么清楚,该不会忘记自己在我的手机备忘录上写的是什么吧?”

他都让她想得美了,还指着她打什么电话?

“当然记得。”沈之初丝毫没有身为一个叫她丢尽脸面的始作俑者的自觉,回答得理直气壮,语气比她那时候还要坚定不移,“昨天你问我你手机里的号码是不是我存的,我就已经回答了,是我存的。”

林语怔了一下眨了眨长睫,有点不敢置信,“你是说三四年前我跟你要电话的时候,你真的留了电话?”

沈之初回答得十分坦然:“当然。”

林语:……

“所以说,你先乖乖听话地在我手机通讯录里存了你的电话号码,然后又给那时候坐在树荫底下看热闹的其他人留了条‘想得美’的留言,最后一直在默默地等我给你打电话请你吃饭?”

坐在一旁的男人抬手摸了摸鼻尖,好像终于意识到这操作的漏洞,相处这么久难得第一次露出了一丝丝的局促,“大体上就是这么回事。”

林语哑然失笑。

那可真是为难他了,要不是她一直没换过手机号,每次换手机都直接导入通讯录,今天还空口无凭死无对证了。给其他人留言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操作,在这种操作之下,换做是谁也不会想到自己手机里真的存了一个陌生人的号码吧。

身旁的出色男人却很快就从那微小的困窘中摆脱了出来,朝她微微一笑,振振有词地说道:“你还说改天请我吃饭,然而并没有。”

所以这就是他在亿嘉楼下开车堵她然后讹了她一顿饭的理由?

林语被他这跨越了好几年的思维所折服,真心实意地没想到只手遮天的沈氏集团的二公子,居然会对一顿随口应下的请客有如此深的执念,真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她真想切开沈之初的脑子看看,究竟是什么支撑着他这么多年来对一个完全不愉快的搭讪念念不忘。

林语一时无言以对,想了想,索性岔开了话题,“你是哪个系的?”

如果是沈之初这样外形出色、家世背景又深厚的人,四届之内她没理由没有听过,毕竟乐以阳曾经闲来无事把学校bbs里关于学校风云人物拉郎配的帖子在寝室里绘声绘色地念过,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人不在江湖但江湖上一直有传说的林语。她还曾深深折服于广大学生群众的脑洞,无论男女、男男、还是女女,只要是有人提名,都能被大家攒成一对cp。

“我不是荻大的。”沈之初却给了她一个情理之中的答案,“那天我是去找人。”

这就难怪了,她就说后来事情被传得那么离谱这人怎么都没动静,记得这么牢,居然没直接杀过来找她要饭,原来根本不是她们学校的人。

林语点点头“哦”了一声,沉默了片刻,决定放弃和他在八百年前的旧事上纠缠的想法,岔开话题认认真真地说道:“谢谢你。”

大约是感谢来得太突兀,沈之初微怔了一下,扬了扬长眉,侧过头来看她,“谢什么?”

“谢谢你当初真的给了我电话号码,谢谢你因为我和丁堰动手,也谢谢你替我找了医生。”

她们本来没什么交集,就算有,也不过是萍水相逢打了一个照面。这世上能有多少人会真的傻傻地等一个陌生人的电话,会时隔多年以后因为一个名字而大打出手呢?她又没有救过他的命。

林语是非常真诚地望着他说出这句话来的,但沈之初显然并没打算配合她走煽情路线,听她一字一句地说完,就笑了,眉宇间一如既往地染着几分戏谑,音质清湛,说出来的话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

他说:“怎么谢?”

林语:……

谢谢就是谢谢,她是真心实意地道谢,也把这份感谢牢牢地记在心里了,还要怎么谢?难道要改天给他公司送面锦旗或者订一束鲜花?

林语觉得自己要稳定住思维不能被他带偏,眨了眨眼睛,认真地回答道:“以后若是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只要我能,一定尽力。”

男人闻言轻笑了一声,仿佛并没有把她认真的承诺放在心上,稍有散漫地朝后倚过去,展开长臂搭在了医院长椅的扶手上,垂眸看她,长睫浓密而整齐,“我能有什么需要你帮忙的地方,不如以身相许吧。”

林语:……

算了,她就知道从沈之初嘴里说不出什么好话。他如果不是现在这个性格,哪怕是换成当年在林荫路上搭讪时那个清冷寡言的模样,就凭他出色的外貌和之前在酒吧的正义感,她对他一定会多一点喜欢的。

沈之初好像很喜欢看她无疑凝噎的模样,曲起搭在长椅上的手臂撑住下巴看了她一会儿,才站起身,抽出她手上的一叠病历片子朝前走去。

“行了,开个玩笑而已。这点小事有什么好感谢的,你欠我的多了,这辈子还长着呢,有你慢慢还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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