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事实证明,沈之初不但真的亲自逛街买衣服,而且还衣品不错,他也不是假借买衣服的名义实则想要蹭饭,而是真的在认真地买衣服买裤子买鞋……
林语跟着他从一家店进去,又从另一家店出来,一边接受着店员柜姐们的目光洗礼,一边感叹,原来不管男人女人,逛街买衣服的时候都是一个样子的,饶是沈之初这种衣服架子一样的身材,也会在她没有露出“天啊真是太帅了”的表情时立马选择回试衣间脱掉换下一件。
在再一次因为她的走神而叫沈之初误以为他身上的衬衫不好看,导致他转身回试衣间去换衣服的时候,站在一旁鞍前马后态度积极的店员妹子终于忍不住开始跟她搭讪了:“沈先生还真是很在意您的意见呢。”
这个意思是叫她待会儿手下留情差不多就得了,免得叫沈之初再折腾她们了吗?
林语坐在试衣间外的沙发上笑了笑:“我以为他以前买东西也是这样?”
看店员妹子这个她们一进店就立刻熟络招呼上来的样子,以及整个店里衣服的风格,看得出沈之初应该是这家店的常客,林语心里也确实有“还以为男人们买东西都是随便看看就一掷千金的,没想到原来也有像沈之初这么挑剔的人”的困惑,见她主动搭话,就随口问道。
店员妹子也笑了:“当然不是,不过沈先生一向是很有主见的人,平时来的时候都是助理跟着的,您还是第一位和沈先生一起过来的女士呢。”
是啊,她也没想过,有一天会和一个男人一起逛街,而且还是坐在沙发上看对方的换装秀看到眼花缭乱,和电视里被霸道总裁带去买衣服的女主角待遇一点都不一样。
林语轻轻叹了口气,她现在居然有点理解那些陪自己老婆或者女朋友逛街的男人们的心情了——尤其是对方真的十分在意她的态度甚至是微表情的时候。
也不知道沈之初到底要参加什么重要的活动,值得这么大费周章地准备,貌似以沈家在荻市的地位,他并不用太在意别人的评价,就算是他披着块破布出门,估计也会有会说话的人夸赞他是时尚先锋吧。
正想着,那人又穿着一件新的衬衫从试衣间里“款款”走出来了。
和那人对视上的时候,林语被他眼中闪闪发亮一副等待表扬的小狗眼神一击命中,张了张嘴以最快地速度在脑海中搜刮出了一些夸奖的词汇,赞叹道:“嗯,这件很好看,风流倜傥玉树临风!”
她以为自己这浮夸而不走心的夸奖怎么都会被沈之初那样的人精看出过重几分表演痕迹来,没想到对方很受用,听到她的赞叹之后居然还微微不自然地撇开了视线,“嗯”了一声和一旁已经搭了半个手臂衣服袋子的店员示意了一下这件也包起来,就扭身回试衣间了。
林语有点傻眼。
怎、怎么说呢,她现在隐隐约约地察觉到一件事情,虽然不敢确定,但是好像值得求证——虽然沈之初在她面前总是一副玩世不恭、慵懒散漫的纨绔子弟模样,叫她拿他没什么办法,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只要她稍微哄一下这位大少爷,他好像还……挺容易害羞的?
还真是个外强中干、色厉内荏的纸老虎啊。
一旁站着和她说话的店员妹子内心感想大抵和她相同,见沈之初如此广纳谏言听取别人建议也有些吃惊,非常小声地“哎”了一声,又立刻像是意识到自己失言了一般飞快捂住了嘴。
林语瘫在沙发上舒了一口气,想起自己刚才在楼下路过某水果牌的手机店时顺手买了个手机,这会儿趁着沈之初进去换衣服刚好可以把手机卡换上,一边换卡一边跟店员妹子闲聊:“沈之初是不是快把你们店里的东西搬空了?”
她也只是刚好有点累了,进这家店的时候坐在沙发上就不太想起来了,因此在沈之初刚开始试外套的时候表现得夸张了一点,没想到这位爷就认了真,这会儿她都已经歇过来了,沈之初那边也应该置办差不多了。
店员妹子心道是呗,她哪想到飞来横财,沈二公子突然会带着这么位小财神过来啊,看来以后要把这位林小姐纳入她们的重点客户名单里了,点点头应道:“凡是林小姐您说好的,沈先生都叫人包起来了呢。”
林语装上手机卡启动开机,又看了眼一旁手臂上满满都是包装袋的另一个店员妹子就笑了。这种突然而至的爽感是怎么回事,她好像领略到了霸道总裁对她言听计从、指哪打哪的快乐(虽然对方所有东西都是给自己的买的)。
正感叹着,新手机已经开机了。
林语还没来得及同步旧手机上的东西,屏幕上就先跳出了一大串未接电话,都是昨天乐以阳打来的,其中夹杂着几条垃圾短信,林语一律按了删除,删着删着一条来自陌生号码的短信就跳进了眼帘。
【逛街很开心吗?】
林语愣了一下,点击退出,先将旧手机上的通讯录等等内容同步了进来,再点进去看那条消息,果然还是陌生号码发来的。
正在呆愣的时候,沈之初已经换回了初初见她时那件淡黄色的针织衫,整个人看起来神清气爽春风得意,见她对着手机发呆,跟一旁的店员妹子交代了一下衣服寄送的地址,就直直地走到了她跟前。
“看什么呢这么认真,有我在你眼前居然还玩手机?”
他怕不是被她刚才浮夸的表扬冲昏了头脑,整个人有点膨胀吧?林语看了他一眼摁灭手机,“走吗?”
对方的眉眼间还带着点点笑意,好像消费得十分快乐,见她要起身,甚至还特意弯下腰搭了把手,非常自然而然地将她拉了起来:“走吧。”
坦白讲,和沈之初一起逛街总体上来说还是件挺有意思的事情,毕竟对方虽然一直在不停地买买买,但很会照顾她的情绪,还时不时地就会蹦出几句俏皮话,倒是逗得她连之前的不愉快都忘在了脑后。
“逛一次街能把商场掏空一半,你还真是厉害。”林语和他顺着电梯下到地下停车场的时候,回想起今天一层一层地扫荡之路,还觉得有点像做梦,不禁感叹道。
这话其实用了点衣乐以阳常用的夸张手法,但沈之初并没有反驳,甚至还有那么一捏捏的得意,闻言扬了扬下巴,回答道:“其实我赚钱的时候更厉害,怎么样,是不是对我更感兴趣了?入股不亏的。”
还入股不亏,他倒是挺会给自己拉赞助的,林语挑了挑眉毛,也不知道说他什么好,想了想岔开了话题:“我倒是对你要去参加的重要活动更感兴趣了,什么重要的活动啊,值得你这么重视?”
“其实不是什么重要的活动。”男人很快就主动坦白从宽,侧头看了她一眼,长睫在电梯灯下投出一片蝶翼般的阴影,黑眸中居然染上了几分认真,“是最近要去见一个很重要的人。”
哦。
林语点点头,刚想调侃他一句莫非是心上人,又想起他之前叫她趁早放弃白月光的想法,就没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他在这儿一边说着要去见什么重要的人,一边又不许她猜是不是他的心上人,搞得她怪难受的。
“什么人啊?”到底还是没忍住好奇心。
然而沈之初并没有乖乖就范,只是略带神秘的笑了笑,语焉不详地回答道:“你……不久之后就知道了。”
像他这样说话大喘气的人就应该拖出去斩了。林语抿了抿嘴,压下想要吐槽的情绪,心道沈之初果然是情绪打火机,八成就是修仙成佛的人到了他面前都能被气得跳脚吧,她还是修炼得不到位。
“哦。”
一个字孤零零地砸在空气里,好像没有任何情绪,男人迈步出了电梯,一边朝车子走一边侧过头去看她,“哦什么哦,听起来你情绪不高啊,怎么,吃醋啦?”
为什么他能把语气问得如此欢快?林语瞥了他一眼,无情地反驳道:“没,我只是对那个人有点好奇,是个什么样的人能和我的审美如此一致,以至于你要拖着我来陪你逛街而已。”
沈之初对此不置可否。
林语跟着他走到车边拉开车门坐进去,抬手系好安全带,补充道:“对了,以后你要是找我有事的话可以微信联系我,不用跑到我的店里来。”
他一来她店里服务生小妹的魂儿都被他勾走了,这么一只花孔雀也不知道收敛一下,说好的高冷人设呢,被他自己吃了吗。
沈之初听她这完笑得就更欢了,抬手系上安全带撇过头来看她,漂亮的黑眸里又浮现出平日里和她说话时的那番戏谑,凉凉地拒绝道:“不可能,从明天开始,我会每天早上送你去店里,晚上在去店里接你。”
林语:???
那人将她下巴差点都掉了的震惊完完全全地看在了眼里,慢条斯理地继续说道:“以此来报答你今天辛苦陪我的恩情。”
作者有话要说: 沈之初:脸皮够厚,世界我有。
林语:有些人表面上说着这种话,背地里却很容易害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