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在泉已经失踪一年,其实大多数人都已经不抱希望还能找到了,夏国这么大,三十多个省份,十几亿人口,若有一人被有心隐藏起来,哪里是那么好寻找的。
也只有陆父陆母这些至亲之人丝毫没有放弃的打算,寻找的信念坚定,书月心中默念陆在泉的名字,拨动他的因果线,观世书无风自动,飞快来到代表陆在泉的这一页。
陆欣妍已经瞪大眼睛,惊奇地看着这一幕,她很紧张,看到这些,她突然意识到书月说的不一定是假话,她可能真的能够找到弟弟。
书月抬头微微一笑,执起小姑娘的手,撕开空间:“走吧,我们去找他。”
蓬莱书屋中,众亡魂刚躁动了一息,便有一道不善的冷哼声传来。
众亡魂:“……”唉,书老板怎么没把这个煞星带走呢。
不过虽然这煞星待他们态度远没有书老板和,但一众亡魂还是不舍得走,毕竟待在这店里对他们大有好处,不止能保持神智清醒,还能够接触人间事物。
乌钰将他们压服,从二楼跳下,飘然落地,化做一位黑袍青年,眼眸通红,五官凌厉,长发披散,一看就不是好相与的角色。
亡魂们齐齐挪动脚步,离他远些再远些,直挤到角落里才罢休。
乌钰厉眸一扫,不屑与他们计较,在柜台后另变了张椅子,施施然坐下,等待客人上门。
另一边,书月护着陆欣妍落地,小姑娘第一次经历这种玄妙的事情,兴奋异常,可惜她一入空间裂缝便被书月封禁了意识。
这也是为她好,能进入空间裂缝是福缘也是机缘,但福分太大,一个普通凡人怕是吃不下。
好在她全然无所觉,依旧晕晕乎乎,醒来后,下意识扯住书月的袖摆:“小姐姐,你是神仙吗?”
神仙的定义有广有狭,不过抛开定义来看,书月自己是不认为自己是神仙的,她喜欢说:“我是一个生意人。”
她是蓬莱阁的伴生灵,蓬莱阁是做生意的地方,她自然也只是一个生意人。
陆欣妍眨巴了下眼睛,惊奇道:“生意人?”
她完全无法理解,书月摸了摸小姑娘的脑袋:“该去找你弟弟了。”
小姑娘立刻惊醒:“对!弟弟!”
……
在阳城以东有一座山,山名很大气,叫潜龙山,也许在很早以前这座山有着不凡的历史,然而时代变迁,到今时,潜龙山却少有人知。
潜龙山下有不少村落聚齐,村民们久居于此,所需所用有大山提供,生活安逸,少有人愿意离开大山向外发展。
时代改换,社会进步,然而村子里却没多少变化。
也不对,还是有的,比如他们生不出孩子,知道从外面买,买一个小孩子进来,从小养起,那就是他们的孩子,不必去过继别人的孩子,还要担心辛辛苦苦把他们养大后去认亲爹亲娘。
孙家村的祖辈姓孙,据说是一个不小氏族,正逢战乱,孙氏族内决定远走他乡,寻一个安静之地休养生息,他们最后选定的就是潜龙山下,找了个不错的地方建村,一晃多年,前事少有人知,但孙家村一大半村民还是姓孙。
孙大壮是家中独子,小名大壮,大名是什么也没多少人知道,反正村子里都是喊小名,这天孙大壮和几个差不多大的青壮年从山上下来,提着两只山鸡一只野兔往家里走。
路边的村民看到他,纷纷笑了:“大壮又去给你那便宜儿子打肉吃了?”
孙大壮瞪回去:“呸,怎么说话呢,什么便宜儿子,那就是我亲儿子,亲的!再敢乱说话我打断你的腿!”
那孩子现在还小,养养就熟了,但前提是村里人别乱说话。
“嘿,你急什么啊,看把你给宝贝的,”搭话的人笑了:“你放心,当着你儿子的面我们肯定不乱说。”
都是一个村的,不帮他能帮谁。
孙大壮不怎么领情,冷哼道:“最好这样,不然小心老子把你家屋顶给掀了。”
说完也不管那人难看的脸色,大摇大摆走了。
“什么玩意,”那人在后头呸了他一口:“一个外面买来的小屁孩还真当宝了,人家有爹有娘的,净干些缺德事。”
村里也不是没人对孙大壮从外面买儿子的事不满,拐子无论哪家当爹娘的都痛恨无比,但谁让人家孙大壮有钱,再说买的也不是他们家的孩子,最多也就背后说两句。
孙大壮一路黑着脸回了家,等看到乖乖坐在门槛上玩石子的儿子时,他的脸终于放晴了,高声喊道:“馒头!爹回来了!”
村里俗话说贱名好养活,孙大壮是指着这儿子给他养老送终的,也打算给他起个贱民,但对着便宜儿子这张白白净净的脸,孙大壮喊不出来“狗蛋”、“草根”这样的名字。
还是邻居往便宜儿子身上一指,说:“你这儿子白白净净的,可不就像个白馒头,我看啊干脆就叫白馒头好了。”
白馒头早二十年还是稀罕东西,等闲吃不到,现在虽然不缺了,但孙大壮也不敢乱叫,怕折了他的福分,干脆就叫他“馒头”,有白馒头也有黑馒头啊,反正都是馒头。
馒头自顾自低头玩石子,一个眼神都没施舍给他便宜爹。
孙大壮也不恼,再说他这儿子乖巧得很,一点都不像村里那些人嫌狗厌的野小子,他有什么不满的。
孙大壮对这个儿子稀罕着呢,他不止不恼,还觍着脸挤在他身边,把手里提的山货在他眼前晃了晃:“爹抓的,厉害吧?”
孙大壮媳妇从屋子里出来,翻了个白眼,接过他手里的山货:“你厉害,有本事你打只野猪回来啊。”
孙大壮骂了一声:“臭娘们,野猪是随便能打的?”他还要命呢。
这对夫妻看彼此都不痛快,一个嫌她是不下蛋的母鸡,一个嫌他是没本事的懒汉,都不爱搭理对方。
孙大壮媳妇提着山货准备进屋,突然感觉到下面有拉扯的力道,她低头一看,是馒头。
对着这个儿子,孙大壮媳妇起初是不喜欢的,一看到这儿子,她就想起来自己生不出来孩子,心情哪能好,不过馒头乖巧又懂事,养时间长了,她就喜欢上了,当即便露出个笑脸:“馒头要这兔子?”
馒头的手正抓着兔子的尾巴,他点头,言简意赅:“要。”
“好,给馒头,”孙大壮媳妇声音要多温柔有多温柔,把野兔放下来,又找了根麻绳,一头拴在门槛上。
门槛上只留下馒头和那只野兔,馒头等了一会儿,屋里传出孙大壮夫妻俩的争吵,馒头慢慢起身,把麻绳解开,缠在手腕上。
馒头已经来到这个家一年了,孙大壮夫妻不认为他还记得多少以前的事,早就不再限制他的自由,馒头牵着野兔走到自己的秘密基地——一处不被人打扰的小树林。
他把野兔给提溜到跟前,乌溜溜的大眼睛一眨也不眨,直盯着它看。
这野兔不是纯白的,只是一个灰兔子,看着其貌不扬,丝毫不起眼,但要是仔细看,却能发现它的不对劲,这灰兔子身上竟然一点脏污都没有。
山里的动物怎么可能不脏,难不成孙大壮捉它之前这灰兔子刚好洗过澡,可那也说不通,被人捉它难道不知道躲吗,躲避的过程中怎么可能不接触灰尘。
也就是灰兔子一身不显眼的灰毛,才让人忽略了它身上过于干净这个奇怪之处。
馒头,或者说陆在泉今年才五六岁,自然不可能聪明到发现这点,他之所以开口留下它,是因为它背着孙大壮向陆在泉祈求。
灰兔子看向陆在泉的眼睛含着泪水,透着浓重的哀求和期盼,鬼使神差的,陆在泉理解了它的眼神。
——救救我!
陆在泉救下了它,一如他在被抱走之后的几天里祈盼着有人能救他一样。
灰兔子忽然只用后肢立起来,两只前爪子抱着团,向陆在泉作揖。
陆在泉不由笑了,他松开手,麻绳不再是灰兔子的束缚,它又朝陆在泉一拜,麻溜跑了。
陆在泉在小树林里坐了会儿,才被来喊他回去吃饭的孙大壮媳妇找到。
她一把拉起陆在泉,左看右看,奇怪道:“那野兔子呢?跑了?”
陆在泉没有挣扎,也没有排斥,因为他知道没有用,他乖乖任由她牵着,听到她的话,点了点头:“跑了。”
孙大壮媳妇一脸可惜:“那野兔子虽然不大,但也有两斤肉呢,够咱家吃一顿的了。”
陆在泉无动于衷。
孙大壮媳妇也不舍得为一只野兔子怪儿子,只又可惜了几声,便不再提了。
陆在泉在之后小半个月,又见到了那只灰兔子,比起上回见面,这灰兔子变化不小,皮毛还是灰色的,却不再显得灰扑扑的,而是油光水滑,一看就知道过得不错的,肉很肥嫩。
那灰兔子领着他又到了之前的小树林,用两只后肢直立起来,怀里当即便掉下来一个金黄色的指环。
陆在泉拿着看了看,往食指上套着试试,指环太大了,根本戴不住,他没再试,又还给了灰兔子。
灰兔子看他不要,有些急了,用爪子往他那边推。
陆在泉摇头:“我要了没用。”
他在这村子里要指环有什么用,就算那是金子做的值钱,他也不想给孙大壮夫妻,要给也是给他爸妈。
灰兔子急得围着他转,不停用爪子推他。
陆在泉有些明白了,它是想让他开口,他想了想,鼻头一酸:“我想回家。”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