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堰城的夏天总是有一阵绵绵雨季。

林清野高中时并不喜欢这个季节,只觉得空气中都透着一股许久没见天日的霉味儿,可实际上他也不怎么喜欢太阳,那时候他总和几个狐朋狗友玩儿到很晚才回家,一觉就睡到傍晚,太阳都要落山了。

可大概是再怎么深陷囹圄,对阳光的渴求都是本能。

就像是许知喃对于他的意义。

*

又一天傍晚,他被床头的手机铃声吵醒,睡眼惺忪地接起:“喂?”

某个高中同学在电话那头声音嘈杂,冲他喊:“出不出来玩?!”

林清野皱眉,不太耐烦:“不来。”

说完就直接挂了电话,丢到一边,继续补交。

没一会儿,电话再次响起,这回林清野直接关机。

直到再次醒来,他开机,里面已经躺了好几条未接来电和短信,林清野随便扫了眼,又关上了。

洗漱完后下楼,家里的佣人听到脚步抬起头,看到他的瞬间还愣了下,似乎是没想到他这会儿在家,顿了顿道:“小少爷,我还以为您没在家呢,我马上去给您把晚饭热一下。”

林清野淡声:“不用,我出去吃。”

他没在家多停留,关门的瞬间听到了傅雪茗和佣人说话的声音,林清野手指微顿,拿出手机给方才那人回了条信息:在哪?

那人回了一通语音过来,先是将他刚才直接关机的行为一通批|斗,而后才说了个网吧地址。

林清野打车过去,正好那群人打完游戏出来,关池和十四也在列,一群人一块儿去吃晚饭。

这一带是个商业区步行街,周六,学生很多。

他们挑了个烤肉店,坐窗边的位置。

中午时刚下了一场雷阵雨,地上还是湿漉漉的,空气中也是一股闷热又潮湿的气味。

很快,烤肉上桌,林清野没怎么吃肉,靠在窗边听他们闲聊。

后来不知道是谁忽然喊了声:“诶,那不是秦棠在追的那一中的女生吗。”

其他人纷纷看过去,便见到外面经过和朋友手挽着手的许知喃。

“怎么这星期六还穿着校服啊,也太学霸了吧。”

“你懂什么,他们一中好像有时候周六下午才放学,太惨了,一礼拜七天上六天的课。”

“你以为谁都跟你似的?人家这一看就是喜欢学习的乖乖女。”

一群人调侃了一通,林清野这时候起身。

“干嘛去啊?”其中一人问。

林清野扬了扬手里的烟,出去了。

许知喃正在烤肉店旁边的奶茶店,跟朋友一块儿,两人各自点了一杯。

林清野点了支烟,咬进齿间,深吸了口,两颊微陷,而后又缓缓吐出一口烟,被外面夏季傍晚的闷燥烘着。

“阿喃,你成绩这么好想过以后要考哪个大学吗?”她身边的朋友问。

许知喃回答:“我想考平川大学,不过不知道能不能考得上,去年的分数线好像挺高的。”

“你肯定可以的,你成绩这么好。”

林清野靠着墙,屈指弹了弹烟灰,也不知是在发呆还是什么。

他长相出众,周围有好几个经过的女生朝他投来打量目光,又颇为激动地跟自己身边的朋友分享,窸窸窣窣的。

也是在这时候,再次下起一场毫无预兆的大雨。

许知喃和朋友拿上奶茶,两人都没带伞,躲在奶茶店檐下手足无措。

她朋友说:“这楼上好像就有一家打印店,我们先去把之前老师说的资料打印出来吧,说不定一会儿雨就停了。”

“好啊,你带u盘了吗?”许知喃问。

“带了。”朋友拍了拍书包。

奶茶店旁边有个楼梯可以通到这儿的二楼,多是些打印店、眼镜店一类。

林清野并没有朝她们的方向看一眼,抽完那支烟,他将烟蒂丢进垃圾桶,环视周围一圈,看到对街有一家便利店。

他压了压帽檐,走进倾盆雨幕中,从便利店买了把伞,放到她们方才上去的那个楼梯口的扶手上。

林清野没再多待,掸了掸身上的雨水便回了烤肉店。

“队长,你不是抽烟去了么,怎么还淋雨了?”关池问。

“有事过去了一趟。”

他说的模糊,好在其他人也都习惯他这性格了,没有再问。

大家又吃了会儿,一场雨下来,外面天已经提前黑了,准备换摊儿继续玩。

众人一块儿走出烤肉店,踩着湿漉漉的地面,经过那家奶茶店,林清野侧头看去,那把伞依旧放在那儿,孤零零的,就连最外面的罩子都没有被打开。

林清野平静收回视线,跟大家一起往前走。

当时,许知喃高二,林清野高三。

也就是此刻的半年后,林清野的《刺槐》拿到了金曲奖。

金曲奖是一个非常有含金量的奖项,甚至于歌坛出道多年的前辈的目标便是这个金曲奖,此时忽然颁给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高中生手下的乐队,瞬间在歌坛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除了娱乐圈中朝他伸来的那些橄榄枝,另一处改变便是几所名校的保送邀请。

大多都是很厉害的音乐类院校,只有平川大学是综合类院校,但它的艺术类实力并不比专门院校差。

因为《刺槐》的作词编曲和主唱都是林清野,所以刺槐乐队里拿到保送邀请的只有他一人。

“队长,你打算去哪儿啊?”季烟问。

林清野靠在工作室的沙发上,懒洋洋的,停了几秒,淡声:“平大吧。”

“为什么去平大?感觉比那种纯音乐的学校难毕业。”

“离得近。”

季烟点点头:“那倒是,方便点。”

林清野没再说什么,又点了支烟,阖上眼,闭目养神去了。

只是这会儿在他脑海中却浮现出了半年前在烤肉店外碰到许知喃的场景。

小姑娘穿着一身一中的蓝白校服,扎了马尾,额角几缕碎发,但却一点不显得凌乱,反倒让人觉得莫名的青春朝气,外面下着雨看到她却仿佛是闻到了阳光的味道。

那天她便是跟朋友说她想起平川大学。

林清野睫毛轻颤了下,用力抽了口烟。

他其实并不确定自己到底是为什么会选择平川大学,只是下意识地做出了这个决定,而后才想起了那天听到许知喃也说了想要去平川大学。

不过一年后,便证实了他的选择做的没错。

许知喃的确是考上了平大,并且还通过他某些上不得台面的手段让两人产生了联系。

至此,林清野也不觉得自己是喜欢上了许知喃。

喜欢这个词离他的认知太过遥远。

但他对许知喃的感觉又的确不同,林清野将此看作是之前那个雪夜初遇所产生的执念。

两人这个关系持续了许久。

林清野很聪明,也的确是有一副足够吸引人的好皮囊,懂得怎样让人喜欢上他。

在这段关系中,看似是他在上,许知喃在下。

但却从来没人知道在不为人知的那些年里,他是怎样一次次在梦中见到她,又是怎样步步为营才能到这一步。

就像那个刺槐乐队最后一次在酒吧驻唱,许知喃来看他演出的夜晚。

演唱结束,两人在酒吧侧门外见面,却猝不及防下起一场暴雨。

又是这样的情况,让他恍然间想起了多年前的夏季雨天,他那把被遗落在楼扶手上没有被拆开过的伞。

许知喃问:“你有伞吗?”

林清野笑了声:“没。”

许知喃站在屋檐下,看着暴雨犯愁。

林清野弹了弹烟灰,侧头:“跑?”

“啊……?”

许知喃还在犹豫,林清野已经将外套脱下来套到她身上,直接拉着她的手冲进了雨幕中。

泥泞水坑里的雨点溅起来,打在小腿上,冰凉的。

***

当时的林清野并不知道,许知喃一直觉得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就像下雨天,她会打伞,而林清野则会拉着她在雨中狂奔。

但许知喃也同样不知道,其实从一开始,林清野就是那个愿意为她买伞的人。

***

也许是从一开始林清野接近她的契机就是错误的,这段关系注定不可能长久。

当着众人的面,林清野被泼了那一瓶子的水,被骂了混蛋。

他的确是个混蛋,他自己也清楚。

只不过他原以为自己也能依旧像混蛋那样轻松地将许知喃从自己的生活中摘除出去,已经拥有过、胜利过,看过她红着的眼眶,那点执念也终于可以消了。

却没想到等着他的却是日甚一日的烦躁和醋意。

直到某次许知喃平静地看着他,就连声线也波澜不惊。

她说:“因为,我发现你好像很喜欢我。”

他的秘密被抓住了。

他那颗真心也终于被直白的揭穿彻底剥开。

过去来自家庭的创伤使他永远不想主动去表示自己的喜欢,因为再也不想碰到一次像傅雪茗对他的忽视冷淡的感觉。

可眼前是许知喃。

他认了。

认栽了。

哪怕当时许知喃看上去已经完全放下,他对她而言也只不过是一个从前遇到的不值一提的人渣。

可他还是将好不容易塑起铜墙铁壁的自尊心放下,狠狠踩在脚底。

他甚至不敢触碰她,手撑在自己膝盖,弯下背,视线和她齐平。

他卑微恳求:“阿喃,让我再喜欢你一次吧。”

从此,他慢慢向许知喃剖开了那个真实的自己,也被她知晓了自己所有的自责和厌弃。

那个被傅雪茗打了一巴掌的林清野。

那个沉溺于哥哥死去那天的林清野。

那个被母亲视为仇敌的林清野。

他不再是从前许知喃以为的那个样子了——高高在上,受所有人追捧,自傲狂妄。

但他可以深陷泥潭无法自拔,也依旧可以光芒万丈让所有人都仰视。

他一头蓝发,在音乐节山呼海啸中自我介绍:“大家好,我是林清野。”

他举着奖杯,说:“你的生日礼物我赢回来了。”

他在她害怕时将她搂进怀里,重复地低声哄:“我在。”

他站在晨光熹微的台阶之上,说:“你相信我,我是林清野啊。”

他躺在烂尾楼顶楼的破木板上,说:“爱你啊。”

……

许知喃以前看童话书,最后公主总是和她的白马王子一起。

但林清野完全不符合普遍定义的王子。

童话书里的王子有帅气的外表、显赫的家世、骑着一尘不染的白马,英姿飒爽,披荆斩棘砍恶龙,在所有人的祝福下迎来他的公主。

所有的恶龙或荆棘都是为了让他更显英勇威风。

但林清野不是,他没有那一尘不染的白马,途中的坎坷甚至直接砍断了他的腿——身陷囹圄,动不了了。

他入狱了。

从前潇洒恣意、无所禁忌、不被任何人束缚的林清野入狱了。

起居安排都要听从安排,按时起床吃饭、按时统一劳动、按时洗漱就寝。

可看似一切井井有条,实则混乱不堪,那是一个被各种罪恶填充的地方。想要在这样一个地方生存,只能将自己同化。

想要不被欺负,自己就得够狠让人忌惮。

刚进去时很多人都看不惯他。

那天林清野刚打完一架,眼角破了一道口子,但也算打赢了。

晚上洗漱时他站在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眼角的伤口没有处理,血迹已经干涸,他洗了把脸,刺痛着。

他侧过身,看镜子里自己后背上的文身。

可看着后背上淡淡笑着的许知喃,也会觉得一种无可奈何的自卑。

她实在太美好了。

美好到不该被任何罪恶玷污。

很快,到了就寝时间,林清野回到床上。

他还不习惯早睡,拿出纸笔,在上面一笔一划地用力写下——

“那个女孩儿呀

我从未如此迫切地想见到她

可她不说话

像缄默的神明

……”

最后,他在最上方写下歌名——《喃喃》。

这两个字他写得极为用力,甚至好几次划破了纸。

写完后,他看了许久,忽然低下头,深深埋进枕头,月光洒进来,他无声地流泪。

所有坚持和力量都在静谧的夜晚全数瓦解崩溃。

自卑一层、一层地朝他压过来,席卷而来,快要透不过气。

林清野就在这样的状态下过完了两年半,在呼吸到外面的空气的瞬间都恍如隔世,甚至连许知喃的样子都变得非常模糊。

他没有马上去见许知喃。

自卑,怕不知道说什么,怕她已经有了新的男友,也怕她还等着他。

他觉得自己再也配不上她。

可季烟告诉他,许知喃染了蓝发,他走了多久她就染了多久的蓝发。

王叔告诉他,现在只有他可以补偿许知喃。

林清野犹豫了一天,从早上到晚上夜幕降临。

他去了工作室,重新摸了一遍自己那些乐器,又听了一遍自己从前的歌,努力回忆自己从前意气风发的日子。

然后他去找了许知喃。

从前他的自尊心是怎么被打破的,现在他就怎么拾起来。

即便是硬撑,但他也总算是勉强撑住了。

他站在刺青店门口,看着那个跟许知喃搭讪的男人,笑得轻慢又嚣张:“嗳,泡妞之前你倒是先去打听打听这是谁的妞啊。”

跟从前那个林清野一般无二。

像是幻境。

然后他站直了些,视线移到许知喃身上。

他两年半未见的爱人。

“阿喃。”他笑了,“我是林清野。”

林清野在此刻将自己逼上绝路,彻底打碎自卑,并且从自卑的废墟中逼迫自己担上前所未有的责任。

就算自己曾经深陷地狱,如今他也要将许知喃奉若神明。

他在此刻想——

也许不一定只有王子才能配得上公主。

哪怕他是那遭人鄙夷唾弃的恶龙,他也要乘风破浪、披荆斩棘,将公主好好保护在她的城堡中。

***

“队长,队长。”一个声音传过来。

林清野皱了下眉,从梦境中挣脱出来。

周围灯火通明,有窸窸窣窣的人声,视线向上,他看到了十四的脸。

“没事儿吧?”十四也许久没见他这幅样子了。

林清野用力搓了把脸:“没事,我睡了多久?”

“挺久的,都快一小时了,最近准备演唱会太累了吧,刚才化妆师喊你呢,要做个发型。”

他喉结微动:“嗯。”

大概是最近太累,这个梦也格外沉,梦境贯穿多年的时间线,却每一个细节都那么真实,仿佛是又重新带他又经历了一遍自己的前半生。

演唱会后台大家忙忙碌碌,准备服装、准备灯光、准备最后的一系列设备检查,所有人都围绕着他这场新专演唱会忙碌。

梦境在他最低谷的时刻戛然而止,一睁眼却是这样的画面,以至于他有些恍然。

造型师给他弄好服装和发型,前场歌迷已经有序入场。

今天还有一个特殊之处,林槐然也要跟他一块儿登场。

他对于家里那些林清野一大屋子的乐器中,虽会许多,但唯独钟爱架子鼓,今天要来给他伴奏。

“喏,看看,酷不酷。”造型师将小槐然带过来。

林清野拍拍他脑袋:“紧张么?”

“这有什么好紧张的。”

林清野笑了声:“行,挺好。”

到八点钟,林清野登台。

山呼海啸的尖叫呐喊,和一眼望不到头的蓝海。

“大家好。”他开口。

然后举起话筒。

台下齐声回答:“林清野——!”

这已经是他出的第四张专辑,演唱会也接连不知道开了多少场了。

这些年他获奖无数,封神再封神。

可这回意义有些特殊,又回到了那个奥体中心。

八万人的场。

他复出第一次举办演唱会的地方。

他对这个地方有些情结。

他在这里第一次在那么多人面前介绍了刺槐乐队,也是在这里在众人面前露出了背后的大片文身,公开了恋情。

而到现如今,他和许知喃的孩子竟要跟他一块儿上舞台了。

实在是奇妙。

整场演唱会到尾声,最后一首歌,灯光扫过后面的伴奏团队,有眼尖的发现其中一个小小的个子。

“诶?那个是不是槐然啊!?”

“哪儿啊?”

“后面!打架子鼓的那个!”

“我靠!好像真的是诶,太帅了吧!!!!”

“啊啊啊啊啊啊!”

……

最后一首歌结束,林清野将话筒插入麦架,转身,朝后面招了招手,林槐然从后面走到灯光下。

林清野垂手搭着他肩,父子俩一起鞠躬。

旁边大屏幕上也播放出父子俩的特写,坐在后排看不清的观众们这回也看到了,全场都爆发出更加高亢的叫声。

“感谢大家今天来听歌。”林清野说。

台下不少人都是林槐然的妈妈粉,自从《花样宝宝》结束后也无从得知他的近况,这回近距离看到可都激动坏了。

在喊着“林清野”名字的呐喊声中还混着几声“林槐然”。

而忽然间,在一个全场终于安静下来的间隙,有有一个极为响亮的声音出来“我的喃喃呢!!!”

众人哄堂大笑。

林清野也听到,看过去,拿起话筒,低沉的笑声从音响里传出来:“她当然在啊。”

大家纷纷朝自己周围左右看,想找到许知喃的身影。

还没等她们发现,灯光师已经将追光打过去。

前排中央位置带了个帽子的女人,大屏幕也放出来,虽只露了个帽檐下的下部分脸,但也看得出来极为好看,的确是许知喃没错。

只不过现在重点不是这个,而是她膝上还坐着个小粉团子。

一个,没见过的,小粉团子。

一双圆滚滚的黑眸,像黑葡萄,眨巴眨巴地看着镜头,一点儿不怵,还扎了两个特别可爱的小辫儿。

众人都震惊了,震惊到八万人的奥体中心内都暂时安静下来。

林清野站在台上,目光褪去从前的凛冽,温柔到无以复加:“阿喃,来我这吧。”

许知喃抱着怀里的小粉团子走上前,到台前,被林清野抱着到台上。

林清野站在许知喃身边,臂弯托着粉团子,另一只手拿着话筒,冲台下缓声说:“跟大家介绍一下,我们家的新成员。”

***

林清野想,当初他强撑着、伪装着勇气再次去找许知喃,到这一刻来看,的确是做出了一个正确的选择。

他和许知喃,最终事业有成、幸福安康、儿女双全。

作者有话要说:  小喃崽来了!

从前的林清野:小孩子互相喜欢怎么了,他太事儿了。

现在的林清野:滚!离我女儿远点!

明天清喃一家四口的最后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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