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静静地坐在堂屋的下首听着他们的寒暄与交谈,族长不时发出爽朗喜悦的大笑,映衬着水夫人温和的笑脸,屋里的氛围舒适而温馨;窗子半开,从竹片和绵纸的间隙中溜进的阳光温暖地笼罩着我的周身;春光明媚睡觉天,我不禁微微阖上了眼睑。
“娘,我回来了。”清脆娇婉的少女的声音,黄莺出谷是个很烂俗的词,不过用在这儿却是相称。半眯的眼睛瞥见了个湖绿色的身影踏进门来,带着股春风的香气,豆蔻年华的少女,容貌清甜秀美,笑容明亮:素净着一张脸,双颊因为走的有些急了而微微泛红,浅浅的梨涡里盛载的全是青春的活力,澄澈的剪水瞳熠熠生辉,仿佛天际最亮的星星,红酥手里拈着朵淡紫色的丁香,俏生生地立在那里,人比花娇。若无料错,她就是正版的水家大小姐——水柔清,人如其名,清水般娇妍美丽的容颜。难怪那个丫鬟会觉得我被错认是对她家小姐的辱没,我不禁苦笑,同样是女人,这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少女衣觖生风,如小鸟一般扑向水夫人,在族长跟前煞住了步子,拍手叹道:“太叔公竟是在这里,我上您老家可扑了个空。”语毕,盈盈行了个大礼,族长连忙笑着唤她快快起身,她应诺着倚到水夫人身旁。清亮的目光撞上我,讶然转瞬即逝,她友好地朝我微笑,略略低下了头,我也连忙回复了个礼貌的笑容。
水夫人口上嗔怒:“野到哪去了,面纱也脱了,七叔公,我教女无方,叫您老见笑了。”眼里却是满满的笑意,哪有责备的意思。族长也是呵呵的笑,赞水大小姐好性情,大大方方有气度;水柔清没有故作谦虚地矫柔作态,浅浅一笑,接受了夸奖。我也轻轻地笑了,如此利落倒不象我印象中古代名门闺秀素有的样子。水夫人含笑:“小女拙劣失礼,司姑娘见笑了。”
我忙道:“哪里哪里,如果水小姐这般‘娴静时似姣花照水,行动处如弱柳扶风’的大家闺秀也叫‘拙劣’的话,我这种乡野鄙民也无颜出门了。”
堂屋里的人都笑了起来。
水夫人道:“真真个七窍玲珑心的好孩子,出口就是锦绣文章。”
“惭愧惭愧!”我汗颜,“我不过粗浅识几个字罢了。”真正才思敏捷、倚马可待的人是曹雪芹。
“姐姐这也叫‘粗浅识几个字’?这末一说我干脆不敢说自己读过书了。”水柔清故意作出一副惊讶状,自己先憋不住,咯咯地笑了起来。
水夫人莞尔:“你那确实也不叫读过书,这么些年了,四书不过才开了个头,《三海经》倒是挺熟。”
有仆妇进来禀报午膳的时候到了,水夫人留我一道用膳。我想“睡个觉,省顿饭”固然有利减肥,但饭局不是天天有的,有白食不吃是暴殄天物,会遭天谴的,所以泛泛地推脱了几句就顺应民意坐到了饭桌旁。
饭菜并不特别丰盛,四菜一汤,都是些素雅的菜式,唯一的荤腥是汤里的火腿,然而菜肴看上去精致,花红柳绿的很是养眼。桌上倒颇为安静,只有竹筷的交错声和汤勺的撞击声,看似大大落落的水柔清才吃相却很文雅,丝毫不闻食物的咀嚼声,一个人真正的教养全落在了他(她)的细枝末节里了。水夫人食欲不错,吃完半碗红米饭后,又舀了碗鲜笋火腿汤,并直叹饭食可口鲜美,族长听了颇为受用,一直笑容满面。
午饭后,我又陪着水家母女闲话了半晌,言谈甚欢,直至天际擦黑才谢绝水夫人的留宿,告辞回家。也许是许久不曾与人这般痛快地聊天的缘故,竟有些依依不舍的感觉。天啦,我晒在圩子上我草药!我立刻一路狂奔,急急忙忙收拢起来,好在除了沾上些露水外,草药都还在。我轻拍自己因为兴奋而微微涨红的脸,有点得意忘形了。算了,不管了,回去倒是应该跟商文柏说说今天的经历,与这些天的平静相比,算是新奇有趣的了。
回到药庐,竟然黑灯瞎火,商文柏还没有回来。我点上油灯枯坐了一会儿,终于熬不住困回房歇息,末了总算记得给他留门,此地民风淳朴路不拾遗,我倒不怕不栓门闩。
春眠不觉晓,日上三竿才起床,我习惯性在外屋大叫“大哥,早饭喝粥还是吃饼?”呵呵,其实即使他选择后者我也会找出一大堆理由说服他改喝稀饭,因为我不会烙饼。他曾经无比哀怨地问我:“既然无论我说什么都只有一种结果,你为什么还要给我其它的选项呢?”我凉凉地白了他一眼,鄙夷道:“多一种选择你心里难道不会舒服点,你可以告诉自己,我不是非喝粥不可,我还可以选择其它的早饭,我喝粥只是因为我想喝粥。”结果他还是嘟囔着他比较想吃烧饼,气得我直想用饭勺敲他的头。
屋子里空荡荡的只有我的回音,我意思性地敲了两下门,自从上次我无心推门而入,不小心瞄到了他的裸背之后,他就强烈要求我敲门,保守的古人啊,看看背阔肌而已,有必要一副被吃了豆腐的表情吗?无人应门,我只好自己推开,房间里所有的东西都放在原位,看到床上叠得整整齐齐的被子我肯定了他昨晚没有回家过夜,否则——以他懒惰的个性,只要可以推给我做,他有可能自己叠被子吗?无人欣赏我的厨艺,我也懒得洗锅做饭,幸好昨天吃的够饱,肚子到现在还没有闹革命。
简单的梳洗之后,又将屋子里外打扫了一通,医学生的专业病,轻微的洁癖,只有在一切都清爽整洁后才能神清气爽地做事。我满意地看着屋子,虽然不是高屋华宅,干净舒适却是一等一,刚将昨晚被露水润湿的草药拿到太阳底下放好,正准备回屋整理药材,我被一个悦耳的女声叫住了,回头一看居然是昨天刚认识的水柔清。
我略有些诧异地冲她微笑,她没有在意我淡漠的反应,兴高采烈地跑过来捉住我的手,央我陪她一起去村里逛逛,她撒娇的语气很像我中学时代的同桌,一个总是喜欢拉我陪她去这去那的女孩,写了n张“这是我最后一次让司嘉洛陪我去超市”的书面保证却一再毁约,而我居然也乐于陪着她,可惜高中毕业后她去了英国,此后联系渐廖,直至了无音讯。
我有些怅然,于是同意了水柔清的建议,天气这么好,确实适合去户外呼吸新鲜空气。
五月的乡村正是麦香田垄黄的季节,家家户户都忙着在田头劳作,今年风调雨顺,家家收成都不错,男女老少脸上的笑容都满满欲溢。乡间小路上奔跑着的是给自家大人送茶水饭食的孩童,其中有不少是我的学生,他们见着我都会急急地煞住脚步,再规规居居地行一个大礼;这是件让我很无力的事,无论我好说歹说,他们都不肯省却这个礼节,我没办法向他们宣传师生关系应当是平等的,只好自我催眠把它理解成“老师好”的动作表现方式。反正被人尊重总比被人揍好吧。水柔清相当羡慕我的际遇,眼睛亮晶晶地盯着那些活泼可爱的孩童,孩子们也会好奇地打量她,他们平日很少看到这么漂亮衣饰装扮的人。
“这样的生活真美妙,真想在这里过一辈子。”她在清风丽日下喟叹。
“也许你只是吃腻了山珍海味后偶尔会想念清粥小菜。”我坐在她身旁的草地上,淡淡地开口,我已经准备好接受她的反驳,因为这样泼她冷水就好象在教育以为自己已经长大的少年“你不过是个小孩子”。不想她侧头思考了片刻,居然赞同地点头,“你说的也有道理,不过你得承认这里的生活很不错。”
“当然,生活中从不缺少美,我们只是缺少发现。”
“司嘉洛,你是个不乏味的人,或许我们可以成为朋友。”她站起身来,笑语盈盈地盯着我,阳光在她乌密的秀发上折射出耀眼的金芒,很温暖。
我望着她微笑。
“如果不当你是朋友,我会在这里浪费时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