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维垂眼望向那具尸体,开口道:“怪可怜的,把他埋了吧。”
语气淡淡,如同躺在脚边的是一条死去的小猫小狗。
这个悲剧,由王正平这个始作俑者一手酿成,而苗寨其余人的不作为,也都是帮凶。
但陆维初来乍到,没有显赫的身份,更没有绝对的力量,无法挑战撼动苗寨自古以来,根深蒂固的阶级观念。相反,他要得到周边人的认同、彼此保持良好的关系,就必须遵循这里的处事规则。
如同当初在第一个世界,他在没有得到绝对的权力之前,也必须执臣子礼,向刘琥弯下他的膝盖。
更何况人死都死了,陆维就算想要救助,也已经是无力回天。
陆维的这一提议,立即得到了苗寨小子们的响应。
当然,所谓的“埋”也不过是在附近找块儿干燥些的地方,挖个坑把尸体丢下去,再填上土,摆上两块溪边的鹅卵石,形成一个简陋的坟包。
此后,小子们心里带着做了好人好事的雀跃感,一起把剩下的炸蜈蚣吃尽,这才三三两两的散去。
说起来,苗寨的近两代人为了识字、更好和日新月异的外界沟通交流,基本上都受过义务教育,有人甚至上过大学,虽然没有把人人平等当回事儿,却还是有许多外界观念不动声色的渗入融合进来。
就如同看起来古朴原始的苗寨,实际上家家户户都安装了现代化的电器,用上了方便的洗浴卫生设施,新旧两代人、新旧两代的观念都在不断磨合碰撞。
尽管苗寨从传统观念上认为,黑彝白彝之外尽皆为奴隶贱民,但实际上寨子里根本没有多少人,会像王正平那样私养外来人为奴隶,大家虽然心里带着高高在上的优越感,但与外来人基本上是合作的关系。
毕竟,如果没有外来人到寨中求蛊,他们不能拥有现在这么方便优渥的生活。而外面制造的很多电子设备,以及各类创意产品,也是相当有趣。
陆维留在溪边引虫,引虫的过程比较无聊。
就是把竹制的蛊罐旋开,往里面丢入引虫香,然后等上两三个小时,期间还得忍受各种虫子的嗡嗡声和爬行声。
陆维见这里是一片空荡荡的开阔地,十几里之内有没有人过来都尽收眼底,也不怕有人拿了他的蛊罐,于是就离得远了些,避开虫子们行经的范畴,打算估摸着时间到了再过去。
这个时候,只见一只半大的黄狗跑过来,被两只大狗在后面追。
陆维知道这条黄狗,是从外寨流浪过来的,因为长得有几分憨态可爱,大家看见了时不时会投喂它点东西吃,它见这里伙食不错,于是就留下不走了。
原身动过收养它的念头,但立色奶奶快一百岁的年龄,每天还要忙着炼蛊,自己都靠原身照顾生活琐事,肯定不能照顾狗。
原身又是打算一年后就要离开苗寨去外面城市看看,听说城里不许随便养狗,有办狗证、打疫苗等等一系列麻烦事,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这只黄狗因为是外来的,又没有完全长成,虽然是条公狗,却还是经常被寨子里的几条大狗“欺负”,动不动就两条前腿趴在它身上耸动,模仿交欢。
养过狗的人都知道,公狗们要是到了发情期,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甚至会抱着主人的腿耸来动去。
黄狗对此当然是不情愿的,每天夹着尾巴,看见那几条大狗就躲;想要离开寨子吧,却又舍不得这里的好伙食。
对于牲畜之间的事儿,寨子里的人见了也不会管,顶多觉得有趣,嘻嘻哈哈笑两声。
黄狗望见陆维在不远处,认出这个人经常给它喂食,于是发出嗷嗷呜呜的叫声,跑过来向陆维求救。
陆维见这黄狗叫的挺惨,于是顺手丢了两块石头,帮它赶走了那两只大狗。
谁知就因为陆维这个动作,黄狗赖在他身旁不肯走了,用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看着他,湿润的黑鼻头在他脚边嗅来嗅去,小心翼翼的晃着尾巴。
黄狗也不是什么名贵的犬种,只是因为脸比较短,又吃得胖乎乎、皮毛顺滑,看上去挺可爱。
“喂,我没办法养你啊。”陆维蹲下来,摸摸那颗毛茸茸的狗头。
他是带着任务来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没有稳定下来,暂时没有多余的精力养狗。
陆维想了想,抬起左腕,旋开上面的银镯,用指尖拈出今天早上刚炼成的“疾驰蛊”,弹向黄狗。
浅豆绿色的蛊虫顺势落在黄狗背上,只停留了一瞬间,便钻入了黄狗体内。
能跑得比别的狗快,应该就不至于被欺负了吧,陆维这么想着,却感觉到这黄狗与自己生出了一丝心神联系。
为了确认这是不是真的,陆维站起身,朝黄狗抬了抬下巴:“看见那块浅红色的鹅卵石没有?给我捡过来。”
那块鹅卵石,距离陆维大概有100米远。如果是普通的狗,没有经过训练,大概根本就不知道陆维在说什么。
但黄狗毫不犹豫,如同一支离弦的利箭般冲了出去,又在顷刻间回头,速度如同刮过一阵疾风。
等到它再度蹲在陆维脚边摇尾巴的时候,嘴里就叼着那块浅红色的鹅卵石。
陆维从狗嘴里取出鹅卵石,放在一旁,开始思索原因。
据他所知,除去高手们以心头血饲养的本命蛊,一般的蛊虫,并不能造成这样心神相连的效果。比如说米合向他下的情蛊,蛊虫已经被立色奶奶取出,米合自己却不知道。
问题应该出在,他与众不同的炼蛊方法上。他能在10分钟成蛊,是以精神力拟态成为了虫子,在蛊罐中搏杀化蛊。
如此,就会导致蛊虫身上残存着他的精神力,从而造成这样的效果。
他能够与蛊虫互相感应,并可以通过蛊虫对其寄宿者,也同样产生心神上的联系。
可能因为“疾驰蛊”是最低阶的白蛊,现在他与黄狗之间的心神感应并不算强烈,但如果往黄狗身上种高阶蛊,或者是多种几只低阶蛊呢?
陆维觉得这个推测十分有趣,将来可以试验看看,结果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子。
算算时间,竹罐里的引虫香差不多该挥发完,虫也引的差不多,陆维走到放置蛊罐的地方,将蛊罐盖好收起来,然后朝自己居住的竹楼方向走去,半大的黄狗紧紧跟在他身后。
中午了,他该回去给立色奶奶做饭。
谁知道,当陆维端着满托盘的饭菜,推开立色奶奶居所竹门的时候,却只见里面空荡荡的。
满屋的蜘蛛网不见了,火塘里的火熄灭,窗户敞开,屋内被打扫得干干净净,看着温暖而明亮,再不复之前的阴暗灰败、毒虫四处爬行。
一只镶了大大小小、颜色各异宝石的银镯子,静悄悄躺在桌子上面,在阳光中闪耀着璀璨的宝光。
陆维将饭菜放在桌子上,拿起那只银镯,顷刻间属于原身的,难受的感觉从心底慢慢涌上来。
立色奶奶自从原身十岁起,就在不断地向原身交代后事。
她说过,如果有一天她大限将至,就会把这只银镯子留给原身,然后自己找个地方静静离开,让原身不要去找她。
实际上,在这里的老蛊师们天命将至之时,都会选择这样做,这是身为蛊师最后的骄傲和尊严,而不是让后人给自己举行风光大葬。
这只镶了宝石的银镯,是立色奶奶佩带之物,其功用与陆维左腕上戴着的那一只大同小异,镶嵌的宝石都可以逐一旋开,其下有十二个孔洞,放置了立色奶奶此生炼制出的三只最强蛊虫,留给陆维傍身。
陆维不知道在桌旁坐了多久,直到饭菜全部都凉了,直到太阳一点点西沉,屋子里渐渐黑下去,他才叹息一声,将那只镶满宝石的银镯,和自己左腕上原有的那一只,并排扣在腕上。
苗家人本来就酷爱佩戴银饰,就算是陆维这样的小伙子也不例外,两只银镯在他的左腕上闪闪发光,一点都不显得突兀,也没有任何违和感。
……
立色奶奶远远遥望着竹楼上的灯熄灭,知道陆维已经睡了,这才转身离去。
她穿得非常很隆重,是当年的嫁衣;那个时候夫家正值繁荣鼎盛,用得是最好的料子,最好的绣工,最好的珠宝坠饰。
就算经过了90年的时光,嫁衣颜色已经不再红的那么鲜艳,坠于其上的珠宝也有些暗淡,然而那漂亮的剪裁,繁复精细的绣花,仍然能留驻旁人的目光。
如纱如雾的月光,映照出立色奶奶此时的脸。
是她十七岁出嫁那年的样貌,美到惊心动魄。
若非如此惊人的美貌,当年她一个贫困寨子的姑娘,也不会嫁入黑彝高门,让丈夫钟爱了她半生,直至天人永隔。
在陆维的记忆中,立色一直是个皮肤皱巴巴、总是气色不太好的老奶奶。此时此刻,就算陆维与立色奶奶面对面,恐怕也认不出来是她。
人的一生,只有一次青春,永远不可能再回头。
而动用“青春蛊”的代价,就是只剩下七天寿命。
但是“寿蛊”已经在体内溃坏,就算是不动用“青春蛊”,她也没多长时间可活。
既然如此,她宁愿只剩下七天寿命,整个人充满活力、漂漂亮亮的离开。
鲜红色的大裙摆在夜风中舞动,划出优美的弧度,穿着绣鞋的脚迈着碎步,在这无边静谧的夜,发出沙沙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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