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4 章(1 / 1)

……陆维。

俞信心里再三咀嚼着这个名字,在黑暗而不引人注意的大厅角落里,目光贪婪追随着位于人群中心的陆维。

璀璨灯光下,盛装的人群来来往往,其中不乏形容出色者,然而谁也无法掩盖那名少年的独特魅力。

那般罕见的美貌,当然会令人想要接近、引人觊觎。

有人搭伙上前向陆维敬酒,想要将他灌醉,却被他三两下化解;有腼腆害羞的少女被女伴们起哄推到陆维身边,紧张到浑身僵硬,然而只是陆维几句话的功夫,就已经露出轻松笑容,目光闪亮的看着陆维。

在这样的场合里,陆维如鱼得水。

俞冰只要有时间,就会一直陪在陆维身边,表现得与有荣焉。他每次投向陆维的目光,都与对待旁人不同,专注而充满了依恋。

仿若这满厅的人来人往,只有陆维能真正入他的眼、进他的心。

每当俞冰和陆维并肩而立,就如同两颗星辰交相辉映,场面美好的像一幅画。

俞信垂下眼睫,看着自己放在西裤大腿上,修长白皙的手指。

陆维救了他,却不想和他有任何交集,甚至不愿意知道他的名字。

他和俞冰,和这些能够堂而皇之与陆维交流的在场者,差别在哪里?

是了,他是弱者,是不被承认的私生子,而陆维对弱者没有兴趣。

如果他不是俞信,而是那个身披万千荣光、被无数人簇拥讨好的俞冰……实际上,在俞冰没有回来的那三年时间里,他也尝过被人簇拥讨好的美妙滋味。

他距离那个众人中心的位置,曾经只有过半步之遥。

然而他如今待在这黑暗的角落,不想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格格不入。

俞信在沙发上坐如针毡,感觉到时间的流逝速度慢的惊人,如同永生永世,被无形的钉子钉死于原地的地缚灵。

他只是为了一次次在人群的间隙中见到陆维,而勉强支撑下去。

因为明天还要上学,陆维并没有在宴会上待到后半场,晚上8:00不到就和俞冰一起离开。

实际上到了这个时间段,圈中大佬们都已经退场离开,后半场基本上是属于年轻人的各种游戏。参加可以,不参加也无所谓。

俞信之前吃过那帮年轻人的亏,自然也不会留下来。他按照之前陆维所说,悄无声息贴着光线较暗的墙角行动、不引人注目的走了后门,没有受到任何为难,顺利离开宴会大厅。

俞睿明虽然不肯承认俞信,但在钱财上从来没有亏待过他,他不过19岁,就已经考过驾照,并且有了属于自己的一辆不错的跑车。

他开车回到居住的小区,把车停入车库,回到位于三楼的家。

母亲谭翠玲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脸上贴了一张面膜,看见他回来,立即起身开口指责:“你知不知道今天是个多好的机会,怎么这样快就回来了?”

谭翠玲出身市民家庭,以前不过是俞家分公司的打杂小妹,长相其实还没有殷傲雪美,论起头脑和学历家世,更是拍马都及不上殷家的大小姐。

但她认识俞睿明的时候年龄还小,很是清纯可人,跟美艳的殷傲雪是两种类型,又有着殷傲雪没有的温柔体贴,这才使得俞家的家主动了心。

然而没过多久,清纯就化作贪慕虚荣,头脑和教养素质不足的缺点被凸显出来,就算没有殷傲雪,她也根本上不得台面。

偶尔说些傻话是可爱,一直唠唠叨叨的说就是不识时务,温柔体贴在俞睿明看来也变作了黏黏糊糊,珍珠化作鱼眼珠。

而且谭翠玲胆子还挺肥,竟瞒着俞睿明偷偷生下孩子,从那以后俞睿明就开始远着她,虽然钱财上对她还算大方,却再也不怎么跟她接触见面。

虽然俞睿明嫌弃谭翠玲又蠢又上不得台面,但她其实还是有些小人物的生存智慧。否则的话,也不会这么多年带着儿子一直闷不做声的生活,直到殷傲雪意外身亡才跳出来。

不过也仅此而已。

她一次次向儿子出谋划策,但以她的眼界和见识,使出的也只能是一些不入流、充满了后顾之忧的手段。

比如说让儿子主动接近李纯,得到宴会请帖的这件事。

就算是能一时混进去,这种事又瞒不住,俞信一定会成为所有人的笑柄。

他以俞家子自居,需要借着俞家家仆的势,才能参加俞家举行的宴会,谁能看得起他?

但谭翠玲却不觉得,她知道这场宴会盛大,邀请了商界许多重要人物,认为俞信和俞冰是兄弟,俞睿明向大家介绍俞冰的同时,俞信就算站在那里不做声,肯定也能捎带着被众人知晓。

在谭翠玲看来,自己的儿子长得体面又懂礼貌,肯定能在所有人面前赢得好感,从此进入上层阶级的圈子。

因为被谭翠玲一手带大,谭翠玲在俞信面前又是个强势的人,俞信很少顶撞母亲,但这一回却忍不住:“只是你眼里的好机会而已。”

“怎么跟妈妈说话的?”谭翠玲伸出手,啪的一声拍在桌子上,“我都是为了你的将来着想,你还有理了?”

“你明明跟俞冰是兄弟,又不比他差到哪里去,他有的你也该有。”

“你想一辈子,都被人踩在脚下吗?!”

俞信听着母亲略带尖锐的嗓音,想到今天自己一次次被强按入游泳池中,一次次窒息,心中恨意陡生,冷笑道:“我和他是不差到哪里去,只是从不同娘的肚皮里爬出来而已。”

一句话戮到谭翠玲的痛处,她噤了声,咬着嘴唇,望着俞信的眼睛里开始泛起泪光,却还要维护自己的尊严,厉声道:“那也是你没本事,不会投胎!三年了,俞冰失踪了三年的时间,你都没有得到你爸爸的承认,你就是个没本事的人!”

“现在正主儿回来,你再不加紧些,我看你将来可怎么办!”

“加紧些?怎么加紧些?!”俞信大叫,情绪也激动了起来,“我进了会场,连佣人都不会理睬我。我端着蛋糕和饮料去讨好别人,他们把饮料泼在我的脸上,把蛋糕糊了我一脸,然后一次次把我的头摁在泳池里面!”

“那里根本没有人看得起我,我差点就回不来了,你知不知道?!”

俞信爆发完之后,谭翠玲直愣愣的看着俞信,然后哽咽出声,大滴大滴的泪水淌落下来,划过脸上的面膜纸。

她伸出双手抱住了俞信,哭泣道:“对不起……对不起,我都不知道,你在那里会这样难。”

“是妈妈不好,如果你不是投生在妈妈的肚子里,也不会有这样的处境。我们以后不往俞家那边凑了,再也不去了,我们以后就好好的,过我们的日子。妈妈其实也不是一定要大富大贵,只是一直不甘心……”

“对了,你不是想去国外看看吗?”谭翠玲用手背擦了擦眼泪,“妈妈之前怕你远离了俞家,会产生变故,所以一直没有答应,明天我们就去办留学手续。”

谭翠玲确实爱慕虚荣又势利、眼皮子还浅,但她同时也是个母亲。

俞信听谭翠玲这一番哭诉,心早就软了下来,伸手拍了拍她的背,以示安慰。

去留学吗?也好。

他今年只有19岁,在学校的成绩一直很不错。或许只有将自己真正的充实起来,变得更为强大,才能把自己的命运、以及想要的东西握在手里。

俞信轻轻闭上双眼,脑海里浮现出陆维那张俊美不羁,略带讥诮轻笑的脸——

“我没有兴趣,和弱者来往。”

……

约会过后,陆维和小白仍旧过着高中生的规律生活,转眼间又过去了两个多月。

蛊罐里面的“天眼蛊”和新炼的那只黑蛊虫,终于分出了胜负,“天眼蛊”吃掉了那只新炼黑蛊。这也算不得太过意外,毕竟“天眼蛊”是金蛊,本身实力就强于黑蛊。

令人惊讶的是,紧接着,“天眼蛊”就开始在竹制蛊罐内吐丝结茧,将自己重重包裹起来。

没过两天,“天眼蛊”破茧而出,形态跟从前相比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却从寿数将尽,化为初生新蛊,再活个几百年也完全没有问题。

而且它的颜色,从凌晨12:00到中午12:00是灿烂的金色,剩余的12个小时则是剔透莹白,如此轮番变化,产生了二色蛊的特征。

至于功能更是上了一个大台阶,从之前的10秒预判,变成了可以看到人的过去和将来。

当然,由于仅仅是二色蛊,所以看到的过去和将来有限,只限定在某个人过去的12小时,以及将来的12小时,一天还只能使用三次。

陆维将其取名为“先知”。

出于一些常人的心理障碍,陆维从来没有尝试把蛊虫种进自己的身体,都是种进小黄的身体,或者随身携带。

但“先知”不同,必须种进活物的身体里才能起效。

首先小黄的智力有限,也不会说话,将它种进小黄或者其他动物的身体,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小白更是不用提,“尸仆”本身是免疫一切蛊术的。

所以陆维最终,只能选择将“先知”种进自己的身体。

作者有话要说:知道小妖精们都爱粗长,话说,其实我很羡慕手速快的大大~~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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