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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里烧着水,宋瑾瑜站在灶台前,望着蓝色的火苗出神。
客厅里,男人已经穿戴整齐,黑t恤,黑裤子。他空着手来,也空着手走。
电话铃响,魏邵天接起来,简短的说了句“等着”,便掐断了电话。
水开了,她伸手去关火,不小心碰到了开水壶的铜柄,烫的缩回手。
这一烫,也顺便将她脑子给烫醒了。
魏邵天大步走过来,抓着她的手问:“烫着没有?”
“没事。”
她想把手抽走,却被他握得更紧。他皱着眉头,朝她食指指腹上红红的一块吹气。
这样的举动太亲密,她仓促要躲,“这样没用,要冲冷水。”
他却没有放开她的打算,反倒是将她抵在料理台边。她被锁在他两腿之间狭窄的空间里,犹如一座孤岛,岌岌可危。
他探下头来就要吻她,她意识到不妙,偏头躲了过去。
都说强扭的瓜不甜,魏邵天总算是体会到了。这几年他攀上高位,习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出入情场游刃有余,在她这儿碰了一鼻子灰不说,连颜面也折了个干净。
原以为死缠烂打只是女人的招数,可他现在的德性,不也和那些女人一个样吗。
魏邵天望着她半垂的睫毛,只觉得心里不是滋味,原本想说的,最终都没能说出口。
他撤开身体,捏了捏她的耳垂,“新地毯到了,我也该走了。”
她尚未反应过来,关门声已响起。
宋瑾瑜望着空空如也的客厅出愣好一会儿,直到食指上的烫伤牵动到了痛觉神经,她才回过神来,打来自来水对着手指冲水。
从厨房的窗台望下去,正好能看见小区的花坛,原本停在那里的面包车也已经不见了。
宋瑾瑜看了眼墙上的挂钟,七点半,时间尚早,她大可以再睡个回笼觉。
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腹中空空,她进到厨房煮面,顺带打开电视,调到本地台的新闻,看足三十分钟,也没有等来任何消息。
她在等什么?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或者换一种问法,什么才是好消息?什么又是坏消息?
宋瑾瑜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面,心不在焉。吃到最后,面都凉透,坨成了一团。
一碗面其实只吃下去一半不到,她疲惫起身,把剩下的面处理掉,碗筷堆进洗手池,余光瞥见装厨余的垃圾桶里有一个纸团。
她将它捡出来,展开,是一张手写的菜谱。他的字如其人,落拓不羁,不够工整,却是能看明白,上面记下的内容和昨晚的晚餐不谋而合。
胃里有些反酸,她将纸张扔回了垃圾桶中。
不知为何,脑海中竟然跳出了一句多年前在香港看过的标语。
「好人上天堂,坏人去晒九龙塘。」
她突然很想知道,如果他死了,会去哪儿呢?
接下来的两天,宋瑾瑜听话的没有出门,白天的新闻里虽没有任何端倪,夜里却总是能听见警笛呼啸而过的声音。这个周末,安城和她的心境一样,并不安宁。
直到周一大早到了办公室,她才“如释重负”。
不过两天时间,他不仅给她买了新地毯,还装了柜式空调,连墙也顺带刷了遍新的。至于他们是如何在没有钥匙的情况下进入她的办公室的?很简单,暴力拆卸,拆完了直接再换个新门。
宋瑾瑜起初一度有走错办公室的错觉,隔壁事务所的同行都以为她接了大案子,赚了不少钱,要装点门面发展业务。只有她不知该哭还是该笑,明明是招惹上了□□。
既然惹都惹了,逃也逃不掉,没道理不享受送上门的福利。她马上试了试新空调,又脱了鞋踩在地毯上,试试脚感。那日他临走时说的话,她当下并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原来他还记得自己落难时信誓旦旦说过的话,他脏了她的地毯,便一定赔一块新的给她,多贵的都行。
这本就是个金钱时代,说不贪恋物质生活,都是假话。
只是送礼的人就没那么惬意了。
魏邵天一回来,便开始清理门户。他藏了这半个月,不是为了避风头,也不是怕魏邵雄上门寻仇,而是为了引蛇出洞,他想看看,他手下到底有多少人想去卖白.粉,又是谁会牵这个头。
那天他带人上渡口,是为趁乱帮齐宇脱身。齐宇在码头被雄帮的人逮住了,没少吃苦头,好在他机灵,说有办法做局让雄哥上位,才捡了条命挨到动手的那天,顺便还能摸清这批货的底。
魏邵天亲自带人上了渡口,雄帮的人自然想着好好“招待”他,魏邵天这边吸引火力,那边方便齐宇得手,劫货沉江,一气呵成。只要挨到退潮,警察收到这么一个大礼,奖金都够分几年,自然不会再咬着他们不放。
雄帮的人也知道他负了伤,只要躲上一阵子不露面,肯定有人会沉不住气。对那些野心勃勃的人来说,只要他永远不再出现,就和死了没区别。
网是他布的,自然也得由他来收网。
警方收到风声,以为天帮雄帮必有一场恶斗,晚晚都派警车巡街。天一黑,店家都不敢开门做生意,几个在闹市区的老堂口干脆封了路。哪知魏邵天一回来,整帮人又都按兵不动,好像得了谁的授意。这边魏邵天也丝毫没有要找魏邵雄算账的意思,只专心清理门户,谁也不动谁的地盘。
派出去的人统一口径,家有老小的留性命,其他的自我了断。
而漩涡的中心,平白消失了半个月的魏邵天,除了头天在堂会上露了一面外,就在自己的场子里夜夜笙歌。
齐宇在夜场里兜了好几圈,才在角落的长沙发上找见了人,左拥一个长腿辣妹喂酒,右抱一个清丽佳人唱歌,简直比天上人间更甚。
齐宇磨磨唧唧的挨过去,喊了好几声他才听见。
魏邵天从软玉温香中抬起头来,半敞着衬衣,漫不经心的问:“办得怎么样了?”
“在码头抓到了几个,其余该跑路的都跑了,还有几个跟着阿南去了雄帮。我让底下的兄弟先别动,就问你的意思了。”
“跑路的不用追了,但是二五仔绝不能留。”魏邵天吃一口辣妹递上的水晶葡萄,“按规矩,不能留活口。尤其是阿南,我不能白养他两年。找几个兄弟把这事办了,别让我动手。”
清丽佳人一听,吓得花容失色,好好的一首野百合也有春天都给唱走了调。
魏邵天的意思,齐宇明白,只是他点完头接完话,又踌躇了一会儿没走,好像有话想说。
魏邵天瞥了他一眼,“有事?”
齐宇见他喝的半醉,又正在兴头上,觉得这话现在说好像不太合适。
“有话就说,没话就滚。”
“天哥,你先前不是让我跟着宋律师嘛……她今天下了班就没回家。”
魏邵天霍然松开怀里的人,“人去哪了?”
“打车去了机场。我查了下,那个点只有一趟飞香港的航班,应该是……”
魏邵天倏地起身,也不知发得哪门子的无名火,把人都给轰走了不说,迈着醉醺醺的步子就要去开车。
齐宇赶忙跟上去,“天哥,你要去哪?我送你。”
他含糊不清的说了两个字,“机场。”
齐宇开着车,都准备上高架了,又听后座的人嚷了一句,“你刚刚说她去哪了?”
“香港。”
魏邵天坐起来,“掉头。不去机场,先回家。”
齐宇一个急转,后面的车一串喇叭连响。
见他的酒好像醒了,齐宇怯怯的问了句,“天哥,你对宋律师……不会是认真的吧?”
“怎么,还贼心不死呢?”魏邵天自嘲道,“你哥我都搞不定的女人,你就别想了。”
又是这五个字,齐宇嘟囔了一句,“上回就让我别想了,结果还不是自己惦记上了……”
“你嘀嘀咕咕的说什么呢?”
齐宇也是去接他的那天才知道,原来他这半个月一直都住在宋律师的家里。
魏邵天在外头的女人多了去了,要找个容身之地,怎么排也排不到这个每次见面都不曾给他好脸色看的律师。
不过其中缘由魏邵天也解释了,“选在她家,是因为那里安全。我和她是八竿子打不到一块的人,魏邵雄不可能会找过去。一旦我之前的行踪泄露,雄帮的人肯定会去找她麻烦。所以,这件事你一个字都不准说出去,就算是为了她好。”
齐宇当然得守住这个秘密,他的命都是魏邵天救回来的,更别说割舍个心上人了。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再者说,他也只是喜欢人家聪明漂亮,远没到动情那份儿上去。
只是,魏邵天动没动情,就不得而知了。
齐宇把车开进车库,魏邵天一个人上楼,走的是楼梯间。到家之后直奔保险柜,从里面拿出一本护照,放进夹克的内衬暗袋里,锁门离开。前后脚用了不到两分钟。齐宇一根烟都未抽完,魏邵天已经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齐宇赶紧踩了烟,发动车子,“去香港,不带行李吗?”
“明天就回来,没什么好带的。”
魏邵天盯着窗外,表情比在堂会上掀桌时还要严肃。
那天晚上,他对自己下了狠心,说什么也不能心软。现在回想起来,他脑子一热,具体做到了哪一步也记不清了,只记得床上的馨香,和她喘气时的乖戾。
到了攻城略地的那一步,她想着终归是逃不掉,只有以退为守。
“你让我想一想,行不行?”
他咬她的耳朵,“想什么?”
“让我想一想,再决定要不要跟你。”
他停住,“真的?”
她吐字清晰,“真的。”
现在回想,这话根本就是推托之词,他那时怎么就信以为真了呢?
不仅当了真,还立马鸣金收兵,心满意足的抱着她睡了一晚上。结果第二天起来,她马上又变得和之前一样冷,好像过了一夜,两人的关系根本毫无进展。
魏邵天算是记住了个教训。谁的话都能信,律师的话,千万不能信。
到了机场,齐宇把车留下,自己打车回去。
魏邵天直奔柜台,要订去香港的航班,还好凌晨一点还有一班机,否则就要等到明天。
他拿出护照和现金,买好票,往航班信息的电子屏走,目光掠过密密麻麻的航班信息,竟一时晃了神。
他曾经发誓一辈子不会再回香港,那时年少,心中愤慨,憋了一口气,说的当然是气话,只是后来的十年间,他真的没有再回去过。安城与香港不过一海之隔,于他而言,却如同隔了千山万重。往事过不来,他也回不去。
十年过去,他早已不是那个会握着电话饮泣质问的少年。他敢踏上故土,是因为他已磨砺出了一颗铁石心。过去,远不如眼前来得重要。
夜间的航班,整架飞机只坐满了一半位置。一个小时的航程,随着飞机渐渐攀高,他将思绪都放空。
空姐送上饮料,又亲切的俯下身问他是否还需要别的服务。
对方用的是粤语,他也用粤语答:“不用了,谢谢。”
下了机,他打车到了尖沙咀,满眼是高楼林立,霓虹闪烁,曾是他无比熟悉的地方,此刻他却无半点感触,只想赶紧找个地方睡一觉。
的士停在一栋装修豪华气派的酒店门前,门童拉开车门,魏邵天双手揣在皮夹克的兜里,大步迈了进去。一路有人向他鞠躬引路,大厅里放着优雅舒缓的爵士乐,所有陈设都出自名师之手,这是整个九龙区最出名的酒店之一,推窗便能观赏维港,下楼便是海滨长廊,一晚的房价自然不菲。
他不耐烦的把护照扔给前台,说了句,“住店。”
前台的一男一女正打算笑脸迎人,对上他态度恶劣,笑也僵在脸上。男前台翻开他的护照页看了一眼,没敢多问,低头在电脑上安排客房。
到了房间,洗完澡出来,已经是凌晨三点五十。窗外就是维港夜景,他却只觉得刺眼,把窗帘拉上,躺在床上吸了根烟。
夹克的内衬衣袋里,有一只白色的管子,是她的哮喘吸入剂。离开她家时,他什么也没有带走,除了这支吸入剂,他一直随身带着,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再见到她,也不知道她会不会突然犯病……还因为他深信,他们之间的交集,远不止这么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