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吸引(1 / 1)

宋明宝看见他在系袖口,屁颠屁颠跑过去,“我来,”

陆志城自然地伸出手,他右手扯着领口,似乎有点紧了,单手拨开一粒扣子。

明明结婚这么多年了,陆志城身上散发的魅力却似乎越来越大,宋明宝心跳不稳。

爱意的保持少不了对方有某一处吸引着你的存在。

陆志城低头看她,他心里还是把她当作当年的那个小姑娘,她剪了短发,头发刚好到锁骨处,整个人显得愈发玲珑小巧,看起来明明像是个少女,却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时间真的仿佛只是一眨眼的事。

明明只是个陌生人,因为人生路上交叉的瞬间,成了要彼此陪伴一辈子的对象,她是他的,他也是她的,有时候这世间的事就是这么神奇。

夫妻俩还想再腻歪一会,一大一小的家伙牵着手背着小书包出来了,小的那个啪嗒啪嗒想跑过来,被大的拉住了,“妹妹,别跑,头发乱了。”

“头发乱了就不漂亮了!”三月憋红着脸说了一句,小的终于慢吞吞停了下来,伸出小肥手摸摸自己的发型。

陆志城牵着妹妹,宋明宝牵着哥哥,难得的一天,兄妹俩是由父母一起送去学校的。

宋明宝第一次听她男人上课,他身姿修长,早晨捋好的袖子随意挽起,一只手撑着讲台,另一只手捏着粉笔在黑板上写写画画,时不时跟着讲解添上一两个式子。

明明是听不懂的课,宋明宝却‘听’得津津有味。

等下课时,宋明宝刚起身刚要去找她,眼睁睁看着一群女学生拿着本子去讲台上拦人。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工科专业的女生依然稀少,却比一开始的状况好了许多,如今大半的女同学都过去了。

陆志城一边给认真问问题的学生讲解,余光一边不落痕迹打量着下边的某人。

宋明宝察觉到他的目光,她反而不急了,又慢吞吞坐下来,理了理头发,拧开水壶喝了口水。

“走吧,”

等人走得差不多了,陆志城夹着书走过去,抬手敲她面前的桌子,宋明宝慢吞吞站起来,“说完了?”

“说完了,”陆志城自觉拎着她的包,等她出来后,手攀在她肩膀上,两人并排出去。

从后面一看,宋明宝仿佛被他护在怀里一样。

校园里,正是正午时间,陆志城带她去食堂吃饭,夫妻俩对这个学校都很熟悉。

吃到一半,等陆志城打了个盒饭,宋明宝才后知后觉要去接她闺女过来吃饭,结果她给忘了。

下午去给闺女送了吃的,小的那个缠着他们,在老师的配合之下,夫妻俩才成功离开。

宋明宝后怕地从学校出来,“星星也太黏糊了,”

“黏糊不好吗?”陆志城拉着她去阴影处走着,随口一答。

宋明宝停下来,视线上上下下将他打量了一遍,这几年他身上又多了一层魅力,她也黏糊,不过是黏眼前这个人。

陆志城撩起眼皮,笑着捏了捏她的手,“她像你,”

从他们交心开始,小姑娘就开始黏他了,直到今天,不仅表现在日常之中,而且是在心里依赖着他。

陆志城迎着这稀疏的树影,全身心放松下来。

或许的天气和心情正好,他们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

四处无人,宋明宝大胆地抱着他的手臂,大半个身体靠在他身上,“当年我还是个如花似玉的小姑娘,如今已经有了两个娃了。”

陆志城挑眉,保持着沉默。

她伸手戳他,瞪了他一眼,似乎在说你是不是嫌弃我?

“小姑娘,”陆志城捡着这三个字在口中辗转一番。

宋明宝莫名噗嗤一声笑了,“叫我干啥啊?”

斑驳的墙上爬满了指甲盖大小的绿叶,头顶是繁茂的树叶,男的俊女的美仿佛走在画中一样。

宋明宝今天心情特别地好,不过想到晚上的聚会,她犹豫了一下,“要不我今晚就不去了吧?”

“你想去我就陪着,”陆志城随她,她口中说的聚会是高中同学聚会,宋明宝好几年没跟他们联系了,有人将消息传到她耳中,邀请她去一下。

当年宋明宝在班上,还真没几个说得上话的同学,有一两个也是浅浅的交情,记忆之中的东西,总会让人想回头捕捉一下。

“那我去好了,你陪我。”宋明宝撒娇扯他的手。

“你开心就好,”陆志城反手握住她的。

高中同学会在悦来酒店,下午五点,宋明宝原本想将家里的两个娃送她亲娘那待着,结果小的死活不肯,一见他们要出门,那眼泪啪嗒啪嗒就下来了,钱丽心疼这小的,也不肯带,劝他们让两个娃出去见见世面也好。

他们拖家带口去了聚会,路上花费了一些时间,陆志城很有先见之明,先给他们几个人买了点吃的填填肚子,这样一来,他们夫妻俩个来得算迟了。

高中同学聚会,班上的人来了百分之七十左右,听见开门声看见来人,他们愣了老半天没认出来人。

时间,改变的不只是人的年龄,还有人的外表和气质。

“宋明宝!”不知道是哪个女生喊了一句。

宋明宝一进门听见这渣渣的声音就后悔过来了,高中的生活,除了回想那段属于十五六岁的记忆,其它的人和事,似乎没什么好留念的。

她来都来了,又被人认出来了,她也不可能现在抬脚就出去。

陆志城抱着小的,腾出手牵着她的去了隔壁一张正好有空位置的桌子。

他们好奇的视线随之移到陆志城身上,他们记得当年宋明宝嫁了个乡下人,如今是离开乡下人又嫁了一个?

一旁高个子女生将陆志城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掐着嗓音道,“宋同学,我记得你当时嫁了好远吧?”

她的话勾起了其它人的记忆。乡下对于他们城里人来说可不是远嘛,大部分人一半看笑话一半好奇的心思。

陆志城左右腿各坐着靠着一个,饭桌上的菜基本齐了,他低头耐心盛了碗汤喂着小的那个。

宋明宝怔了好半会,不是因为她的问题,而是她好像不认识眼前的人。鼻尖传来香味,她看了旁边的人一眼,又低头看见碗里盛好的汤,她拿着勺子准备喝汤,这才慢吞吞回答她的问题,“是挺远的,不过后来又回来了。”

高个子女生哑然,视线被那可爱的娃吸引了过去。“这是你的两个孩子,跟你长得挺像的?”

宋明宝喝着汤,一边竖起耳朵,能回答的她就随便应付一句。

“嗯,”这酒店的汤还挺好喝的,她准备回去学一学,做给孩子吃。

在座的有不少都是大学出来分配到政府和企业以及学校工作的,那都是体面的工作,但在他们眼里,身世还是要属宋明宝的最好,毕竟她父亲和母亲在当年就属于别人仰望的人物,要说宋明宝身上唯一的缺点,恐怕就是当年她嫁了乡下人的事。

高个子女生自来熟,她现在是一名市里的小学老师,她男人是教育局的,心里是自得的。她坐得离宋明宝不远,“宋同学,我们好久都没联系了,你现在在哪工作呢?”

宋明宝今天穿了一件白色日常t恤,一条嫩黄色的的包臀裙,脚下踩着白板鞋,皮肤白得发光,锁骨短发将小脸勾勒得精致小巧。

陆志城不落痕迹地抬头看了高个子女人一眼,视线扫过她手上,看到某个发光的东西,他眸光一闪,低头继续喂闺女吃东西。

“我在东城大学附属中学当老师,”

高个子女生徐霜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她脸色不自然,又有另外的女生插嘴,“你当年考大学了?”

宋明宝脸色奇怪地看了陌生人一眼,“考了,”

作者有话要说:  断更了好久哦。有下可爱想看什么番外的嘛?大概还有一章写完就写番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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