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侯公孙昂死了。
朝廷震动。
公孙佳倚在熏笼上,身上盖着厚厚的被子,身侧一张小桌,上面各色饮食都温着。舅家亲戚见她醒了,放了她五岁的外甥余盛过来陪她解闷,之后就离开了。
定襄侯一家三口,如今他死了,公孙佳才是丧主,可她过于悲恸哭了两场,一头栽到蒲团上,再没有人敢说让她操劳了。
丧事现在只有公孙夫人钟秀娥在主持,钟家人便承担起了帮忙的任务,各司其职去了。
公孙佳一低头,小外甥皱着小眉头,一脸严肃忧虑地看着她。公孙佳伸手摸了摸外甥的小脑袋:“我没事。”还递给他一个小布老虎。
余盛捧圣旨一样捧着小布老虎,更愁了,小姨昏倒的时候他就在场,公孙佳先是憋着没出声,眼泪一直流,哭着哭着,浑身发抖,就栽倒了。现在么——
整个人像是画在纸上的水墨画,没有一点血色。
手感不错,公孙佳又揉了两把,说:“就是伤心,伤心过了就没事了。”
余盛叹气:“你都晕倒了。”
小男孩儿捧着小布老虎,布老虎的眼睛圆圆的,他的眼睛也瞪得圆圆的,两张呆脸相映成趣。
公孙佳揉着外甥的脑袋回答:“我生下来就这样,平常不碍事儿,今天是没留神,现在已经好啦。”
“那……外公的葬礼呢?你有什么主意吗?”余盛小心翼翼地问。
公孙佳被他模样逗得一哂:“有你外婆、舅舅,还有王府,朝廷也会派员来协助,会办得整整齐齐的。”
余盛忍不住说:“可是……舅舅姓丁呀。”
公孙佳给他解释道:“他和你娘一样,虽然与我不是同一个父亲,但是我们有同一个母亲,是一母同胞的亲人。”
“我知道的。”余盛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评述这件事。钟夫人这是死第三个丈夫了,每一任丈夫都给她留了个纪念品,现在看来,三个纪念品的质量都不怎么样。余盛腹诽:这踏马是古代女人该有的想法吗?你们不是得从一而终的吗?我要是真的四岁,肯定听不明白!
余盛努力给自己的小姨妈打气,小布老虎都握皱了:“可公孙家只有你了,你得证明自己的能力,以后才能令人信服,执掌家业啊!”史书上就是这么写的,你人生辉煌的起-点是在父亲的葬礼上令闹事者屈服,那年你才十二岁,从小就这么彪悍,所以你才会在不断的被boss挑衅然后反杀中磨炼技能,走上巅峰……
“是你娘叫你来跟我讲的?”
“不是!呃……是、是她!”
“嗯,我想她也不会这样,就是你自己想说的,你知道的道理还挺多。开始读书了?”
余盛觑着她的脸色,小小地提了一句:“我读书不急的,可是你怎么办呢?”
一般小孩儿好像没这么多的话?公孙佳的兴趣被外甥引了起来:“那你说说,有什么事情是用我办的?你外公上了遗表,以后的事情他都安排好啦,我只要好吃好睡,就没事了呀。”
“不是的,阿姨!‘谁说女子不如男’!男人能做的,你也能做啊,你还能做得比他们都好!你要振作!”余盛急得要哭。完蛋了,别再我穿的不是正史,是个玛丽苏魔改故事吧?也不对,玛丽苏魔改里,你都还要喊两句“哪怕我是女孩儿,也要执掌家业”呢!你怎么能这么不思进取?!
余盛是个不幸的穿越者,中考刚考完,在进高中地狱之前,有一个暑假可以浪,然后他就把自己浪过来成了个小婴儿。虽然是个小少爷,但是亲妈是个母老虎。父亲一家是武将,并不“清贵”。没多久亲奶奶死了,刚会走路就得跟着爹妈回老家守孝,那破地方,除了他们家庄子,出门就是一片山野,守孝毫无娱乐,还误了他认识“外公”公孙昂,就惨!
公孙佳不知道外甥还有这个来历,只是觉得外甥果然是个小孩子。哪怕是个皇子,十二岁也上不了朝、站不了班。振作个屁!
她对鼓励自己的小外甥很有耐心,对小孩子的固执也很有办法:“你才从老家回来,乡下有意思吗?玩打仗的游戏吗?”一般小男孩聊这个话题就会忘掉之前的事了。
小外甥哭丧着脸:“我对地理没概念qaq”
本以为自己是个冠军侯,哪知道是个飞将军!他真不是路痴,日常生活没问题,地理考试也能及格。但是看到地图他脑子里没有地形地势,旷野找路就转向两眼一抹黑。这还打个屁的仗啊?这个属于天赋,他没有。
要不是穿越大神没给他金手指,他犯得着来抱小姨妈的金大腿吗?
可没人告诉他小姨妈是个外表白幼美、内心傻白甜,亲爹死了除了伤心哭昏,她就再没有为别的事去担心。
这算什么?金大腿养成吗?要是有本事养一个金大腿,他还用愁吗?早就自己养成自己了!
就很惨!
公孙佳太同情这个外甥了——余盛的爷爷是公孙昂生前的部将,一家子都是武将,打仗不认路,没法承袭祖业,那是挺惨的。公孙佳怜悯地看着外甥,从小桌上拿了块糕点递到余盛唇前:“别哭啦,来,这个很好吃的。”
余盛不想吃,握着她的手指往一边移,被冰凉的指尖冻得一哆嗦,眼泪真的掉了下来:金大腿这身体是真的不好啊!不是装病蛰伏qaq我的命好苦。
公孙佳把糕点塞了进去:“小孩子想太多的事情会变傻的,去玩吧。”
完了,连声音都柔柔软软,一点气势也没有。余盛叼着个梅花糕仰脸看着小姨,沮丧极了。
公孙佳想起来拿帕子给他擦掉眼泪,又把一个小葫芦放到小布老虎上:“这个也给你,你玩给我看。”
余盛绝望了,拿脑袋往葫芦上一磕,啪,葫芦掉到了地上,一路滚到了门口。余盛捧着小布老虎去追葫芦,葫芦被门槛阻了一阻,停了下来。余盛弯下腰,一时想不起来要怎么在“两手捧着东西”的情况下把葫芦拣起来,定格在了这个傻乎乎的动作上。
门开了,白色的衣摆、黑色的靴子映入了余盛的眼帘。余盛抬起头,来人太高,靠得太近,他看不清人脸。
公孙佳看到来人,唤了一声:“表哥。”
钟源单手将余盛拎直:“这是普贤奴?”小男孩儿捧着布老虎、叼着梅花糕,脸上还有泪痕,看看他、看看地上的小葫芦。就蠢。
公孙佳道:“是阿姐的儿子,大名叫余盛,小孩儿怪有趣的。”
钟源看多了奇奇怪怪的愚蠢的侄子辈,对他也不惊讶:“来人,把小郎君送给他母亲。葫芦给他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