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正是沈瑾。
琉璃开口就要喊人,他天生敏捷,即使目光没搁在她脸上,也知道她要做什么,不等她张嘴,他抽出一只手,迅速换了姿势缚住她的身体,眨眼的功夫,他已经将她抱到墙角边。
他捂住她的嘴,没敢太用力,手挨着她的脸,忍不住蜷缩手指,一点点在她脸颊上摩挲。
“别出声,我心里乱,话都被你弄没了。”
他刚说完,她不再挣扎,转而换了法子,怀柔的手段,往他身上靠。
水做的人,哪里都软。
“你怎么来了?”声音带着点娇气,勾得人心怦怦直跳。
沈瑾抬手刮了下她的鼻尖,眼里带着宠溺,“你个没良心的,我不来,你也不找我是吧!”
琉璃伸出手抱住他,嗅着他身上的味道,莫名安心。
怀里人难得乖巧,沈瑾抿抿唇角,他比她高出一个脑袋,此时垂眸睨她,望见她秀挺的鼻尖和红唇的薄唇,娇气精致,画笔描出来一般,眉眼间蕴了江南的水与北方的山,山山水水,每一样皆是绝色。
她这是要他的命。不,比要他命还要难受。她是想让他生不如死。
沈瑾伸出手抱紧了她,这样的她,他如何舍得放手……
“要不……去我楼上坐坐?”女人的声音带着俏皮,又好像是赤、裸、裸的勾引。
沈瑾忍不住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不用了,我来就是想和你说两句话。”
琉璃其实心中已经猜到了个大概,但还是开口问道:“怎么了?”
沈瑾笑了笑,松开她,伸出手从自己兜里掏出个什么东西,小心翼翼地给她系在手腕上。
琉璃抬手手腕在灯光下一看,竟是一串红豆手链!
细细的珍珠线穿过去,连起一颗又一颗的海红豆,沈瑾也不知哪里传出来的“秘方”,说是在夜晚串相思豆,串一颗,念一声心爱人的名字,待来日那人戴上手串,就会感受到爱意,继而爱上送手串的人。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沈瑾也觉得自己变得有些娘们儿兮兮的,半夜不睡觉居然干着这些事儿。
他轻咳一声,掩饰自己的尴尬,“额,随便买的,感觉还行就拿来了。”
琉璃了然于心地笑笑,伸出手摸了摸腕上的红豆手链,心中有些雀跃。
沈瑾看着她,不舍地摸了摸她的脸颊,眼神温柔缱绻,“我来是想说……我要走了,去北方参战。”
他这些天想了许久,最终还是选择参战。
沈瑾知道如今北方的战况很惨烈,敌我实力悬殊,自己这一去便是九死一生。
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现下国难当头,必须得有人站出来反抗。
无论怎样,他都不可能放弃。
“好。”眼前的女子握住他的手,“什么时候走?”
“明天一早。”沈瑾有些牵强地笑笑,“和大部队一起。”
琉璃点点头,复又伸出手抱住他的腰,耳朵贴在他的胸膛上,感觉到那里传来的心跳声,一下又一下,合着她自己的一起,两颗心贴的很近,从未有过的安心。
沈瑾静静抱着怀里的人,他恨不得时间就这样停下,就这样一直到天荒地老。
过了近一刻钟,他这才伸手拍了拍怀里人的背,“琉璃,我得回去了。”
男人看着她的眼神带着不舍和温柔,他张了张口,欲言又止,“你……”
琉璃看着他,但最后沈瑾只是转过她的肩膀,笑着道:“回去吧,我看着你进去。”
他看着女人转身离开,打开门,她纤细地身影站在那里,似融了墨色,刻在他的脑海中。
直到门轻轻合上,四周空无一人。
沈瑾走出几步,转身看着楼上点亮的灯光,似乎还能看见她的身影晃动。
他在楼下站了许久,最后落寞地离开。
……
清晨,天边翻出白肚皮来,沈家的大门便被人敲响了。
琉璃在门口等了许久,才见老管家过来给她开门。走进院子,她这才发现,往日里来来去去的仆人,如今竟然一个都没看见。
偌大的院子,只她和老管家两人,看起来萧条冷清。
“琉璃小姐别见怪,二爷先前让我遣散了家中的仆人,如今是冷清了些。”管家客气地笑笑。
其实他没有说完,不止是家中的仆人,二爷连沈家底下的帮派也散了,以往开的酒楼、商铺……全部都变卖,折成物资捐了前线。
可以说,现如今,沈家除了这处祖宅还在,其余都没了。
琉璃来到沈瑾的房门前敲门,门打开,屋里男子刚洗漱完,腰间围了条浴巾,头发湿漉漉的。
沈瑾上下打量她一眼,带着笑意,“真好看。”
今天的她,脱下了军装,换上了一条藕色底茜色团花的旗袍。旗袍将她的身段勾勒得更加完美,举手投足充满了骄矜的味道。
她的长发仍旧一丝不苟地梳起,耳边和颈边都没有多余的配饰,只有纤细雪白的手腕上,挂了一只满绿翡翠镯。
满绿的翡翠水头极足,更衬得她的手腕肤如凝脂,水润极了。
“你先坐,我去换个衣服。”
琉璃依言坐下,静静看着窗外风景。
踏出房门,沈瑾就换上了军装,纯黑色金边笔挺贴身的军官服有种禁欲的美感,落在霍成厉的身上就带了几分不羁的野性。
这时期的制服要比现代设计的还要气派,沈瑾的官服依然纯黑,纽扣用了纯金雕花的圆扣,肩上有金色流苏。
腰上的皮带束起,蜂腰长腿,西装裤笔挺,脚上踩着的皮鞋看不见一丝折痕。
说起来真奇怪,沈瑾因为早年的经历,他本身的气质跟严谨禁欲挂不上勾,但他偏偏喜欢一丝不苟的穿正装,每颗纽扣都扣到最顶。
粗犷跟禁欲这两种冲突的东西都在他身上,但是却不突兀,甚至有些迷人。
他提着行李箱,琉璃自然而然地挽上他的手臂,两人一起驱车来到火车站旁。
北方战事激烈,他们这些新加入的军人就要远行去支援。
火车站密密麻麻地都是穿着军装的新兵,有白发苍苍的老人抱住儿子哭泣,他们都知道,这一别很可能就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天人永隔。也有新婚不久的妻子埋首在丈夫怀里抹眼泪,直到火车进站也依依不舍地抓着他的袖子不放……
和其他人比起来,琉璃和沈瑾这一对仿佛过分理智了一些。
沈瑾只克制地在她额头轻轻烙下一个吻,便收回手径直上了火车。
琉璃也没有像别的女人那般号啕大哭,她甚至笑得很甜,还冲着玻璃窗里的他挥挥手。
火车车厢里挤满了人,但沈瑾在其中就是那般地出众,让她一眼便能认出他。
军人的铁血与商人的冷酷,在沈瑾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过去几年的经历,痛苦又煎熬,像他这种行走在边缘的人物,已经习惯与黑暗为伴,猛地一下见了光,敛不住身上肃杀的警觉,往那一站,丰神俊朗的一个人,写满生人勿近。
周围的人都不敢往他那里挪。
火车的汽笛声呜呜响起,预示着这场不知何时再见的离别正式开启。
车厢缓缓动了起来,沈瑾看着窗外的女子,她仍旧笑得眉眼弯弯,看起来没心没肺的样子。
他也忍不住笑笑,似要将她的容貌刻进心底。
等眼前再也没了她的身影之时,沈瑾这才收回视线,他张开手,手中握着一个小香囊,里头有一束用红绳扎起的黑发,是方才琉璃给他的。
他勾起嘴角轻轻笑了笑,小心翼翼地放在自己的胸口前的袋子里。
坐在他对面的大哥看他这样子,也忍不住开口:“方才看你们在站台上那样,我还以为你不爱你媳妇儿呢!”
沈瑾一愣,接着认真道:“我当然爱她,很爱很爱。”
就是因为很爱她,才会在离别时多抱她一秒都是煎熬,他怕自己后悔,怕自己想留在她身边……
他甚至什么承诺都没留给她。
沈瑾想着,她还年轻,还有大好的年华,她还会遇见很多很多的人。
万一他死在了战场上,没能回来,他们这段暧昧的感情就可以只停留在她的回忆里,她还可以与更好的人牵手度过一生。
他没有碰过她,可以将她完完整整地交给下一个人。
是的,琉璃说他怂,他是挺怂的。
怂得连一句“爱”都说不出口。
可是也就只能这样了。
他去了北方,她留在江南,中间山山水水万程,他只能怀着思念度过这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