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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2章 跟对了主子有虫吃(1 / 1)

向歌布国君报仇,那不是白惊鸿一个人的事,她白鹤染跟歌布国君同样有不共戴天之仇。

当年若非淳于傲篡位,远嫁东秦的淳于蓝不会被白家放弃,不会落得一头撞死在文国公府门口的下场。这是杀母之仇,如何不报?

淳于傲是一国之君,是皇帝,想要向皇帝寻仇,需得有一个极其周密的计划。再者,四皇子如今就在歌布境内,她一定得先与他取得联系,方好实施下一步计划。

白惊鸿也不急,反正现在白鹤染来了,她就有了主心骨,再也不会有人强迫她去迎合一个又一个男人,也不会有人强迫她去祸害东秦一座又一座城池。

她可以过几日不再担惊受怕的日子,即使只是短短几天,对她来说也十分难得。

城里的歌布人都交由康学文去处理,君慕凛派了驻军去协助,同时也派人到附近城池去寻访那里逃难的铜城百姓。有愿意回来的就接回来,对于家园的损失官府三倍补偿。有不愿回来的,官府也会在当地为其选建新住所,保证不会比在铜城的家园差,同时也会给予一定的补偿。总之就是尽一切努力,将百姓对铜城官府的怨气降到最低。

还有那些酒楼茶馆,也是该谁的铺子就归还给谁,损坏的都由官府出银子重建,同时这几个月的损失也会由官府一力承担。

当然,这些银子官府是出不起的,君慕凛说了,银子名义上由官府来出,但是官府找谁要?自然是得找歌布人去要。首先,那些被下了药忘了自己是谁的歌布人里,十成有八成都是富贾一方的绅豪,他们忘记了自己是谁,抛却了自己的过往,但是他们的银子可不能白白浪费了。铜城是他们祸害的,这笔帐自然也得他们来还。

所以,康学文手底下的人还有一部份被派出去,但这些人的帐。在歌布的查不着,至少也能查到在铜城的。这些人迁移到铜城可不是一个人迁移过来的,多半都是拖家带口,连自己的买卖生意和金银珠器都一并带到了铜城来。

当然,铜城的几大银庄也被歌布人控制着,东秦人的银票取不出钱来,歌布人的银票却是可以通兑。好在通兑的同时他们也把自己的银钱存了进来,还有一些不方便存放在家里的珠玉首饰,都一并放入银庄。如此一综合,基本也没有多少损失,似乎还赚了一点儿。

康学文的人在登记这些银财的同时,还发现许多人家里都存放着田契地契,都是歌布那边的,多数是提美和多花两城,但也有其它城池,甚至是京城的田契和铺面都有。

官差将这些都归拢到一起,交到了康学文的手中,康学文再拿着这些东西来请示君慕凛。

君慕凛看着就笑了,他们家小姑娘说过,提美和多花两城要做人情送给东秦,那这两座城的他自然不拿。至于其它城池的,恩,就都给小姑娘留着,将来也算是她的私人产业。

于是他将这些契约分门别类都分好,把提美多花两城的递还给康学文,告诉他:“这些留着,将来变卖掉,卖出来的银子充入宁州城衙门。至于这些人在歌布境内的家,以后找机会都给抄了,抄出来的银子补偿给铜城百姓。至于其它的,恩,交给本王即可。”

康学文点点头,也不多问,拿着君慕凛推过来的一摞子契约就走了。

白鹤染这两日则是在研究林寒生留下的那只本命蛊,林寒生已死,本命蛊按说也应该跟着一起死的,但好在装它的瓷瓶子里有白鹤染的血液在滋养着,算是顺利地活了过来。

如此一来,跟林寒生之间的关联也就算彻底断了。做为一只蛊虫,它的命运只有一个,就是被新的主人接手,重新培养成另外一个人的本命蛊。

这两日,白鹤染一直在给这只蛊虫喂血喂药,以至于这只蛊虫如今的能力比做林寒生本命蛊时,强大得翻了几个番,甚至连丢掉的半个脑袋都长回来了。

对此,田开朗直呼神奇,因为这在他看来,完全就是不可能的事。但是白鹤染就做到了,她就是有本事让许多不可能变成可能,这也是田开朗死心塌地追随她的原因。

只是她无心养蛊,所以这只虫子改造得再厉害,对她来说也没什么大用于。于是她将蛊虫子给了田开朗,告诉他说:“我知道你习蛊术的日子尚浅,还没有养出本命蛊来,以后这就是你的本命蛊了。你试试看,能不能将它收服。”

田开朗吓了一跳,“给,给我了?不不不,主子,林寒生的本命蛊我可用不了,这玩意是会死人的。本命蛊一生只能认一主,除非后面一个主子比前面那个厉害数倍,才有可能被收服成功。我没他那么深的道行,真用不了他的东西。”

白鹤染翻了个白眼,将虫子又往前递了递,“我给你的你放心拿着就是,你既认我为主,我就不会害你。放心吧,这虫子我改造过了,没有原先那么大的戾气,也不会记得自己曾经给林寒生做过本命蛊。所以你对于它来说是第一个主人,你只要把它收服,以后有你的好处。”

一听这话,田开朗就动了心。要知道,能够护有一位大蛊师培养出来的本命蛊,这可是天下蛊师人人做梦都在盼着的好事。但一般来说这种事情多半都是师父临死前将本命蛊传给弟子,要么就是本事特别大的人出去明抢,否则是不会落到他这样人的头上的。

没想到认了天赐公主为主,不但学到了在林寒生那里学不到的高深蛊术,现在就连林寒生的本命蛊他主子都给他抢了来。这可真是太霸气了!

田开朗乐得就要给白鹤染磕头,她赶紧摆手:“用不着这些虚礼,快去将这虫子收服了,再将这丸药丸服下。”她随手又扔了一枚血丸给田开朗,药丸逞紫红色,散着淡淡的血腥气。“两天之后回来找我,我有重要的事情需要你一起去完成。”

田开朗乐呵呵地走了,白鹤染便开始细细筹划起两日后的行动。

上都城往北,有一只送亲的队伍,已经一连走了近两个月。

明明该是花团紧簇草长莺飞的季节,但北边却暖得晚,越往北天越寒,好像这一个冬天特别的漫长,长得这小半年都一直生活在冬日里。

君长宁坐在宫车里,抱着手炉问对面坐着的随嫁的老宫女广秀:“是不是咱们以后就只能过冬天了?再也看不到花红柳绿,再也听不到百鸟欢歌?”

老宫女广秀长得可不怎么好看,总耸拉着个大长脸,一点儿笑模样都没有。听君长宁如此问,便闷闷地哼了一声,说:“那肯定是的,听说寒甘一年四季都是冬天,下小雪都能没到膝盖骨,要是下大雪,那根本就不用出门了,因为连门都推不开。不过公主殿下也不用太过担心,毕竟咱们都不知道能不能到得了寒甘呢,没准儿翻山的时候就会掉下来摔死。”

君长宁轻轻一笑,也无所谓这宫女的态度,跟着她到这种地方来,搁谁谁还能没有点儿脾气,不过她又想起这宫女广秀之前的处境,便冷哼着道:“去寒甘只是有可能会死,可是继续留在宫里你却一定会死。广秀,别忘了,你可是冷宫废妃身边的侍女,要不是有了我和亲这个事,你怕是要一辈子待在冷宫中,整天跟那群疯子混在一处。不是跟她们一样疯,就是一天天老死,那样活着还不如出来拼搏一把,兴许就能拼出一片新天地来。”

广秀只觉君长宁是在异想天开,“能拼出什么新天地?寒甘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就算有新天地又能如何?还不如我在冷宫里做眼针线托人送出去卖,换来的银子至少隔上三五天就能吃着一顿肉。去了寒甘有肉吃吗?人都活不了,何况牲畜。”

“寒甘怎么就没肉了?”君长宁来了些精神,“我给我讲,我听说寒甘有一种猪和羊,是特别适应寒冷的,专门生长在寒甘那种冰寒之地,反到是来了中原就活不成。那种地方长出来的猪和羊,肉质都特别的鲜美,而且因为天寒,所以根本不用担心会不会生疫。到了那里只要我能把寒甘国君给哄高兴了,美味还不是随着咱们吃。”

广秀有些动心,君长宁继续说:“二皇姐都在那边活了那么些年,还生下了两个孩子,可见中原人也不是完全适应不了寒甘。只要咱们能活着翻过雪山,就一切都好办了。”

“六公主真的有把握笼络那寒甘国君的心?”

“自然是有把握的。”君长宁坐直了身子,“我们君家人,无论男子还是女子,生得都好看。那国君能跟二皇姐生下两个孩子,足见其对二皇姐是有感情的。我是她的皇妹,长相上总会有几分相似,再加上我年轻,是个男人都不会无动于衷的。何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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