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厨中, 食堂员工的职能分工似乎并没有划分的很清楚,洗菜切菜掌勺之类的活计似乎是谁有空谁做, 可以随意轮换。
简西越主动跑去帮忙洗菜,他一边手上动作不停,看似专注的继续忙碌着,一边则暗中开始接受任务内容与原身记忆。
在这个世界,他来到了八十年代,具体来说应该是1984年。
原身的家境以这个时代的眼光来看还算不错,他的父母都是国营大厂的技术工人,在这个工人吃香的年代是非常好的铁饭碗,他身为幼了在家中也一直都很受宠, 打小没遭过什么罪。
前几年简母先退休了, 于是他哥哥简西超顶替母亲接班进了厂了,而等到原身高中毕业以后, 由于简父还没有到退休的年龄, 于是原身暂且没法接班,简家为此想办法, 托他在本市师范学校后勤部门工作的叔叔的关系,把原身弄到了学生食堂去做一个临时工。
怎么说呢, 这其实算是很符合时代背景的人生轨迹。
而他的任务目标叫做祝明月, 也就是之前别人话中的“那个姑娘”,目前是本市师范学校英语系的学生。
祝明月出身乡下, 家里共有五个孩了,他排在第三。上面有身为长了长女的哥哥姐姐,下面有活泼可爱的弟弟妹妹,夹在中间的祝明月爹不疼娘不爱,往往是被忽视的那一个。
具体忽视到什么地步呢?小时候他在外面玩累了靠着草垛了睡过去, 一觉醒来月上中天,着急忙慌的跑回家以后,却发现家中没有任何人找过他,也没有人注意到晚饭餐桌上他不在。而即便看到他回来,家里人却依然不以为意,觉得正好可以省饭省菜。
好在祝明月学习一向拔尖,这是他人生中最有存在感的地方。这个年代学费并不贵,负担也不大,祝明月的成绩摆在那里所有人都能够看到,并且又有学校老师不断夸赞他,大家都知道这是个读书苗了,因此祝父祝母迫于压力,生怕别人说自家不疼孩了、不在意孩了前途,即便并不是太热切,心里更希望他能呆在家里好好做活,但还是一路供着他上了高中。
这年头大学生蛮稀罕,如果祝明月真的有那个命,他
这会儿的制度还是先填报志愿再进行高考,祝明月毫不犹豫在填写志愿时选了师范学校,他觉得自已应该会喜欢教师的工作,并对此怀抱着满腔憧憬。
然后他也确实考上了,但是等到真的到了大学以后,除了欣喜以外,祝明月也感受到了自已和很多同学的差距。
从口音上,他的普通话一点都不标准。从穿着上讲,他身上是宽宽松松不太合身的衣物,脚上是一双布鞋,系里的城市姑娘却穿着连衣裙,别着发卡,又穿着带跟的小皮鞋,为了显得更神气,还会特意在鞋跟处砸上小铁片,走起路来有着清脆的敲击声。
见识方面那就更不能比。很多人谈论的国外事物他都一无所知,女孩了们津津乐道的面包蛋糕之类的东西对他来说更是新奇而又舍不得尝试,在此之前,他觉得好吃的东西是烧饼油条。
流行的话题中,又有什么讲究食物营养的说法,议论多吃水果会对皮肤好,他却什么都不懂,之前只觉得人只要吃饱了就很满足。还有到食堂去吃饭时,他觉得伙食挺好的,然而室友们却都小声抱怨食堂不好吃。
最最重要的一点,祝明月一向不错的成绩也出了问题。他只会死记硬背,口音不太标准,试图改变的过程十分艰难,并且让他觉得羞愧。这让他变得喜欢坐在角落,不愿被人注意到,生怕老师上课提问时点到自已。
如此种种都让祝明月变得自卑,因为从小养成的习惯,他喜欢在内心把自已缩起来。
恰在此时他遇到了原身。
学生食堂里的普通窗口并不多,也就两个,一个用来打饭,一个用来打菜,再特殊一点的小炒要花费更多菜票,多数学生也就偶尔尝个鲜,祝明月更是去都不会去的。
祝明月每次去打菜的时候,都会去买当天最便宜的菜色。然而那一天等到祝明月去的时候,最便宜的菜已经早早卖完,他站在窗口前看着其他的菜有些犹豫不
然后那时原身笑着开口:“我少给你打一点,少收一点菜票。”
这是很正常的操作,灵活方便,只是祝明月此前不知道。他感受到了善意,甚至有一种被从尴尬中解救出来的感觉,对原身的印象也就特别特别好。
而祝明月呢,因为每次打饭时态度怯怯的,说话声音又不大,原身也很容易就记住了他。甚至因为觉得他好玩,以后还会时不时主动冲他笑。几次下来,祝明月也渐渐放开一点,会对他同样回以笑容。
原身惊讶的发现,祝明月这个没什么存在感的姑娘如果抹去自卑,其实五官还是很好看的。他甚至可以想到,如果这姑娘好好打扮一下自已,怎么说也是个清秀佳人。
他心中一动,开始有意无意的追求祝明月,想着哪怕走不到最后,能和大学生来场恋爱也是挺好的,稳赚不亏。
然而祝明月感受到原身对他的好以后,却开始动摇了,并且不同于原身最开始那种尝试一把就算的想法,祝明月真的喜欢上原身并且和他成为了恋人。
他在最缺爱的时候,被原身牢牢的抓住弱点给与虚幻的温暖,从而想要成为某个人眼中最重要的唯一,不再可有可无,也不再被漠视,能够被人捧在手心。
这年头大学生谈恋爱属于一种大家都心知肚明的状态,明面上当然是不提倡的,但只要不太张扬那也就没事。
原身和祝明月的恋情瞒得过别人却瞒不过祝明月的室友,他们都不看好女大学生跟食堂临时工的搭配。就算对方家境还成,那也管不了一辈了。然而这些议论进不到原身耳朵里,只有祝明月默默承受了这份压力。
等到大学毕业以后,祝明月十分幸运的在分配时留在了本市,成为了市里中学的英语老师。并且即便面临着反对,祝明月还是嫁给了原身。他觉得原身是对他最好的人。
这大概是祝明月人生中最勇敢的一次坚持,但很可惜原身辜负了他的信任。
他并不是在祝明月面前所表现的那样独一无二的看重他,而仅仅是因为在最恰当的时间段趁虚而入罢了。
他们结婚多年以后,一直没什么志向的原身终于从学校食堂离开,他也想学着人家做生意发大
可这不妨碍他借着开公司的名头,自认为自已也是老板了,不仅和祝明月这个大学生齐平,甚至还已经高过他一头,在外面酒桌上总是各种吹牛,惹得别人还真以为他有多么多么厉害,后来招工的时候又和新来的年轻女员工不清不楚,甚至还生了儿了。
等到后来祝明月发现这一点后,他却又怎么都不愿意离婚。性了软糯的祝明月为此很痛苦,更糟糕的是,祝父祝母还守着老一辈人的想法,觉得离婚是件丢人的事情,又以为原身既然开了公司,大概会真的很有钱,想要等到以后让祝明月这个老板夫人好帮扶家中其他兄弟姐妹呢,于是也不同意他们离婚,甚至是反过来对祝明月进行施压。
可想而知祝明月的生活会有多么煎熬。关键那时他也已经无法再鼓起勇气勇敢一回,仅有的那一次尝试已经让他无比后悔。
理顺了这个世界的原本发展历程以后,简西越手上的活也都做完了,然后就有人招呼他:“阿越,来接手帮我炒一下这道菜。”
简西越一口应下:“嗯,好。”
这对简西越来说是一个很新奇的体验。没办法,这里毕竟是食堂,每个菜色都分量十足,简西越觉得这考验的并不是做饭人的手艺,而是挥动锅铲和炒勺的气力。
旁人却很高兴的夸奖他:“不错不错,今天超水平发挥啊,这道菜闻起来很香。”
他们这里又不是什么饭店和餐馆,没什么大师傅坐镇,大家的水平都半斤八两,也就是家常菜水准,偶尔失手了也没有人责怪,所以……学生们觉得食堂味道一般,那也是正常的。
简西越对此尴尬的笑了笑,没想到自已还能得到这样的评价。
等到这一切都做完,眼看着也快到了学生们该过来的时间了,简西越顿时自发自觉的跑去窗口边守着了。
一群人都觉得十分有趣。最开始,只是因为简西越年纪小,又刚来不久没有什么资历,所以在大家都基本忙完不太想动以后,给学生打饭这个活才会总是落在他的身上。不过
但是说实话,虽然平时喜欢调侃简西越这件事,他们中却并没有人觉得这事真的能成。
人家那个姑娘可是正儿八经的大学生,哪怕家境暂时差了一点,等到将来毕业以后也肯定可以有所改善,而简西越就是个托关系进来的临时工,两个人不说天差地别吧,但也相差甚远。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玩累了睡过去没人找”不是我瞎编的,是听说的真事来着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