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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来自粉丝的力量(1 / 1)

清瑶懵逼的被七八名衙役带到知府私宅门前的时候,内心还是有点害怕的。

难道最近蹦跶的太厉害,知府大人决定薅羊毛了?

以清瑶的阶位,对知府的了解只停留在从六品到正四品这种品阶上,掌一府之政令,总领各属县。

阳城属于府城中的中下府等级,所以才是从五品。

各省首府的知府,原则上要由进士出身,往上升可以升迁为道员、盐运使。

从五品俸银56两,俸米105斛。

呃,好像有点歪了。

总之李知府是武将出身,因为花国重文轻武,这人果断的舍弃了四品的游骑将军一职,求得从五品的知府一位,所以无需进士功名。

当真是有勇有谋,干净利落,不得不说,很果敢。

但是清瑶也没见过武将出身的李知府啊,花国的士大夫多是那种文弱书生形象,她没见过身高至少有一米八的黑脸大汉啊。

那盘领窄袖青色的袍子、腰间的玉带和皮靴,感觉快要勒不住他了,衣服都要挤开了的感觉。

清瑶在那眼睛偷偷的瞄着李知府,李知府也在偷偷的打量他。

清瑶已经减到了一百五十来斤了,不算特别胖了,但是李知府的幻想还是有点破灭,能写出那种如战场一样刺激的商人之间斗争的奇人,竟然长的浑圆又矮。

幻灭,太幻灭了!

李知府原本打算留人秉烛夜谈的想法彻底化成了水。

但是他也确实觉得此胖……此人书写的极好,很多故事非常新颖,一些日常生活让他都想尝试一下。

里边有个表妹的配角写死的时候,好些人哭的不行了,就连他也……咳咳,而且上一本捉妖记有的故事写的让人背后发凉,有的故事又写的温馨可爱。

“你叫?”

“学生王来金,叩见大人。”

“不必多礼,来金啊,过来过来,算了,你就站那吧,你快跟我说说,你这捉妖记的后半部分什么时候出啊?”

清瑶被这催更的语气问了一脸,还有点找回了现代读时候的感觉。

“回大人的话,这本书学生没时间写啊。”

李知府不高兴了,“怎么就没时间写了。”

“大人,学生开了一家宝裳楼,生意一般般,这不为了让它起死回生才写了第二本,这第二本还没写完呢,这第一本……”

李知府在看第二本跟第一本之间取舍了一下,“那你先写完第二本,就开始写第一本吧。”

“学生领命。”

然后两人大眼瞪小眼相对无言。

李知府觉得自己连个赏赐都没有,就一个劲儿催催催,也有些不好意思。

“要不,我让我儿子去你那什么宝裳楼转一圈,全当给你捧场了?”

清瑶大喜,刚才她说的话当中其实就是想扯李知府这竿子大旗,宝裳楼现在生意好,可是也怕贼惦记,如果李知府的家眷肯走一趟,哪个还敢来惹事。

“学生多谢大人,大人当真是善解人意,扶危济困,古道热肠,助人为乐,雪中送炭……”

“停停停!”李知府被夸的听不下去了,人家都是暗地话里话外拍马屁,他还没遇到过这么明目张胆的直接说的呢。

不过,这么一夸,还这么不心虚,想必说的话也是发自肺腑的吧。

“大人,学生只是不知道如何表达对您的敬仰崇拜之情,像大人这样玉树临风,貌若潘安,丰神俊秀之人,学生如何能忍住不说出来呢。”

清瑶睁着眼睛说胡话,对着李知府五大三粗的身材,黝黑的脸,使劲儿的夸,这就是财神爷啊,得供着!

李知府心情愉快了,摆了摆手,让人好生送了清瑶出去。

等师爷送了人回来,就看见自家大人拿着一面铜镜在那左看右看。

“附进,你来看看,我这脸当真如那小子说的这般耐看?”

师爷……心里,大人您自己长啥样您心里没数吗?

但是说出来的话就拐了弯,“大人,那王来金说的对极了,不愧是读书人,就是会说。”

李知府十分欢喜,“也是,要不然我夫人也不能一眼就相中了我,非我不嫁。”

李夫人乃是他恩师的女儿,他哪里敢不娶,不过此时他已经忘了,他觉得只有他这样的才华横溢,文武全才,才能配的上他夫人。

“附进,你去看,里那叫宝什么楼来这?”

“回大人的话,叫宝裳楼。”

“对,宝裳楼,这名字可是那少东家的成衣店,你去备车,喊阿源回来,让他陪着他阿娘去逛铺子。”

李知府自觉交待完,哼着小曲溜溜达达走了。

附进叹了口气,怪不得隔壁城的大人总说自家大人好忽悠,可不是好忽悠嘛,这些年都没人糊弄过他。

大概是因为投其所好都投错了,有送美女的,自家大人十分尊敬夫人,至今没一个妾室。

有送武器的,可是朝廷禁止文官与五官走的密切,大人本身就是武官出身,避之不及呢,哪能上赶着接把柄。

也有人送银两的,可是花国当官的口粮与银钱不少啊,自家夫人的嫁妆银子也不少,李氏氏族还年年上供,不缺银子啊,犯不着铤而走险。

这个王秀才,可是一下子就栽到大人心头爱上了,又不是什么大事,大人高兴了,偏爱点有错吗?

附进觉得没什么错,所以,他很快便吩咐了人去请夫人,一面着人套车,叫上小少爷,收拾的利利索索的,等着主子们去逛街。

清瑶回到宝裳楼,还半点回不过神来。

在古代想打响知名度可不容易,但是知府一行,让她看见了曙光。

写,哦,应该叫写话本子,真的如此圈粉?!

她拿起了写过的,她写毛笔字还是没办法又快又好,索性拿了炭笔……

写到了第四十六章,里面的内容正停留在男主与女主因为表妹的死,决定为表妹向渣男报仇上面。

这本书她本就是为了宣扬自己的宝裳楼而写的,里边大篇幅的都在描写宝裳楼的衣服多美,人们多喜欢,女主一天能换三四套衣服,男主也不遑多让。

这样的也有人看?这古代人包容性也太大了,也太不挑了!

清瑶仿佛又看到了一个扬名立万的好办法,她随手在把痴字画胖了些,看起来鼓鼓的,又在这个字的旁边画了一个小胖人。

一个好主意随之而来,她可以卖广告设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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