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瑶轻柔的声音有抚慰人心的力量,和她通完话,我躁动不安的心情也渐渐平静下来。幸好有雪瑶,我伤感的想着,如果没有她这样的好老师,我真不知道该拿小宝怎么办才好了。小宝在家是个混世小魔王,但在幼儿园怕老师,尤其听雪瑶的话,有人降得住他就是一件好事。
我躺在床上,脑子里想着小宝的事情,眼睛却不自觉地盯着窗帘,似乎想穿透窗帘,去接触花园里的那个身影。阿珩的那双黑眼睛悄无声息的从窗外飘了进来,我迅速翻过身去,但是,他的眼睛飘浮在房间的每一个角落里,我避无可避。
我逃避的拉过毛毯蒙住头,喃喃的地喊:“天哪,为什么就是逃不开,也放不下?”
我辗转伏枕,徒劳的捕捉那许许多多漂浮的思绪,也不知过去多少时间,才疲惫的昏睡过去。
这一觉睡得特别沉,被敲门声吵醒时,一看手机显示的时间,已经上午10点了。我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在人家家里赖床,本就是一件难为情的事情,更何况我是带着重要任务来的。
我连头发也顾不上梳,匆忙去开门。将门拉开一道缝,还来不及问来者何人,阿珩已经推门进来了。
“你……”我后面的话还未出口,他先笑了起来,“你这蓬头垢面的样子,也别有风情。”
我对他瞪眼,“你怎么能随便闯进来。”
他反问:“我们之间,还需要这么多讲究吗?”
我的脸腾的热了起来,是啊,我们早已有了最亲密的关系,还有什么好避讳的。于是我赌气般的,不顾形象的撩拨着头发,弄得愈发的凌乱。
阿珩好笑的摇头,去浴室取来一把梳子,走到身后为我梳理头发。我的头发长及腰间,每天早晨打理都要掉一把头发,以前妈妈老说我弄得家里到处都是头发,让我把头发剪短,可我就是舍不得。
忆及往事,我满腹愁绪,全然忽略了身后阿珩的动作。待我反应过来,却又贪恋他手上的温度,他由发根开始,一绺一绺地梳理我的头发,比我自己梳理要细心柔和许多。我竟然想起古代新娘出嫁时梳头的歌谣,“一梳梳到尾,二梳白发齐眉……”我为自己这莫名其妙的联想而发窘,下意识的抢过阿珩手里的梳子,胡乱梳了几下,我的动作太大,生生扯下一缕头发来。
阿珩拽住我的手,“你就算对我不满,也不应该拿自己的头发出气。”他将梳子把柄从我手心里轻轻抽出来,拈去附着在上面的一把头发,“你掉头发很厉害,最好把头发剪短一些。”
“等有空的时候就去剪”,我暗自作了决定,剪去三千烦恼丝,以崭新的面貌开始新的生活
“别剪太短了,还是长头发的样子好看”,阿珩又补充。
他一说这话,我立即又犹豫了,心中悲叹,难道我的人生将永远被这个男人左右吗?
我默然叹气,阿珩也轻叹了口气,继续为我梳理长发。
敲门声响起,伴随着春英的声音,“鄢小姐,我来送早餐。”
我吓了一跳,让春英看到阿珩在我房间里多不好。
阿珩倒是不慌不忙,“刚才我碰到春英,是我告诉她可以送早餐了。”他径直上前开门,春英端着餐盘进来,上面是一碗生滚鱼片粥、一个荷包蛋、两个小玉米馒头和一杯豆浆。她将餐盘放在桌上,回过头对我和阿珩礼貌微笑,“周煜先生来了,要找二少爷。”
“请他到我的书房去”,阿珩说,“让他先看会儿书,我晚点过去。”
春英说声好就出去了。
“快吃吧,一定饿了”,阿珩为我拉开桌前的椅子。
我在椅子上坐下,用筷子夹起玉米馒头咬了一口,又喝了两口粥。
阿珩就站在旁边看着我吃,我侧过头去,他的眼光温柔如水,我心里有某种柔软的东西在悸动,不自觉地为他担忧起来,“你大哥,不会也在你的书房安装窃听器吧?”
他的嘴角似笑非笑的弯起,眉峰微蹙着,“害怕了?是不是觉得我有点可怕?”
我如实回答:“是有点害怕。不过我更多的是担心,你大哥会不会用同样的手段对付你?”
“不会的,我既然有能力窃听,就有能力反窃听。而且,我身正不怕影子斜,大哥用这样的手段对付我毫无意义”,他的手抚过我的长发,“不用害迫,我可以向你保证,我绝对没有做亏心事,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他这话让我安心了许多。我不再言语,默默吃完早餐,随他去三楼的书房。上楼时,正碰上沈曼莉从楼梯上下来。她的穿衣打扮总是品味不凡,清爽、利落的白色西装外套,黑色镶边突显优雅气质,简单的搭配一件白色的打底衣,以及黑色的裤装,率性、干练。
“妤葶”,沈曼莉笑容满面地迎过来,“我还没谢谢你呢,前天承钧发烧,多亏了你。”
“只是举手之劳,不用客气”,对沈曼莉,我心里已有了疙瘩,她很可能与妈妈的车祸有关联,但我不敢流露出半分,表现得客气有礼。
“这可不是小事”,沈曼莉的神情恳切中透着几分哀伤,“由于我个人还有工作的原因,我对承钧的关心很不够,我不是一个称职的妈妈。那天春英给我打电话,可我把手机调成静音,没有听见……”
沈曼莉带笑的眸子渐渐笼上一层薄雾,“总之,谢谢你。”她对我略一颔首,匆匆走了,我想,她是不愿在我面前落泪。
“你大嫂,是个很要强的人吧?”我对着沈曼莉远去的背影轻声问。
“是啊”,阿珩低叹,“她把所有的委屈和苦闷都藏在心里,展现给别人的永远是最完美的一面。”
我缓步登上一级级的阶梯,脚步踏在心头,每一声都是那样沉重。
阿珩的书房,书柜、陈设在泛黄水晶灯的映照下,散发的不仅仅是书香味,似乎还有奢华的皇家贵族气质。
“好华丽的书房”,我有些眩目了。
“这样的装修风格不是我喜欢的”,阿珩脸孔的弧线绷紧,“不过既然搬过来了,就将就吧。”
正翘着二郎腿靠在雕花长椅上看书的周煜,头也不抬的笑着说:“阿珩偏好淡雅,不喜华丽。这别墅是按老太太的喜好装修的,老太太在泰国长大,很怀念那里的异国风情,所以生生给整成了泰式别墅。”
怪不得这房子里处处洋溢着东南亚风情,原来是吴老太的品味。“老太太是这个家里最有发言权的人吗?”我问。
“可以这么说”,周煜回答,“老太太一向是个权威性的人物,丈夫和儿子都对她又敬又畏又爱又服。汪董事长是独子,在母亲身边长大,父亲又早逝,所以对母亲更有一份近乎崇拜的心理。”
我望着周煜,“老太太对你和你妈妈,好像随和许多。”
周煜笑了笑,“再强的女人,也需要一个伴儿。我妈是老太太的远房亲戚,早年家里穷得揭不开锅,我外公想卖掉她,老太太同情我妈,将她接了过来,我妈陪伴老太太,为她操持家务,连结婚后都住在汪家,我和妹妹都是在汪家出生的。一直到我工作后,不愿让我妈再干伺候人的活,我们才搬了出来。”
我恍然,原来吴老太和芳姨在一起几十年,建立了母女般的深厚感情。两个同样守寡的女人,同病相怜,在生活中相互照顾,相互扶持,这样的情谊令人感动。
我和周煜说话时,阿珩默不作声,我将目光投向他,他的面色因尴尬而发红,“我和奶奶过去基本没怎么相处,也谈不上有什么感情。我们家的事情,煜哥要比我了解得多。”
我了解阿珩的处境,及时中止了这个令他难堪的话题,转向周煜,“周先生说说,是不是有了什么重大发现。”
周煜皱起眉头,“周先生这个称呼,听着怪别扭的,你还是跟着阿珩叫我一声‘煜哥’好了。”
跟着阿珩称呼?我虽有些羞赧,还是听话的喊了声“煜哥”。
“叫得挺顺口嘛”,周煜盯了我一眼,“好了,言归正传,我来通报一下调查结果。”
昨晚,周煜连夜去了潘维伦居住的小区,向小区保安打听到,潘维伦上周换了一辆新车,是银灰色帕萨特。那名保安管理小区车辆有一套,小区里的108辆汽车,车牌号码他全记得。周煜给他送了礼,和他套下近乎,就轻松获得了情报。”
今天一大早,周煜又找了车管所的朋友,重新调看车祸发生时间段目击者所指路口的监控录像,发现在汪雯菲的白色宝马车经过前,还有两辆白色轿车经过,其中一辆,对照车牌号,可以确定是潘维伦此前驾驶的速腾车。当时我和苗宁只专注于白色宝马和车牌号,对其它的车辆并未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