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楠笙发现,他们姐弟真的太容易满足了。
只需要一件新衣服新鞋,一句鼓励的话,一个赞同的眼神,就能让他们开心很久。
都是苦难长大的孩子,夜楠笙理解他们的遭遇。
把他们当成以前的自己看待,所以总会不自觉的去关心他们。
也不完全是因为她们以后会是未来的大佬。
陆瑾琰许是这些天太慢了,自从昨夜回来一趟,今天晚上就是夜楠笙一个睡觉。
一个人也挺好的。
多一个男人多一份尴尬。
夜楠笙悠闲地和衣而睡。
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翌日,吃完早饭之后,王秀玲说柴火不多了,夜楠笙自告奋勇地说要捡柴火。
其实她本人是不会做这些的,后来在末日因为异能鸡肋,所以只能为强者洗衣做饭,端茶倒水。
强者受累保护他们,自然要享受高级的待遇。
刚走到地方,夜楠笙弯了腰身,去捡柴火。
蓦然,眼前出现一双皮鞋。
擦的蹭光瓦亮,一看就很讲究而且昂贵。
夜楠笙下意识抬头望他。
一名身形高挑,上身穿着白色衬衫,下身穿着西装长裤包裹住强劲有力大长腿的男人踏光而来。
男人皮肤白皙,逆着光向夜楠笙走来的时候,只看到他线条流畅的轮廓,容貌上等,算不上惊艳,但胜在五官搭配协调。
等夜楠笙站起,才发现只到他的胸口,连下巴都碰不到,四目相对的时候,她看到男人那双漆黑如墨的乌眸,眼中带着浓浓的恼怒,宛如烈火灼烧,夜楠笙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在这个大家黄土朝天的环境,哪怕是陆瑾琰都是健康的小麦肤色,不像眼前的男人,白的宛如上好的白瓷,光滑无暇。
尤其是他带着金丝银边眼镜,干净的外表和书卷般的气息,很像古代的那种奶油小生。
他的气质温顺和相貌十分匹配。
夜楠笙愣了一下,男人也恍惚了。
眼前的夜楠笙好像突然陌生了,不同于以往的自怨自艾,眉目中带着苦相,此刻她眉眼平和,眉头轻扬,自信强大,那双凤眸又大又亮,比以前更加好看了。
秦朗眸中夹杂着怒火,趁着四下无人,他把夜楠笙拉到一旁的大树旁边,轻声质问,“笙笙,为什么我才离开一个月,你就嫁人了……不是说好要与我长相厮守的吗?”
他一开口,避免了夜楠笙的询问。
眼中由疑惑转而变成复杂,“秦朗。”
原来是原主喜欢的男人秦朗,这副皮相这种气质,果然很招小姑娘的喜欢,怪不得原主和姚露露都喜欢他。
不过他看起来有点精瘦,一副弱不惊风的模样,而且手上没有茧子,是个不能吃苦的男人。
一看就不是夜楠笙的菜。
尤其是他还心机颇深,十分现实。
相比起来,还是陆瑾琰看起来顺眼,虽然他话少面瘫,但是给她一种很舒服的感觉,严谨刻板,实事求是,有责任心。
“你到底为什么会嫁人,你不喜欢我了吗?难倒你以前都是骗我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