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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选种育苗(1 / 1)

郑东只有爵位,而没有职事,因此每日的工作就是在封地和神都之间来回跑。

时间转眼来到二月,郑东已经把曲辕犁和驯服的耕牛发了下去。

郑东为了精耕细作,觉得一上来不能贪多,于是选了师父那靠近洛水的六百亩地,以及自己的四百亩,共一千亩地。给每头耕牛和曲辕犁分配的任务量为五十亩,不多也不少。

每五十亩地,是一户雇农的工作范围。

郑东从每户中挑出一个精壮汉子,不能太年轻。然后召集到一起,亲自教他们如何种植小米。

这些久经日晒的农户,个个都认为自己是老把式,哪有功夫听郑东这个毛头小子胡咧咧。无非是看在郑东是主家的份上,给个面子而已。

然而,当郑东说起选种育苗的细节之后,那些农户开始对郑东说的话有些认可了。

在郑东亲自下田,给农户们演示曲辕犁的用法,以及后续的追肥除草等措施之后,农户们不得不承认,眼前这个十六岁的主人家,确实是个种地的好手。

“俗话说,肥水不流外人田,你们要记住,让自家的婆娘娃娃都在固定的地方如厕,这样就能把有限的肥料,最大限度的使用好。”

郑东蹲在田埂上,面对着二十个农户和六百亩田地,开始指点江山,仿佛是在指挥千军万马征服世界一样。在郑东心里,种地确实不是一件小事。

农户们一听连上厕所都要限制地点,不由得面露难色,但郑东有的是办法去管理。

郑东瞪着眼睛望着农户们,面色惊恐的说道,“你们有没有见过虏疮?”

农户们听到郑东说出这两个字,也都大惊失色。他们听老人说起过,大概在三十多年前,有一种名叫虏疮的恶性疾病从西方传到了中土,很快就遍布海内。

得了这种病,头脸至全身都会长疮,不过几天时间,就会像火疮一样疼痛,上面还不停的冒着白色的脓液,一旦染病,用不了多久就死了。

农户们心生恐惧,不知道主家说这个干什么。

“我告诉你们,这虏疮就喜欢传染到你们这种随地解手,不爱干净的人身上,你们可得小心了。”

“啊?”

“这是真的吗?”

人群中登时就炸了锅,众人七嘴八舌的询问郑东。

郑东压了下手让他们安静下来,“但是,这种病是可以预防的,只要你们按我说的去做,就能远离这种恶疾,甚至远离很多中疾病。”

“真的吗?”

“那请爵爷告诉我们怎么做吧。”

“请爵爷吩咐,我们一定按您说的办。”

郑东点点头,还可以,民心可用。

嗯?这念头不对啊!

应该是孺子可教

回到家,郑东听师父说起今日朝堂上发生的变故。突厥阿史那骨笃禄部再度寇边,朝廷因为该派谁前去讨伐而争论不休。

结果,正谏大夫,同平章事沈君谅口不择言,提起大将军程务挺被害一事,扬言说如果程大将军仍在,突厥定然不敢进犯。

这虽然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但眼下谁敢冒武后之大不韪,把这事提出来啊。

果不其然,武则天闻言大怒,一气之下,将沈君谅贬到雷州。这个距离,估计沈君谅是不可能再活着回来了。

紧接着,武则天直接任命左玉钤卫中郎将淳于处平为阳曲道行军总管,领兵两万前去讨伐阿史那部。

郑东听后默然不语,他心知从去年临朝称制直到五年后登基称帝的这段时间,武则天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任你是何官何品,何处出身,只要敢撩动虎须,必然是死路一条。

清明已经过去了,农户来报说差不多要开始耕种了。于是郑东把所有的注意力都转移到了那一千亩地上面。

渐进谷雨,一千亩上好的良田已经翻了一遍,不用郑东指挥,农户们就自行把犁出来的泥土打碎。看着一大片刚刚翻过的没有一丝杂草的黑黝黝的土地,郑东忽然成就感爆棚。

接下来就是选种催芽,选取质量上乘,颗粒饱满的小米种子,用温水浸泡一天,使其吸水软化外壳,几天后,种子露白发芽,再分发给农户们,播撒到田里即可。

郑东特意把一千亩地分成均匀的二十块南北走向的长条形,这样每一户分到的土地,在浇水灌溉方面难度几乎是一样的。

郑东除了告诉农户们一亩地播种六升的种子即可,太多了反而影响长势。农户们有了之前被郑东折服的经验,自然是无有不从。

郑东还明确的告诉农户们,每户的田地,种子,以及灌溉条件几乎一样,所以郑东打算在这二十户之间搞一个竞赛。等到收获的时候,平均产量最高的三户,有高额的奖赏。

农户们一听这个,立刻全身心的投入了种田的工作中,家里的小子也拉过来一起挑水,而女娃娃则是拉过来给田间除草。

郑东看着田间一派忙碌的镜像,别提多舒服了。

差不多过了七八天,郑东再来时,发现庄稼的幼苗已经抽出五六片叶子了。农户们见主家来了,都从田里站起身给郑东行礼。

郑东走到第三户那个花白胡子的老农户身边,这个老丈姓郑,家里还有一个儿子两个孙子,一个闺女已经出嫁了。

郑老丈家本是蓟州人士,因为突厥屡屡寇边,百姓不堪其扰,大多数农户都卖了永业田来到了中原当佃户。

郑老丈也随波逐流,来到这洛州,今年已经是第三年了。

但不走运,被前任主家赶了出来,恰好碰见福昌县郑爵爷招募农户,就跟着来到了这。

因为姓郑,所以郑东对他们家印象很深。

对方见郑东走过来,连忙拱手问礼,“爵爷安好?”

“嗯。”郑东点点头,看着老丈手里的杂草问道,“郑老伯,你这是在除草吗?”

“啊是,爵爷。”

“这庄稼出了苗,长的这么稠,怎么不拔掉些?”

“这爵爷,这庄稼长得好好的,为啥要拔了啊?”郑老丈面露难色。

“长这么稠,如果不拔掉一些,幼苗的生长环境就被限制了,那怎么能提升产量呢?”

“这爵爷说的,老朽不明白。”

郑东蹲了下去,随手拔掉一棵明显比别的苗长得矮小的,捏在手里对郑老丈说道,

“你看啊,像这种苗,四周都是比它长得高的,那它还能见着光吗?上面的苗挡了他的光,就越长越高,越高就越挡光,那最后,这棵小苗就会枯萎而死。那同样是死,不如把它提前拔掉,省下一些养分给那些长得壮的苗,郑老伯,你说对不对。”

“爵爷这话,听起来倒是很有道理。”郑老丈苦笑着说道,“只是老朽从来没有听人说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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