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我们一家人开始了逃亡之旅,可惜,铺天盖地的追杀,所有人都死了。只有我--活了下来。”
后来原主被其中一个雇佣兵带走了。
带走原主的人手里还有别人见不得光的生意,他贩毒。
原主被关在地牢的时候亲眼看到。
他们将一个活生生的孩子弄死,掏出他们的内脏,用一些特殊的办法保证尸体短时间内不会腐烂,而后将毒品放在被掏空的地方,再将尸体缝合好。
原主但是被这件事情活生生吓得高烧不止,看守他们的人看到原主这样,担心原主会死,所以打算提前解决了原主。
毕竟要是死了,到时候就很难处理。
而原主则是假装虚弱,在那些人打算杀了她的时候,趁其不备抢走了他们的刀将他们反杀了。
她中了七刀三枪,在高烧不止的情况下杀了两个人,伤了一人。
那时候有人看中了原主骨子里的那一股狠劲,找人给原主医治,要是活下来就留着,要是死了,那就当花肥吧。
后来原主凭借着强大的求生欲望,活了下来。
从那之后,原主的身份从一个受害者变成了刽子手。
她想活,因为只有活着才能够报仇。
原主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活着。
那些人看原主没有背叛的意思,就将原主拉进了他们的工作之中。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原主才知道这些雇佣兵还在国际上开了一家公司,号称他们拥有和真人一模一样的洋娃娃。
可不就是和真人一模一样,那些洋娃娃,都是活生生的人!!
有了这个包装,而后借助特殊的渠道将这些毒药运输出去,极少有人发现问题。
原主的手里有一本特殊的笔记本,上面只有她写满了只有她自己才看得懂的字。
后来她得到了上一层的赏识,开始做雇佣兵。
在此之前,这生意原主帮忙了三年,原主见过的一千三百七十六具尸体。
她没有亲手杀了他们,她只是帮了那些刽子手隐瞒了真相。
她是一个帮凶,为了活下去,对于他们求救的眼神视而不见的--十恶不赦的帮凶。
十八岁那年,原主将她手里那本特殊的笔记本送了出去。
她和那些人生活了这么长的时间,没有人怀疑她的忠诚,所以笔记本很容易就被送到了原主想要送去的地方。
在原主的里应外合之下,国际刑警很快就找到地方,解决了一群畜生。
原主最开始的加入的雇佣兵团就此消失,在国际刑警的围剿下,只有原主一个人活下来。
她创立了属于自己的团队,她还不能死,她的仇还没有报。
原主用了几年的时间,杀光了所有的仇人,有的在原主长大的时间里死在了别人的手中。
做他们这一行的,从来都别妄想着能够寿终正寝。
原主无牵无挂,已经没有任何的执念,南安珩是原主接下的最后一单任务。
完成任务之后,南家支付的财产,本来是原主打算留给自己团员最后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