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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 型男迷妹(1 / 1)

在烈士陵园进行了简单的祭拜之后,时间就快到中午了。

徐祖爷带着尽欢和沈云旗直奔郎成家。

郎成家的门是开着的,他正躺在院子里的躺椅上,懒洋洋地眯着眼睛晒着太阳。

“郎爷爷!我又来啦!”尽欢有些恶作剧地靠近郎成喊。

正迷瞪着的郎成被尽欢脆生生的声音,吓得抖了两下,他将军肚上面的小肥肉,也随着颤了颤,看着来人是徐祖爷和尽欢,赶紧站起来。

“我们小鱼儿,又来看我啦!”郎成摸了摸尽欢的头,“小鱼儿今儿想吃点啥?郎爷爷给你做哈!”

尽欢笑眯眯地说道:“郎爷爷做什么都好吃,我都爱吃!”

“小丫头,就数你嘴甜!”郎成刮了尽欢的鼻子一下,才冲着徐祖爷招呼道:“徐老好久不见啊,您一向可好?”

徐祖爷脸上也挂着笑容,“吃得好睡得好,身体倍儿棒,看来你这日子也过得挺悠闲自在嘛,卫国呢?”

“卫国上班去了,他们国营饭店开始正常营业了,”郎成眼睛转向沈云旗,“这位同志有些眼生啊!”

“郎爷爷,我给你介绍哈,这是我舅舅,是一名光荣的军人!”尽欢拉着沈云旗抢先说道。

郎成有觉得有点惊诧,他跟徐祖爷相识多年,之前不是说徐祖爷的孙媳妇是独生女,父母双亡吗?

尽欢这突然冒出来的军人舅舅,又是怎么回事?

徐祖爷笑着解释道:“这是箬竹失散多年的亲哥哥,前几天刚相认的!”

“郎同志好,我叫沈云旗,是小鱼儿的舅舅!”沈云旗向郎成伸出了手。

郎成握手说道:“这是喜事啊,那今天必须做顿好的庆祝一下啊!”

“那我们可就不客气了哈!”徐祖爷笑着从包袱里面拿出了风干的野味递给她。

郎成接过野鸡野兔说道:“我们认识多年,还需要客气啥,这些野味看起来都很不错,当下酒菜正好!”

给徐祖爷和沈云旗倒了茶,给尽欢拿了一盘驴打滚儿,郎成便进厨房开始忙活起来了。

徐祖爷和沈云旗聊着天,尽欢也不好插话,她便啃着驴打滚拿起桌子上的报纸看了起来。

等尽欢逐字逐句把这两张报纸全部看完的时候,郎成就端着托盘进来了。

一大盆酸菜鱼、蒜苗回锅肉、肉汤煮儿菜,主食豌豆腊肉酒米饭,还给上了一瓶剑南春。

酸菜鱼其实做法是非常简单的,味道好不好全靠酸菜的水准。

今天的酸菜鱼里面的酸菜和泡椒,是郎成自己做的,就光闻着味道,就会让人食欲大开,吃起来更是酸香爽脆,让人欲罢不能。

爽脆的泡青菜,滑滑嫩嫩的花鲢鱼片,简直就是绝配有没有。

说到回锅肉,其实几十年后,回锅肉的配菜是有很多花样的,什么土豆、芍皮、馒头片、干豇豆、盐菜都行,总之花样很多。

但其实川省人最爱的还是蒜苗回锅和青椒回锅,还得是秋天到开春前的蒜苗,打春过后到夏天的蒜苗,没什么香味。

夏秋两个季节,大小青椒却是最有滋味的,所以青椒回锅肉也好吃。

那从蒜苗下市到青椒上市这段时间总不能不吃回锅肉了吧,这个时候细韭菜鲜嫩刚好作为后补,赶紧补上缺口。

尽欢觉得今天这顿饭最好吃的不是酸菜鱼,也不是回锅肉。

而是今天的主食腊肉豌豆酒米饭,看起来白绿红交杂,在配色上就已经取胜了。

酒米晶莹剔透,浸润了猪油和腊肉的香味,配上清香的豌豆,简直不要太好吃。

这么好吃的酒米饭,尽欢吃了一碗就不再添饭了,因为酒米饭不容易消化,肠胃会有负担。

又舀了一碗儿菜汤,暖暖乎乎喝下去就饱了。

徐祖爷、沈云旗和郎成是要喝酒的,这餐饭没那么快结束。

等三人喝完了酒下桌子,都是一两个小时之后的事情了,一瓶半的酒喝完,桌上的晚盘也都打扫干净了。

尽欢帮着郎成收桌子捡碗洗碗,因为郎成有些醉了,脚步虚浮拿着碗盘子有些晃悠。

要是打坏了这些碗碟盘子,他就醒了肯定得心疼死了。

徐祖爷和沈云旗都还好,除了有些上脸,并没什么醉意,看来都是海量。

回到宽窄胡同,徐祖爷赶紧趁着太阳,把被子拿出来抖开晒出去。

沈云旗是军人,整理内务肯定也不在话下,他也帮着徐祖爷收拾卫生。

至于尽欢,被两人嫌弃碍手碍脚帮倒忙,让她自己找地方玩。

前院的柚子丰收了,不仅是树上面硕果累累,压得所有的树枝全都弯了腰,有些柚子熟透了还掉在了地上。

地上到处散落着黄澄澄金灿灿的柚子,不过最近没怎么下雨,落在地上的黄柚子,除了少数有些蔫巴之外,都还是新鲜的并没有变质腐坏。

尽欢拿着竹竿子,站在树下面就是一阵乱敲。

金黄色的柚子咚咚咚地往下掉,一会儿就落了满地。

尽欢粗略地数了数,两棵树一共结了八百多个柚子,产量也太高了。

不光是产量高,这柚子的品质还都挺不错的,随便提溜一个出来,目测直径都在二十公分左右。

看来之前灵泉水浇多了,这水平要是放在前几年,妥妥的放卫星啊。

幸亏这两颗柚子树是几十年的老树,要不肯定承受不了这么多柚子的重量,早就被压断了。

沈云旗从后院出来,就看着小姑娘就着一颗柚子当板凳,坐在一堆金灿灿的柚子中间,手里正拿着一把剪刀正在修剪柚子残留的把子枝条。

他静静的看着这样恬静美好的画面,嘴角不由自主地勾起了弯弯的弧度。

“舅舅快来!”尽欢看着沈云旗便冲他招手,“我们尝一尝今年的柚子好吃不?”

沈云旗接过尽欢的剪刀,用剪刀尖划破柚子皮,然后三两下就把皮扒了下来,然后一用劲儿就把柚子分成了两半,柚子果皮沁人心脾的香味就散发开来了。

徐祖爷这时候也出来了,三人坐在了石桌旁边开始吃起柚子来。

撕开柚子瓣的外皮,里面淡黄经营的果肉便露出来了,尽欢立马咬伤一口。

果肉甘甜多汁,细嫩化渣,跟前几年又苦又麻的味道比起来,有了质的飞跃。

“徐老,这么多柚子,”沈云旗用帕子给尽欢手上的柚子汁水,“得有好几百个吧,没有地窖怕是放不住!”

“没事,街坊邻居一家送几个,”徐祖爷想了想说道:“剩下的,我打电话到军区,让他们拉回去改善生活,烈士陵园的事情还是要招呼一声!”

“还是祖祖想的周全!”尽欢狗腿地竖起大拇指,“我刚刚没多想就全部打下来了!”

“你这个狗腿子娃娃,就晓得说好听话!”徐祖爷好笑地弹了一下尽欢的额头。

徐祖爷在人情世故方面的能力,可以说是一等一的,这跟他早年跑江湖货运也有很大的关系。

那会儿的码头生意,漕运黑帮各种势力错综复杂,相互之间一言不合就开砍。

他一个少年能在码头立足,不能光靠拳头硬气,这处事的能力也要占很大比重的。

事情说干就干,徐祖爷的风格从来就是雷厉风行的,他掸了掸身上刚打扫卫生留下的灰尘,让尽欢和沈云旗留在家里,自己一个人便出了门。

从柚子堆里面捡了一百个柚子,用背篼装起来,让沈云旗帮忙放到后院去,留下来送邻居就绰绰有余了。

尽欢正想出门去把晒在外面的被子翻个面,刚好在门口碰到了慧珍。

瘦巴巴的慧珍换了发型,原本的麻花辫剪成了参差不齐的短发,比男娃子的平头长不了多少。

她单薄的背上,用背布背着小婴儿,跟尽欢的瘦弱比起来,这个胖乎乎的婴儿,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巨婴。

“尽欢,你啥时候回来的?”慧珍看到尽欢,便扬起一张笑脸。

“今天中午回来的,”尽欢皱着眉头,“你怎么比上次还瘦啊!”

慧珍笑着摇了摇头,“没事!看着瘦,其实身体结实的很!”

“这就是你弟弟?”尽欢瞄了一眼慧珍背上的婴儿,“这下子你爸妈总算是如愿了,对你的态度好些了吧!”

慧珍扯着嘴角笑容有些勉强,“好不好的又有什么关系,我反正也死心了!”

“慧珍……”尽欢有些词穷。

慧珍伸出她鸡爪子似的双手,捏了捏尽欢的两颊,“我都不愁,瞧你愁个什么劲儿啊?”

“你带着你弟弟出来,你妈不得说你啊?”尽欢拉着慧珍坐在了板凳上。

慧珍摇了摇头,“我妈上班去了,我在家呆烦了出来走走!”

“那你之前的打算,现在有具体计划了不?”尽欢从小挎包里面掏出两颗大白兔,剥开放了一个到慧珍嘴巴里。

慧珍吮着糖眼睛微眯,“我听说要复课了,我打算毕了业再走!”

“对对对,你这个想法是对的,虽然是小学文凭,但好歹毕了业啊!”尽欢听了之后直点头。

慧珍捏着尽欢的手指说道:“现在外面到处都是乱哄哄的,跑出去我估计也寻不到好活儿,再等一阵看情况吧!”

“你能这样想就太好了,安全才是第一位的!”尽欢拍了拍慧珍的鸡爪手。

沈云旗见尽欢出来好一会儿还没回去,便出来找她,结果看尽欢和一个小姑娘,正坐在板凳上亲亲密密地聊着天。

“慧珍,这是我舅舅!”尽欢站起来介绍道:“舅舅,这是我的好朋友,张慧珍!”

慧珍看着沈云旗脸上的骇人伤疤有点害怕,立马站起来问候道:“舅舅好,我是张慧珍,你是出来找尽欢的吧,那我就先回去了!”

“慧珍同志好,你们小姑娘自己玩吧,我先进去了!”沈云旗笑着跟慧珍打招呼。

他并没有错过慧珍看到他脸的时候,惊恐的表情,怕吓着尽欢的小伙伴,他赶紧回避了。

边走还边想,当初第一次见着尽欢的时候的情形。

尽欢当时一眼不眨地看着他脸上的伤疤,一点也不怕反而流露出崇拜欣赏的表情。

沈云旗心里美滋滋地想,还是我外甥女胆子大有气魄啊!

他这个想法,坐在外面兴致勃勃热聊的尽欢可不知道。

尽欢知道了也只会说:气魄大胆什么的都是浮云,我只是一个型男硬汉的迷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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