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皇。”朱高燧脚下生风,蹬蹬到奉天殿见朱棣。
朱棣捧着一卷书,见到三儿子,招手笑道“老三,你来了呀,坐,快坐!”
朱棣一袭轻袍,头束抹额,飘飘然的一身燕居常服,十分轻松惬意地放下书,对朱高燧上下打量一番,笑着道“老三,你黑了,也瘦了,这阵子没少吃苦吧?”
朱高燧鼻子登时一酸,在父亲眼里,自己就是无能的窝囊废,对自己从来都没有过好脸色,突然这样热情,让他一下有些不适应,心中暗暗感激陈远,他说得对,老爷子其实是重视我的,只要我认真办事。
以前,我办的都是什么糊涂事,朱高燧又悔又恨。
朱棣见儿子傻愣着,不禁询问“老三,你怎么了?”
朱高燧耸了耸鼻子,涩声道“父——父皇,儿臣——儿臣没什么,只要能替父皇分忧,不给父皇添麻烦,儿臣——儿臣就很高兴,以前儿臣混账,请父皇责罚。”
朱棣笑了笑,摆手道“嗳,你啊,总算成熟了,唔,我很高兴,你啊,儿子都八岁了吧,当父亲的人了,是该明白了吧。”
“是,当朱瞻塙这混小子贪玩,不肯读书,儿臣就想狠狠地抽他一顿解气,关键是,这混蛋,还叫嚷着,皇爷爷叫你读书,你也不是不肯学,耶,这混蛋,还反了天了还。”
朱棣大笑“老子混蛋,生了个小子混蛋,咱们朱家都在简单。”
朱棣语气粗鲁,但没有丝毫责怪,两父子笑得很开心。
朱棣指指椅子叫儿子坐下,自己绕回书案之后,一屁股坐下去,说道“你啊,终于体会到了当父亲不容易了吧,不然,你们还以为我住着舒坦呐,哎哟,朕连喘气都不痛快,更不要说这老寒腿了。”
朱高燧出人意外的帮父亲锤锤腿,这平时都是朱瞻基做的,朱棣心中一动,微笑道“老三,今天你来,有什么事情吗?”
朱高燧犹豫了一会,道“父皇,儿臣确实有事要奏陈!”
朱棣抬抬手“说吧。”
“父皇,迁都在即,儿臣想,偌大的行动,上万人北行,必须得有人先行安排妥当,若不然,出现什么意外,或者那里过不去,岂不惹人笑话。”
朱棣闭目养神“说的不错,这个问题朕最近都在和大臣议论了一番,但是这个人选,朕拿不定主意。”
“父皇,儿臣举荐大哥前往,他是太子,合乎礼仪,当仁不让。”
“哦?”朱棣突然睁开眼睛,十分意外,“老三,你似乎一直不喜欢你大哥。”
朱高燧来的时候已经想好了台词“是,父皇,我们朱家都是崇尚武艺,我们靖难是做什么,还是起兵,大哥却满嘴仁义道德,好比路边的大石头堆里,放了一团棉花,怎么看怎么奇怪。”
朱棣被这个比喻逗笑了,偏偏老三还说得一本正经。
“不错,我是看大哥不爽,但是,这大明始终是我朱家的,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关乎国家天下,多少看着呢。文臣史官,千秋史册,不知道会怎么描述我们。大哥是太子,在无过错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把大事交予别人,否则投机的大臣们观望,国家不是又进入多事之秋?”
朱棣怔怔看了儿子几眼,不得了,不得了。露出欣赏的目光,点头道“事情多变,也该因时因势而变,倒不必拘泥于祖宗成法。不过,难为你有这样的见识,老大毕竟是太子,太子的事,还是该他去做。北行的事,就让太子先行吧。来,老三,咱们不谈国事,今天,你陪我到演练场操练一番。”
朱高燧大喜,高声回应“是,儿臣遵命。”
郑和,原名马三宝,早年经历不详,据推测于明平云南之战中为明军所掳。洪武十七年,傅友德、蓝玉班师南京,郑和应是随军至南京,入宫服役。洪武十八年,傅友德、蓝玉又奉调镇守北平府,而郑和再次随军前往,并被调入燕王府邸中服役。
因为精明能干,丰躯伟貌,博辩机敏,被朱棣欣赏,一步一步提拔起来。在靖难之役中立了大功,被赐姓郑,为明朝国姓,后面的郑成功也是这样。
现在,郑和年已半百,两鬓成霜。已经随朱棣的意思,已经五次下西洋,名扬海外。
因为殊荣,别人不称他为公公,而是叫一声大人。
郑和府上,郑和从床上下来,继子连忙趋前搀扶,恭敬地道“父亲,您近日身体不太好,医生嘱咐,让您好好卧床休养。”
“我啊,这病,是待出来的,你去外面看看,看景弘来了没。”
“是。”点头,刚到院子里,就碰到王景弘和陈远。
“这便是陈远陈大人。”王景弘指着陈远介绍。
多看了陈远一眼,听说他年轻,没想到他这么年轻,才二十出头。但那股沉稳劲,自己这个三十岁的人都不如,他没有什么功劳,原本是郑和的哥哥马文铭的儿子,原名叫马义,后来过继给郑和,才改名。在户部当了一个小小的员外郎,级别比陈远差远了,连忙行礼“见过大人。”
要见郑和,陈远心中隐隐激动,这是名垂千古,四海闻名的大人物啊,他连忙谦虚回礼“都是同僚,不必客气。”
引他们去见郑和,郑和坐在房间里的桌子边沿,耷拉着脑袋,手上捏有一只白色的手绢,平时用来擦拭用。
此时的郑和,身体虚弱,骨瘦如柴,哪里有威风凛凛在海面霸气侧漏的模样。陈远有点难受,知道这是在海上吹海风吃喝不善引起的疾病。这时候医疗十分落后,能撑到现在,是他身体本来很强壮。
“见过大人。”陈远行礼。
郑和咳了咳,很自然的用手绢捂住嘴角。
“大人,您的身体。”王景弘扶住他。
“不碍事。”郑和挥手,“老毛病了,天天坐,废了。”
他对陈远问道“听说,你是支持下下西洋的?”
“是,下西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郑和摇摇头“人言可畏啊,这些年来,我不知道受了多少文臣白眼,说咱家浪费民力,祸国殃民。”
王景弘“大人,那是他们见识粗鄙——”
郑和笑笑“公道自在人心,我不需要他们理解,听说你把下西洋的事情传到民间了,从结果来看,绝大部分人是同意下西洋的,我这就满足了,陈远,这件事,无论如何,我都谢谢你,至少,让我知道,我没做错。”
陈远郑重道“大人,相信后世之后,你的威名会传遍海内外。”
郑和笑笑,不太在意道“我家祖与家父都曾前往麦加朝圣,我幼年时,曾听父祖讲过远航的故事,特别感兴趣——”
郑和缓缓的说起了过往,从第一次下西洋的激动,说道去了哪些国家,见了哪些风俗,历历在目,如数家珍,令人十分向往。
郑和从父祖,是一名教徒,不过他又信奉佛教,是一名佛教徒,并且过拜道衍为师,受菩萨戒,法名速南吒释,翻译成汉语就是福吉祥。
要说这郑和,虽然一身艺业高明,又常在皇帝身边行走,可他毕竟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也就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尤其是自己身体残缺,他更不想受人白眼,什么千秋万代,他只知道,他的事业在海洋,他的渴望在海洋。在满朝文武反对的情况下,陈远能够帮助他,让他知道百姓支持他,他的心中实是感激万分。
郑和说了很久,早就识趣的退出去,叫仆人上了茶和点心,他停下话,向陈远问道“今日请陈大人前来,唠叨了这么多,实在叨扰了。”
陈远笑道“说起来,小子发迹,靠的就是郑大人从海外带回来的红薯,如此,大人是小子的恩人呢。”
郑和目光微微一闪,笑道“呵呵,我也是随手带回来,全不会处理,倒是你见多识广,让百姓都得到了好处,朝廷也得到了好处。我师傅道衍大师信佛,我也曾信奉。许多人只知我佛慈悲,却不知我佛的大方便。佛之本心,是利乐众生,一切方便法都是为了这个目的。下西洋总归是有利的,我只管去做,不在乎别人评论,只要陛下同意,郑和能够死在航海的路上,此生足矣!”
“大人,景弘愿意追随大人左右。”
郑和很欣慰的点头,对陈远道“退之,我托大,称呼你本命,这件事,我就拜托你了,以后但凡有差遣,郑和无不应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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