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照不进来,空无一人的屋内伸手不见五指。
有了这几日的经历,苏孟也比咸鱼时期要镇静得多,她虽看不见东西听不到声响,但通过捂住她口鼻这只手掌的厚度,大致猜到挟持她的人是谁。心里已有打算,她控制好力度,朝着那只肉手咬了下去。
“唉哟!”
叶临风吃痛,立马放开苏孟,看了看手掌并没有出血,他才松口气,甩了甩手腕,气急败坏地朝苏孟吼道“你个小丫头片子,下起口来还真不心软!”
“孟儿不知挟持自己的人是谁,一时心慌,这才采取了非常手段。况且,刚刚孟儿还没有卯足劲儿,叶叔叔人高马大内体坚实,想来这点小伎俩,也不会对叶叔叔造成任何实质性的伤害吧。”黑暗隐去了苏孟脸上嘲讽的表情,“不过,如果叶叔叔是有话要同孟儿讲的话,这个房间,怕是隔音效果不够好。”
苏孟最后一句话倒是点醒了叶临风,此时此刻他俩所在的房间距离苏达并不远,刚才自己那声惊呼,怕是有可能引起了苏达的注意。
“我们换个地方聊聊。”叶临风划开一只火折子,走到屋子最里面,推开一扇暗门,对苏孟说道。
收拾好自己因阿木之死而悲伤自责的心情,智商和警觉同时上线,苏孟藏在袖子里的双手握拳,俄而松开,然后便跟着叶临风走进那间暗房。
这间暗房竟是藏在两个房间的中间,利用空隙造出。一般人很难发现,这两间房比起其他屋子内部空间都要小一些,偏偏窗户面积却和其他屋子一般大,所以从外观视觉上也看不出差别。叶家宅子绝非草草参观时那么简单。
待房门紧掩后,叶临风点亮烛台,他只是瞧着苏孟的脸,倒是没有先开口。
“叶叔叔,您有什么想问的,就问吧。“苏孟率先打破沉寂。
似乎是考虑了很久,叶临风终于说出心中准备已久的问题——
“说吧,你到底是什么人,出于什么目的接近苏达,为何要打着他女儿的名号?“
一来就是这么直接的问题,苏孟有点招架不住。
“我不太明白,叶叔叔,您怎么会问这种答案显而易见的问题?“
“哼。“叶临风鼻腔中发出轻蔑的哼声,”你还在这儿装糊涂!我告诉你,苏达这个人我再清楚不过,他的慈悲心肠堪比菩萨,连只鸡都不忍心杀,怎么可能会杀人!何况他之前也遇到过恶鬼病发作的情况,打晕病人就行,哪里至于痛下杀手。肯定是你,噢不,是你的主子,是你主子用什么卑鄙的手段威胁他,让他方寸大失,为了护你周全而失手杀人。肯定是这样,不然苏达怎么可能会杀人,这绝非他的作风!“
面对叶临风的指责,苏孟心里也很不是滋味。她本就因为苏达为了保护自己杀了阿木一事而懊悔,现在叶临风将伤口再一次撕开,甚至还往上面撒盐,便觉得更加对不起苏达。但她更清楚,眼下最要紧的不是自责,而是想着怎么蒙混过关,让叶临风不要紧盯着自己。
“是呀,叶叔叔也说我爹是为了护我周全而失手杀人,作为一个父亲,看到女儿身处险境之时,肯定会不顾一切只为救她,这不是常理之中吗?“苏孟摆出一副波澜不惊的态度,将叶临风的问题驳了回去。
见苏孟仍在嘴硬,叶临风脸上的表情越发难看,若不是苏孟是一个六岁孩童,他怕是早就准备动手了。
“你还是不肯说实话吗?好,我就将你不可能是苏达女儿的原因一条一条说与你听!
第一,苏达是我多年好友,我深知他生活作风简朴,从不虚荣显摆,浑身上下值钱的首饰加起来不会超过三件,且价格也绝不会过高。而你,你左手腕上戴着的那环玉镯,通体晶莹剔透色泽鲜亮,乃是上等翡玉,别说是寻常人家,就连宫里都不见得数量有多。若真是我苏老弟的女儿,怎会让你戴这么贵重的东西,即便是他爱女心切同意你戴着这玉镯招摇过市,但是他买得起这么贵重的东西吗?“
一听这话,苏孟下意识地用手盖住左手腕的玉镯。这镯子是穿越过来时身上就戴着的,想来是这位小姑娘的心爱之物,苏孟也没有摘下过,一直戴着,谁知却因为这个玩意儿在叶临风面前暴露了自己,看来子女炫富就会“坑爹”,这个道理古今中外都适用。
眼瞧着苏孟面上已有一丝慌乱,叶临风乘胜追击,又追加一条理由。
“第二点,便是六年前苏老弟曾孤身一人来过这荒村拜访我,看你的年龄,估计是五到七岁,如果你真的是他女儿,那么六年前他来荒村时你要么刚出生,要么弟妹即将临盆,按照我苏老弟的性子,是绝不会抛下身怀六甲的夫人或是呱呱坠地的孩子出来云游的。而且,他六年前与我相见时,只字未提自己已娶妻一事,我和他是过命的交情,这种事,他没理由瞒着我不给我讲。“
这又是一条石锤,要想找个理由反驳还真不容易。
“第三嘛,“叶临风瞥了苏孟的脸一眼,”那便是你俩长得一点都不像。我第一次见你时我就知道,你俩肯定不是父女。苏老弟面容姣好,如黑夜之明月让人心宁向往,而你,则是长了一张让人讨厌的脸!“
听完三个理由,再看着手指自己脸的叶临风,苏孟深知不管怎么找理由,他都不会相信,索性全盘托出。既然这叶临风是苏达好友,总不至于迫害生死之交“捡回来“的女儿吧。
“你猜得不错,我确实不是他女儿。“
苏孟平静地对押中后兴奋得上蹿下跳的叶临风说,
“但是,也是他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叫他一声‘爹’,也是合情合理。“
这个答案让叶临风始料未及,他两只肉手扣在一起抵着下巴,眼睛眨巴眨巴“你,你慢点说,什么叫做给你了第二次生命,难道他现在自学成长做了大夫,救了你的命?“
苏孟寻了一把椅子坐下,耐着性子给叶临风解释“那日我全家遭贼人灭门,我死里逃生捡了条命,但是我受了伤又跌入湖中,命在旦夕,是路过的苏先生好心救起了我。同时,他给了我一个全新的名字,让我做他的女儿,接着,便带着我来此地,后面发生的事儿,你都清楚了。“
“等等,你全家被灭门,你又掉进湖里,他又救了你,还把你当作自己女儿?”叶临风满脸都写着震惊,”我家苏老弟会这么傻?给自己惹这么大麻烦?欸,不对,这倒还真是他的作风,路见不平,惹祸上身。那,你可知杀害你全家的贼人是谁?“
苏孟摇摇头,扶额道“我醒来时记忆全失,对于过去的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不记得自己叫什么名字,不记得家在哪里,更不记得杀害我全家的凶手是谁,还是苏先生告诉我,我家里遭遇的那些事的。但是,我偶尔看到某些场景,会突然记起一些零散的片段,就比如,我问你那恶鬼病的症状一事,我就觉得,很眼熟,似乎之前看到过。”这段话90都是真的,不过最后几句倒是为了掩盖自己是穿越者这事而临场胡编乱造的。
“原来是这样,想不到呀,小孟你竟然有这样一段经历。”叶临风表情变得有些凝重,看来是很相信苏孟刚刚说的话,“我是听说过,半个月前宁远的孙家被一夜灭门一事。看来这次,苏达可是给自己惹了一桩天大的麻烦。”
还不等苏孟发问,叶临风便自顾自地说起话来
“我这位苏老弟,从小便和我不一样,看到什么不公不正之事要站出来批判,为他人之事奔波,解他人之烦忧。很可笑吧,明明他自己就生在沼泽里,却还想着要帮助其他人从沼泽里爬到岸上,不自量力。”
说完,自嘲般地笑了笑,“曾几何时,我也羡慕他的勇敢和无畏,也想像他那般直抒胸臆,云游四海,做自己想做的事,但终究还是将生死放在首位,藏匿于这世人不愿来的荒山野岭,做一只缩头乌龟。哼,到底,我还是个贪生怕死之辈。”
“是,有什么人在追杀你们吗?”苏孟听得云里雾里。
叶临风没有直接回答苏孟的问题,他端起烛台,认真说道“等你再大一点,你爹会告诉你的。今夜之事,不要告诉任何人,尤其是你爹。此事,就是你我之间的一个秘密。”
语毕,烛光被吹灭,屋内再次陷入黑暗中。
第二日,用过早餐,苏达便让苏孟收拾好东西,准备上路。
原计划在荒村待上一段时间,但昨晚发生了那件事,苏氏父女也不好久留,即便是主人家叶临风也得顾及花姨的感受,便默许了两人的离开。
叶临风和苏达这对好朋友在马车前拉着手说了好一会儿话,迟迟不见要分手的意思,苏孟也识趣地坐在车厢内安静等待,未曾催促过。透过车窗,她看到蜻蜓领着一位矮胖的妇人偷偷从门里伸出脑袋向外张望。那妇人就是花姨。
苏达也注意到了花姨,他双手握在胸前,朝着花姨深深鞠了一躬,花姨看到苏达的动作,不禁掩面痛哭起来,她摇着头,连连说道“不怪你,是那孩子命不好”,在场的人无不动容,好几个女眷还拿手帕擦擦眼泪。车厢内的苏孟更是心头一酸,她强忍着泪水,握紧拳头,发誓自己一定要强大到可以保护好自己,不至于再让类似的事发生。
因为只有苏达和苏孟两个人,便只驾驶了一辆马车,苏达来做车夫,苏孟就在车厢内休息。二人行至一片空无人烟的大草地,苏达停住马匹,叫苏孟出来透口气。
夏季难得的阴天,竟无半点闷热感,微风带过,竟然还有丝丝冰凉。
苏孟脱了鞋,踩在软糯糯的草皮上,感觉昨日事件带来的阴霾一扫而光,脑袋里只有欢快和轻松。
“说起来,我还不知道孟儿的生日。”
苏达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苏孟低头陷入沉思。这具身体的出生日期她肯定是不知道的,但自己在二十一世纪的生日也断断不能拿来用,想来想去,不如回复“不记得了”。
“这样呀。”苏达像是早就猜到一样,也不意外,“不如,就用我和你第一次相遇的那个日子做你的生日,六月八日。”
“好啊,那也算是我的生日,我重生的日子。”苏孟甜甜地回答。好巧,自己真正的生日是十二月十六日,这六月八日刚好打个对折。
看到苏孟答应爽快,苏达也笑了。苏孟觉得苏达笑起来特别好看,眼睛里好像有星星,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孟儿,你一直盯着爹干嘛,是爹脸上有什么东西吗?”苏达抹了一把脸。
“那倒没有。”苏孟急急摇头,“孟儿只是在想,爹为什么对孟儿这么好?孟儿总觉得,爹有什么事儿瞒着孟儿……”一边说,眼睛还一边往苏达的方向瞟。
苏达双手背在身后,迎着微风,任凭自己乌黑亮丽的秀发被风吹乱,几缕发丝垂到眼前,遮住他的脸,看不清他的表情。
半晌,苏达开口了
“就像孟儿知道恶鬼病症状一样,孟儿有秘密,爹也会有秘密。爹的秘密,孟儿现在不需要知道,你只需要知道,爹不会害你,就行。你是我的孩子,同时,
你也是我的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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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坑,算是在第十章埋下了。
希望看的人能够越来越多,这样延安才能更有动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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