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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以夷制夷(求月票)(1 / 1)

ps:没电了,刚来电,抱歉

弗朗西斯一家本就是伯爵出身,虽然是西班牙人,但这些年来却因为两个女儿的原因一直留在北京,担任大使。

由于在两国都有关系,所以他们一家算得上是富贵连绵,不知道赚取了多少的钱财。

甚至根本就不用自主经商,仅仅是通过中介就能赚大钱。

不过作为皇亲国戚,内务府自然是有生意的,例如从西班牙进口白银,自鸣钟、玻璃,西洋画等东西,是主要的供应商。

甚至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垄断。

这般,即使两国货物不多,但席瓦尔一家每年仍能赚取数万块银圆。

如此庞大的财富,即使把他们家在西班牙的产业都卖了都难抵过,所以这些年一直留在北京。

贵族,哪有钱财重要。

再者说了,作为皇亲国戚,他在北京的地位,可比之前的那个区区伯爵强多了。

佛朗西斯看着两个女儿,又看着两个混血的外孙,忍不住道:“我的女儿,你们在宫廷中生活的如何?”

“我听说大明皇帝有几十个情妇,你们可是失宠了?”

克蕾斯坐着,她早已经习惯了大明的椅子,别了别裙角,无奈道:“爸爸,不是情妇,是他的妻子。”

“仅次于他妻子的妻子。”

她强调道。

一旁的妮可也附和道:“宫廷倒是豪华的很,只是不得自由。”

“不过,无论是吃食还是穿戴,都比西班牙强多了。”

说着,她骄傲道:“就算是这个欧洲加一起,也抵不上紫禁城的豪华。”

不过,整个弗朗西斯一家倒是与之荣焉。

他的弟弟威廉则高傲道:“一想起他们是吃的烤苹果,香料舍不得放半分的样子,我就觉得好笑。”

“恐怕他们无法想象,在北京城,香料是按照磅来卖的。”

一时间,大家都笑出了声。

弗朗西斯身着一身棉袍,上面绣着精美的花纹,俨然已经成了大明的权贵:“我都无法想象回到欧洲的情况了。”

“恍然间,北京城才是世界上最文明的地方。”

“只是,还是有些遗憾的。”

弗朗西斯感慨道。

克蕾斯则眯着眼睛:“爸爸?”

“爵位。”弗朗西斯板着脸道:“欧洲各国之间互相承认爵位,贵族到哪个国家都是贵族,这大明就不是。”

“损失让席瓦尔家族长久在大明,就必须获得爵位。”

“难道你想把威廉送到军队中?”

妹妹妮可大惊失色:“爸爸,这可不是一个好主意,太危险了。”

威廉也脸色大变。

在东方可不像欧洲,这里可没有优待贵族特权,更没有什么赎买了,一旦上了战场,必然是非死即伤。

危险程度大增。

况且,就算是他去了军队,也只能按部就班的从基层军官做起,根本就无法依靠爵位的优势成为中上层。

克蕾斯倒是不以为意:“依托我们的关系,可以让威廉去军队中担任队正一职。”

“如果实在害怕危险,也可以参加科举,成为官员。”

弗朗西斯闻言,眉头一皱:“听说大明要北伐鞑靼人,这可是个建功立业的好机会。”

“队正怕是无法获得功勋吧?”

“很难。”克蕾斯叹道:“爸爸,放弃吧,在大明可没有捷径可走。”

“还是有捷径的。”这时,妮可则轻笑道。

一家人连忙转过头,满脸的求知欲。

妮可随口道:“等过个十来年,等你们的外孙长大成人,皇帝就会将他分封藩王,拥有自己的藩国,到时候给予威廉一个世袭的爵位,怕是轻而易举了。”

“藩王——”弗朗西斯陷入思考。

而威廉则眼前一亮:“等个十来年也不晚,藩国的爵位在大明也是被认可的,也能长久的待在北京城。”

在大明,实行的是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但在藩国之中,则是郡公,郡侯,郡伯,郡子,郡男,与大明相对应。

但实质上,在北京的勋贵中,郡公只是相当于伯爵罢了,郡伯以下都不会被承认为贵族,只能是民爵。

当然了,在这五等爵位之上,还有一个大君之爵。

这相当于郡王,是藩王的亲子所封。

毕竟如果藩王可以册封郡王的话,整个宗藩体系就会大乱。

好些外藩国王都只是郡王,亲王随便乱封亲子为郡王,郡王一碟爵位立马泛滥成灾了。

参考朝鲜,设君爵。

例如,先秦时期的武安君等,处于王之下,贵族之上,非王子不封。

在之后的宗室之爵,则是老规矩,三大将军,三大中尉罢了。

而规矩自然是沿用大明的,代代递减,就是为了避免宗室泛滥。

毕竟大明地大物博,几十万宗室都能养活,而那些藩国们养活几百人都吃力,只能如此了。

“郡公,世袭罔替,虽然每年的俸禄低了些,但却能与国同休,在大明朝也有一些威望。”

妮可认真道:“到时候威廉继承父亲您的爵位,在拥有藩国的爵位,那可就是两国之爵,威风的很。”

弗朗西斯陷入意动中,他不理会儿子的激动,沉默半晌后才道:“时间还是太久了。”

“有没有什么好的法子?”

威廉大失所望。

“那就只有一途了。”

克蕾斯心中略感失望。

虽然儿子年纪不大,但她已经开始为其将来做准备了。

就藩虽然有朝廷的支持,但却远远不够,更需要那些母族的支持。

像是辽王,人家的外公是当时的察哈尔总督,直接能够让其招募蒙古兵马,挑选精锐,不知道省去了多少的功夫。

这是多少皇子都羡慕不来。

如果席瓦尔家族全力支持自己儿子,将来的道路不知道平坦多少。

“去吕宋吧!”

克蕾斯轻声道:“吕宋那里有不少的西班牙人,他们结成村落,接受朝廷的管辖。”

“威廉是贵族出身,又是西班牙人,一定能够辅佐总督府治理好。”

“而且无论是清剿海盗,还是清剿那些土著人,都是有功勋的,”

“这倒是不错。”

很显然,弗朗西斯动心了。

这是他们一家的机缘。

“这叫什么来着,以夷制夷。”威廉大喜过望,拍手叫好。

“别瞎说。”

克蕾斯和妮可瞪着其一眼。

夷可不是什么好词。

一番回家,倒是奠定了席瓦尔家族的未来。

北京的天气越发寒冷,夜里降下入冬之后的第一场雪,天脚下的首善之区立刻变成了银装素裹的世界。

这天地之间一片洁白的雪景,引得文人骚客吟诗作对固然是一时雅兴,但对于百姓来说,就没有那么多的诗情画意了。

西山,煤炭场。

北京越是寒冷,这里的生意反而是越发热闹。

随着人口的增加,西山煤矿的规模不断地扩张,已有大小数十家之多,每天忙活的矿工达到四五千人,奔走的骡车不下三五百辆。

随着积雪被踩踏,就算是再结实的道路,也会变得泥泞。

“呸,这官道,愈发的难走了。”

“还不如叫泥道算了。”

廖胜穿着黑棉衣,那还是缝补,他赶着车,艰难的走在官道上,他忍不住抱怨起来。

他的身后则站着两个大汉,闻言也纷纷符合。

“大哥,这路哪一年不修?咱们还是走快一点,把煤运回来再说吧!”

三人忙加快了脚步,终于在天黑前找到了驿站,瞬间大喜过望。

这驿站规模庞大,距离官道只有百步,一条宽敞的道路与之相连,铺满了石头和稻草,反而显得容易行进。

与之相比,其更像是官道了。

驿站灯火通明,大大小小的幌子不下十来个,基本上都是客栈酒家,还有许多的饭馆小摊,不惧严寒在营业,可谓热闹非凡。

每隔三十里,朝廷就会在官道附近修建一座驿站。

也就是说他们走了大半天,才走了三十里路。

而从北京到西山,有六十里。

“大哥,这驿站忒热闹了。”

一个傻大个笑嘻嘻道:“还有坤院呢,也不知道贵不贵。”

“屁,瞧着灯笼,比咱们的身家还要贵,去一夜恐怕就倾家荡产了。”

廖胜咬着牙道,毅然决然的扭过头,带着两个兄弟去向了最深处。

他心中发誓,等做完了这趟生意,一定要来一次。

终于,三人在最深处找到了一件略显破旧的客栈,客房倒是不缺。

“通铺是十文一晚,如果客官要订一间三人房同住,一毫钱就行了。”

小儿轻声道:“不过住大通铺,马料可没有,单间则附赠马料,还能有热水澡哦!”

廖胜陷入了纠结。

一块银圆等于十毫,也就是说一毫就是一百文钱,这太高了。

大通铺极长,足足睡了十几号人,破旧的被子臭不可闻,人挨人人挤人,连个转腾的空间都没有。

更关键的是,安全性极差。

他摸了摸口袋里的钱囊,不得不选择了单间。

身上背负着钱财,是他这一趟经营的资本,可不能疏忽了。

三人进了单间,果然大为不同。

一条大炕,一张桌子,三张椅子,三床半旧不新的被子,至少看不到跳蚤。

火炕已经走了微火,稍微一点燃就大起,房间瞬间就暖和起来。

“大哥,这驿站怎么有那么多客栈?”两个小弟面露不解。

他们作为普通人,竟然能住到驿站,这真的是太夸张,完全出乎了意料。

“驿站虽然有驿丞,但只管住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廖胜随口道:“你见到中间那一座破旧不堪的院子没?那里就是驿站,专门招待那些官员们。”

“阿?”两人都不信,他们还以为是马厩呢,太破了。

“三菜一汤,马料掏钱。”

廖胜轻声道:“清汤寡水的,根本就没有几个官员想要入住,只有那些加急信使才会进去。”

“所以那些达官贵人们就住进了客栈,而客栈就是给驿站送租金的。”

“驿丞可是肥缺,听说一年能够落下几千块,给个知县都不换……”

两个人莫名的感到不可置信,但又觉得理所当然。

“大哥,这一趟咱们真的能做起来?”

“当然。”廖胜咬着牙道:“我跟随那抠门的老鬼走了几趟,早已经眼熟了,这一次咱们去西山运煤,必定能成。”

“你们放心吧,保证能赚大钱。”

一夜无话,三人天还未亮就赶着骡车,去向了西山。

抵达西山后,廖胜借助资源,又舍得贿赂,终于拿到了一车煤炭。

只是另三人不满的是,这些蜂窝煤都是残破不堪的,大半坑坑洼洼,碎了一半。

惹得三人大怒,但没办法,自己买的煤,硬着头皮也要收走。

煤炭是主动方,他们是被动方,即使借到了这些碎煤,也不敢说话。

“煤勒,煤炭勒!”

廖胜沉下心,赶着骡车回了京,一路上艰辛且不提。

他仍然不死心,在京城叫卖不停。

结果应买者寥寥无几。

三兄弟吃了大亏,被打击的不轻。

一时间,小雪纷纷,这样整个没车都堆满了,黑色变成了白色,骡子穿上棉衣也冻得瑟瑟发抖,更别说兄弟三人了。

拐角处,三人躲着风雪,士气极其低落。

忽然,一辆马车停在三人面前,走下一玉面星眸的中年人,但其细皮嫩肉的,一看就是养尊处优,气势十足。

他也不嫌弃,用手扫了扫积雪,见到一大堆碎蜂窝煤,忍不住笑道:“你们是缺心眼吧,这样的煤炭谁买?”

“价格几何?”

“一块两文。”廖胜有气无力道。

“贵了。”

男人轻笑道:“如今已然入冬,这个时间还没有买煤炭的,基本上都是穷人,你卖的那么贵,哪个舍得买?”

“市面上一块煤要三文,我这些蜂窝煤虽然磕碎了一些边角,但也是好煤,耐烧。”

廖胜反驳道。

“你把碎煤当做整煤卖,卖相不好谁会买?”

男人摇摇头:“你不如把这些碎煤全部捣烂,变成煤渣子,然后按斤来买,而非按个卖。”

“到时候那些占便宜的人定然欢喜。”

廖胜陷入沉思。

待他转过头时,就见到马车已经离去,不见那个男人的踪影。

他咬着牙:“全部给我捣碎,按斤卖?”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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