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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选择(1 / 1)

灰蒙蒙的天空,仿佛一道垂下的帷幕,低沉地压制着草原上的一切。

“去,去——”朝鲁骑在马上,看着压抑的天空,忙不迭地驱赶起牛羊来。

几只猎犬也识趣地叫唤起来,跳跃着,省却了他不少的力气。

不一会儿工夫,一百多只羊就被赶回了羊圈。

他又不得闲,将拴在木桩上的两头牛解开,远离那仅余下草根的地面。

至于马儿,早就聪明地回到了马厩,窝在栏子中,躺在干草上迷瞪着。

朝鲁嘿嘿一笑,骑着马,牵着两匹马,带着木桶,去往了两里外。

这里有一口井,用石头遮盖的严实,砌上了砖石,辘轳上的麻绳已经发了毛,显然是用了不少。

这是朝廷的政策,也是为了促使牧民们定居,方便查验。

毕竟在草原上,无论干什么都离不开水。

除了河流外,井水的存在就会让牧民们不自觉地聚集起来,无法逃离朝廷的掌控。

牧民们也颇为欢喜,乐意这件事。

以往在草原上遇到干旱,河流枯竭,牛羊只能被渴死,而如今水井的存在,不知救活多少人。

朝鲁也是喜欢。

他总觉得人和牛羊同饮水河水很不干净,也很恶心,谁也不知道在上游会不会有尸体,或者粪便入内。

几年前他在千户社学那里听过半年的课,知道什么叫大明,什么皇帝,以及一些千户区外的事。

而不是像自己的父母那样,两眼一抹黑,啥也不知道。

“还是这水干净!”

瞅着井底的碎石,以及用砖头砌成的井壁,他松了口气。

他终于赶在井水浑浊之前到了。

木桶被捞起,然后又甩下去,提起来了。

足足装了四桶,每匹马背放置两桶,然后脚步迅速地回家。

果然,不到一会儿功夫,天空中已经下起了毛毛细雨。

“果真是要下雨!”

他忙将一桶水倒在了马圈,余下的三桶则倒在大水缸,才满了七成。

这大水缸是他从市集上买来的,足有半人高,花了五毫钱才买到手,稀罕的很。

用碗舀起水入铁锅,然后吊在了火堆上。

他捡起干草,然后用镰刀刮了几下,引燃后放在火堆上,又架了两块木头。

似乎又不放心,他又放了两块煤炭。

“朝鲁!”这时候,从卧室里走出了女人的声音:“你在做甚?”

“额吉,我在烧水呢,外面下了雨,怕是待会就得下雪了。”

“哦!”额吉的声音平缓:“快黑了,你待会趁着火势煮饭吧!”

“哦!”

作为家中长子,年不过十八的他并没有资格读书,家里也支撑不起。

二弟则去了喇嘛庙,送了十块银圆后成了小喇嘛,伺候在佛祖身边。

三弟则送到了千户所,给千户放羊,或者说一边学习操练骑术,射术。

如果有可能,将来会参加那达慕大会,成为蒙古进士,亦或者等到某位藩王就藩,来草原招募亲军时,去向应召。

近些年来,草原上的人口增多,不少人都爱去种田,有的去北海那里混口饭吃。

在草原上,虽然牛羊不准越界,但对于自由来往的牧民,可没有什么界限,只要不啃食人家的牧草即可。

这时候,门外传来了几声欢快的犬吠。

然后一个圆脸的中年蒙古大汉,披着从汉人那里买来的斗笠,湿漉漉地掀开了帐子。

“阿布!”朝鲁喊了一句,虽然依旧在煮着热粥,削着几块肉碎入锅中,不时地捏着碎盐,心思不宁。

“快入冬了,雨越下越多了!”

男人脱下斗笠,大饼脸上露出一丝微笑:“我离开这几天,苜宿草长得咋样?”

“长得极好,咱们的窖中能藏满呢,整个冬天都不用愁了!”

听到这,朝鲁才回过神来,笑着说道:“冬天还能多下几个崽,吃着羊奶呢!”

“羊不要紧,得多养牛!”男人忙道:“我打听了,现在一头牛可能卖十块钱,抵得上二十头羊,值钱多了!”

朝鲁闻言,点头称是。

“这苜宿草是真的好,以往这几千来亩地,养一百头羊就撑死了,如今来看,再养一倍也成。”

男人高兴道:“明年我们再养十头牛,卖了给你娶媳妇!”

苜宿草别看适合草原生长,但是从来就没有大规模的普及过,一直都是中原在种。

因为对于牧民来说,地广人稀,遍地都是青草,根本就没有必要浪费人力来种苜宿草。

但随着大明对草原的征服,一个个千户区,百户区的限定,使得牧民们走场的地方被迫定居。

大多牧民只有冬歇草场和秋放草场,空间被压缩。

让他们定居的因素有三个。

青贮,让牧草发酵,足以保持牛羊过冬,使得越冬牧场不再那么紧缺。

苜宿草,让劣质的牧场草量大增,能养活更多的牛羊。

喇嘛庙,让信仰成为牧民的锚点,不得不以其为中心。

当然了,定居的舒适度也比游牧来的强,物资交换什么的也方便,也越来越受到牧民们的喜欢。

闻听这话,朝鲁大喜:“阿布,您说定了?”

“朱勒豁得,朱家是你额吉的娘家,他们好说话,几个女子也踏实能干,只要三头牛,十头羊就能嫁过来!”

男人叹道:“现在娶女子越来越贵了,前两年两头牛就够了,哪里需要什么羊啊!”

“所以我得提前给你定好了,不然还得涨!”

“明年秋天娶亲,后年我们赖哈图德家就能添丁了!”

“阿布,是赖家!”

朝奉还未言语,只听到一声插话。

旋即,一个年轻的身影走了进来,脸上泛出喜悦:“大哥,恭喜了!”

“什么赖家,我只知道赖哈图德家族!”

大汉摇摇头,然后舀起一碗汤来尝尝,似乎嫌弃太淡了,又加了点盐。

“呼德,我的兄弟,你回来了!”朝鲁高兴地拥抱起来,对于幼弟的归来很是高兴。

“是啊,我怕你们收割苜宿草累了,所以就回来帮忙,二哥在喇嘛庙里也托我带了一些香油,这是供奉在菩萨面前。”

呼德笑道:“加在饭菜,能够保佑我们家长寿安康!”

“阿弥陀佛!”这时,阿布则恭敬异常,双手握十,将香油缓缓地提过来,摆放在最显眼的位置。

“这是我们家最贵重的东西,只有等到客人来的时候才吃!”

呼德则道:“阿布,以后在家里说说就罢了,在外面要说咱们家是姓赖!”

“知道了——”拖着长长的尾音,老头颇有几分倔强。

呼德只能无奈。

所谓的姓氏,在蒙古与西臧一样,一开始是并不存在的,只有贵族们才能拥有自己的姓氏。

如显赫得黄金家族孛儿只斤氏。

就算是普通人,也只是把父辈的名字与自己的名字加起来,就组成了一个姓名。

但对于朝廷来说,这是毫无规律,且不方便的。

故而,蒙古地区早就进行大规模的赐姓,亦或者说进行汉译。

如,孛儿只斤氏,就译为鲍、包、宝、博、奇、罗、波;乞颜氏则为齐、祁、陈、秦。

兀良良则是乌、吴、于、魏。

越是大姓,汉译的姓氏也就越多,从而分化蒙古贵族和部众。

孛儿只斤氏更是不得擅自取用,只有朝廷批准的贵族,才能取之。

普通的蒙古人,自然是选择朝廷为他们挑选的蒙古姓氏,以及对应的汉姓。

之所以不只是汉姓,完全是因为普通的牧民根本就不懂汉字,告诉他也记不住。

蒙古姓氏则不同,口语话,易记。

当然,在户牌上,自然是只有汉姓。

这对于蒙古人来说,不亚于一场社会变更。

底层的牧民拥有自己的姓氏,真正意义上的成为了独立个体,不再是依附贵族。

拥有姓氏,看起来不甚起眼,但却是瓦解蒙古部落制,撅起根基之法。

几百帐牧民,所有人都拥有姓氏,而且还是不相同的姓氏,凝聚力将会大低,贵族煽动其造反的可能姓也会大降。

这是阳谋,也是大势所趋。

呼德在千户所的私塾虽然只是旁听,但多年的耳熟目染,儒家思想影响颇深。

在他看来,所谓的蒙古姓氏,不过是画蛇添足,家里沿用真正的汉姓,才是最好。

蛮夷的姓,何等卑贱……

到了晚上,一家人聚在吊锅前,吃着热乎乎的肉,尝着里面的几块碎肉。

饭后,更是一人一杯暖洋洋的奶茶,让所有人都放松下来。

唯独呼德不爱奶茶,吃着淡雅的清茶,让父母,尤其是阿布哼哧了几句:

“瞧你那模样,要不是穿了袍子,还以为你是汉人呢!”

“阿布,这清茶最好喝,你们那是瞎耽误工夫,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滋味!”呼德满脸遗憾道。

男人懒得理这个逆子。

翌日,一家人齐上阵,拿起弯刀割上了苜宿草。

十几亩地的苜宿草,足够让他们一家四口干上十几天了。

阿布锤了捶腰,看着天空中淡薄的太阳,又看着手中锋利的镰刀:

“当年我要是有这东西,我们部落早就起来了,搞不好我就真的成了贵族头人!”

“如今就跟汉人一样,还得下地干农活,实在是可惜!”

“阿布,别做梦了!”呼德毫不给面子:“这快活日子以往可没有,那些贵族老爷在的时候,您能喝奶茶?奶酒都喝不到!”

“混账!”

父子二人斗着嘴,干起活来却非常麻利。

就在日上中天的时候,忽然一只零散的队伍跑了过来。

他们骑着马,头上戴着草帽,腰间挎着弯刀,一个个衣衫颇有几分破旧。

父子三人立马警惕起来,猎犬也吠起。

为首一人则提前下了马,身上并没有武器,显露出自己的真诚:

“我们是草客!”

“什么是草客?”朝鲁一愣。

“就是专门帮你们收割苜宿草的。”男人喊道:

“你们这十几亩的苜宿草,收集起来起码得半个月,而我们这些人帮你干活,两三天就能结束!”

见到父兄二人懵懂,呼德这才解释道:

“最近几年种苜宿草的人多了,就有许多闲散的人凑在一起,专门帮人家收割牧草,然后赚零钱!”

“越是靠近汉人的地方,就越多。”

“也有生歹意的,然后就被清剿了!”

“多少报酬?”这时候,老阿布眉头一皱。

“一人一毫钱!”

“太贵了!”

二人讲了一阵价最后以提供吃喝,并且每人十斤羊毛的价格达成了协议。

相较于钱,牧民们的羊毛更多,所以他们更热衷于以物换物,而非直接的出钱。

这样一来,得到了七八个生力军,到了第二天下午,所有的牧草就已经收割完毕。

而这群草客们也背着羊毛,兴冲冲地离去。

他们本来就是一群在家里吃闲饭的人,或者说是准备参加那达慕大会,藩王招募,在闲暇时间赚钱,减轻家庭压力。

但呼德问时,还有两三个人直接道:

“想要攒钱去喇嘛庙出家!”

呼德一惊:“喇嘛庙出家,可是没有女人啊!”

“喇嘛庙不用干重活,还能为家里祈福,偶尔出去给贵族老爷们做事,也能赚钱……”

呼德沉默了。

在草原上,实行的是格鲁派,拥有着严格的教规,不得亲近女色。

但在某些人看来,这不过是一点小遗憾罢了,提前成婚,留下子嗣即可。

到时候出家成为了喇嘛,不仅地位高了,而且还会赚更多的钱养家糊口,比起当兵,或者搏一搏那达慕大会,强太多。

如果表现出色,还会成为庙里的僧官,地位崇高。

对于那些无法继承家产的次子们,实在是具有莫大的吸引力。

朝鲁锤了锤腰,他看着有些失神的弟弟:“怎么了?”

“大哥,这群人疯了!”呼德摇头道:“不想着尽忠报国,只想着出家走捷近。”

“入世为官,才是最好的选择啊!”

在儒家的价值观中,出家是躲避现实,且不孝的举措。

人丁的消减,对家族来说也是不利的。

“那是你们的想法了!”朝鲁摇头憨笑道:

“我只想着继承家业,娶妻生子!”

呼德陷入沉思:

“越来越多的人想当喇嘛,这草原变得让人不认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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