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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婚嫁(1 / 1)

北海城。

自从彻底摧毁满清对贝加尔湖的统治后,以北海(贝加尔湖)为中心,朝廷设置了北海总督府。

虽然相较于漠北,福国,梁国更加靠北,但由于贝加尔湖辽阔的水域中和,夏季比附近低六度,而冬季则高十来度,具有海洋性效应。

也是如此,二十万的布里亚特人聚居在此,被满清征服后,又被大明征服。

以北海城为中心,总督府设立大量的村镇,规模控制在千人左右。

按照工作类型,基本分为三大类:

捕鱼,种地,伐木。

宽阔且适宜的土地,种上了大量的黑麦,小麦,持续多年的开垦,让耕地面积达到了百万亩,相当于内地数个县。

粮食的增多,使得北海成了粮仓,负责漠北,梁国,福国,起到了后勤保障作用。

不然等朝廷,黄花菜都凉了。

总督府中,夏完淳颇有几分头疼。

现年不过四十有五的他,作为绍武七年的状元,此时已然跃居地方大吏。

一任之后,即可中枢任职,待过个几年,内阁有望。

“十余年了,怎么才八万人?”

夏完淳目视着眼前的布政使,话语中抑制不住的愤怒。

布政使明明年龄比他大,但却颤抖了一下,强行压制畏惧:“督宪,非下官无为,实在是无能为力。”

说着,花白的胡子颤了颤,话语之中竟然冒了一些哭腔:

“北海五十万众,皆贪恋此地温暖气候,不愿意北上,只有那些从草原北上的蒙古人,穷的叮当响,才愿意服从……”

“就这,也是耗费了大气力才推行的!”

闻言,夏完淳眉头一挑,倒是没有驳斥。

随着太平日久,草原人口滋生下,一些无地的牧民,或者家中幼子,次子,不得不来北海闯荡。

北海也就成了收容地。

偏偏,草原上大木稀缺,而北海九成以上都是森林,伐木工作极多,许多牧民有力气自然想去伐木。

毕竟仅仅是伐木业,造纸、木材,桌椅板凳等上缴赋税,一年就超过了三万块,养活了数万人。

故而,为了让牧民们北上开拓,北海总督府不断加码,最终以以五百亩耕地,千亩林地的优厚条件招募。

但人的天性是贪慕温暖的,愿意北上的人很少,多留在北海生活。

“兆兄,非我压你,实在是朝廷在压我呀!”

夏完淳摇摇头,让后者坐下,一起品起了热茶。

“梁国,福国建立多年,朝廷又在南洋设立的大量的藩国,轮序到了二十六皇子,霍王。”

“霍王已经十四了,接下来可是还有二十来位亲王啊,内阁早就拟定在北方建立城国,最少二十位!”

夏完淳感叹道:“不过,陛下老当益壮,龙马精神,怕是还得生,得多预备才是。”

“城国的策画,必须得抓紧了!”

布政使眉头一蹙:“就不能放宽些?”

“再宽?就不像话了!”夏完淳无奈道:“两万人,能组织起五千大军,这是最少的了。”

考虑到日后南洋领土的缩减,以及国家的财政问题,皇帝和内阁商议在广大的瀚海荒原地区,施行一城一国制。

一开始,一城为十万人。

旋即被削减至五万,又削减至两万,不能再降了。

施行这项计划的根本就是北海总督府。

执行人,就是历任北海总督。

所以内阁在面对北海一年高达十五万的赋税时,只是要了两成,余下都留在了北海。

自然而然,北海总督府考评就与内地不同,第一是对瀚海荒原的开拓,第二才是安稳地方。

事关自己未来的前途,夏完淳敢不尽心?

“可有良策?”夏完淳身躯微倾,语气凝重:“这可事关朝廷要政啊!”

更是关乎我们俩人的前途!

布政使犹豫一会儿,咬着牙道:“如今之计,还得加大筹码,耕地千亩,林地两千亩,外加送牛羊……”

“这还得商榷一二!”夏完淳露出思考状:“代价未免太高了,影响到北海的府库……”

布政使闻言,附和道:“确实如此,北海毕竟是草原压舱石。”

“行吧,你回去也多想想有什么良策!”

待其走后,夏完淳伸了下懒腰,露出一丝惆怅。

如果要加大移民数量,就得拿出更优惠的条件,但却又耽误到了北海的府库安危。

这是个两难的结局。

穿着夹袄,他离开了书房。

这时候,散心就成了首选。

偌大的北海总督府,是从满清皇宫改过来的,虽然截留了三成面积,但也是庞大,占地二十来亩。

光是总督府值守的兵卒就有二十余人,书吏、随从更是达到百人。

身边的仆人申西,紧随在他身后,一同出了门。

北海城不大,只是容纳了十来万人,三月的气温依旧带着寒意,所有的行人都穿着羊毛袄,言谈轻松。

南边就是草原,自然羊毛羊皮不缺,普通的羊毛袄也只要三五十文,砍三天树就能赚得,自然是能买得起。

喧闹的声音入耳,夏完淳反而平静下来。

“如此繁华之地,又有谁愿意离开呢?”他失笑着。

忽然,他问起仆人申西:“如果给你千亩地,千亩林,可愿意北上去瀚海?”

“这?”申西为难道:“老爷,老仆家中虽然只有三五亩旱地,但怎么也不会北上的。”

“你家略有积蓄,自然不同,不过,你觉得那些鞑子们身无分文,为什么不愿意北上?”

夏完淳持续问道。

“大概是荒芜,或者是冷!”

“鞑子们哪里怕冷!”

“那就是娶不到婆娘了!”申西随口道:“人这辈子,除了吃喝,就是传宗接代了,可不能让祖宗留下的姓氏失传了……”

“婆娘?”夏完淳一愣,旋即露出笑容:“就是如此!”

来北海的鞑子,十之八九都是壮丁,去往瀚海的更是如此,一群大老爷们在,没有女人,谁愿意扎根在荒原?

女人,如此简单的问题,他竟然没有想到。

回到府邸,他立马决定给北方的那群扎根,还未娶亲的壮汉们,举行相亲会。

地方就在北海和漠北两地。

拥有土地和林地的汉子,属于有产者,自然是吃香的,成婚当然不成问题。

这样做还能壮大瀚海地区的人口,使得其长期增长。

“仅此一项,今年不迁徙个万八千人?”

夏完淳得意道。

……

乌拉尔河下游。

漫天的尘埃在空中翻滚,被烈日照射得如同黄金般灿烂,好似一副美景。

但在草地上,却是一座满是鲜血凝聚的战场。

交战的双方,则是满清与土尔扈特部。

矮小的山丘被摧残得千疮百孔。

残破的箭矢、破碎的盾牌、烧焦的尸体,都在这片土地上留下了深深的痕迹。

完全的战马低头吃着草,而更多的战马则躺地不起,失去了生命。

与之相伴的,则同样是大量的人类尸首,戴着毡帽和破旧羊皮袄,最值钱的就是身上的刀了。

骑在马上,玄烨的身上光洁如新,华丽的铠甲反射着阳光,显得极其闪耀。

在战时他是最好的靶子,战后则是最显眼的中心。

他年轻的脸上,荡漾着胜利的喜悦:“此战得胜,皆赖诸位之功!”

“此乃祖宗庇佑,陛下仁德之功——”

众文武齐声说着。

这群满蒙武夫们或许识不得几个汉字,但对于礼节却记忆的一清二楚,不敢有丝毫的逾矩。

对此,玄烨自然不置可否。

战争的喜悦自然是应得的,而更让他欢喜的则是新一代武将的成长。

在前排昂首站立的几人,浑身是凝结的鲜血,散发着难闻的腥味。

为首的,则是宗室大将岳乐,他是太祖努尔哈赤之孙,饶余敏郡王阿巴泰第四子,年不过四十。

居其次的,则是图海。

余下的还有雅布,信郡王鄂扎,穆里玛等将领也冒出头来。

昔日的勒克德浑,尼堪,博洛等大将,也不得不让位。

“陛下!”忽然,一骑奔驰而来,数十步外跪地大喊:

“土尔扈特部阿玉奇汗溃逃十余里后,如今率残军向我部投降……”

“哈哈哈!”这件事虽然早已经有了预料,但玄烨依旧高兴。

“快带阿玉奇汗来见我!”

玄烨感叹:“见他一面可真不容易,可打了好几天呢!”

“不知死伤了多少人……”

为了对土尔扈特部进行征服,他不仅在数年前迁都筑城,并且不断积累实力。

直到如今,已然领有十万大军,仅仅是骑兵就有四万多,火枪五千余把,可谓是极其强大。

而土尔扈特部历经三代人,数十年的经营,在伏尔加河流域拥有五万帐牧民,转瞬间就能提出八万大军。

同时,罗刹人面对小弟被征服,也不会袖手旁观,不仅支援了数千杆火绳枪,还有数门大炮,甚至鼓动哥萨克人帮忙。

这场战事猛然升级,变成了十万对九万。

土尔扈特部信心大增,却忘了满清是从东方来的。

多年的征战生涯,虽然满清被追得满世界跑,但是满清大量留存的老兵老将,却又是中坚力量。

既有纪律性,作战又强。

对火枪的善加利用,以及骑射的犀利,直接把土尔扈特部打崩了。

准确来说,是哥萨克骑兵被死伤吓到,乘机逃走,从而引起了大溃败。

由此,这场大会战虎头蛇尾的就结束了。

玄烨胸中豪气冲天。

从辽河(乌拉尔河)至阿特河(伏尔加河)之间的辽阔地域,就此属于大清的了。

土尔扈特部四代人持续开拓的土地,想来比辽京更加的繁华吧!

见到皇帝神思不定,众人不敢打扰。

唯独汤若望清醒得很:“陛下,此战胜后,我大清将扬威于哈扎尔海(里海),奥斯曼人与波斯人,也会注意到我们!”

“不过,最大的威胁,则是罗刹人!”

“汤先生请尽言!”

志得意满下,玄烨本想发怒,但见是汤若望,立马就收敛起来,面色平静。

“以前的罗刹人,只不过把我们当成了另一个土尔扈特部罢了,甚至想着雇佣咱们去打仗,成为雇佣兵。”

汤若望分析道:“所以在觉得我们不好对付后,就选择了偃旗息鼓。”

“如今我大清征服了土尔扈特部,它是罗刹人的雇佣兵,绝不肯轻易罢休。”

“更何况,一个庞大的国家出现在阿特河下游,这是罗刹人怎么也无法接受的,必然要扼杀之。”

“如书中说的那样,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要知道罗刹人可有千万众,大量的火枪与火炮,以及大量的雇佣军。”

这番话,不仅玄烨醒了,一旁众将们也醒了,喜悦被一扫而空。

大家都面色凝重。

“我明了!”玄烨点头,面色严肃:“此战胜了就算过去了,如今我们需要面对的是数倍与土尔扈特部的罗刹人。”

“这将是我们未来最大的对手。”

这时,首辅索尼则打破了气氛:

“陛下,阿玉奇汗投降,应该怎么安置?”

“内阁的意思呢?”玄烨看向了索尼。

索尼抖动了下胡须,笑道:“臣等觉得,土尔扈特部实在太大,拉拢方为上策,可束缚其主在辽京,对其部分而治之。”

“不够!”玄烨淡淡笑道:“我还得招募其中的五千精锐及家眷入八旗中,命之为土尔扈特旗。”

“这样一来,土尔扈特才算是暂且安生!”

众臣纷纷大赞。

时间过去不久,一身狼狈的阿玉奇汗就来归降。

他年不过四十三,但颇显老态,皮肤粗糙,圆脸,鬓发,典型的蒙古人模样。

“罪人叩见皇帝陛下——”

“终于等到大汗了!”玄烨突然下马,快步而迎,将其从跪地姿势抬起:

“早就听闻大汗名震哈扎尔海,今日总算是如愿见着了!”

阿玉奇汗一愣,想象中的凌辱并没有到来,反而是如此的客气。

“大汗可有未婚的女儿?”

“有两个模样不错的!”阿玉奇汗领悟到了。

“那就一起嫁给我吧!”玄烨笑着道:“能够娶到双姝,实乃朕的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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