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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赏景遇大狗(1 / 1)

“你怎么来了?”李寒烟眉头微皱,似乎是对他的突然到访有些不喜。

“这不是给你排忧解难来了吗?”谢灵恩轻笑,左右看了看,发现没有落脚的地方便一屁股坐在一叠古书上。

杀气!

李寒烟看到他这个行为,瞳孔中像是有一道道凌人的剑芒,现场的温度瞬间降到了极点,但最终还是按耐了下来,冷冷开口:“如何个排忧解难法?”

“杀了那个两辽王府的那个女人。”谢灵恩随口一道,眼神中满是轻蔑自傲,就像是在说要拍死一只蚊虫。

李寒烟脸色骤冷:“你说什么?!”

“我说,杀了那个姓薛的女人,当朝太子妃,你的&sp;女人!自从她嫁入太子府,成为太子妃之后,你的办事效率让我怀疑你是不是对她动心了。”

谢灵恩轻瞥了李寒烟一眼,道:“情感是一把束缚人的枷锁,一道触之,必受其乱。帝辛鹿台、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导致周朝覆灭、楚霸王垓下绝唱,这些古人的下场便是最好的例子。”

“本宫对她没有一点情感。”李寒烟道。

“那便杀了她。”

“不可!”

“有何不可?既没有情感那便是无关紧要之人,杀了有能如何?”谢灵恩嗤笑。

“她还有利用价值。”李寒烟抬头,冷冷的的看着他:“她的事情我自有定夺,生死也有我做主,你若敢打她的主意,我定不饶你!”

谢灵恩温润一笑,:“得嘞,那就请太子殿下争气一点,别让我们再失望了,耐心可不是谁都有的哦……”言罢又起身拱手行了一礼,随即转身大步离去。

直到背影彻底消失在视线中,李寒烟才缓缓将攥紧的手掌放松下来,在那掌心之中有一纸团,正是刚才的那张休书,凝视来许久之后才被他一把火烧成了灰烬。

再看另一边,在寝宫舒舒服服睡了一觉之后,心情也一下子好了许多,烦心事也都忘的一干二净,又没心没肺的将那群良娣喊来打扫房间。

临近黄昏,落日余晖将眼前的景物覆盖了一层金灿灿的“衣裳”,我独自坐在寝宫门前的台阶上,手撑着下巴,静静地享受这安静的一刻。

待太阳彻底落山,夜幕降临,我才起身伸了个懒腰,慢悠悠的走回寝宫,就在这时,身后像是有什么东西从天上落了下来,发出“哐当”一声。

回头一看,发现墨柒正脸朝下,身体呈“大”字形趴在地面上。

“搞什么啊,你这是在建蛤蟆功?”我一脸没趣的翻了个白眼。

墨柒急忙从地上一跃而起,挺直了腰板,一脸赞赏道:“太子妃果然资质过人,连蛤蟆功这种高深的功夫都能一眼看出。”

“是吗?”我斜撇了他一眼,又看了看他刚才趴在地上的位置,发现刚好与房顶成九十度直角,不禁一脸狐疑道:“你该不会是从上面摔下来的吧?!”

“呸,我是谁?那可是长安城中数一数二的高手,怎么可能会发生这么低级的失误?”

见他急于辩解,看来我猜测的果然没错,这家伙百分百就是从房顶上摔下来的!

“行了,正好我也无聊,你给我讲讲你的故事呗。”我重新坐在台阶上,拍了拍旁边空余的地方,让他坐下。

墨柒一坐下来,便摆出一幅前辈高人的样子,道:“看在你根骨不错的份上,那就勉为其难让你知道我当年闯江湖时那些快意恩仇的英雄事迹,保证你停了热血……”

“赶紧的,别废话了!”我无情的打断他的话语,让他直奔主题。

…………(此处省略一千字)

原来,墨染出自一个山贼寨子,净做些打家劫舍的勾当,后来因为某些原因离开山寨成为了李寒烟的下属。

“当山贼好不好玩?”我有些好奇的问道。

墨染摆手摇头,道:“好玩啥啊,你们这些王侯子弟养尊处优,怎能体会我们底层人民的辛酸。”

“没事带着一群山贼小弟,拦路打劫,钱财一下子就到手了,这有什么辛酸的?”

“风吹日晒,喊打喊杀,游走在生死之间的边际线上,可没你想的那么轻松。”墨染说着又脸带笑意,道:“你本就是大小姐出生,如果你安心静神,老实在太子府上当你的太子妃,倒可以继续享受衣食无忧的生活。”

“别了吧,这衣食无忧的生活我估计无福消受,若是可以,我觉得还是当山贼不就自由快活,想干嘛就干嘛。”我一脸向往道。

“堂堂太子妃跑去当山贼,这像什么话啊。”墨染笑道。

…………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一直待在寝宫里面,基本上就是闭门不出,主要就是不想看到那个眼烦的家伙——李寒烟,又让苏木去藏书阁带来了一大堆古籍来打发时间,其中以历史古籍最多,主要就是为了了解他们人间的历史。

白天看书,晚上则是跟着墨染练功,生活过得倒还算充实,就这样过了两三个多月。

秋分时节,草与水同色。

太子府的景色虽不比皇宫的御花园那般美不胜收,但却是最清幽优雅的。

一天宽有六米的人工造河,曲折连绵,涌入一方湖池之中,沿湖栽种着一大片依一杨柳。

荷花早已过了生长的季节,此时湖水清澈见底,依稀可以看见有一条条锦鲤在水中涌动。

这个湖泊就在我寝宫附近,是我这些日子以来经常到访的地方,贵在清新无人,胜在幽静空灵,每次看书看的无聊了便会来这里走走。

“这些鱼看起来好肥啊,真想抓几条上来烤了吃。”

我手搓着馒头渣子往湖面上扔,顿时引来了一大群五颜六色的锦鲤,围着我水中的倒影打转,身为吃货的我竟然不自觉的流出了口水。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了一阵低吼声,只见一只黑白相间大兽从远处的树林中窜了出来。

这是一只大狼狗,体型硕大,能有半个人那么高,外露出来的牙齿寒光闪闪,极其瘆人,若是被这大家伙咬一口觉得不好受。

眼瞧它向着这里极速冲来,我脸色一变,暗叫不好,急忙侧身向一旁躲去,同时横扫出一脚,将那只大犬踹飞了出去,直落在三米开外。

只见那只狼狗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痛的直哼哼低嚎。

“这是谁养的大犬?”我将手中的的馒头丢到一边,很是好奇的走了过去,轻唤道:“你这只小狗,干嘛要袭击我?”

“谁要袭击你了!本王想逮条鱼上来解解馋怎么了?不行吗?”

嗯?谁在说话?!

我警惕的向四周打量了一圈,发现方圆之中无一人影,只有眼前这只大狼狗,不禁有些好奇道:“刚才是你在说话?”

“废话,当然是本王了!”眼前的大狼狗开始叫嚣,但忽然好像意识到了什么,赶忙闭上嘴巴从地上腾起,又向后退了好几米,一脸警惕道:“竟然可以听到我说话,你是什么人?!”

看来刚才开口说话的果然是它。

可是……一只狗怎么可以说话?

有猫腻……

我开始仔细打量着它,发现此狗果然有些特别之处,周身有灵气连绕,虽然不多,只有几缕,但这绝对不是普通犬类可以拥有的。

三界内外有大道压制,灵气更乃大道之源,仙界之人天生近道,不用任何法门便可自主吸收灵气,使用仙法。

而凡人则需要通过修炼的手段才能做到如此,(之前在藏书阁中见到的那个邋遢道士就是一个道行深厚的修炼之人。)动物也亦是如此,必须要修炼到褪去一身“凡骨”才可以感悟大道之源。

而眼前这只大犬的身上竟然连绕着几缕灵气,想必是修炼多年,褪去了一身凡骨。

“哦~原来是一只修炼成精的大狗呀,真是少见。”我盯着它瞧了好一会儿才看出了它的底细。

不过我更好奇的是,我为什么可以听懂他的狗话?

我如今与凡人无异,应该是与其他人一样,听到的只会是“汪汪汪”的犬吠声,怎么会知道它在说什么?

“能听懂本王在说什么,你莫非是本王的同类?”这只大狗一脸狐疑的盯着我。

“我呸,老娘是天尊之女,仙界的公主,你这只大狗,鬼才是你的同类呢。”我一脸嫌弃的白了它一眼。

这只狼狗似乎是对“大狗”这个称呼很敏感,气的汪汪大叫了起来:“汪!#:)!”

我笑了笑,迈步走到它近前,蹲下身子去抚摸它身上那柔顺的毛发,“行了,别鬼叫了,你一只成精的大狗不继续在深山老林中修炼,怎么跑到太子府来了?”

“不准叫本王大狗!”大狼狗气的龇牙咧嘴,样子别提有多凶狠了。

就在这时,一阵焦灼的喊叫声传来:“墨雪!墨雪你跑哪去了?”听见声音,这大狼狗刷的变脸,又立马变得温顺起来,“汪汪汪”的叫了几声,像是再说:“主人~我就在这里。”

不一会儿,只见以为身着粉色绫衫,配珠带玉的年轻女子从远处急冲冲的跑了过来。

此人正是那美娇若花的沈相怡,与苏木的娇羞可爱不同,这沈良娣端的是一种柔雅之美。

“这狗是你养的?”

听我这么一问,沈相怡顿时大惊失色,快步走上前来,焦急道:“是是是,这是我养的宠物,名为墨雪,请娘娘将它还给我吧。”

我对李寒烟的那群枕边人都提不起什么好感,但见她焦急的都美眸带泪了,也是不由得放轻了声音,道:“行了,我又没打算和你抢,赶紧把它带回去吧,记得别再让它到处乱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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