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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林斌国(1 / 1)

滴答、滴答、滴答...

办公室内,钟表一分一秒的走着。

林耀坐在真皮座椅上,看着傻强交给他的档案。

公司选红棍是一件大事,下面的小兄弟都知道这是飞黄腾达的好机会。

不过没有几把刷子,你也不敢报名,敢报名的对自己都有几分自信。

就拿林耀手上这份档案来说吧。

上面记载着报名人的姓名,年龄,入会时间,家庭住址,还有之前是做什么的。

其中不乏在旺角统一战中表现优异,打出三人斩,五人斩成绩的猛士,亦有看到群星势大后投靠过来的其他帮派打手。

“嗯?”

“周星星?”

翻到一页档案时,林耀目光微眯。

只见档案上的照片中,贴着一位梳着中分,笑起来坏坏的年轻人。

周星星,九龙塘人。

出生于1966年七月十七。

档案中清晰的写着,他毕业于九龙中学,初中辍学后一直在外厮混。

半个月前,听说群星在社招兵买马,由人引荐后加入群星,并报名了公司内的红棍选拔。

而他的推荐人是:飞机达。

“飞机达!”

林耀的目光中闪过思索之色。

飞机达这个人他不陌生,是在赤柱内认识的。

他是二号仓的羊头,与记者程安的关系很好,二人出自同一部电影《黑狱断肠歌1:砌生猪肉》。

第一次见到这家伙的时候,林耀只当他是普通人,据吴猛达自己说,他是因为一点小事被判刑的,不是公司中人。

监狱内,飞机达如履薄冰,将市井中小人物的贪婪和畏首畏尾表现的淋漓尽致。

林耀都信他是普通人了。

但是现在一看,智者千虑,终有一失啊!

周星星的身份别人不知道,他还能不知道吗。

这个长得跟星爷有四五分相似,名字又如此特立独行的存在,分明是逃学威龙系列中的男主角,一位警方卧底。

逃学威龙系列中,周星星屡次扮演卧底,不但俘获了美女老师的芳心,还破获了两起国际大案。

不需说,周星星肯定是上面的人。

连带着飞机达的身份也清楚了,什么飞机达,分明是个深藏几十年都没被挖出来的老卧底。

这样的人没有启用他之前,恐怕他自己都忘记自己的身份了,这也是卧底的最高境界。

他不是在演戏,而是戏在演他。

“会是谁的人呢?”

猜出周星星的身份之后,林耀又有些疑惑。

油尖旺区的O记主管是陆启昌,他们两个人都是毛向阳阵营的,严格来说他和毛向阳的关系反而更亲密一些。

陆启昌不会一声不响的派卧底到他身边,因为这件事可大可小。

小了,是他身为O记主管,往外派卧底天经地义。

大了,是你不信任自己的同志,一个招呼不打就往别人身边埋雷,这在党内可是大忌。

炸死的可不会是林耀。

但是问题来了,不是陆启昌又是谁?

他是群星的董事长,他的事应该归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管理,他又不做高利贷生意,也没有偷税漏税,财务部与税务部管不到他。

莫非,周星星是旺角警署的人?

旺角警署才是旺角地区的管理者,陆启昌隶属于油尖旺区总署,与旺角分区警署是平级单位,旺角警署有自己的情报科,周星星很可能是他们的人。

“周星星的身份差不了的,肯定是卧底警员,只是不知道是哪个部门的卧底。

逃学威龙中的周星星,一度坐上了飞虎队小队长的职位,身手在警队内也是一等一的。

为了保险起见,比赛的时候可以让他对上茶壶,料想以茶壶的实力收拾周星星还是没问题的。”

茶壶的实力很强,目前为止,林耀认识的人中只有两个半人能跟他过几招。

白诈,太子,还有半个是陈家驹。

周星星肯定不在其中,他的身手约等于5一7个普通人,和手持双刀的刘华差不多,是高手,但是算不上绝顶。

茶壶,太子,白诈这些人都是一个打十个的,除非遇到叶问,霍元甲,李小龙这样的大师级功夫大师,不然普通人根本没有威胁性。

这样的高手,目前在港岛很少了,近乎没有。

内地可能有几位,但是不会太多,毕竟高手都是杀出来的,民国时期为什么有那么多国术大师,因为可以学以致用。

“周星星算个威胁,大傻不一定能斗得过他,其他人就更不用说了。”

林耀继续翻看着名单。

看了一会,除了周星星让他目光一亮以外,剩下的都资质平平。

当然,也是他眼光太高,单挑能打三五个人的在他眼中并不算高手。

起码没有在他手下做红棍的实力。

红棍必须要有大傻,刘华,刀仔他们这样的实力。

至于更高的他也不敢想,茶壶这样的高手可遇而不可求,放在任何一家公司中都是定海神针一样的存在。

咦!!

翻到最后一页,林耀目光一凝。

这不是断水流大师兄吗?

“林斌国

外号:禽兽

出生于旺角钵兰街,曾加入一流社团新记,后因同门相残被逐出门户,又入观塘区小社团福和担任红棍。

因看好群星发展,自身又是旺角人,十天前过档加入群星,放言对红棍一职志在必得。”

咚咚咚...

林耀敲打着桌子,回忆着大师兄是哪部电影中的剧情人物。

半响后才想起来。

97回归之前,因为政策原因,港岛上映了一大批古惑仔题材的电影。

其中有一部名为《旺角钵兰街》。

剧情是什么他忘记了,只知道里面有古天勒,黎姿,徐锦疆,还有断水流大师兄。

大师兄在里面扮演了一个外号叫禽兽,痴情不改,一诺千金的社团老大。

武力值高,下场却不怎么好,被自己的女朋友坑死了。

“叫林斌国,外号还是禽兽,看来是他没错了。”

林耀翻看着档案。

就像投职简历一样,档案中有对林斌国的详细介绍。

真别说,林斌国而立之年,档案却非常辉煌。

父亲就是公司中人,死于街头斗殴,自己十五岁就出来混,十七岁就蹲过六年苦窑。

苦窑出来后加入一流社团新记,三年上位,成为新记中的大档头,手下有百十号小弟。

离开新记后又加入福和担任红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虽然福和只是三流社团,全体成员加起来才三四百人,但是禽兽在其中说一不二,不是龙头胜似龙头。

如果他不退出的话,福和的董事长退休之后估计龙头的位置就是他的了。

这样一个人,离开福和加入群星,所求显而易见。

他是个有野心的人,福和无法实现他的野心,也限制了他的发展。

群星不一样,谁都知道群星成立不到三年,下辖各堂兵强马壮,一统旺角肯定不是他们的最终目的,迟早要进行第二步扩张。

宁为凤尾不为鸡头,加入这样的公司才有前途。

“林斌国是个可造之材,不管是镇守一方还是对外扩张都很合适,相比前面的歪瓜裂枣,这样的人才才是红棍之位的合格人选,以后也可以继续委以重任。”

林耀看着林斌国的档案,开口道:“刀仔,左手的堂口中有个叫林斌国的人,联系左手,让他叫林斌国过来一趟。”

“是,耀哥。”

刀仔领命而去。

林耀将档案合上,长出了一口气:“幸好有个林斌国,不然三位红棍都凑不出来就太尴尬了。”

随后想到:选红棍还真是选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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