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好身上的伤,穿上衣服,也盖不住药酒的味道,想了想又去外面衣柜里拿了一件厚外套披上,门口鞋柜上有一串钥匙,她自己开着门试了一圈,确定了哪一把是房门钥匙后,这才放心的出门并锁好了门,记下门牌云简楼号。
外面灯火通明的,空气中飘着浓郁的肉香味,还伴有煤碳冲鼻的味道,满是生活的气息,向前走了两步,向楼下楼下张望,这是一栋层的筒子楼,比想象中热闹得多,不,应该是繁忙得多,户与户之间离得很近,狭窄的走道里还有人推着独轮车运货,一路大声的嚷嚷着,蹲在走道里的人得赶忙收好东西进屋,来往的行人不得不背靠着墙壁给他让路,嘴里骂骂咧咧的表示不乐意……
“烨哥哥,你醒啦,伤好些了么?姜先生带来的肉鸽,我已经炖上了,还有几分钟的样子就能炖好了。”
叶月转身看过去,跟她说话的女生是从隔壁号房间出来的,脸上带着腼腆的笑容,应该是很少晒太阳的缘故,她裸露在外的皮肤透着不健康的白,但衣着整洁,头发乌亮,个子纤瘦,五官淡雅,是个惹人怜的邻家小妹妹,看她神色,和熟稔的语气,应该跟原主相熟。
“已经没事了,谢谢你!”没有原主的记忆,只能少说少错了,这破嗓子话说多了也难受,在她看来,原主吃够了生活的苦,又要小心隐瞒性别,所以与人交往时,不会过于亲密的。
“没事就好,天已经黑了,你还要出门么?”哪怕她态度冷淡,女生依然热情不减,看来是习以为常了。
“嗯,想出去走走。”在梦里再睡过去,还不知道又会在哪里醒过来。
“那你能尽快回来么?等我妈回来了,鸽子汤可能……”小女生面露惭色,为难的揪着衣摆。
“我不走远,就在楼里逛一圈就回来。”叶月将手插进外套口袋里,意外的搜到了几颗糖果,拿出来递给了她,算是聊表谢意。
“谢谢你的糖。”女生带着甜甜的笑,接过糖果,可不小心碰到了叶月的手指,立即羞红了脸,逃回了屋里,白里透红更好看呢。
既然原主是她的半魂,有些想法应该差不多,再怎么自欺欺人的拿自己当男生,看到这样的单纯平凡的女生,也会心生羡慕的吧,一墙之隔,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
叶月围着三楼走了小半圈就后悔了,这走道太拥挤了,一直在让路,地上东西又乱又多,下脚的地方都没有,人挤人,人挤物,总会碰到她的伤口,最让人难以接受的就是堆积成山的厨余垃圾,臭味熏天,简直是苍蝇的乐园,令人窒息!
在此刻,她下定决心,未来她赚到钱的第一件事,就是从这里搬出去!
她原路返回,又是一路避让,数着门牌号回到了号,正准备开门进去时,想了想又往前走了几步,来到号门前,敲了敲。
“呀,烨哥哥,你回来啦!汤可以喝了,鸽子肉也应该差不多了,你可以进来吃了!”说着打开了门,人就准备往厨房那边跑。
叶月其实并不饿,刚刚又被垃圾堆和苍蝇恶心到了,还时刻记得自己现在是个男生,左邻右舍那些阿姨们探头探脑的看着她人俩,那不怀好意的笑容,正等着编排八卦呢,为了小姑娘的名声,还是不要共处一室的好。
“呃,我不饿,鸽子留着你和你妈妈吃吧,我要回去休息了。”
“烨哥哥,你得喝啊,这是姜先生特地为你买来的,里面还放了一些滋补的药材,看包装就挺贵的,你可不能辜负他的好意啊,如果……如果他知道你没有喝,会怪罪我的。”女生慌了,眼圈都红了,仿佛受了极大的委屈。
就像原主说的,不管男女都会‘迷恋’姜笙,眼前的女生也一样,一颗芳心早已沦陷,所以拿他的话当圣旨对待,叶月若再拒绝的话,估计她能当场哭出来,真是让人为难啊。
话又说回来,就凭姜笙那张脸,输尽家财之后,哪怕不走星途,只要他本人肯回头一笑,自有大把的人,掏心掏肺的对待他,手捧金银来奉养他,怎么也不至于穷困潦倒、落寞而亡啊,这中间肯定还有其它的事。
笙公子啊笙公子,你说你都看到姜笙的结局了,怎么就不肯说得细致一些呢?
叶月犹豫的时间里,女生已经快速的跑去厨房,端出一大碗鸽子汤,上面还撒上了葱花,香气扑鼻,让人食欲大开。
“谢谢,可我真的吃不了那么多,你应该知道我家里,没有厨房也没有冰箱,浪费也可惜,半碗吧,我不拒绝你,你也别拒绝我,好不好?”叶月算是妥协了。
“好,那你在这里等一等,剩余的,我会想办法留到明天,你晨练时,记得来吃。”说完,女生又端着碗回去了。
这一次叶月就没有推辞的接过碗,说道“其实我肠胃不太好,不能吃过夜的东西,其余的,你跟你妈妈一起吃吧,你忙碌半天多少也得吃一些,不然我都过意不去了,而且这么晚了,你妈还在外面忙工作,也挺辛苦的。”
“烨哥哥,你忘了么,我跟我妈妈白天在菜场卖菜,晚上不工作的,她是被牌友约出去打麻将了,钱输光了就会回来的。”
“只要跟钱打交道都算一种工作,不分高低贵贱,呵呵……原谅我的不风趣,我先回家了,记得把汤喝光。”
看女生张嘴又要说什么,叶月立刻补上一句“今天太晚了,我伤口刚刚被人撞到了,有些痛,人也疲惫了,想吃完了早点休息,明天再把碗还给你,好不好?”
“好,好的,烨哥哥,你一定要保重身体,多多休息啊!”
终于安抚好了,对付小女生,没什么比卖惨更容易达到目的的,再来来回回的推辞下去,汤都要凉了,辜负美食才是真的罪过。
叶月再次回到号门前,一手端汤,一手掏钥匙开门,进了门,关上门,就隐藏不住吃货的属性,低头喝了一口汤,汤鲜味美,没想到,她第一次吃鸽子肉竟然会是在梦里,因为姚阿姆固执的认为和平使者就代表了和平,和平不能破坏,鸽子就不能宰杀,因为这个原因,都错过了什么人间美味啊!
在这间单身宿舍里找出了一双一次性的筷子,快速的消灭鲜美的鸽子肉,干了这碗汤,还有些意犹未尽的,她喜欢什么美食,就会馋上一阵子,要么在梦里吃够,要么醒来去镇上的百珍汤馆饱餐几顿,反正她已经馋上了。
洗好了碗,百无聊赖的在房间里溜达,时不时弯腰翻找角角落落,没有手屏没有电视,连本打发时间的故事书都没有,这样独处,时间久了,会发疯的。
熬到瞌睡来了,就不管梦中梦会遇什么,径直爬上床休息了,做梦是最好的消遣,顺便养养伤。
她睡着的时候,浑然不知外面天亮了,碗消失不见,天又黑了,中途还刮风下雨了,天又亮了,门几度开合……外面世界的吵闹都与她无关,再次睁眼是被吵醒的,她误以为是第二天清晨。
‘哐,哐’敲门的人耐心告罄,开始吼道“白烨,你在家么?”没听到回应,又是‘哐,哐’。
叶月刚醒来思维有些迟钝,抬起手揉了一揉头发,短得扎手,耶?肋骨不痛了,撩起衣服一看,只剩下浅浅的痕迹,是半魔体的自愈能力?不可能啊,这个时期可没有什么赤眼纯魔,连魔祖他老人家还被关在无穷山下呢。
带着疑问起床,开了门,就看到了一脸盛怒的姜笙。
“这个点了,你竟然还在睡觉?晚上就要比赛了,你已经修养几天,也该热热身,找回战斗的状态了,我相信你,一定能赢!”竟然没有劈头盖脸的骂他一顿,还好言鼓励他,真是意外啊。
“哦,好的,容我去洗漱一下,你稍微等等。”叶月打着哈欠进了浴室。
用冷水扑了扑脸,清醒多了,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上,她昨晚入睡前,好像穿的不是这套衣服啊,难道灯光太暗,她看错了?这都是小事,也不费心多想了。
她要用这短暂的独处时间,想好该怎样去面对姜笙这个人,作为原主最亲近的人,最容易发现她现在的不同之处,叶月对他的观感其实很复杂,只能说第一印象太重要了,就冲姜笙对着一个伤者说出那样一番狠话,叶月就认定他是一个没有什么同情心,且脾气极坏的剥削者。
芹姐也说过那些无法自控情绪成年人,是职场最不受欢迎的人,哪怕他贵为老板,也会慢慢失去人心,早晚会带着公司走向覆灭。
这样的人一般成长经历坎坷,自有他们的可怜之处,性格多少有些缺失,连圣母都没法救赎出他们,因为没有人可以真正否定自己的过去,他们还容易在冲动之下做出极端的选择,在生活中要避免与他们为伍。
再加上笙公子的描述,知道他好赌成性,不懂见好就收,一条路走到黑,这样的人注定会失败,很难有什么好的结局。
最过分的是,他还拉好友入火坑,让‘他’用生命去赚钱,原主之所以在遗书里将他们的关系写得那样好,也是因为有求于他……
一旦接受这些设定,叶月都想好了该怎么没有心理负担的虐回去了,可他今天态度度的转变,这又是闹哪样?
比赛?什么比赛?
叶月猛得打开浴室的门,对着单人沙发上的人问道“今天有比赛?”不是说一周后么?
姜笙皱着眉头,说道“你不会睡糊涂了吧?昨天也提醒过你了,作战方案都已经研究出来了。”
“你昨天明明说的是下周!”叶月不可能听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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