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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曾经也只是个可怜人(1 / 1)

一旁的殷自爱听后终于想到了什么,忽然插了一嘴。

“是不是因为ii的双眼都快瞎了?我查过五官科医院的诊疗记录。

两年前眼科医生就预判了ii的左眼会被右眼影响,视力将迅速衰退,所以你才……”

“其实……”一只耳稍作停顿后才又低声说道“在两个月前,他就已经是个瞎子了!

但是除了我却没有其他任何人发现。”

一只耳的语气透着些许难过,同时又藏着一丝愧疚。

“如果当初我再多坚持一会儿,不跟他怄气,他就不会被吃猫鼠那混蛋伤到眼睛。

或许现在还在继续做着警察,从事着他最爱的职业……是我连累了他。”

吃猫鼠的确是一只耳的亲舅舅。

小时候的他不懂事,只觉得这个舅舅对他特别好。

每次舅舅从城里回来,只要他凑到跟前奶声奶气喊一声舅舅,就一定能分到很多很多好吃的。

到了年关还能领到一个大红包,塞着连妖怪都非常喜欢的毛爷爷。

整个村子里压根就没人关心舅舅到底在外面干得什么工作,只关心这次他又给家里赚了多少钱。

时间一年年过去,越来越多的成年妖怪纷纷跟着舅舅出外谋生。

村里除了已经只能等死的老人们就只剩下了跟他一般大的孩童。

终于,在他七岁的时候,爸妈也拎着包袱离开了。

只是这一去,他们就再也没能回来。

没人告诉他究竟发生了什么,只是把他往受伤归来的舅舅怀里一扔。

对他说道“以后你就是吃猫鼠的崽啦”。

也就是从那天起,他才知道舅舅的名字叫做吃猫鼠,是周围一片出了名的江洋大盗。

是个能让老鼠的天敌猫咪见了都害怕的厉害人物。

至于什么是江洋大盗,他不懂,更没人会同个小孩子解释。

十岁那年,他就已经是村里的小霸王了,打架斗殴开锁翻墙,对他来说都是轻而易举的事。

他开始变得不安分起来,他央求着舅舅带他一起去城里,他要做舅舅的左膀右臂,跟舅舅一样变成村里人的骄傲。

但那次,从来不忍心拒绝他的舅舅却硬是没同意,留了一大笔钱将他托付给了小姑。

小姑的男人早死了,孤儿寡母的甚是可怜,得了这笔天降的财富,恨不得把一只耳当财神爷给供着。

刚开始,小姑对他确实不错,但凡只要是堂弟有的,也绝对不会少了他的那份。

但是随着新一年的到来,其他在外务工的村民们都陆陆续续返乡了。

唯独没见着舅舅,之后才有消息传来,说是舅舅是被警察给抓了。

向来天不怕地不怕的吃猫鼠竟然被一只黑猫给抓了,还一判就判了整整四年。

便是从那时候起,一只耳的好日子也算是到头了。

生活变得越来越难熬,他不光要当佣人伺候小姑和堂弟,周末还被逼着去镇上当童工洗盘子。

到了冬天长了冻疮的手指肿得跟胡萝卜似的,又痒又疼。

可即使都这样了,也不会有任何人同情他,或者在他洗碗的时候好心他递上一勺热水。

小小年纪,他第一次明白了钱的重要性,有钱,他可以活得像个少爷,前呼后拥开心自在。

没了钱,他就只能做苦力,做童工,还得看别人的脸色过日子。

如果单单只是这样,他想他还是可以忍忍的,忍到舅舅回来一切或许就会变好了。

直到十三岁那年,只比他小了二岁的堂弟也不晓得是听从了谁的教唆,竟然变本加厉的欺负起他来。

打一拳踹一脚的根本就不算啥,还尽耍些阴的。

冬天往他被窝里塞冰块,夏天往他腿上泼开水,还拦着他不让他去医院。

严重烫伤造成的发炎和感染让他的腿上至今还留下了满目疮痍的伤疤。

一到闷湿的天气就会起疹子,即使挠得皮开肉绽却还是痒到不行。

有一晚,就在他烧得迷迷糊糊,以为自己就快升天了的时候。

他终于听到隔壁屋的小姑一边夸赞着堂弟干得漂亮,一边还往堂弟的嘴里塞了两颗巧克力,那小混蛋还故意嚼得嘎嘣响。

一只耳这才意识到,原来罪魁祸首竟然就是小姑这个毒妇。

第二天清晨,一只耳强忍着满身的酸痛,从自己冰冷的被窝里悄悄钻了出来。

手里拎着枕头往那小兔崽子的脸上奋力盖去。

几分钟后,他喘了口粗气,拿了堂弟床头剩下的巧克力和他的零钱罐就正大光明的出门了。

毒妇此时早就去镇上上工了。

其实一只耳特别想找个地方待着,看一眼毒妇回家后的反应。

他从没想过要对小姑下手,毕竟,能让那个女人痛不欲生的从来不是她自己。

呵,谁说妖族不会死呢……只要胆子够大心够狠,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

后来他终于艰难的来到了城里,没有暂住证和身份证明的他只能流窜于城中村中。

这边偷一家,那边抢一个的。

城中村里多穷鬼,有时候他连偷几人得来的钱也就只够他吃饱睡暖过几天。

后来他就盯上了那些电子产品,什么手机啊,游戏机啊,ipad啊,转手一卖,钱远比偷皮夹来得更快更多。

凭着自己过人的手艺和眼力,他开始联合周围的几个吃不饱饭的小妖组团作案。

专挑地铁、公交车、火车站这种人口密集的区域,没出一个月就够租上半年的电梯房了。

于是开开心心地带着几个得力的小兄弟入住了。

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警察就盯上他们了。

平日里经常去徘徊的地方一下子出现了很多便衣,有两个小弟一时不慎还被当场抓了。

不一会儿他就带着剩下的人赶紧撤离市区了,逃到了申城与昆城的交界处。

通过仔细的观察,没几天他又发现了新目标。

申城够大人够多,说是寸土寸金都不为过。

既然有这么庞大的消费群体,自然就会有货物囤积的地方。

申城地价贵,商贩自然租不起,于是紧邻着的昆城便成了安置囤货的最佳集聚地。

只粗略估算,光是一只耳租住的这个片区,大小仓库就不下五十个。

很快他就找到了专门负责销赃的下家,可问题也来了,就目前手上的这么点人,又能搬走多少东西呢?

缺人缺车的他终于想到了吃猫鼠曾经干过的那一套——回老家招人!

在确定小姑已经风瘫了认不得他的情况后,他摇身一变衣锦还乡,终于成了又一个吃猫鼠!

能带着乡亲们发家致富的大好人,一个特有出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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