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韩胜的家乡,纽约这边的商演是最多的,规模也是最大的。
比如今天在麦迪逊广场花园举行的演唱会,就来了差不多五千人,那气氛真的有点大型演唱会的意思了。
也因为这个,韩胜多唱了几首歌,还因此迟了些才赶到克里斯蒂娜家。
在那边,他又花了快两个小时和罗德里格斯聊了一下对方要参选的事情。好吧,主要是听罗德里格斯说,然后他允诺会给老哈里斯打电话之类的。
忙完这个,再等他回到家,已经是快午夜十二点了。
他们家的习惯是十一点前必睡。
但是,打开门的瞬间,屋里却坐了好多人。
他爸妈和伊丽莎白,还有罗志刚和他爸罗威。
“咋了?”韩胜还挺好奇的。
“没事,就是你罗叔叔他们过来,聊着聊着就忘了时间了!”韩铮说着。
旁边的朱莉娅明显情绪更激动些,“昨天我们不是说要把之前的老房子买回来么,我们还担心对方肯定不乐意卖,现在才知道那房子就在你罗叔叔的名下。当年就是他让人买下来的,还想着等你们长大了,让我们住回去……!”
老实说,就是韩胜听了都挺窝心的。
罗威则说道“铮哥是个顶天立地的汉子,我就想着直接给钱吧他肯定不能接受!”
“还有这武馆,那是他的命,卖给别人可不行,我就想着暂时帮他看着!”
还转头看着韩胜,“你小子现在长大了,成了大人物了,这武馆你也有本事接下了!”
罗威这人虽然是混帮派的,却真正的有情有义。
说到动情处,所有人都有些眼眶红。
不用韩铮说,韩胜就笑道“三叔,我们就是一家人,还什么你的我的!”
“哈哈哈哈哈!”听到这话罗威是真高兴。
还一拍罗志刚的膀子,“既然你都说一家人了,你三叔就厚着脸皮跟你提个要求,以后这小子就跟着你了,干啥都行!”
这个要求韩胜一点也不含糊,刚子跟他那是真正的兄弟,也是真正值得信任的人。
罗志刚听他答应,那也是喜笑颜开。
韩胜可是大明星了,在好莱坞混的风生水起的,他又怎么能不心生向往,只是之前不好意思开口而已。
这时候都差点拉着韩胜到一边去聊聊好莱坞的女明星如何如何的了。
难得的敞开了心怀,聊起来之后,往昔的岁月都一一泛上心头,都快忘了时间了。
快凌晨三点了才依依惜别。
伊丽莎白已经趴在沙发上睡着了,以往过年守岁的时候她也偶尔这样。
韩胜很熟练的抱起她,刚到屋里,她就迷迷糊糊的醒了,“聊完了?”然后歪在他怀里继续睡。
韩胜无声的笑笑,轻手轻脚的把她放到床上,给她盖好被子!
……
又过了两天,很好的表示了一下我很忙的矜持之后,韩胜一家子才开着新买的,不管哪个年代都是顶级奢华的宾利慕尚,雄赳赳气昂昂的到了上东区的外婆那边。
虽然犹太人给人的印象是能赚钱,有钱,但不是所有人都有钱的,甚至,大部分其实也一般。
比如韩胜的外公阿什利约翰逊,他之前就是个经营小旅馆的,身家也很一般。
他现在住的房子虽然环境不错,但也就是个三室两厅的公寓,家里也没有什么贵重的物品,甚至装修什么的都一般。
当然,韩胜也不会来个什么当初的你对我爱搭不理,如今的我你高攀不起的狗血情节,只是很简单的,对于之前几乎是跟他们决裂了的外公外婆一家子没有什么感情。
大抵就是陌生人的意思。
也没有什么时间来尴尬之类的,因为他们一家人刚到,一帮小朋友,尤其是女孩子就疯狂的把韩胜围住了,各种要求签名照相,各种要求拥抱甚至是亲一个之类的。
然后,还有各种有身份的人也忙着跟他甚至是他父母寒暄问好等等的。
反倒是他外公外婆被迅速的挤到了一边,好半晌才搭上话。
人太多了,屋子里都快转不开身了,也实在是太嘈杂。
于是,稍稍停留了一下,韩胜就从善如流的先跟着要治病的那位明显身份不一般的家伙离开,去对方的家里。
“再次认识一下,我叫爱德华,爱德华威尔森!”大概四十来岁,风度翩翩,仪表不凡的男子在上车后,再度笑着伸出手,语带幽默,“刚刚人太多,我怕我声音太小了!”
“威尔森先生你好,你可以叫我文森特!”韩胜也伸出手。
其实,对方的身份早就在之前传到了韩胜这边。
犹太人内部虽然也有分歧甚至是分裂,但整体来说是团结的,实力也一直很强横,而威尔森家族虽然在里面不算是最强横的,但也是有名有姓的大佬一级。
按照维多利亚给的资料,对方在传媒方面尤其有着不小的底蕴,比如是《纽约客》背后的大股东等等的。
这样的人家住的地方自然也不一般了,是很奢华的联排别墅,不但宽敞,里面还很奢华,就是管家和佣人看着都格外有范。
不过,韩胜也是见过世面的,哪怕大内都去过两次。
所以,很淡定。
反倒是威尔森家的小一辈,也有些是他的粉丝,而且依旧是女性居多。
在爱德华的呵斥下,大家才稍稍安静了些,让韩胜先给老太太米歇尔先看病。
米歇尔刚过六十岁,以她的身份,应该是身体康健,气色很好才对,但实际上,她却是面色潮红,形体消瘦,心虚气短,咳中带血……。
韩胜先看了她之前在医院诊断的各种片子之类的,然后才又亲自细致的给她诊断了一番,结果倒是跟医院的一样,属于真正的绝症之一肺结核
两年前开始的,调养的还行,属于阴虚火旺,还不算特别严重。
这种,他还真是能治,要是到了晚期,那他也没有太好的办法了。
治病,对于病人和家属什么的,最想的就是立马看到疗效。所以,韩胜也不废话,直接先给她施针,扎肺俞,膏盲等穴位。
扎着扎着,老太太明显咳的少了,咳的也没有那么撕心裂肺了,旁边的爱德华看到这一幕,惊喜道“这,这就好了,这也太神奇了!”
还没高兴完呢,韩胜直接就给他泼了一盆冷水,“还早呢,这才刚刚开始!”
然后才给他解释这只是缓解,要治好还得老鼻子时间了。
搞清楚了,爱德华倒也不沮丧,反而说道“没问题,能治好就好,医院的那些混蛋都说我母亲的病没治了!”
韩胜轻笑一声,“倒也不能说他们错,这种病吧,一般人还真是治不了!”
啧,瞧瞧这骄傲的,但爱德华却一点也不介意,反而很高兴,还夸道“小神医果然是小神医,真是多谢你了!”
这种场面话听听就行,韩胜才不会受用。
只是继续道“治这病,虽然讲究施针用药,但其他的也要讲究,比如环境,以后,你们还是尽量让老太太住在迈阿密那种阳光明媚,空气干爽清新的地方,纽约这种地方可不适合养病!”
“然后呢,老人家最好保持开朗,开心的心境,要是经常烦恼,生气,也不利于治病疗养!”
爱德华连连点头,让人全都记了下来。
旁边人听着,看着,也觉得他挺有范的,像个小神医的样子。
然后,韩胜就听到有人说,“他医术这么厉害,当什么明星戏子太可惜了!”
话里的意思还是看不起艺人明星之类的。
这个倒是不奇怪,毕竟早几十年前,这些都是不入流的戏子,很低贱的存在。
韩胜倒是没有这种想法,虽然有选择的话,他也不乐意当明星,但原因不是因为觉得身份低下,而是因为一旦当上明星,生活的自由度就受到了巨大的限制。
很简单的例子,随便逛个街都不容易。
但是,他没有选择。
他如果只是想要当个普通的富家翁,那么,他的医术足够了。但是,他想要成为高高在上的大佬,那他就必须把他利用医术搭建的各种人脉力量,通过明星这种方式来变现。
变现不只是赚钱,还能积累巨大的人气,而人气背后的粉丝,要是操作得好,也是种恐怖的力量。
之前,维多利亚煽动迈克尔杰克逊的粉丝围攻霓虹人不就是最好的例子么?
何况这是个讲究所谓民意,政治正确的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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